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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过去

(本章是喀秋莎的自述回忆)

(喀秋莎记得),2003年那一年,冬天特别冷,我10岁。我从小就擅长使用飞刀。

我不讨母亲喜欢,时常遭到母亲和继父的毒打,还有继父的打扰。继父每每三更半夜闯入我的房间,还好我的飞刀,每次刺杀继父,最后一次,直接将继父刺死。

我仍然记得一些片段:

刺死继父后,母亲将我交给一个东南亚的商人。

东南亚,湿漉漉的丛林天气,皮肤都能泡出皮来,我与一群同龄的小女孩关在笼子里。

我后来逃了出来。才知道,我被卖到东南亚。之后,我决定拯救这群女孩。

后来,遇到了一个人,他就是现在组织里的队长,是他招揽我进入组织,成为一名杀手。

他教会我正确使用飞刀,保证每次即中,百发百中。我是组织里排名第一的飞刀手。

我们的组织叫【Gnosis】,名字是希腊文,(中文)意思是:灵知,简称【G】。

还有一个与我们对着挑的组织叫【Zero】,零组织,我们称它为【Z】组织,或者【Z】。秦丹的外公【伊万诺夫】就是【Z】的成员。似乎我们是黑暗,他们是光明一样,我们执行任务,他们来破坏我们的任务。

组织上除了我们分队,还有其他的分队。

生活里,我除了艰苦的杀手训练和练习飞刀以外,就是喂养路边的一只小白猫。后来猫成为我喜爱的动物之一,而另一种就是泰迪熊公仔,严格讲公仔不算【动物】。

每次完成任务,我们都能得到一笔很丰厚的报酬。第一次穿上漂亮衣服,使用名贵东西,我看着镜子,摆了摆好几次姿势,那一晚就是这样,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直到天亮。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要拥有好的东西。

似乎这以后,每次出任务都特别卖力。之后,考了驾照,买了好车。

唯一差点失手的是两年前,我为了救一只小猫,那一次,我差点没了命,是阿菲姆救了我。

刚开始,我觉得阿菲姆人还好,在他救了我之后,接受了他的约会,后来成为他的女朋友。

阿菲姆,北欧人,比我大一岁。长得还算帅气英俊,身材高,但是比秦丹矮点。与我大概同一时期加入队长的队伍。

他枪法还不赖,仅次于红雪,是组织里的第二名。

阿菲姆最大缺点就是好色,与我一起之前,我早有所听闻,不过,男人好色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我很讨厌他,特别是他用情不专,还有那方面的要求几乎变态,我拒绝他。不满意的他就在外面与其他女人做些很恶心的事。

也不知道是【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还是什么,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对我动了真情,我是不会相信的。中国有句话不是说嘛:我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会相信男人的那张嘴。

不知道是不是他母亲私生活不检点,所以他对所有女人都没有好印象,他长大以后,就开始报复女人。我讨厌他。

他从小就在唐人街里混,所以懂中文,虽然说得不太流利,我听他说中文,还不如说英文算了。

后来,因为他无端杀了我的一只猫,我才知道这个人心肠很毒辣,所以就与他分手了。但是他直到今天还放不下,这大概是一年多前的事。

而红雪这个人,我是在14岁那一年见到她,她那时才加入我们。

她很机智,能看懂人心,但别人看不懂她,甚至可以说,根本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就像男人不明白女人想要什么一样。虽说女人是最了解女人的,但是连我这个女人也看不穿她这人。我们不算是朋友,虽然我们执行任务多年。

她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日本人。听说她是随母亲姓,我不知道她日本名字是什么,我也没有兴趣知道,我只记得叫什么【宫】。

她本来入日本籍,后来入了中国国籍,她讨厌我们说她是日本人。加入了我们后,才像我们一样入想要的国籍,她入了英国籍。她除了会中文、日文、英文之外,还会韩文,以后还学会俄语。

我们这些人平常除了任务以外,很少交流,基本是各顾各,以前我和阿菲姆一起的时候,还会问多一点对方的事,也只是一点而已。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要通知我,秦丹在巴黎广场的事。不过这件事,我挺感谢她的。

队长的属下,除了我、阿菲姆、红雪以外,还有一个叫【乔】,我们三个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乔】。

【G】组织的分层结构有四等,从高到低分别是:首领,队长,分队长,队员。我、阿菲姆、红雪、乔,是分队长,我们各自有自己的队员组成小分队。队长与分队长可以独立执行任务,但队员不可以,队员必须听从首领、所属队长、所属分队长的命令。

任务分【全体任务】和【独立任务】,全体任务占任务的九成,独立任务只占一成。相比而言,独立任务也更难一些,不对,是很艰难才对。

全体任务完成后,所获得的丰厚报酬,必须把报酬的七成先分给队员,然后分队长占两成,队长占一成。

而独立任务,自己可以独享报酬,我更喜欢独立任务,我的几台名贵的跑车就是这样赚来的。

由此,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队员都想升为分队长来执行独立任务。队员想升到分队长,需要过十关,前九关都是平时训练的内容,第十关就是实战,实战也就是独立任务,通过了前九关,在第十关有一次机会去做独立任务。队员在第十关,大部分都会丧命,只有少部分能活着回来,只有完成任务的人才会成为分队长。如果没有完成任务,我们通常也不留活口。

话说回来,2015年11月1日,队长让我、阿菲姆、红雪来广州,执行任务。

我竟然在广州国立大学城遇到了这个叫【秦丹】的家伙。

我也在想秦丹他到底哪里好了,或许是因为他的爱心吧。

或许广州那个算命的,说的对,在这一刻,我只希望得到女人应有的美好,女人有的时候想要的就这么简单。

我第一次来到广州,这个地方11月份不算冷,顶多算是我们乌克兰初秋的时候。对我来说,也太暖了,所以换了长裙子。

阿菲姆的中文说得没有红雪这么流利,总体来说还算够用,我不喜欢依赖别人,入境之后,熟悉一下环境,我们就分头行动。

我走在大街上,街上的男人都会回头看一下,有一次,有个家伙竟然撞到电线杆,我很怀疑他没有见过美女吗?虽然我本来就很漂亮。

在广州,我不说中文,我只说英文,来到国立大学城,找到妮娜的时候,才说俄语。

妮娜是一个很好的老师,我看到她很受学生们的欢迎。对了,有一个,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后来我知道这个人就是【安迪】,秦丹他的朋友。

2015年11月5日,星期四,那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阳光普照。

走在广州的路上很舒服,我看到离国立大学城很近的一块野草空地,令我诧异的是,广州,这些草都没有枯死,后来我知道这是气候的原因。

打扰我享受太阳光的是,一条黑狗和一只小猫。那黑狗正在追着一只小猫,那个小猫叫得怪可怜的,然后我就出了飞刀阻止了那条狗。那条狗最后呜咽一声,逃走了。而这只小猫被一只更大的猫带走,临走前还对我瞄了几下,估计它是在说【谢谢】。

我也是多管了闲事,校园里竟然来了一头疯牛,还想撞我,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被我飞了两刀,流着血,还不学乖,简直就是活腻了,还想继续撞我。

后来来了一只猫,原来就是之前带走小猫的那只大猫。听秦丹说,它是来报恩的。

说到秦丹这个家伙,我不知道他当时是故弄玄虚还是真有其事,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会与动物沟通。不过,他的力气的确很大。

在那天,我不想节外生枝,我才不想等什么救护车,我自己就走了。不过现在想想,那天还好带了十多把飞刀和一把军小刀。

由于这可恶的牛血,弄脏了我的衣服,我就换了一件红色衣服。

然后,我带上行李箱来到妮娜家:珠江河小区E幢302,大户型的房子,一梯两户,听说这两户都是妮娜的,301听说是留个秦丹结婚的,而302是她们平时住的地方。

我按了门铃。

门打开后,出现的家伙,高,有点瘦,俄国人模样的男孩,他就是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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