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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观《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爱情是从不愿穿着一件带补丁的衣服出现在他面前开始的。——题记

并不是专业的影评人,但依然决定为这部老电影写一些什么。这样千回百转的一个故事,若单单只是看过便罢了,那到底是辜负了。那么就写点什么吧!能拍出这样片子的人到底是情意深重怀有情怀的人,而我在深夜关掉所有的灯光,饮一杯酒,淡淡的将它看完,心绪起伏,乍然起兴要为它写点什么,哪怕文笔粗糙,也只当是为了情怀。

1948年的深冬,当你拆开那样厚重的一沓信时,内心深处一定是疑惑的,而那个时候,那个为你写下这许多千回百转的文字的人,那个用了整整18年,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18年来爱你的人,终究已经不在了。而直到她死,你都不曾知晓,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爱过你这么久。

旁边的院子里搬来了新的邻居,那时候的你一定不知道,他是启蒙了你整个人生的人,他是你此生爱情的全部。未见其人先见其书,他搬来了那样许许多多的书,摆的满院子都是,那样博学儒雅的一个人,还未出现,便已让你满怀憧憬。

姜文饰演的作家并不算是帅的,可姜文也自有姜文的味道,那样风度翩翩的一个男人,赢得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的青睐,本就不是难事。况且这个女孩还没有父亲,他出现了,就是她世界里唯一的光。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于是我看见你,如同荆棘密布的夜路上的一点萤火,如同阴云密布的黑暗中的一点萤火。

你的出现,嚯的一声,就照亮了我的整个世界。

姜文有姜文的味道,北平也自有北平的味道,北京和北平是不同的,北京是繁华的,北平是陈旧的,京都只是人们强加给这座城市的东西,那些浮夸的繁华,未必是这座城市骨子里的风情。就如同名胜是虚无的,但古迹却是真实存在的。

战乱中的北平啊,有多少人的爱情能够如同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一样,是靠沦陷上海这座城成就的,乱世之中,所有的人都是危如累卵的,那么爱情呢,自然也是朝不保夕的。

他是才华横溢的作家,是温文尔雅的邻家男人,但他也是贪恋情场的浪子。

她在离他很近的地方隐秘的窥探着他,因为他的出现,她再不愿意穿着母亲带补丁的旗袍出现在他面前。

那个男人啊,那个带着黑框眼镜在视线相对时对他笑的男人,那个在被她鲁莽撞进怀里之后对她说sorry的男人,那个轻轻捡起她踢落的毽子递还给她的人,那个在两辆黄包车相遇在同一条小巷子时,示意车夫给她让路的人。

那个男人恰到好处的风度和无微不至的温柔,于她都是致命的诱惑。

她第一次借着帮他收被子的由头,跟随佣人走进他的屋子,还是那样许许多多的书啊,摆在那样许许多多的书架上,她靠着书架,说闻到了他的味道,是香烟的味道。让她上瘾,让她沉醉。让她误以为,她与他那样近。

于是沉迷,沉迷,沉迷。

她要走了,跟随改嫁的母亲去过小姐般的生活。那一夜她辗转反侧,终于来到他的门前,她敲了门,并没有人应,她于是蹲下来,在门外的角落里等他。可其实等到了又能说些什么呢,我爱你嘛,可他还当她是孩子呢,那样温柔的一个人,或者只是会拍拍她的头,告诉她天冷早些回家吧。

我要走了嘛,太唐突了吧,她是他的谁,要走要留与他可有分毫的关系。这样的乱世,谁走谁留本就与他人何干。不过萍水相逢做了几天的邻居,她连与他好好道一句再见的资格都没有。可他是那样儒雅的人,一定会亲口跟她说,一路顺风。

可是她又等来了什么呢?他搂着其他的女人回来,那女人在他怀里,笑的风情万种,他们相拥着进屋。于她,又可有半分关系。而那时年幼的她又可否懂得,这个男人的风流与不羁。

也或者懂了,也依旧是沉沦,沉沦,沉沦。

离开的几年,她总要看他写的东西,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只看到他的名字,就觉得是美好的。

后来啊,她终于考进北平,成了他去而复返的邻居,可他又怎么会在意,几年前怀着那样隐秘的心思离开他的小女孩,后来出落的亭亭玉立,白莲花一样的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不过他已经不记得那个小女孩了。他是混迹情场的浪子,又怎会轻易记得当初邻家的一个小姑娘。

学生游行,人潮汹涌,她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看他拿着相机,倚在报社门口,自有一种儒雅的风流。那样长久的对视,哪怕已经走出那么远了,她依旧扭过头,冲他笑靥如花。突然人群一片混乱,兵荒马乱的时代,这样的慌乱本就是常事,可就是在那样的混乱中,他第一次牵起了她的手。那时她的感受呢,是否仿如跨越万水千山,终于站在他的身边,终于有了资格,只抬头对他浅笑了吧。

之后的事情,于这个男人来讲怕是水到渠成了吧,共进晚餐,相谈甚欢,小姐,你介不介意到我家坐坐。

那一晚她们相拥着站在他的门前,他的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他说,我大概是见过你的。她也不过是笑,是啊,也许吧。

于是她第二次走进他的屋子,不再跟随佣人,不再小心翼翼。而是如同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在他的门外看到的那个舞女一样,跟着他,堂而皇之的进他的门,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可曾羡慕过她。

他见过多少烈焰红唇的女子,红玫瑰一样的绚烂,可这样白莲花一样的女子,那晚他该是犹豫过的。可遇见他,沉沦就仿佛是她的宿命。哪怕他会犹豫,她也从没想过退缩。于是她心甘情愿的沉沦在这个男人的臂膀里。

不是没有幸福快乐的日子的,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个男人跟她讲,国危矣,我要走了。去哪里呢,他是作家,他在报社工作,他要去需要他的地方,这样才华横溢的一个人,心里未必是没有国家。他给她系围巾,送她一支白玫瑰,送她出门,信誓旦旦,说他会回来,一回来就找她,她信了。

她或者是天真的过了,以为自己是不一样的,以为自己是可以让他停留的那个人,可是有什么不一样的,或者在他眼里,乱世之下,沉迷风月,一晌贪欢,有什么错呢?

后来他回来了,可再也没有找过她,她于是带着他的孩子离开,我惟愿你记起我时,是怀着爱情和感念的。我不愿拿这孩子去要求你威胁你束缚你。可只要有他在,我便感觉我们是在一起的,你的生命在我的血管里生长。

后来,她一个人远走乱世,她在他每年的生日总要送一束白玫瑰给他,纪念那样纯洁美好的时光,而他,从不知道是她。

她说想要给他的儿子好的生活,他那样可爱,聪明,眉眼间依稀已有你的样子,他该有你一样的学识风度儒雅和俊秀。于是她做了舞女,跟随不同的男人,那样风情万种的女子,也未必是没有男子真心爱护的,不然何以愿意在乱世之中许她与孩子一片安稳。可她满心满眼,也不过一个他罢了,哪里再容得下其他人分毫。

风月场上再相逢,他依旧风度翩翩,而她早已不复当年青涩懵懂,烈焰红唇,风情万种,巧笑嫣然。

他邀她跳舞,她跟他回家。

所有的自尊和脸面,又有什么关系呢。哪怕你早已不记得我,更不识得你的孩子。可这些都没有关系,你的声音仿佛有一种魔力,只要你叫我,哪怕我在坟墓里,也能生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你走。

和深爱的人一晌贪欢,抵死缠绵,又有什么错呢。

然后又是一样的场景,一起吃早餐,他说他要走了,承诺会回来找她。她对他说,我爱的那个人啊,也是这样,说走就走。他说,走了的人都还会回来的。是啊,会回来的,可每次回来,就什么都忘了。他还是说,我大概是见过你的,什么时候,前世吧。她有一瞬间的失神,随即还是笑。这个男人阅尽多少女人,或者他是真的觉得眼前这个女子有隐约的熟悉,但是也或许,风月场上,我们大抵是前世见过,轻许缘分,这样的句子,他不知道说给多少女人听过,作不得数的。

依旧是体贴的给她拿衣服,偷偷的把钱塞进她随身的包里,这个男人无疑是温柔的,不过一介舞女,他花他的钱寻欢作乐,可他依然照顾了她的自尊,可这个男人这样的温柔,又无疑是残忍的,让她一再沉沦,沉沦,沉沦。

要走的时候,她向他讨了一支白玫瑰。她问,是女人送你的嘛。他答,也许吧。

走出他家门的时候,那个曾经和她一起收被子的佣人都认出了她,她把他塞进包里的钱给了那个佣人。是啊,连他都记得我,而你怎么可以,一而再的把我忘记。

这个女人用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爱你,耗尽了她所有炽热的感情,她曾以为她有你的儿子就是拥抱了你的。

后来,她的儿子死了,她在临死之前,写信给你,告诉你这样冗长的一个故事,横跨了整整18年的时光,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一个女人,会在你过生日的时候送一束白玫瑰给你了。就如同这一生,都不会有第二个女人,这样爱你了。

而你啊,是否追悔莫及呢。或者所有朝三暮四的人都不该拥有幸福,而你不幸福,又是她多大的遗憾。

你相信嘛,小孩子的爱,总是隐秘而绵长的,她们不比那些急功近利的大人,那个曾在离你不远处的地方隐秘的窥探着你的姑娘,她和你这一生所有的女人,都是不一样的啊。

而多么遗憾,你无数次的路过她,却一次又一次的错过她。

改了又改,终于表达出想要表达的东西,人生总会有许多不可辜负的东西,美食,美景,一篇杜鹃泣血的文章,一场百转千回的电影。我是爱这部电影的,多年以后都愿意重新翻出来看的那种。而你知道嘛,我怀揣着对你的爱仿若怀揣赃物的窃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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