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初现,躺在床上的两个女孩几乎在同一时刻睁开了眼睛。
“老板,早呀!”叶思丝轻揉双眼,一脸没睡醒地对已经穿好衣服,正坐在床边的夏柒月打了声招呼。
“早呀,对了,梅姐说的时间是八点半吧。”柒月转身,撑着下巴看向道了早安却再次闭上眼的叶思丝。
“啊!”叶思丝猛地睁开眼,慌乱穿上衣服。
欲哭无泪地看着正笑眼盈盈,不慌不忙地拿起水杯抿了一小口的夏柒月。
“老板,我先下去买面条了。”叶思丝飞奔出门的同时,飘来这么一句话。
柒月无奈扶额。做饭属实是她做大的短板,记得有一次她想亲手给海归的姐姐做一餐饭,刚进去各种手忙脚乱,成品离锅时,柒月看了眼惨不忍睹的餐盘,尴尬地对身旁的人笑了笑,转身,倒进垃圾桶。
尽管往后的岁月里柒月一直在努力练厨艺,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有回报。在第777次失败后,柒月绝望了,终于放弃了“做一顿美餐”这种伟大抱负。
超市离公寓比较远,柒月想着叶思丝应该不会那么快回来,打开电脑,先对壁纸里的男人犯了会儿花痴,再点开文件夹整理好里面的信件复制内容。
操作完毕,柒月打开微博,登陆小号,点进自己的唯一置顶私信,看着上面的一串数字,柒月抿唇,随着纤细玉手的动作,屏幕上出现这么一行字:
“喜欢你的第三千六百五十二天。”
打卡完毕,柒月怔怔地看着“三千六百五十二”这几个汉字。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十年中至少有两年是三百六十六天。算着日子,今天起是喜欢他的第十年。
肖墨轩进圈不过五年,而她,已经喜欢他十年了啊!
4岁那年,她与他初遇,当时年少,彼此只是童年玩伴,因为他的沉默寡言,两人只是算不上关系很好的玩伴。甚至,他可能都不知道她这么个存在。
柒月偷偷喜欢肖墨轩这么久,并未要求他能回头看她一眼,只是自己这十年都用在了他身上,甚至以亲情为代价去追逐那道光。试问人生能有几个十年,亲情又有多么可贵。
肖墨轩初入娱乐圈的那段时间,父母亲对他态度的转变,打算放弃的婚姻承诺,顾柒月无力劝说,只得将自己也推入这个人心难测的圈子里。
她当时真心没想过保住那份虚无缥缈的婚约,只是不想因此让父母在肖墨轩遇难时不出手相助。
她知道,只有自己也踏入这个圈子,哪怕和父母的关系表面再不和,身为飞宇娱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爸爸,暗地里还是会对自己女儿所看好的男人多加留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