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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一点题外话

我有以下三点要说:

以上。

……

说一点个人的一己之见。

首先感谢各位吧,这本书这么无聊,我还经常断更,大家能看到这里还真是不容易,感谢!当然也许会有某些人直接跳到这一章吧,不过既然都看到这里了,不妨再花几分钟把这一张看完吧。

这里我要说明一下,这本书虽然是无限流的,是穿越向的,但基本不会有什么打斗啊,十步杀一人啊,这些东西,缠绵悱恻的爱情也不会有。

至于为什么呢?

我这里解释一下。

最近我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小说了,千篇一律的爱恨情仇看得真心累,男主们动不动就杀人更是看得我皱眉。

前段时间的女教师堵电车,要求老公到了再开车,而这次事件之后该教师发微博表示自己没有错,自己是有苦衷的,这个新闻大家也许有所耳闻,这不就是典型的主角式做法吗?

那些书的主角不都是这样做的吗?

他挡了我的路,杀。

他要抢我的东西,杀。

如此美丽的生命在主角们的眼里都是这样廉价的吗?

因为大众制定的规则和主角的利益发生冲突,主角就可以破坏这个规则,因为别人试图侵那啥犯主角的利益,所以主角就可以化身为正义的使者去制裁他们?

超级英雄也要讲基本法的吧。

但现在的主角们似乎完全不讲基本法,做事说得好听是随心所欲,说得难听就是MDZZ,甚至还有不少主角以打破规则为乐趣,整天想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然后就去逆天了,求求你们放过天吧。

抱歉说的也许有点过了,但我毕竟是一个坚定的法律拥护者,我始终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当然能够徒手左手画方,右手画圆的大佬请受我一拜。

也许你们会说这只是小说嘛,何必当真呢?

没错这只是小说而已,就如同《惊悚O园》里觉哥说的那样,在游戏里杀了多少坏人我们也不会在意,因为我们知道那是假的,但那些三观尚未完善的小孩呢?

我小时候也喜欢看小说还有动漫,我也曾觉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很帅气,我还曾经幻想过自己是大魔王,能够毁灭世界的那种,然后呢?然后,主角式的傲慢让我开始蔑视周围的同学,蝼蚁?拉帮结派、组建势力,变成了几个小屁孩自称扛把子的笑话。

满满的黑历史。

简直不堪回首。

可以说小说里的主角,在我的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再加上找不到什么喜欢的小说,所以我就产生了自己写一个的想法。

写一个遵纪守法、牢记八荣八耻、不横穿马路、乐于助人热心肠、有礼貌讲文明……等等优点的主角。

话说最近又看见了个纪录片,关于国外街头泼硫酸事件的。

泼硫酸啊,腐蚀皮肤,然后毁容。

有一个记者找到了一名小混混A先生,A先生也接受了采访,并且载着记者,骑着摩托带记者去抢劫,记录第一现场。

记者:“你们平时抢劫都带些什么啊?”

A先生:“带一下刀啊,棍棒之类的,还有硫酸。”

记者:“你们都是怎么寻找目标的?”

A先生:“看那些走在马路上戴着耳机的、玩手机的,或者单肩挎包的,这些都是目标。”

记者:“如果他们反抗呢?”

A先生:“那就揍他们。”

记者:“会泼硫酸吗?”

A先生:“当然,用喷雾器将硫酸喷在他们脸上,他们就会惊慌失措的任人摆布了。”

记者:“可是那样会导致他们毁容的,你知道吗?可以说,他们一辈子几乎都毁了。”

A先生:“我知道,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是他们挡了我的路。如果他们不反抗的话,就不会有这些事发生了。”

记者:“你试着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你做着一份薪水微薄的工作,攒了很久的钱,终于某天你去到珠宝店,买下来想要送给配偶的珍贵珠宝,可是走在路上却突然被人抢了,还被毁容了……”

A先生:“我知道,我知道,换做是我的话,我也肯定不会好受,但这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他们挡了我财路,还要反抗的。”

熟悉吗?

主角式强盗理论。

所以我才不喜欢现在的大部分小说啊。

我知道,只是小说嘛,如果我把主角塑造的太正义了,完全遵守法律法规,遇事找警察,警察也按规矩办事,完全一板一眼的,这样的话就会失去很多乐趣吧,还会被很多不明就里的人喷圣母婊。

所以干脆我就写一点有趣的吧——我这样想。

于是这本书的主角就出现了。

爱情?不存在的。都是假的,演的,这些都只是吹雪先生的一场戏罢了。

战斗?也不存在的,吹雪先生是不会动手杀人的!

规则?是必须遵守的,绝对不能破坏它。

但为了有乐趣可言,所以仅在本书内,不违反规则的定义是:不会被执法者发现、也不会被惩罚,就不算是违反规则,也就是说,只要不被抓住就不算是犯罪,当然这个道理仅限于这本书,毕竟这只是一本小说,所以这个道理是假的,大家也别当真了。

虽然我喜欢遵纪守法的主角,但我并不是固执的老古板啊!

每天钓钓鱼,看看报,练琴,唱歌,院子里种上花,洗完衣服之后勺一瓢水加上肥皂块,吹出无数的七彩的肥皂泡,比整天打打杀杀、金戈铁马的要闲适的多吧。

至于强者为尊的猴子理论……那就是猴子理论了,一群强大的碳基猴子之间互秀肌肉,厉害的就可以占有更多的母猴子,然后最强的成为了猴子王、大当家,第二强的成为了打手兼三当家,聪明的猴子成为了二当家、师爷,于是一个猴子窝势力就组建好了,然后猴子王每天就带着母猴子出去玩了,事务都交给了二当家和三当家balabalabala……

最后我不是针对各位,我的意思是,以上的话不针对任何小说,也不存在踩人上位的问题,因为本人的严重断更,现在都是每周末,也就是周六的时候统一将写好的上传,这种行为,导致本书无法上架签约,真是可惜,我很看好该网站免费提供的封面的啊,我又不想自己画的说,结果看不到了还真是遗憾,好想知道这本书的封面会是什么样子啊!

就这样吧,掰~

对了,放心不会大、监的哦,我预计会写个几百章吧,一个星期七章,一年也才三百多章啊,所以那些好几千章的大佬是怎么写出来啊!目瞪狗呆

(关于“太”变成“大、”是不是很生动形象啊!快来夸我啊,诶嘿嘿嘿。

最近看了天使的3O这个动漫啊,真是好啊,小学……咳,话说我十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呢?天使的3O里面,小学就会吉他、贝斯、架子鼓、绘画、钢琴,真是厉害厉害,还有萝球O,打篮球,真是厉害啊,所以我小学在干啥呢?

我小学啊,我想想,啊,对了,我被校园暴力对待啦。

冷暴力。

都不跟我玩,说人家是是傻子,还有人嫌弃我,嫌弃破烂,都和我保持了距离。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我死皮赖脸地凑上去,跟一个朋友玩,我以为是朋友,最好的那种朋友,结果他把我推开了,让我跟别人玩去,真是让人伤心啊,人家的玻璃心都碎了,呜咽呜咽。

不过很幸运的是班里来了个转校生诶!

最初我不知道她是转校生,我只知道她是个小偷,因为我在学校外面的文具店见过她,那个时候她被店家抓住示众,她大哭着我赔钱还不行吗,然后我看了一眼就走了,关我碧事啊!?

结果她居然是转校生,还和我同班,咕嘿嘿嘿,似乎有趣了啊,我这样想到。

于是我在暗地里将她偷东西的事传播了出去,会怎样呢,会怎样呢?好期待好期待!我的内心充满了罪恶感,笑。

结果事情快要闹大了!全班都知道了,就连班主任都知道了!班主任当众质问她是否偷了东西,那个时候全班都注视着她,啊~那种眼神,我知道的,下一个就是她了。

她哭着承认了,小孩子嘛,威逼一下就承认了,于是全班哗然,而她也如我所料的成为了班里第二个被霸凌的人。

我也有同伴了诶,嘻嘻嘻,嘻嘻嘻。

然后我当然就开始接近她了啊,正好新学期新开始,老师要在班里分出几名组长,我很荣幸地成为了一名组长哦,不要看咱这样,也不要看他们都说我是笨蛋,都不和我玩哦,咱可是很聪明的啊!学习成绩也在前面哦。

回到正题,组长要分组,她没人要,被分到了我这里,这可真是宿命啊~

不过我可不能太热切了。

于是我学着班里同学的模样,也开始无视她,冷暴力她,然后一点一点的接受她,帮助她,最后我们终于成为了朋友。

啊,朋友,多么美丽的词啊,我可是很了解的啊,在被排挤的时候,在最孤独的时候,一句话,一个微笑能够带来怎样的力量呢,所以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嘻嘻嘻。

但是“最好的朋友”只能有一个啊!很遗憾她不止一个朋友,她还有一个闺蜜、邻居,虽然平时在班里她们都不怎么说话,但放学之后她们却会一路回家,有说有笑的,甚至还会去彼此的家里做客,玩耍。

啊~真是叫人家羡慕呢~

所以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样的话,我不就显得可有可无了吗?所以我都在做什么?

当然是做喜欢的事啦,笨

所以认识她闺蜜之后我就换了种态度啦,我开始黏着闺蜜了,有她做媒介,我和闺蜜相处的很愉税,很偷悦啊,当然,相对的,我开始故意对她冷淡了。

嘎嘎嘎嘎,啊哈哈哈哈嗝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自己可真是坏啊,黑透了都。

然而闺蜜间的撕逼还没看见,我就毕业了诶,小学毕业之后我删除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企鹅上,然后就一直没联系过了,直到现在。

现在想起来……似乎就我没辣条。

辣条是当时大家凑在一起玩的时候的事,土豪请客吃辣条,他给所有人都买了,就是没给我,哼,我才不会羡慕呢~

还有美术课,大家一起组队画画,要求画上小组成员,可是最后“原来你是我们组的啊?”“对啊对啊,我们都不知道。”真是虚伪呢,好歹人家也是动笔一起画了的,还假装自己不知道,满满的谎言一听就知道了,呸。

小学什么的,最讨厌了!

然后初中我就开始看动漫还有小说,成为了中二病患者,从此走上了一条黑历史路。

丢人啊!

话说,我现在说【以上内容纯属虚构】会不会有人相信啊?

相信我,我是个好人,才不会有那些不好的想法呢,以上内容纯属虚构,相信我,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相信我,但是请相信我,看着我纯洁无暇的大眼睛?????,p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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