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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旧识

卷发女子名叫路歌,大学时期曾经和莫一帆是一个学院的同学。那时的路歌便是学校出了名的大美女,现在随着岁月的沉淀,路歌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清秀明媚的脸在妆容的勾勒下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毕业后两人几乎断了联系,时隔五年,在这个边缘小城再次相见,两人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学时的莫一帆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相俊郎清秀,身形挺拔,奕奕的神采总是让人移不开眼。

路歌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莫一帆时的情景,那时校园里的樱花正开的烂漫,林清挽着她的手红着脸说要去偷看一个人。

那时她还打笑着林清说林清肯定是被美色迷了眼。

可当她在球场外看见那个跳跃投篮的身影时,她发现自己似乎也被莫一帆的美色所惑。

她从来不相信小说里的“一见杨过误终生”,只是后来越来越多的从林清口中听到他,她心底的情愫竟然变得越来越浓。

路歌有点不相信眼前的人就是莫一帆,他的变化很大,大的差点让她不敢认。只是他那双浓浓的剑眉一直没变,永远微微上扬。此时的他看起来满脸的疲惫,身材发福,早就没有了当年大学时意气风发的状态。

岁月真是喜新厌旧。

莫一帆走上去,微笑着伸出手,“好久不见。”

路歌很好的收起自己的情绪,粲然一笑,回握住他的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一行人中一位满身名牌的金发碧眼的男子有些不快的站出来嘟囔到,“他是谁?路歌怎么笑的这么开心?”

金发男子身形健硕,身高约有180cm,长着一张典型的西方面孔,高挺的鼻梁,眼睛深邃。

金发男子不快地看着莫一帆,眼神中的敌意没有一丝收敛。

莫一帆捕捉到了金发男子对他的不屑,莫一帆对着路歌开着玩笑,“路大美女还是很受欢迎啊,风采不减当年!”眼神若有若无地打量起路歌来。

路歌听出了莫一帆语气中的调侃,有些恼怒,语气中莫名带着几分娇嗔,“胡说,我跟他不熟。”

一时间,莫一帆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些尴尬地傻笑起来,“开个玩笑,不是夸你美貌依旧嘛。”

路歌也不理他,很快便敛去神色。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此时,一个约有三十多岁,身形更加壮硕的黑人男子突然站了出来,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断续地说道,“哥们,你是路小姐的朋友吗?要不要,和我们一起拼桌吃饭。”

还不容莫一帆回答,黑人男子便自来熟地搭起莫一帆的肩膀,推着莫一帆入了座解了围。

金发男子神情更加怪异,对着黑人男子就说到“威尔士,你在干什么?你又不认识他。”

原来黑人男子叫威尔士。

“哈哈哈哈哈”,威尔士笑声非常响亮,爽快地不加遮掩。胸上的肌肉也跟着抖动起来,“中国有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路小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大家一起吃个饭就认识了。”说完威尔士还朝着莫一帆的方向双手抱拳作礼。

莫一帆心里一笑,没想到这个黑人男子还挺可爱,随即表情郑重地又向威尔士回了一个礼。

两人就像古代的侠士见面一般,逗的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路歌表情沉稳,神采却也变得明媚起来,拿着菜单招呼了服务员,干练地点起了菜。

莫一帆旁边的位子空很自然的出来给了路歌,而路歌的另一边则是那个的金发碧眼的男子—麦克。

一行人五人,这一桌除了路歌,麦克,帮他解围的黑人男子威尔士,还有一对戴着眼镜的夫妻。

这对夫妻都是华裔,男的叫唐鹤德,女的姓黄云璇,同桌的人都称呼他们为老师。

莫一帆便也和他们一样叫了起来。

饭桌的氛围其实有些冷清,路歌并不怎么搭理莫一帆,纤细的手指专心的夹着菜,然后轻轻的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路歌的气质还是那么出挑,长相美艳,充满了攻击性,她在哪里,哪里就是中心。

也许这就是秀色可餐把,莫一帆想着,胃口也好了很多,一筷子夹了一块肥而不腻的五花肉,送进嘴里。

桌上的一群人来自不同的国家,穿着打扮都比较朴实简单,最让莫一凡惊讶的是他们对东方文化的了解十分的深刻,从文人墨客到星宿八卦……

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队伍,尽管他们很刻意的保持低调。但莫一帆一想到坐在旁边的路歌,就觉得这个队伍似乎怎么都低调不起来。

路歌一直以来给他的印象就像摄人心魄的彼岸花,让人捉摸不透,危险而神秘。

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氛围也渐渐的活跃了起来。

黑人男子威尔士问着莫一帆:“一帆兄,你这次是准备去哪啊?”

莫一帆随口答道:“稻城亚丁”

不想,整个饭桌突然就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着莫一帆。

桌上的人神色各异,麦克刚准备站起来,大声地说着,“你去那里干什么?”语言中的不悦没有半分隐藏。

路歌看情况不对,迅速拉住麦克,威尔士也眼疾手快的凑了过上去按住了麦克。

“麦克,你不要这么敏感!”,威尔士说到。

莫一帆有些尴尬的坐在那里,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一副怎么样的表情。

莫一帆想自己只是回答了威尔士的一个问题,便引得麦克反应如此过激。

他们也要去稻城吗?

心中的疑惑更甚。

“的确有一件很重要的私事。”莫一帆坦然道。

这行人中有着像唐老师一样的资深学者,背着昂贵摄像机的威尔士,身强体壮,一身名牌登加身的麦克…

不像是一只的旅游队伍,他们之间彼此的关系也并不熟络,莫一帆想着,更像是工作伙伴。

这一行人此行应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酒足饭饱,威尔士似乎与莫一帆很投缘,顶着路歌意味深长的眼神热情地加了莫一帆的微信。

两人交流了几句,威尔士便笑着,“一帆兄,今天太累我就先告辞啦,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聚。”威尔士说完,便扶着有些醉醺醺的麦克走了。

麦克最开始在饭桌上还自诩酒量惊人,三口青稞酒下肚,便醉的分不清东西,在众人的哄笑中逞强着又喝了两杯,整个人便不省人事。此刻哪还有空去管路歌和莫一帆。

高原的青稞酒醇香诱人,后劲却还是却很大的,莫一帆笑着摇摇头,便招手挥别了威尔士“有机会再聚。”

没过两分钟,黄老师就将莫一帆拉到一边,千叮咛万嘱咐,“小莫啊,你一定要照顾好路歌,等下安全把她送回酒店。”

这架势全然把路歌当成了自己的她女儿一般。

莫一帆有些无奈,“黄老师,你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听完莫一帆的话,黄老师便急不可耐地拉走了唐老师,全然不顾唐老师还悬在空中夹菜的手。

“我还没吃饱啊”唐老师埋怨。

“走走走,等下再找点其他吃的。”黄老师拽着唐老师的手就直接往外跑。

“老婆子,你不要掐我啊!”

“你干什么,臭老婆子。”

“你说谁是臭老婆子。”

……

唐老师和黄老师的争吵声越来越小,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样子。

莫一帆等路歌结完账,餐馆外下起了淇淇沥沥的小雨。

从餐馆老板那里借了一把雨伞,两人并肩,路上的灯光在雨里不是那么分明。

“你去稻城,是因为林清吗?”路歌突然问。

其实路歌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忍不住开了口,骄傲如她,怎么会问出这样卑微的问题。

莫一帆没有回答,算是默认。

对于林清和他的事情,路歌自然清楚。

思绪纷飞,林清这个名字一直是刻在莫一帆心上的一道伤。

伤口虽然会随着时间愈合,但那个疤会一直在那里,时时刻刻提醒着他那股痛永远还在。

莫一帆沉默了一会,转开话题说,“你听过傲寒那首歌吗?”

那是林清还没出事的时候,她最喜欢哼的歌。

路歌当然知道,“听过。”

林清,那个笑起来路歌都会嫉妒的女孩,像是一朵安静盛放的白百合,恬淡大方。

路歌想着她,一滴眼泪就溢出了眼角,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女孩,路歌现在可真想她啊。

“生活其实挺扯淡的。二十五岁之前,我以为我有点能力,长的不错,女朋友漂亮,我想要的总会拥有。”莫一帆语气有点悲凉。

可是幸福美满的童话故事里,他却不是男主角,就像是中了一张特等奖彩票,规划完自己的所有计划以后,兴高采烈地去兑换时才发现那是上一期的号码。

“想重新开始。”莫一凡对着路歌,眼神里透着坚定的目光。

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子,路歌有些迷惘,她脑袋晕乎乎的,醉人的酒意席上心头,昏暗的灯光中莫一帆仿佛还是那个白衣少年。

“林清失踪以后,我活的很窝囊,所以我想通了,我要和她告别,然后再重新开始。”莫一帆坦然一笑,一只手摸了摸胸口的位置,外套下是一串林清送给莫一帆的黑色挂坠,不知道是什么金属所铸,蚕豆大小。

吊坠精致奇特,展开是一个小巧而精致的天文球,合并起来则是一枚层叠的戒指,而戒指环中心上刻有司南图腾,周围是一圈又一圈密密麻麻的纹路,做工精美绝伦,巧夺天工,透着一股灵气。

重新开始,真的会那么容易吗?路歌不信,“你真的忘的了林清吗?”

一道闪电划破了此刻的沉寂,惊雷轰鸣,暴雨倾盆,如一根根银剑疾射而下,狂猛暴唳地向四周溅射。

“你说什么?”莫一帆大声地问道。

路哥笑着摇摇头,大声地回答,“我没说什么。”

街道上人来人往,两边的楼房都只有三四层高,带着很明显的藏式风情,街边的小铺里传来高亢悠远的歌声,“在那东山顶上,升起皎洁的月亮,年轻姑娘的脸庞,浮现在我心上,啊咦呀咦,哎——,玛吉阿米…”

“天不早了,我想我该回去了。”路歌说到,语言中听不出任何情绪。

“好,我送你回去。”莫一帆点点头。

路再长,也终会有终点。

在酒店门口,路歌犹豫了一会,对着莫一帆艰难地说道,“你相信这个世界吗?”

相信这个世界?

莫一帆不解,但还是回答道,“与其说相信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去相信自己吗?”

路歌点点头,在晦涩的灯光下眼波流转,顾盼生烟,她吐字如珠,“我只是随便问问。”

眼前的女子定定地站着,明眸善睐,仪静体闲。

两人相视一笑,竟都有了些依依惜别之意。

“后会有期。”莫一凡抱拳对着路歌,一如当年他们毕业时那样。

路歌,“幼稚”,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去。

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多希望以后还会有机会再见到你啊,莫一帆。

路歌这样想着。

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着每个人的命运轨迹,路歌想起毕业那年,林清离校的时候还抱着她哭成了泪人,说着“路歌,我真舍不得你啊。”

那时她还抱着林清打趣着说,“不要哭了,哭的这么丑,被一帆看到了,没准就不要你了。”

林清破涕而笑,反击道,“路歌,你真讨厌。”

时过境迁。路歌本以为自己经过这几年的历练,已经修炼成了百毒不侵的女魔头,没想到今天再次见到莫一帆时,心里还是年少时那份悸动。

躺在床上,路歌辗转反侧。

耳机里广播温柔的男低音响起“我们总是很容易忽略我们的脚下仍旧有一条路,或是平坦,或是充满泥泞,但是却能够通向未来的四面八方…”

路歌沉沉睡去。

谁又知道这场冥冥中的相遇离别不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呢?莫一帆终究是路歌生命中的一个路人。

晦暗深邃的宇宙下,地球在静静地绕着太阳转动。一颗颗落寞的星辰在孤独的幕布下闪闪发光。

整座小城已经陷入了沉睡,偶有几辆摩托车在马路上疾驰而过。

此时此刻,大陆的另一端红日正高悬当空,大西洋海域上狂风大作,厚重的云层密密麻麻交织叠加,电闪雷鸣,九个巨大的水柱从天交接的远处而来。

海浪疯狂咆哮,海浪被大风卷起,水花旋转直达云端,九个巨大的龙卷风像是从从海底拔地而起,巨大的引力似乎要将海域周围的一切吞食殆尽。

云层中,有一个不明生物在咆哮,黑色的影子长达五十米,反重力的在云层中蜿蜒游动。

多么震撼人心的画面,可惜大西洋上的这片死亡海域少有冒险家敢踏足,即便科技文明发展到了今天,也没有一班航线从这里经过。

人类对自然的观索从未停止过脚步,生命的未知吸引着一代代科学家向前。郑和几下西洋去寻找新世界,哥白尼用日心说去反对神学,牛顿因为一个苹果发现了万有引力…科学在不断的试错中向前发展,那么眼前的这一幕又该怎么解释呢?

大西洋死亡海域上厚重的云层里蜿蜒盘旋的究竟是什么生物?

没有人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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