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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伯永

知雪抿嘴一笑答道:“这世上哪有生而知之的神童?其实仲永从小就是由知雪教导的读书识字,而他写的那些诗其实都是少爷您考学之前的练笔作,不过仲永这孩子也的确是很聪明,他知道哪些诗可以用在哪些场合,只是随着这几年的不断使用,已经都用完了,所以现在外面都说仲永是江郎才尽!”

“既然仲永这么聪明,那为什么不让他上学呢?想来那样他现在的成就绝对不止于此!”王益好奇的问道。

如果唐宁此刻也在这里的话,肯定会为王益的这个问题而击节叫好,因为这也是他始终都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以中国人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只要家里情况许可,那么绝对是舍得砸锅卖铁去供孩子读书,更不要说方仲永这么一个神童,这哪怕是借钱也值得进行投资啊,甚至没准亲戚乡老都会帮衬你,毕竟只要出了一个进士,那可是全族得益的大事儿!

听到王益这么问,知雪低下头哀叹一声答道:“哎,其实方大才他知道仲永是我跟少爷您的孩子,所以心里一直憋着口气,从不拿仲永当亲生儿子看,自然不肯让他上学读书,就连仲永出去写诗赚的钱,也都被他拿去喝酒赌博了!”说到这里,知雪忍不住哭了起来。

王益连忙安慰道:“既然这样的话,那就更不能让你们再受这方大才的欺负了,这样吧、先让仲永跟在我身边做事,以后再慢慢的想办法公开他的身份。”

没想到知雪却再次摇头拒绝道:“不了,我和仲永的命就这样了,如果我们回到王府的话,会耽误伯永的!”

“伯、伯永?这个伯永是谁?”王益好奇的问道。

“就是仲永的哥哥啊,要不然你以为仲永为什么要叫做仲永?”知雪故作神秘的答道。

但王益还是一头雾水的继续问道:“可是我也没听说仲永有哥哥啊?而且也没听说有方伯永这个人啊?”

“因为伯永现在用的并不是这个名字。他现在的名字是......”说着,知雪附耳告诉了王益一个名字。

听到这个名字,王益顿时是大惊失色:“什么?!原来他、他也是你的孩子,而且还是仲永的孪生哥哥?这、这怎么可能?!”

“哎,这件事说起来可就复杂了。”然后,知雪向王益诉说了一段往事,最后慨叹道:“其实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也特别矛盾,但想到孩子能在王府长大,这样他一辈子才能过得好,我心里也就踏实了!”

“但、但他们俩怎么看也不像是孪生兄弟啊,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王益依旧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也幸好他们长得不像,否则说不定我早就离开金溪了!”知雪感叹道。

听到这么一大堆隐秘,王益感觉自己一时之间有点消化不了,于是揉揉额头说道:“这件事太乱了,而且里面牵涉的人和事儿也都太多,这样吧、知雪,你给我点时间,让我整理一下这件事,再去找相关的人谈一下,然后再来安排你和仲永好不好?”

知雪毫不犹豫的点点头答应:“没关系的,反正这十多年我都等了,也不差这一两年。”

待王益整理好衣服之后,走出去随手扔给对守在门口的方父几块银子,然后吩咐道:“以后不许再欺负你家娘子,等一阵子我会将她接到王府的,听懂了没有?”

方父连连点头答应道:“听懂了、听懂了。”然后居然鬼使神差的又冒出了一句:“欢迎王老爷常来!”只不过这话一说出口,他就恨不得打自己嘴巴,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但从本心来说,他却觉得刚才偷看时候要比平时自己跟娘子做那种事还要刺激,所以这倒也是实话。

而王益自然不知道方父这复杂而又龌龊的念头,只觉得这人真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点,知雪和仲永这些年居然要受这么一个家伙折磨,真是太可怜了,不行、看来得抓紧时间想办法将她们娘俩接回来。

而就在王益犯愁的时候,在王安石舅舅吴彦珍的家里,吴彦珍正与他的姐姐也就是王安石的母亲吴氏焦急的商议着。

只见吴彦珍忧心忡忡对吴氏说道:“姐姐,刚才有人报给我说,姐夫找到当年的知雪了,而且现在就在她家里呢!”

“他是怎么知道知雪家在哪的?”吴氏不解的问道。

吴彦珍没好气的答道:“这我哪知道,不过可能是因为知雪她家那个神童方仲永的名头惹出来的,昨天安石还好奇的让我把他叫来做了首诗呢。不过现在这个并不是重点,我主要是怕姐夫知道当年的事儿!”

而吴氏则不以为意的答道:“你怕什么?现在又不是我刚嫁进他王家的时候,再者了当年老祖宗就不同意老爷娶那个知雪,难道现在就能答应了?真是开玩笑!”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我总是觉得有点不放心。不是我说你啊姐,你平时对安石可绝对算不上好,而现在安石又是几个外甥里面最有出息的,你说这要是姐夫知道了事情真相,让安石不认你,那以后咱们可怎么办啊?”吴彦珍依旧很是担心的说道。

“既然你都说了安石是所有孩子里面最聪明、最有出息的,那他就应该知道是认我这个吴家出身的娘还是去认那个伺候了十多年泥腿子的娘!”

PS:有些朋友对于王安石居然与方仲永年纪相仿不太理解,这里解释一下,《伤仲永》原文中有“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这里的明道指的是北宋宋仁宗时期的年号(可不是那个台湾演员),也就是公元1032到1033年,而王安石是公元1021年出生,所以这个时候正好也是十一二岁,为了情节需要,就定为此时为公元1033年,两人均为12岁,这个设定不算太牵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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