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夏冉呢,这次倒是没有借题发挥,再像她此前一贯的风格,说话打击我们。这件事,也就这样顺其自然地揭过去了。
成为跟班之后,跟着夏冉与达瓦的步伐,我们来到了一家德克士店。
都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之前陷害春阳时,只说成了是春阳饿,对于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事,并没有考虑周全。
这不,在夏冉和春阳吃薯条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肚子也是叫得咕咕响。
我们四个人,两两对坐在一起,我和春阳坐一方,夏冉则和达瓦坐在一起。
看着喝着热牛奶,啃着鸡腿汉堡的春阳和夏冉,我已经不知道往肚里吞了多少次口水了。
由于一直看着他们,心里忒不是滋味。所以,便故作出很认真玩手机的模样。可这时自己哪有一点心情玩手机,眸子里的余光,就没有移开过那正在吃东西的两个人。
虽然达瓦从一开始就说自己不饿,但春阳还是每隔几十秒就问前者一次,让达瓦也跟着吃一点。毕竟要等上两个多小时,时间还是比较长的。
春阳的关心,也不是都在献殷勤,藏民每天吃的东西,能量并不高。所以,要达到身体所需的能量,一天之中,藏民基本都要吃四到五次饭。
在春阳的软磨硬泡下,达瓦也跟着春阳吃了一点。而我呢!就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这三个不管我死活的人吃着,喝着。
整个过程别提有多折磨人了。
其间,三个人倒是都发了一点善良的慈悲,让我也跟着吃一点。可也就是嘴巴说说,让别人吃东西的礼数都不会,应该直接递到别人的手里呀!一个个简直傻到不行。
碍于之前的说辞,还有自己那作祟的面子,我自然始终说着那句“我不饿”的言语。
此刻,我最期待的事情,自然就是措姆赶快考完,好美其名曰带他去大餐一顿。
过了不久……
“我去趟洗手间。”这个说话的人,自然是我。
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去洗手间干嘛。肚子里,啥都没有,总不是去洗手间吸纳天地之气吧!抑或是享受一个人玩手机的乐趣,显而易见,这些都不是。
独自在洗手间,看着镜面前的洗手液,我弄了一点在自己的手上,左手便开始和右手较劲,大有不死不休的样势。
“叶……洛。”正在我状态游离的时候,一个女生的声音突然响起,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带着奇怪,我当即回过了头。
只见一个女生带着黑色眼镜,体格微胖,但由于身高的原因,她整体的身材,看上去还算匀称。
“肖颖。”我惊讶道。
我和肖颖是在初二认识的,做了两年的同班同学。中考以后,由于报考的学校不同,我们便上了不同的学校。
之后的日子,也就只匆匆见过两次面而已,现在算来,也有十多年的光景了。
不过,因为某一些事情,我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来得特别的深刻。所以,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了她。
当年听初中的一些同学说,她嫁到了西藏。
由于当时只是偶然提起,也没有再继续和那几个同学谈论这件事。后来时间一长,便逐渐忘到了脑后,真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她。
“你怎么会在这儿?”肖颖的表情看上去很疑惑,或许在她看来,我是怎么都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地方吧。
这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县城,也没有什么特别闻名于外的景点,想来,谁也不会无故来这里。
“这个说来,话就有点长了。”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对肖颖说起。
“倒是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虽然很早就听说肖颖嫁到了西藏这件事,但具体的情况,却是全然不知。
“我现在的家,就在这里。”肖颖倒是干脆,这一点打从初中开始就是这般了。所以,肖颖初中那会儿,在班里的人缘就特别好。
肖颖呡了呡嘴,说:“前几年结婚,本来是要给你们说的,但想着太远了,怕麻烦你们这些老同学,也就都没有通知。”
肖颖润了一下声带,跟着口音一转,说:“别光在这里站着了,你木头人的样子,还真一点都没变过,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儿子。”
时间匆匆,有些人,正在长大,而有些人,正在变老。
想不到肖颖都有自己的孩子了,但想来也是,自己都是快奔三十的人哪!
除了自己这条单身狗,当年的同学,可能大部分的孩子,都可以去打酱油了吧。
我跟在肖颖的身后,也就走了十多步的样子,我和肖颖便走到了一处靠墙的桌子旁。
由于这家店内部呈“L”型,所以,对于各在一方的人来说,是不能互相看见的。
此刻,一个看起来也就四、五岁的小孩赫然在目,他正在专心地啃着他手里那已经不成样的汉堡,全身肉嘟嘟的模样,特别是他那正拿着汉堡的小手,和汉堡一样,有着明显的分层。
“团团,快叫叔叔。”听到肖颖叫眼前这个小孩的时候,我只差没笑出来,这个名字取得也太形象了点吧!
“叔……叔。”听到肖颖的话,团团倒是很听话抬起头来一边咽着嘴里的食物,一边叫着我,看到他那可爱的模样,我也跟着勾起了嘴角。当然,也忍不住轻轻地咽了咽口水。
起初和肖颖的谈话,倒是让我暂时忘了饿肚子的这件事,但眼前这个小家伙,竟然又触及到了我的饿欲。
“你还没吃饭吧?”我想或许是我刚才不由主滚动喉结的动作给肖颖瞧见了吧。所以,她才会问我有没有吃饭的话。
“我……”我刚从嘴里蹦出来一个字,欲往下继续说,不过肖颖却抢着我说了话。
“你看着团团,我去给你叫点吃的。”肖颖道。
初中那两年,肖颖就没少照顾我。
而我不挑食的这个习惯,早在初中的时候,她就已是了然于心了。
记得读初二下学期那会儿,晚上不管是走读生,还是住校生,都必须要留在学校上晚自习。而下午放学,也就是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而已。
所以,同学之间,便会互相带饭。我和几个同班的同学,在当时是那种特别热血的篮球爱好者。只要有一点能打球的时间,都不会放过,妄图成为那个叫流川枫的少年。
故此,自己便很少出去吃饭,基本都是让人给带的,肖颖便是那个经常给我带饭的人。而每当她问我吃什么时,我总只有三个字。
都可以。
所以,对于我不挑食的这件事,给我捎了将近一个学期饭的肖颖,自然是特别清楚的。
约莫过了三、四分钟左右,肖颖就端着一盘吃的东西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