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村,街上的摊位很少,偶尔有些人卖些东西,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好货。还是要到专门的店里去买。这里的门面都很小。
林村可以算得上是大村了,据说以前也是个繁华的小镇,后来好像有支什么兵过来了,几十年来就变成了这样。镇子被打散成几个村,林村是最大,但也是最落后的,以农业为主。
有时候要买什么东西,还要出村去买。
沈云的眼睛看啊看啊,眼都要花啦——真热闹啊!
“瞧瞧,喜欢什么样的?”
都喜欢!
他从没见过这么这么多新奇好看的东西!
一想到自己能够带走它们中的一些,沈云就觉得幸福无比。
“二位有相中的吗——”看到沈云的脸,小伙计的声音一顿,连笑脸都僵硬了几分。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她有自己商贩特有的修养。
她一眼就认出他是谁。看那块胎记,西头林老大家的丑儿子嘛!这两天都说他掉进金窝里,被人家八抬大轿给抬走了,看来是真的啊?一开始还不知道人家看上他哪里,后来才知道他是救了人富家女儿一命,被报恩了——唉!怎么她就没那种发横财的福气呢?
“是做什么用的布呢?”
“给他做两身衣服——秋,冬的都要。”
“从这位小公子的肤色看呢,我觉得这几匹颜色就不错……”她找出几匹不同花色的布,放在一个大木托盘上。
“是我夫君。”“嗯?”“他是我夫君。”
她把他拉过来:“瞧瞧,喜欢哪个,嗯?”
沈云红着耳朵,没仔细看,赶紧随便指了一匹。“给他量量尺寸吧。估计几天能做好呢?”“放心吧您!三天!快着呐!”
可惜了这么俊的女孩,找了这么个丑夫郎,那胎记可真吓人啊。
两人又选了一些,又开始在街上闲逛。
在小铺子里,吃着肉包子,手里拿着半根糖葫芦,他幸福地笑着。
“妻,妻君,我想喝那个鸡蛋汤——”
“好——小二!再来碗鸡蛋汤!”
······
“哇,真的好饱啊!我好开心啊!”“你开心就好啦。”
一手摸着小肚皮,一手拉着自家妻君,她慢慢的往回走。
逛街真的是很能增加姐妹(?)感情的事呢。在先前一个月的相处中,沈云慢慢放下了自卑;现在,他则是真的把自己的心情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
疯玩了一天,回到家,沈英要为他们的未来考虑了。
他们的房子在村子的边上,最东头,离集市很近。
“我打算去东边冯家村上学——你怎么想?”
妻主……妻君要去上学?好事啊!
这应该就是说明,妻君她很有出息!
从前妹妹去学堂,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嗯!去吧!”他的眼亮晶晶的。沈英轻叹一口气:“可是这样的话,我就没法每天都陪着你了啊。”沈云有一点失望。可是发动起自己从来没怎么动过的小脑筋,想起自己身为好夫郎的“责任”,他把那点失望放到肚子里,带着一点的严肃口气说:“我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我来管着家里,妻君要到外面当大官,做大事的!”
十四岁的小瘦孩子,努力去做出老气横秋的严肃表情,表示自己的能力与期待,很认真,有点滑稽,很可爱。沈英噗的一声笑出来:“原来在你心里,读书就是能当大官啊?”
“啊?不,不是吗?”
“是!是!能你妻君学成,给你考个大官回来!”
她过去把他捞起来,挠着,两个人笑成一团。
沈英就当自己是养了个听话的弟弟——或妹妹吧,无所谓,反正挺可爱的。
······
冯家村的学堂,是一座加长的茅草顶房子。一个老讲师,墙上有几幅旧画,摆着十几套桌子。自家带院子的房子住惯了,她一下子有些不习惯。
交了钱,完成一些奇怪的礼仪章程,拜过老师,他开始了在古代的学习。
问她什么感觉?告诉你:
——无聊至极。
这里根本不会放假,一天天只有一件事:寒窗苦读。她看了一下,大概也就是类似于以前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之类,她觉得应该还有一本类似《千家诗》的,不知道是老师没弄着还是怎么着。这些都是识字的基本教材。
一般识字了之后一般开始教写字,然后开始学习一些经、史、历、算的知识,还包括一些本朝的律令以及一些礼仪。
然而这里并不是什么正规的私塾,根本不这么来。字识得差不多了,学科举要考的书,然后开始写些小文章,几十字,通顺即可。练啊练啊,慢慢你就能去科考了。
无聊啊。
有的人住宿,家里会有人送东西。有的人走读。没有假期,学生每月只可请几天的假,还得被骂。
对沈英来说,只要字能认出来,什么都好说。了解过内容后,她觉得科举对她问题不大。
像是武举,明法,明算之类,她不打算考——关键这里也不教啊。
还是按最“正统”的来。
考生要选出自己主攻的“本经”。
先是是围绕经义及注释所出的简单问答题。在一张卷子中,这类题目往往多达30至50道。口试则是口头回答这样的问题。
然后就是像是现代诗卷的填空与默写。考官从经书中选取一页,摘其中一行印在试卷上。根据这一行文字,考生要填写出与之相联系的上下文。
考官提出有关经义或政事问题,考生发表见解,提出对策。策问所及范围较广,有政治、教育、生产、管理等,比起先前来难度更大,有一些实用价值。
最后是围绕书义理展开的议论。
啊,你还得在卷上一路狂吹朝廷八百字。
她有最先进的学习方法,而且她现在的记忆力也很不错,掺进一些她自己的知识与才华,这事应该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