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腾看了一眼王勇,笑了笑,说道:
“好兄弟,你不是咱们部落里的人,不懂得咱们这里的形势。咱们韦隆人与朱涂人世代都有仇恨,经常互相拚杀的。只是,最近这几年来,各部的长老们约束着,没有发生大冲突。
“后来,这该杀的鲜于公子带着兵马冲杀进来,唉,咱们这里的秩序就又都乱了套啦!各部落又都互相杀戮了起来。咱们韦隆族的好汉子,保护自己的家人宗族,无论是鲜于氏,还是朱涂氏,只要是来侵犯咱们的家园,想要抢走咱们的牛羊,抢走咱们的姐妹亲人,咱们当然要与他们拚命,把这些恶人们统统都杀死,是不是?
“对。”王勇点了点头,承认这话很有道理。
赫腾又继续说:“可是,如果敌人势力太强大了,咱们无论如何也战不过他们,那又怎么办呢?……”
赫腾哈哈一笑,又饮了一大口酒,继续说道,“……那也没什么也不起的。便在战场上,与兄弟姐妹,父母妻子们一齐战死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总胜过了姐妹妻子给人家作奴隶,要强得多了,是不是?况且,佛祖必定保佑咱们,在佛国天堂里,还可以与亲人团聚在一起的。”
说到这里,赫腾的因为醉酒而涨得通红的脸膛上流露出一种庄严肃穆的表情,也说不清楚是欢喜还是悲伤。
王勇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觉得自己的血液也沸腾了起来,他素来不善饮酒,这时,一阵冲动,也把自己的酒碗斟满,举到眼前,大声说道:
“赫腾大哥,你说得对!男儿既然从军,战死沙场,原是本份。待得史林大哥提兵南下,与你们会合之后,我执着刀剑,骑了快马,与你并肩作战,不一定就战不过朱涂人,纵然不幸,便一起战死沙场,也没什么了不起啊。赫腾大哥,我敬你一杯!”
“王勇兄弟,你一点儿都不像那些没出息的汉人,明明是咱们自己族里的兄弟嘛。哈哈,哈哈,干杯!”
两人干杯,举酒一饮而饮,王勇顿时觉得头晕眼花,帐篷穹顶旋转了起来。王勇努力挣扎着,抬眼四下张望,模模糊糊地看见毡墙上挂着一卷绳索,原是搭建这顶帐篷时,剩余的一段绳索,便挂在这里,以备他用的。王勇的醉眼望去,这卷绳索也随着帐篷的旋转而左右摇摆着。王勇心中一动,忽然想起以前曾经在什么地方听到的一句话,情不自禁地嘟哝了出来:
“天下至柔可以破至刚,步罗障与飞红索可以擒住铁甲骑兵。”
但脑子里一片混乱,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句话的出处是哪里了。
赫腾大哥似乎长出了三头六臂,每一只手臂上都捧着一只酒碗,这许多手臂一齐停住,六张大嘴,一张一翕,一起讲话,十分整齐。
“王勇兄弟,你说什么?”
王勇觉得十分好笑,又嘟嘟哝哝地重复了一遍。
赫腾的六只大眼睛一齐眨了眨,好像说了一句什么话。可是,王勇已经完全听不见了,又一阵酒意冲上来,闭上眼睛,昏沉沉地睡着了。
一阵悠扬低沉的号角声猝然响起,王勇猛地惊醒过来,一骨碌跳起身来,这才发现天色已经大亮了。恍然不知置身何处。那阵号角呜嘟嘟鸣响着,声音越来越宏亮,底气十足,力量充沛。听这号音,仿佛是那吹号角的哨兵得意洋洋地说着:
“我能这样一直吹,一直吹,吹上一天一夜也不用休息哩!”
吵死人的号角声里,王勇睁大眼睛,向周围看了看,这才发现,这里原来是赫腾的帐篷,是了是了,昨天吃醉了酒,就在赫腾的帐里睡下了,是赫腾把自己抬上床来,又盖好被子的。可是,赫腾大哥呢?王勇再巡视一遍,发现帐篷里,赫腾的行李也都不见了。记得昨天醉倒以前,看见毡幕上挂着一卷绳索,再抬头看去,已经没有了。想是赫腾已经返回部落,向八麻长老报信去了。
这时,那似乎永远也不会停止的号角声却突然戛然而止,王勇这才想起来,这是每天早晨的第三遍号声,一般这时,营地里早已收拾好辎重,号角之后,就要拨营行军了。可是,自己怎么还坐在帐篷里呢?
王勇正要站起身来,走出去看一看,忽然,一股奶茶的浓郁香气扑面而来,毡帘挑起,郑文颍双手捧着一个银茶壶,出现在帐篷门口。一袭淡青色的夹层布袍,衣摆飘飖,足下是一双乌黑的马靴,靴尖微微挑起,是洛均族服饰的独特样式。一条黄颜色的丝带束在腰间,更衬托出腰支纤细,身材窈窕。一头秀发,按照洛均族女子的风俗,整齐梳好,盘在头上,用银簪子簪住,鬓边一朵珠花,耳畔一对金质的小耳环,都是洛均族风格的首饰。
这几天来,郑文颍一直住在这个洛均人的营地里,与洛均族的女子们日夜相处,出于女人的天性,她暗暗观察洛均女子们的衣饰妆扮,自觉颇有心得。潜心研究之后,设计出一套最适合自己的款式,却一直没有在众人面前展示过。与王勇分别数日,今天特意精心打扮一番,穿戴出来,给他看看。
王勇望着她,心中乱跳,脸上一红,不禁说道:
“文颍,你真漂亮!”
郑文颍听了,嫣然一笑,满心欢喜,觉得不枉了自己花了这么多的心思。便把银茶壶放在桌上,笑吟吟地说道:
“勇哥,吃早饭吧。”
身后一名小厮,提着一个食盒,也走了进来,把食盒内的饭菜一样样摆在桌子上,向王勇二人一揖,便走了出去。
郑文颍笑道:“勇哥,你昨天又乱喝醉了酒,哎呀,现在才起来,幸好饭菜还没凉,赶快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