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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9.红尘客栈,你好

话说我们到了安陵内城,着实先实打实被它的繁荣吓了一大跳。安陵外城其实已经在心里给我们打好预防针,可这安陵内城,繁华得不像是省会核心城市,有点全国首都的意味。

倒不是说它繁华到繁花似锦,人人富得流油,街上铺石板路的石板都是青石地板,那倒不至于。只是当安陵主城正门向我们大敞的时候,便能感到袭面而来的繁华,它在直观的告诉你,我不会平庸,也不甘于平庸。反正就是这意思吧,那种感觉贼拉抽象,实在不太好形容。

马车车轴压过安陵主城的地板,发出吱呀吱呀的滚动声,依旧很快被长街的嘈杂声盖过去。安陵主城正门的守卫见到我们佩剑上的剑穗与腰间的玉佩,即刻跺脚立正朝我们行军礼。我寻思这可能是因为王牧尘的关系,他再不济也是瑞阳的王,而我们作为他的师弟师妹大概也会收到些关照。

真正踏上安陵主城的地板,我们又开始对着车水马龙的长街犯难了。

你说,从这芸芸众生中找出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谈何容易。

瑞阳山庄庄训,也不是庄训,一开始安瑾锋就跟我们讲过,侠者仁心,这忙必是会帮到底,何况我还答应了。但从安陵主城上万居民里找出位长得很像传说中夜深的杀手——墨言的姑娘,虽然三天内的时间限制是我自己要求加上去的,但也忒难为人。

掀开车窗帘,对着外面流动的人群本是想叹口气。没料到气没叹成,猝不及防一个喷嚏又出去了。

闻声,全马车的人都在看着我。

但漠抿嘴,问道。“感冒了?”他蹙眉欲要伸手碰我前额,被我一巴掌打回去了。

条件反射,我只好对愣在原地的但漠连连说对不起。“没事,没事。”,我摆手,“可能昨晚踢被子着凉了吧。”我尽力佯装不在意,他们也极其配合地被我绕过去,这个话题在但漠那句“多大的人了还踢被子”中结束。

环境略闷,我方意识到今天的空气太过于闷热。探头瞧眼苍穹,颜色跟被水泥糊上一般。风夹杂着湿气,我估摸约是要下大雨,便立即掀门帘让马车夫掉头,先找家客栈落榻。

“这是怎么了?”尤心问我。

风无迹替我帮他解惑。“快要下雷雨了吧。”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点头,随即觉得不太对又摇头,把自己都倒腾糊涂了,只好开口说。

“兴许是的。”我颔首,手习惯性地摸上下巴颏。

不算慢,我们找到间客栈,名字颇为奇怪,叫“红尘客栈”。红尘客栈的摆设、油漆,看来都是新的。木门表面特意被油漆漆成棕红色,座椅板凳为全新的,店里客人三三两两聚不到同处去,整个店面安静的不像跟闹市作邻居的,倒有点远离世俗的意味。我忽地兀自退出去昂首望向牌匾,只见朱匾上书四大金字“红尘客栈”,结合眼前景象,真说不清是讽刺意思大还是讨吉利意思的概率大。

直到我们踏入厅内,老板娘始终低头拨弄算盘对账,看都不带看门口嘴里秃噜串模糊不清的名词,侧耳细听方能懂得这是在报房价。小伙计穿行于后厨跟前厅之间,没人唤他,他便倚在柜台冷眼旁观,丝毫没有打算热情待客的模样。

此时我们走进柜台,小伙计眯眼没吭气,脸上没有任何笑意。“来了。”,老板娘始终没抬头,“需要什么。”她从旁边书堆里抽出本蓝皮封订的本,我够到随手翻开,里面用毛笔写着为数不多的人名字。

这大概就是注名册了。我偏头看眼但漠,但漠表情甚是纠结,脑海过一遍在场人数,干脆订下来房间。努力抻胳膊拿到毛笔,沾些墨,一笔一划地在注名册写好我们的名字。

“三件两人房,天字号。”我边写边对她说。

朱涵掏出钱袋,按价格把钱两推到老板娘面前。

老板娘懒洋洋地抬眼,她的声音颇为性感,嗓子似是曾被魔鬼亲吻般,说话自带懒洋洋的挑逗意味,那种俯身在耳边说话会感到特别酥麻的感觉。“阿七。”,她开口唤道,“送这几位小客人上楼找房间去。”她反手自柜里掏出三块木牌,我想这或许是房牌,踮脚伸胳膊拿到木牌分发后,紧跟小伙计上楼找房间。

红尘客栈从外面看着不大,其实内藏乾坤。我们跟阿七身后走许久也都找不到天字号,直到他蓦然停在房门前,我差点没刹住车撞到他身上。

揉了揉鼻尖,我瞧眼他,再瞧眼房门。“天字号?”我出声询问道。

意外的是,阿七极快地否认了我的话。“不,不是。”,他摇头,“只是里面有点黑,我那盏油灯照亮。”

他此番话说完,便开锁进房间内东找西找,留我们在屋外等待。“还没到啊。”,尤心叫苦不迭,“天哪,这客栈怎么这么大。”

其实不单单是他,我也对此挺惊讶的。“是哈,怎么如此大。”我不紧垂首喃喃自语,却不敢往下细想,索性这话题很快就被翻过去,他们开始谈论起如何找到那位长相与墨言相似的姑娘。

这话仅持续到阿七推门出来,手里的油灯带着星星点点的火光。前路确实分外昏暗,油灯靠在两旁跳动着明亮的火焰,纵使如此,却也照不亮路中间。前路偶尔吹来股股凉风,本是平常的温度,却在这条走廊昏暗环境的映衬下更显阴森。

何况阿七始终都在低头看路嘀咕些字眼,他的声线偏低,声音偏轻,风一吹就散了。我往前几步,这才听清他嘀咕的是什么。“天字号……天字号……”,他断断续续地说,“在哪里来着……”

哦,原来他不知道的么。

等会?原来他不知道的么?!

闻言我赶忙上前几步。“等会,阿七先生,我想问您句话。”,我努力压稳声线,显得不那么莽撞,“您不知道天字号在哪是么?”

阿七难得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思考方告诉我答案。“并不是。”,他挠头,“其实是因为咱们客栈才刚经过翻新不久而已,老板娘说新环境换好心情,这样可以让住客来得更多些。”

回想起在前厅所看到的情况,我认同他所说的话。但对于住客来得更多些这个问题,真不是翻新就能搞定的,此为迷信,实际上你们改改服务态度来得人就多了。这话我没好意思告诉他,从某种层面来说,我们五五开的。

耸肩。“好吧,所以呢。”我问道。

他举起油灯,稍微靠近门牌挨个查看。“所以……我不太熟悉天字号现在的地址,不过我想我是能找到的。”,阿七微带欣喜地说,“看呐,这里是地字号1间,这说明我们接近天字号了。”

哦,那你很棒棒哦。

前行渐远,路途尚且甚远。阿七走在我们前面,用盏灯火不定的油灯照亮前路。我们跟在他身后,踏着由火烛开辟的明亮的路,逐步走向我们订下的天字号。

最后究竟走了多远呢?我的确记不得了,我只记得,等我们走到天字号的房间内,敞开窗户,发现外面的天色已然半黑了。

妈诶,你们的客栈这么大是么。

阿七把我们送到房间后留下钥匙无声地阖门离去,我们没在意。结果他再次打开门,我们的目光转而移到他身上去了。

“老板娘叫我跟你们说开饭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不是,兄弟,你觉得我们下楼吃完饭还回得来么。

固然心中怀有怨念,有些小孩扛不住饥饿感,在软床上尽情翻滚。看得实在可怜,只好下楼去吃饭,我不放心他们,于是便一起摸索着下去。

后厨的菜香便是幕帐也挡不住,美食佳肴逐序端上桌,酒碗相碰,清澈的酒液微洒进菜肴中去。我的目光没停在菜上,实际落于柜台旁贴有酒字红贴的酒坛,嘴里砸吧,怀念起曾经喝过的酒水来。

除去胡绛源给我的那壶绿不叽叽掺了不知多少蒙汗药的酒。

苏舒是先发觉到的,不得不说,苏舒的直觉是真的准。比如有回尤心跟朱涵打闹,手肘差点磕他后脑勺,他下意识偏头就躲过去了;再比如有次一起练剑,汪禹晨剑没拿稳,差点朝他眼睛甩出去,他一俯身就蹭过去了;还有一次最神的,去山上打猎那次,他莫名其妙地抓住我们就跑,问也问不出什么,就说心里发怵。直至安瑾锋有天跟我们心有余悸且哭笑不得地说,幸亏你们早回来了,那地儿封印只凶兽,修为比你们所有人加起来都多,你们要是没回来,那我们就只能天人永隔了。

说这么多,只是为了证明他的直觉精准到可怕。可人家自己没这么觉得,也没察觉到这件事,故此我不好直接告诉他,只能慢慢等他察觉好了。

说回来,说到现在,说回眼下。现在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我想喝酒,而是在于我的脑袋很混乱,这间接导致我对于我想要的东西有极其强烈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强烈,简称性格会开启小公举属性。我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一生病就会这样,所以,我当着他们,抱起酒坛拍开封泥对口吹,边喝还边嘟囔为什么没有枣糕啊,啊,我要吃枣糕。

这是次日清晨但漠复述给我的,我当时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至于为什么晚上没出去找那姑娘,是因为尽管现在丽饶的确分崩离析,的确朝不保夕,但它的法律还是在各地延续下来。侍卫依旧会有值夜班的,正如同安陵依旧会有夜巡人员在巡逻,出不去的。

苏舒的手贴在我前额,他的另外那只手贴在他的额头,似乎在对比我们的温度。“你昨天晚上发高烧了,现在降下来点。”,他放下手叹道,“要不今天你就别出去了好好养病。”

内心剧烈反对,我脸上的表现出……好吧,我没表情。“不成,我一定得找那姑娘说清楚。”,我起身,“我有问题要问她。”

风无迹压住我的肩膀,虽然非常不爽,但我得承认,他的力气比我大。我很生气,可我貌似不知道遗传了谁,也许我本来就这样,越生气脸色越冷越没有感情,可我记得我以前不这样。

他松开手。“抱歉,弄疼你了。我只是想对你说,你或许可以把问题告诉我们,再由我们转告。”,风无迹对我提议道,“相信我们。”

好吧,可是。“不是不相信你们,只是我必须要亲耳听到答案。”,我如此说道,“真的……拜托。”

即便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没有任何说服力,声音也是,我尽量让语气变得有些波澜,变得恳切些。他们面上着实有些为难,目目相觑,纵使我明白我的请求很过分,我却依旧坚持。

朱涵压制住尤心,在他耳边说些话安抚他。眼下看来我的努力还是有些用处的。“……好吧。”,但漠只好对此妥协道,“但你要出了问题立刻回来。”

至于为什么我会执着于那位姑娘,我昨晚思考人生,思考到盛歌所讲的故事。然而却想到她话里感觉不对劲的地方,主要在于,盛歌是如何知道墨言是假死的,有人告诉她?那为何不全告诉了,非要遮遮掩掩。还是说……盛歌知道墨言在安陵,知道她化名,知道她的一切。

如此向来,被动的人就该是另一个人了。

墨言在安陵主城,她用了化名。但她不知道盛歌在安陵外城,并且所剩时日不多,即将西去了。

安陵外城没有墨言,大抵是真的。

她……或许从一开始,就晓得自己到死都见不得墨言。

我没有将这些事告诉他们,原因有二。其一,这只是我的猜测,有些地方逻辑不通,我希望听到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墨言重新叙述遍以她的视角为开始的故事;其二……这故事或许对他们而言,有些不适合,他们还是孩子,不该过早了解到这些,对于他们未来形成三观很麻烦。

我大概能猜出来这故事的结局。

“请问……你知道长得像……当年的夜深杀手墨言的姑娘在哪里么?”

抱歉,不知道。

“请问你见过长得像杀手墨言的姑娘么?知道的话请务必告诉我。”

抱歉……没见过。

“请问你见过长相神似夜深杀手墨言……”

别说了,快别说了,我孩子害怕听这些。

不得已,我看向妇人怀里因听见杀手二字而痛哭流涕的婴儿,连声道歉。那妇人瞧见我也是半大孩子,面上不大过意的去,加之母性泛滥,数落我几句便怀抱婴儿轻声安慰混在人群中远去。

晌午的太阳稍微热辣,热得有些晃眼,地表恍若热出蒸气。远远的,我望见苏舒他们擦着前额的汗,逐步向我接近,我干脆靠近他们,他们人手一支冰棒倒显得我有些尴尬。

他们瞧见我,但漠下意识把手里的雪糕给我,不出所料,化成一滩水,只剩根木棒。“如果你要吃的话。”,风无迹带我找买冰棒的商贩,“可以找这位老人家要一根。”他掏出钱,老人家给我根蜜糖冰棒,风无迹再次转交到我手里。

我爱冰棒,冰棒使我快乐。

我感觉整个人都重新活过来了。

离我们回到集合点还有点路程,风无迹索性跟我聊起天来。“你有问到下落么?”,他偏头问我,即遗憾地叹口气,“我没有问道。”

空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轻声安慰他。“我也没有,迟早会找到那姑娘的。对了。”,我含住冰棒磨出把白面折扇,“这个给你,我看挺适合你的。”

风无迹接过折扇后朝我道谢,猝不及防,他问出令我差点一口冰棒呛嗓子眼里的话。“你是隐瞒了我们什么事情对吧。”,他抿嘴,“例如说,盛歌姑娘根本活不到墨言姑娘见到她。”他的问题来的很快,我思考半分钟,呼吸间给出他相对委婉的回答。

想了想,与其费精力用在不必要的地方,还不如直接承认来得爽快。“是的。”,我顿了顿,“她……是撑不到第三天,我是来帮她转交遗物的人。”

风无迹低声叹道果真如此,我们便没有了交谈,直到与但漠他们汇合。

很不幸,我们得出最令人感到伤心的结果,一下午的劳动,完全没有任何回报。这意味着我们又浪费了一天,还有最后一天,这是我们给自己的时间限制。

回到客栈前堂,有只乳白的信鸽停在窗前,看样子是等待已久,很奇怪的是老板娘与阿七并未赶它离开。但漠先我们一步,跑到窗台边抓住信鸽,从它的脚上绑的信袋取出封信纸递给离得最近的苏舒。之后才走到窗前松开手,任由信鸽脱离他的手,向远处振翅飞去。

苏舒拆开信纸,尤心撑在朱涵肩膀打算偷看信纸内容,被风无迹一折扇拍下去了。“安御峰他们的消息。”,苏舒阖眼叹气,“也没有找到有关那位姑娘的消息。”

尤心立即拍开风无迹,他不禁怪叫道:“怎会——”

他话还没说完,被朱涵折过去了。

照例,他在说话前把尤心摁回位子上坐好。“怎么不会,你这个呆子。”,他蹙眉,“说到底,我们难在没有多余可以作为资料的信息上了。”

也是。名字没有,特征没有,只有性别女跟长相神似当年故去的夜深杀手墨言这两个条件,还不知道靠不靠谱。没办法,谁让当初墨言斩首的时候是在距今现在的三年前,少有人有闲心记得她的长相。

可我总觉得我们忘了什么。

忘了什么呢……“你们说什么呢。”

老板娘站在我们面前突然出声,我们全部都原地跳了一下。她依旧仍是最初见她那般懒洋洋的模样,眼神迷离得很,她说。“老早就看见你们在这里闹腾,现在也没多少客人。”,她侧目打量自己的手指甲,“说吧,看看我能不能帮帮你们这些小可怜。”

我好像没有说过,老板娘是一位极其有气场的女性。她好看到具有侵略性在其次,重点在于她是那种即便被挤进人潮里,你依旧能一眼隔老远认出的姑娘,太具有个性,简直过目不忘。她的声音也极具魅惑,不是故意装出来的娇柔做作,是那种一听就知道“哦,这是本声,这是她在说话”这种感觉。

总体来说,老板娘看上去高冷不好接触,其实都是错觉。这也是为何我觉得他们的客栈不论翻修还是换名字都不火的原因,任谁自大门看见有个不好接触的人在柜台或是一看就觉得特别生人勿近近就咬你的店小二收拾,都不会选择进去的,即便他们长得再好看。

老板娘听完我们对那位长相极似墨言的姑娘的叙述,懒懒散散地嗯了声,顺带踢出桌下的垃圾桶,把瓜子皮全扔桶里。我们目睹她嗑完所有瓜子后,转而唤来阿七从后厨端来盘糖炒栗子剥皮再投身于吃的伟大战斗中并为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吃也不闲着,等嘴开始空闲的时候才是她唠叨的伊始。也不算太唠叨,比王牧尘跟安瑾锋要好点。“你们说的那姑娘我好像见过。”,结果她不说话则已,一说便是语出惊人,“那个……长得像悬赏榜上的杀手的那个?”

悬赏榜?我反应过来止不住点头,尤心忙问然后在哪呢。

她扬眉。“在哪儿?……也不远。”,她说出我觉得她迟早会问的问题,“你们问这么多是干嘛?寻仇?”

坏了,误会了。“当然不是了。”,我辩白,“是她的徒弟找我帮忙。”

果不其然,老板娘听后神色变换了几分。“她的徒弟呀……跟我说说吧。”,她推开糖炒栗子正色道,“我听听整件事情的起末,再考虑要不要告诉你们她的下落。”

风无迹听闻侧目而视,苏舒挑眉,尤心跟朱涵也不闹腾了,我安静地品茗茶,但漠问她。“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们找的是墨言姑娘本人呢?”他此话一出,老板娘的动作顿了顿,呼吸间,她神色如常剥起栗子。

“你猜啊,小家伙。”老板娘轻笑出声。

没那兴趣。我们这些人里就属尤心最小,尤心有意把事情转告给老板娘,被苏舒的眼神制止住。“那我们也不能告诉您。”,我答道,“这是委托我们的那位的隐私,我们有足够理由帮她保守秘密。”

老板娘听后噗得笑出声,随即被但漠一句冒味问句,您姓甚名何堵在嗓子眼儿里。老板娘敛眸,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如此直白的问女儿家姓名可是很失礼呐。”,她摆手,“好,好,不逗你们了。我叫苏蓉,苏就是你们之中有个小不点儿的姓,我跟他同姓,蓉是蓉花糕的蓉。”她的神情不像是说谎。

“苏蓉?”我试问道。

“正是小女子。”她作揖。

拍桌而起,我捏住糖炒栗子盘的边缘意欲朝苏蓉掷去,苏蓉闭眼任由我的手停在距离眼睑不到方寸的距离。她在赌,我也在赌,却恰好分不出胜负。

苏舒俯首作揖,替我解围,我顺坡下台,跟她讲起盛歌跟我讲过的故事,尽力一字不漏复述给她。她在听闻盛歌只剩不到一天便至大限时手里的栗子应声落下,后知后觉地拍手将栗子拾起扔垃圾桶里,再从盘中拿起别的糖炒栗子剥皮佯装沉迷于吃上不可自拔,可我看出她在剥栗皮时手是在抖的。

“你在害怕。”朱涵说。

“我为什么要害怕。”苏蓉笑道。

在他们吵吵上以先,我赶忙打断这阵势,驱散空气中的火药味。“你不是说告诉我那位姑娘在哪里么。”,我转头问她,“现在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了,等价交换,懂否?”

她的转脸便是撤下刚才险些暴露的动容与紧张,换回仿佛从来没真正睡醒过的表情。“自是懂的。”,她颔首,“她离得不近不远,我前些日子还见着她了呢。”她敛眸,手指抚上茶盏盏沿。

“就在此地?”我挑眉质问她。

“就在此地。”她如实回答我,神色迷离,目光仿佛透过茶盏望见什么。

尤心这瓜娃子还是没听出来各种含义,他傻乎乎地问苏蓉。“你说就在此地,又是在哪里呢?”,他皱起眉头嘟囔道,“总得说清楚的吧,总不会明天一醒就在这客栈瞅见那位姑娘的吧。”

朱涵捂脸,风无迹一折扇轻拍在他后脑勺,笑骂这傻小子。

在他话音刚落,苏蓉听后噗呲一声乐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这小子还真是条清流,惹得我真想好好逗逗。”,估计清流这词是盛歌教给她的,忽然听见熟悉的词我反倒有点不适应,“只不准待明儿一清早你在这客栈后院就能碰见她呢,信不信啊小帅哥。”听苏蓉说话就是门艺术,贼舒服,更不消说她尾音自带上挑。尤心这小子把话听入耳立即上脸,从前额到脖颈都发热色,没了方才恨不得拔剑而上的气势,缩在座位上那一亩三分地儿唯唯诺诺地低声答应些是啊信啊云云。

苏蓉瞧他有趣,不由得轻笑出声,惹得尤心都快熟了。

她兴许是瞧见我们这些护犊子的人的脸色,选择收敛几分,不再如方才浪荡不羁。我们的桌位正对大门,只需抬眼便能瞅见天色,天色接近混沌,逐渐住客也踏上归程。苏蓉起立抻懒腰,抖胳膊抖腿,捶了捶肩膀,唤醒面朝下抱着桌子午睡的阿七,赶去后厨做饭。

这么看来,也就是说,他们的客栈只有两个人喽?

那还真是惨兮兮。

虽是这般心想,我们却成为全客栈第一波将晚饭落肚的住客。阿七边打瞌睡边送餐,仿佛下一刻他就能面趴在地上与土地妈妈一起去梦回周公陷进幻想乡,搞得我生怕他不注意被地缝绊倒在地,使晚餐如菜香般在我们面前消散。

不得不说,苏蓉手艺还是不错的。标准的三菜一汤,秉持“早上皇上餐,中午大臣餐,下午平民餐”的健康饮食理念都不是很油腻,吃上去爽口。抿口热粥,再就点拍黄瓜,实在舒坦。

即便如此,事情未结,心里总有个疙瘩放不开,自然吃也吃不爽快。纵使苏蓉做得再好,我也没了敞开肚皮放肆吃的心思。

毕竟,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兴许是赶不上了。

倏地盛满酒液的酒碗落在我面前,我被砸出一个激灵,注目酒碗撒出些许浊酒。目光上移,正对上脸红彤彤的苏舒,还有他旁边对着酒碗犯嘀咕的但漠与面不改色心不乱跳一碗接着一碗灌酒的风无迹。

原来风无迹这小子如此海量的么……

苏舒撞见我慌神,心怀不满,又重重地把酒碗砸在桌子表面。尚且不知他已饮下几碗酒,就他身上飘散的浓烈味道与他混沌的眼神来说绝对是醉了没跑了。“来,干。”,他豪气干云地冲我说道,“你昨天不是抱着酒坛子么,这回不是一个人喝,我们陪你一起喝!”

他这厢说得慷慨激昂,反而把我懵圈了。在我慌神的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再不阻止他们,估计他们得被我挨个儿背到楼上去送到每个房间完了还得帮他们梳洗好。

简直累人。

四处乱飘,我琢磨如果就此醉倒会不会更惨。徒然视线撞上有一口没一口饮酒还没醉意的风无迹,心下思量,决定尽情尽兴地喝酒,反正最后要背人的不会是我。

宿醉的结果就是,头疼一整天。

幸亏我还记得苏蓉的许诺,套上衣服洗漱干净后,拿上花伞背上剑鞘,确定信封还在胸前。踏出房门前终究转身帮昏睡不醒的苏舒斟好茶,留下张信纸充作留言条,随后无声关上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在楼道上,放轻脚步快走下楼梯,这才放心跑到红尘客栈的后身,也是红尘客栈的庭院。

庭院栽着棵桃树,目测应种下得有几年。桃树正值开花的季节,花开得洋洋洒洒的,桃树下站了一人,身着黄衣裙,不算长,刚没过大腿根,下身套短裤,所以无妨大雅。她手持把油伞,伞面红底白花,画得应是李子树开花,她转身,回眸看向我,配以背后桃树,真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瞧见我本是笑着,却目触我背后的花伞破了功,笑容带着悲怆的色彩。这令我想起前些日子见到的盛歌,不由得摇头慨叹还真是亲师徒。

她直直地看着我。“你早就猜出来了。”尾音依旧上翘。

并不是,我是昨天晚上才猜出来的而已,不要高看我。我没吭气,任她自由发挥表演下去。

她见我没说话,回身去仰头观赏桃花朵朵盛开的场面。“我就知道。”她喃喃自语,声音太轻,轻到轻易便随风吹到我耳内。

没错,我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苏蓉,也是匿名后的墨言。

说到这里,我就不禁发出疑惑,难道你们杀手都如此无聊么,不应该每天奋斗于第一线么?

苏蓉回答我,当然不是啊,每天奋斗第一线那就不是人,那就是机器人。机器人懂么,就是人形机关——

我阻止了眼前这位继续滔滔不绝说下去。估计机器人这个概念也是盛歌交给她的,话说盛歌怎么不教点好的,竟教些没用的。

作为一个被委托转交遗物的人,就得有点当机立断的自觉。在她还处于恍惚状态的时候,我乘机放下伞,打怀里掏出信封,连带花伞一同递给苏蓉。

苏蓉即便再欺骗自己,当看着我们一行人到达这家客栈就该明白,明白我们是为什么来到这里的。她没先接过花伞,自我手中取走信封,拆开信封看里面的内容。

固然好奇,也得憋着。

风吹花散,桃花的清香飘入鼻内,沁人心脾的气息令我心情顿时大好,我偏身望向桃树,桃树的花宛如颗颗粉嫩的艺术雕刻品,阳光透过树叶泻入庭院内照亮空气中流动的灰尘,凭自多了几分雾蒙蒙的美感。

陶醉于赏花,陡然苏蓉合纸,胸前起伏不定,她神色极其慌乱,干脆抓住我的双肩,忙问她在哪里带我赶紧去找她快点啊。我早料到会有此情况,象征性轻拍她的手示意她放开,得亏苏蓉常年做杀手,理智永远超过感性来掌控着整个大脑,她松手,我揉着肩膀缓缓解释道。

“理应死了罢。”我冷静地告诉她。

这时候,按照不管心理学还是小说还是影视行业,都说明我们之间必须出现一个足够理性的人主导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很显然,现在的苏蓉不够格,很显然,只有我可以。

不过话说回来了,她不应该早知道这件事情的嘛,怎么反应如此大。再者说了,那张信上到底写了什么,哎呀好好奇。

她怪叫。“死了?!”,她陷入短暂的沉默,“……死了……”

还是没忍住,我问她。“你不早该知道么。”,我嫌理由不够充分,接着补充,“昨天我该告诉你了啊。”

所以说,女人可真是奇怪的生物。

“可……”她没话了。

仰头看天,垂首看地,她收起伞,对我以伞换伞,我记得盛歌叫这把伞念师恩来着。念师恩的伞骨是用树杆制成的,撑起来的话就会发现外看伞面底色是红色,其实内看伞面底色是白色,白底红画,画得大抵是桃花,画得极其细致,却不显得繁杂,此画画家的画功定当不错。

抬眼恰巧正遇见苏蓉手指略过花伞伞身,她敏感地抬头,视线对上我的目光。她见我手拿伞,冲我颇为惨淡地笑了笑。“伞送你好了。”,她勾唇,“这还是她买的伞起得名儿,叫念师恩。小帅哥,名字是不是很美啊?”她问我,我没回答,她也不在意我回没回答。她念叨着别的事情,我想得是另一码事,即使我们所想有相同的地方,然则仅仅相交一瞬罢了。

这事儿没听盛歌提起过,我感觉她约莫要讲起我所好奇的那段故事。那张信纸被她团手里攥得死死的,我根本看不着里面的内容是什么。

“想听一个故事么,小哥。”她出声问我,声线平稳得很,恍如我们只是平常般交谈。

我不可能会放过这个机会,说想。

她深呼吸,昂头透过桃树的树冠去看苍穹。“好,那我讲了。”,苏蓉淡淡道,“这是一个小姑娘拯救快入歧途的杀手的故事。”

一听这名字,我心想。果然,和盛歌讲的故事内容纵是相同,实则意思南辕北辙。

苏蓉,也就是墨言,在遇见盛歌以前,是夜深的著名杀手之一,同时也是最冷血的杀手之一。她的朋友没几个,全是可托付真心的挚友,大多都是她同师门的师兄弟和师姐妹。

遇见盛歌不是意外,她在完成那次任务过后本打算直接逃走,没料到恰好碰上盛歌被人堵在墙角大。她本来觉得没什么意思,想离开,却发现盛歌那孩子不一样,双眸里注视打自己的人们并没有浓烈的仇恨,反而清澈得活似汪清泉。

墨言来了看戏的意思,直到那些熊孩子打到无聊皆散去,盛歌才展开死死抱住的怀抱,她的怀里躺着浑身浴血的小奶猫,小奶猫小口呼吸着蹭了蹭她的脸。盛歌要走,墨言藏在房顶,偷偷往盛歌的必经之路放些止血治病的良药,然后跟在熊孩子们的后面把盛歌所收到的伤害逐一还给他们。

不知道为什么,墨言每每想到盛歌发现自己救助成功小奶猫的笑容,心情总是愉悦的。她抄回原路打算再看看盛歌,却发现盛歌缩在墙角,怀里抱着小奶猫渐渐冰凉的身体,哭得很凶。

她俯视盛歌的时候,盛歌刚好抬头看她。墨言从来不知道如何安慰人,何况还是半大的女孩,她陪盛歌给小奶猫埋土里,刚想走,就被盛歌哭天抢地地抱着大腿求收留。

师兄师姐经常说,杀手最忌讳有容易被人抓到把柄的弱点。那时候墨言就想了,即便盛歌是她的把柄,是她的弱点,她也认了。

不对,我总觉得这个故事怎么这么怪呢……我在心里默默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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