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杆秤平衡
燕郊外,两个庞大的队列整齐划一地分列在两边。一个队列两千多人,七千多匹马,这是蒙毅所率的西讨军。另一个队列,只有一千不到的人马,并带有车辆,这便是韩信所带的夏北营。
“姬叔叔,预祝凯旋!”方天对蒙毅祝行道。
“殿下放心,末将此行必定完成任务,胜利而归。”蒙毅骑在马上保证道。
“珍重!”方天重重地点了点头。
蒙毅凝望了汉王一会后,调转马头朝西讨军的队列奔去:“西讨军,全军出发!”
望着长长的西讨军逐渐远去后,方天这才转身对旁边的韩信说道:“韩大哥,你们也出发吧!”
“是,殿下!”韩信领命后直接跳上马,起着马奔向自己的军队。
“夏北营,出发!”
分别送别两支队伍后,方天没有立刻起身回城,而是继续站在高地上凝望着几乎看不到身影的两支队伍。
其实在方天原本计划中,西讨北营准备明年进行的,毕竟才刚刚结束东征,虽然燕北收获巨大,但是一打战便是巨大消耗,燕北多年来积攒的与战事相关的物资一战便几乎耗尽。
但是,在方天得知了是遥远的匈奴残部组织了对他的袭击事件,那么方天便不能忍了。于是年前就筹备了西讨北营的事,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在还未正式入夏前便赶紧启动。
虽然计划提前了一年,不过对燕北的影响却不大。没有东之朝鲜这个撮尔小国之虑,现如今整个燕北乃至帝国北方都几乎没有了任何威胁,所以方天才敢同时将他手下的两员大将都派出去。
并且,方天还怀着另外一个目的同时派出两人,那就是消除武将对议府的影响。因为当时成立议府时刚好燕北正要东征,所以为了让燕北配合东征,就将蒙毅和韩信两人纳入了议府的议事会。而现在,东征早已经结束,燕北没有了大的战事,那么有关军队的事所占议府的议题比例便小了很多,那么此时三名议事会成员就有两名武将便不再和适宜。于是,趁着西讨北营的机会,方天也顺理成章的将两人剔除议事会成员。
既然剔除了两人,那么就要再增加议事会成员。而方天这次增加的议事会成员人选让所有人都大跌了眼睛:刑德。
刑德是谁?这几乎是汉王一系人所有人的疑问。倒不是说刑德这人陌生,而是刑德这人之前在汉王一系的人中根本没有存在感,要不是他突然成为了议事会成员,几乎是与萧郡守在议府同等的身份,大家都快忘了还有这样的一个人。
刑德出生法家,法家一直主张严刑峻法,以法来治国。然而这一主张在早在始皇时期就已经不得人心,以法来治国,往往演变成了暴政。原来历史中陈胜吴广起义,与其说是秦国暴政,不如说是变法以来法不完善、法不人情导致。刑德作为这一代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仍然秉持着以法治国和严刑峻法的理念,受排挤摒弃也是自然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大家都不受待见之人,居然堂而皇之的成为了议府议事会成员之一,这可是极为震惊的事。要不是汉王在这里威信极盛,几乎是唯吾独尊的地位,早就有人反对了。
不过虽然表面上不反对,但是心理和行动上仍旧是抵触不已,反正议府的议士们没有给过这个“新人”好脸色看过。
对此刑德也不以为意,对于他来说,别人的态度好也罢,差也好,这都不重要,只要被汉王所重视就行。
虽然自从被当初的四公子,现在的汉王招揽来后一直没被重视过,但是刑德从来没有自怨自艾甚至抱怨过。汉王成立各学院后,本来他可以去汉士学院的,不过他最后还是选择去了汉艺学院,除了继续做法家的学问外,便是整天拨琴敲钟击鼓,好不自在。而他的等待也没白费,才两年,汉王就给予了重任——议府议事会成员,一个在燕北几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
不过虽然被委以重任,但是刑德也没恃宠而骄,而是尽心尽责地为汉王做事。一个法家之人能为汉王做什么是,当然是做法。而汉王对他的唯一要求便是做一部能够维护他王权的《王法》。
但是这部《王法》不同于过去的法,此《王法》将是燕北的根本法,围绕着王法,刑德要和议府议士们讨议形成其他治民、治农、治学、治商、治工、甚至是治军等治郡之律。
《王法》的思想理念不同于过去天赋神权、君权神授的被动合法思想,而是讲究皇赋王权、民权王授的主动得法思想。即《王法》是皇帝赋予王的权利,而普通民众的权利是王所赋予的,至于皇权的合法性,方天不跟你讲皇权是怎么获得的,他只讲他的王权是武皇所赋予的。反正他的王权这一级的权利获得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并且,过去所有的君王为了显示所制之法的公平、平等性,有时候会加上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类似的概念。但是此《王法》却没有,它将王的权力定得高高的,是特权,并且强调是唯一的特权。其理大概便是王是上上之人,其他人,除了皇以外,都是一律平等的。
起初邢德也非常奇怪汉王殿下所要制定的这一部《王法》为什么要着重强调王的特权,不过当汉王给他用杆秤来解释他就一下子明白了。
杆秤这是一件极为常见的民用物品(我不管这个时代有没有这东西了,没有也当有吧),一根杆上,粗而短的一头承载重物,这就相当于民,权小负担重;而长而细的那一头挂秤砣,相当于权贵们,权大而负担小。而王权,便相当于是秤砣,可以调节杆秤,使得杆秤不至于失衡。如果王权小了,对杆秤的调节作用就小;如果足够大,便可如意地调整双方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