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听完许美凤那一番话,他没有再打算求情下去了,方旭转过身,朝着外面自己的那一张办公桌走了过去,好在虽然他在“沐歌”干的时间也算不短了,但他的东西并不多,因为之前他一直都有一个理想,就是要尽可能地多攒下点钱,他要买房买车,他要尽他最大的力气,给江非儿最好的生活。
直到这一刻,方旭这才意识到他这些年买的东西真的好少,他从来都不舍得多花一分钱,也从没为自己买过一样那些奢侈却并不实用的东西。
最终,方旭又何尝能料到他为了江非儿省吃俭用,想要等到将来他跟江非儿真正在一起了,他能够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如今,他自己却将江非儿给弄丢了……
方旭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他找了一个不大的方方正正的纸箱子,东西收拾好,那个纸箱子竟然还没装满。
方旭抱起那个纸箱,想走过去再跟许嘉颖说声“再见”,许美凤却叫住了他:“还有,以后最好不要再纠缠我们家嘉颖了,像你这样的小职员,就算再努力几辈子,我们家嘉颖也不可能跟你扯上什么关系的。明白吗?啦蛤蟆也想吃天鹅肉,真是想的美!”
方旭顿了顿,将走向许嘉颖的脚步缩了回来,然后转身径直离开了人事部的办公室。
方旭没有去财务处,在所谓的“男人的尊严”下,他决定硬气地不去支取他这个月以及许美凤所说的补发给他的下两个月的薪水,因此,走出来的时候,正好听到了沐南风对江非儿所说的那番话的后半段,但就算只听到了那番话的一小半,也让方旭的心里“咯噔”一下,似乎塌掉了一大块。
江非儿真的有这么好,值得“沐歌集团”的这位小太子爷这样对她吗?
方旭不由站住了脚隔着一段距离悄悄地打量起了江非儿来。
尽管江非儿明明在“卡地酒吧”销了将近两年的酒,但是,很难得的,她身上居然一点也没有染上“卡地酒吧”那种场所的风尘味。
如果不是他昨天给说出来,恐怕还真没人会料到江非儿以前居然是在夜店里上班的一个女人。
看她的皮肤还是那么水嫩、干净,尤其是她的目光,依然那样澄澈。
其实在这方面,老天爷对江非儿实在是太优厚了,她不光给人一种单纯、格外干净的感觉,而且,江非儿的五官是那种特别精致的类型,能让人一眼就装在了心底里。
她个子高挑,身材也非常出色,总之,不管哪个男人跟她站在一起,都能倍有面子。这是方旭从读书的时候就深有的一种体会。
当然还不光光这样,方旭知道江非儿跟其她长得漂亮的女生不同,她是那种特别有上进心的女生,读书的时候还是个学霸,要不是她母亲的那一双腿的缘故,导致她家里供不起她继续读书的话,想必现在,她也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