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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雄鹰之死

“亲爱的提尔你快出来啊,出来面对我,你怕什么呢,你以为你跑得掉吗,整个密林地全部被封锁了,你乖乖的出来”哈沃克扯着喉咙呼喊着,树叶也因为他的吼声而颤抖:“看见我的斧头了吗,我把它磨得锋利,保证会给你个痛痛快快的死法”

哈沃克依然游荡在山岭之中,他不敢有一丝一毫松懈,对于提尔的经历他本有几分同情,但是他在巨鹿神殿动刀兵的行径让任何人都有杀他的义务。

巨鹿神殿是神圣的,作为侍奉巨鹿神的地方,它已屹立在通天橡树下有着成千上万年的历史,在巨鹿神的注视下,无数生死攸关的决定在神殿中诞生,可以说那里就代表了密林人的历史,即便在是在帝国第一任皇帝:亚历山德罗一世皇帝攻入巨鹿盆地之时,他也不敢违背密林人的传统,带着武器进入神殿内。

哈沃克已经不记得上次休息是什么时候了,他迷迷糊糊得行走在荒郊野岭中,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便直挺挺倒在地上,他失去意识前最后听到的,是比格森的喊声。

醒来时是在一间小石屋内,整个世界悄然无声,他慢慢睁开眼睛,屋内的轮廓慢慢浮现,最终不再虚幻,变得真实。他可以看到屋顶随风摆动的风铃,轻巧的声音慢慢充斥整个房间。

他能感觉到自己盖着厚厚的毛毯,毛毯下的身体汗水淋漓,他晕乎乎的扭了下头头,虚弱的动了动身子,疼痛悄然而至,又迅速得传遍他的全身,他想抬抬头观察下,脑袋却像是和枕头粘在一起。

这里是哪里?我怎么来的?哈沃克开始回忆起一切,哦对了,他想起提尔在巨鹿神殿内消失后,大酋长和诺克斯德鲁伊安顿好尚处于昏迷中的大德鲁伊,便点齐人马,开始搜索整个巨鹿盆地。在那之前他头一个冲出神殿,抓起自己的斧子冲出神殿外的空地,虽然他并不知道提尔到底使了什么障眼法以便自己逃走,但他发誓在拾起斧子的那一刻看到了提尔,他的表哥扛着那个变成长吻熊的弑亲者,钻进了夜色中的森林,白色的长发在他的周身乱舞,像一盏萤灯在指引着他。

回忆和现实交替,他伸出手像抓住那道随风飘散的白色长发,手臂却忽然无力,全身发软,每一个动作都要尽最大的努力,他的脑袋开始砰砰作响。眼前一黑,哈沃克再次陷入沉睡。

时光变换,转眼就到了白天,他是被食物的香气勾醒的,火炉前的一口锅子中传出食物的翻滚声,比格森拿着一只大勺子不断从锅子里捞吃的,他吃的急切,烫到了自己嘴唇,哈沃克不禁笑出了声。

比格森是父亲的血侍卫乌拉德的长子,父亲和乌拉德同岁,他们一同长大一同习武,后来并肩杀敌。

哈沃克和比格森如同两人的翻版,他们亦是一同长大,虽然没有正式的声明,但所有塔兰氏族的人都知道待到哈沃克继承氏族酋长之位,比格森就是他的血侍卫。

听闻他的笑声,比格森不禁一愣,他仍下勺子来到哈沃克眼前:“你终于醒了,哈沃克”

哈沃克在他的帮助下坐起身子,巨鹿保佑他的身子不再疼痛也不再无力。比格森打开了窗户,哈沃克吸了一口蜂拥而至的冰冷空气,觉得再次重生一般,浑身充满了活力。

“我这是怎么了,我好像睡了很久”哈沃克用力搓了搓脸,吐出满口浑浊的口气。

“你连续几天绷紧神经,吃的不多,睡得也很少,透支了自己的身体,你发烧了,浑身烫的厉害,只能在附近找一户人家修养”

哈沃克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从小他就是同龄人中最强壮的那一个,六岁时他就能挥动父亲的双手斧,十二岁时他就能独自杀死野狼,虽然那是一只幼狼,他喜欢展示自己强壮的身体,即使是风雪交加他仍会敞着胸口,他从不知什么是生病,更不知什么是所谓的透支身体,他的力量似乎无穷无尽。

“不要摆出那副臭脸,越是强壮的人,生起病也越是严重,我最近可真倒霉,连续照顾了两个病人”比格森掏出一个酒囊:“我得检查你是不是真的痊愈了,来把它干了”

哈沃克一下拔开木塞子,熟悉的烈酒味冲鼻而入,他陶醉得欢呼一声,仰着脖子灌了一大口,醇厚的羊奶烈酒入喉,像一滩燃烧的火苗,顺着脖子一路烧到了胃里,让他浑身打了个颤。

酒过人清爽,潮红泛上了哈沃克的脸庞,那股用之不竭的力气又再次属于他,哈沃克不禁痛快得高声嚷叫一声。

比格森帮着他穿上了衣服,那些衣服被仔细得浆洗过,指间触及,还散发着若隐若现的冰凉。背起自己心爱的斧子,他又变回了那个强壮的年轻勇士,他们向石屋的主人告别,顺着林中人踩出的小径,慢慢走着。

“提尔那家伙找到了吗”他朝比格森询问。

比格森给了他一个否认的眼神:“没有消息,已经十二天了,估计他已经跑出密林的范围,已经有许多靠近巨鹿盆地的氏族撤回了自己的士兵”

“什么!”哈沃克大惊失色:“我都睡五天了?”

他们行走在山间小径中,静谧的森林中,隐隐约约的鸟叫声点缀着这个看似惬意的午后,比格森走在前头,双手枕在脑后,摇摇晃晃得吹着口哨。

“你可真是悠闲啊”哈沃克淬了一口:“你就不怕我的提尔表哥突然窜出来?”

“除非他脑子有病,咱们和他无冤无仇”比格森咧嘴一笑:“不过他四五岁的时候有一次来塔兰氏族玩,我好像把他打哭了,他不会这么记仇吧”

“啊我想起来了,你在那里爬树,结果提尔说那里的风景很好,小河流水的的哗啦声恰到好处,你的大吵大闹打扰了周围的生灵”

“是啊是啊,我也想起来,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大酋长之子呢,就觉得这小子好欠揍,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我知道他是大酋长之子也要揍他,谁让他成天给女孩们吹笛子,还会鞠那种奇怪的躬,像只笨鹌鹑”回忆起往事,比格森笑得更厉害了,他捧着腹笑地直不起腰。忽然他停止脚步,脸色一僵,整个人像一只弓着身子的虾,反手捞起背后的长弓,电光火石间就搭箭持弓,紧张得观察四周。

哈沃克一愣,抓起斧子与他背靠背防御:“怎么了,你看到什么了”

比格森压低自己的声音:“不是看到,是闻到,你仔细闻闻,肯定出事了”

恰巧此时一阵风吹来,风卷席着落叶,带来了哈沃克想要的答案,浓厚的血腥气息蜂拥而至,他心中紧张得一揪,朝风吹来的方向跑去。

那股血腥的气息更重了,哈沃克甚至还闻到了粪便和烧焦的血肉的味道,他在一个背光的小山坳里找到那群死去的士兵,他们人数大约十多个,衣服上绣着通天橡树,头上的皮帽有着漂亮的翎羽,毫无疑问是大酋长麾下的精锐,他们面目全非,有几个甚至被开膛破肚,内脏散落一地,这些人似乎死去多时,他们的血已经干涸,脸庞呆滞、肿胀又骇人,白色的驱虫在腐肉中钻来钻去。

“是你那个表哥干的吗”比格森在坡上持弓守卫,远远焦急的喊道。

“我不知道,我们得赶快报告父亲和大酋长”哈沃克在死尸中穿过,他在一簇低木小丛中看到几滴不显眼的血迹,血迹斑斑点点,向远处慢慢撒去,虽然理智告诉他此处不可久留,但他还是顺着血滴追上了上去,比格森迅速跟着上。

血滴慢慢扩大,逐渐在地面滴成血花,看来血的主人受伤极重,血滴主人的身份在一座土坡上被揭开,哈沃克远远看到土坡上有一个东西反射着阳光,直直刺向他的眼睛,他看到土坡上有着被鲜血染红的手掌,那个人肯定手脚并用爬了上去。

哈沃克看到那个反光的东西时愣住了,比格森与他面面相觑,这是一顶钢制头盔,样式是密林外骑士的装备。“这不是密林人的东西,我从未见过有人戴过这种东西”比格森说。

“我知道这是谁的”哈沃克拨弄着头盔两侧的小翅膀:“这是维克·阿斯卡尼爵士的头盔,他的家族纹章是一只鹰,头盔也按照纹章有两只小翅膀,他刚来时我见他戴过”

最终他们在一处小水泡边见到了维克爵士,他躺在水泡边,盔甲伤痕累累,千疮百孔,破损不堪,一只小腿扭成怪异的角度,显然已经断了,半截身体泡在水里,整个人一动不动,水泡被他的鲜血染成了红色。

哈沃克冲了过去,从水泡中捞出维克爵士,恐怖的景象让他倒吸一口凉气,维克爵士的头颅已经消失不见,脖子上恐怖的伤口层次不齐。

“看来提尔的血债又要记上一笔了”比格森沮丧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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