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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
这是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小说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游者。他在游历之中,洞察到社会现实的日趋堕落,得出英国社会并不文明的结论。腹黑凰女:这个公公太撩人
她只想平平安安的活着,然而老天夺走她的一切,族人被杀,她苟且偷生,触犯禁忌,她都是为了给族人报仇雪恨,她做到了,却也命丧黄泉,来世,她不会善良。一朝穿越大明王朝,遇见一群如花似锦的美人公公,拥有一只可爱正太的皇帝弟弟,你们这些迂腐的言官,还不快给公主跪下。“姐,你再怎么喜欢他,他也是个太监,你们没希望的。”“你懂什么,天下间还有比美人公公更美的人么,没有。”“……”隐形情人:南少的心尖宠
囚鸟不知海,囚鱼不知天。她曾是他爱到心窝里,宠到指尖上的少女。而他亦是囚她于臂弯,以一种王者姿态俯瞰所有的少年。南司夙有多爱云吻,云吻便有多恨南司夙。那是她狂傲不羁的岁月,少年以主宰者的身份闯入她的眼帘,将她囚于心间,一遇便误了终身。他说:“阿吻,是不是我太爱你,让你忘乎所以。”云吻只得哑笑。都说南城公子南司夙的左手腕有道疤,很深很深,几乎要了他的命。当时过境迁,少女猝不及防出现在双眸之中,他以近乎病态的痴恋将她再次囚于指尖。“阿吻,是不是只有抽掉你的手脚筋你才会乖乖待在我的身边。如果是,那么我会。”后来,你走了城毁了,我自囚了。破棺而出·首席荐爱99分
【她破棺而出,成为他的首席秘书。】詹氏集团,谁人不知詹少的首席秘书美艳动人。可这秘书,做事雷厉风行,对他人和善,对顶头上司詹少,却少有笑颜。“詹大公子好本事,今儿个又有挺着肚子的美女来公司认亲了。”“过奖过奖,那是美女们抬爱,什么孩子都喜欢往我这儿塞。”*女人总自信地以为自己会是某个男人的终结者,结束他风流荒唐的人生。可最终才发现,当付出的一切都化水东流,自己曾经的异想天开竟是那般可笑。“恭喜詹大公子,终于彻底地让我死了心。这婚,我同意离!”转身,她笑得美艳而妖娆,一步一步消失在天地尽头。地上那条她偷偷花了无数夜晚被扎破了无数次手指而织就的男性围巾,仿佛在嘲笑着她的无知,竟是那般刺目。*感情的戏,她一直都知她没演技。可后来她才知,有人比她,更没演技。那人,只会固执地守着她的衣冠冢,成为她的守陵人。蛮荒斗,萌妃不哑嫁
被穿越成小国公主?——不错不错!还是个和亲公主?——将就啦,凑过吧!已经打入冷宫了?——冷宫怕什么?为了活命,臣妾什么都可以做到!此冷宫非彼冷宫?——喂,一次性把话说清楚行不?好吧,你男人叫獒战,獒蛮族小王子,别号犬灵王,善突袭狩猎奔驰,据说每秒速度绝杀那个刘某某;外形可观,身体健硕,是结婚旅行扛包拉行李必备之猛男,唯一有个缺点就是不喜欢你这个从夷陵族下嫁过来的小公主!纳尼?半文明的蛮荒部落?你有本事再给我塞远点?咳咳!另据小道消息称,另一部落的落难公主已经抵达獒青谷,正在对你男人进行正面侧面贴面地“攻陷”,你好自为之吧!喵呜……可以申请返程吗?此乃单程,无返程,开工吧,亲!Bardelys the Magnificent
Speak of the Devil," whispered La Fosse in my ear, and, moved by the words and by the significance of his glance, I turned in my chair.汇聚授权电子版权。现代新儒家直觉观考察:以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贺麟为中心
本书为教育部课题成果。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即早期现代新儒家都推崇直觉方法。本书试图由此挖掘早期现代新儒家四位先生关于直觉问题的思想资源,梳理出直觉理论脉络,并以问题为中心,彰显直觉在达到形上智慧中的功用;力求为直觉找到真正的根基,在一个更加真实的立场中实现直觉与理性的辩证融通,彰显人性的真实性、丰富性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