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笑着应道:“史林大哥,你们散会啦?请进,请进。”
史林大哥却笑吟吟地望着帐内的两人,故做犹豫地说道:“你们小俩口儿亲亲热热的,聊得正浓,我来得不巧了,岂不是没有眼色么!哈哈,哈哈!”
郑文颍红着脸一笑,咬牙说道:“史林大哥,你既然知道要打扰我们,干嘛还来讨嫌呢?既然来了,就快快请进吧。”
史林大哥摇晃着脑袋,还不肯进来,还想再开几句玩笑。帐外,一个低沉雄厚的声音突然响起,“哎!史林大哥,文颖姑娘都有请了,你还堵在帐门口做什么?你要是再这么磨蹭,我可就要把你踢进去啦!”
听了这个熟悉的嗓音,郑文颍惊讶地笑道:“哎呀,原来是‘国舅爷’也光临小女子的蜗居啦,真是不敢当,未曾远迎,失礼,惶恐。”
说罢,郑文颍看了王勇一眼,两人一起站起,抢步走到帐篷门边,来迎接贵客。
史林军爷笑呵呵地钻进帐篷,在他的身后,一条黑影,魁梧高大,也大步走了进来。在烛灯下仔细观察,这是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胡人壮汉,乌黑的头发,编成许多发辫,暗蓝色缎带裁制而成的头绳系住发辫,隐隐泛着蓝宝石一般的色泽。一顶黄金打造的束发金箍戴在头上,固定住额头周围的头发,这样,无论怎样剧烈动作,头发都不会妨碍视线了,茂密发辫的尾端,则是蓬蓬松松地垂落在肩头上。
与一般的胡人习俗不同,这大汉脸上两颊的胡须剃得很短,只是一层短短的胡子碴,但上唇髭却精心修剪过,浓密地覆盖着上嘴唇。这人的身材高大魁梧,穿着一身漆黑的裘皮长袍,华丽贵重。足下一双深棕色的皮靴。他的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眼光中,似乎都带着锋利的棱角。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这人的身上,混合着豪迈与剽悍的气质,十分引人注目。
这营里的众人们都尊称这黑衣大汉为“扈伦大人”,他是莫托小王子的舅舅,所以,郑文颍经常会半开玩笑地称呼他是“国舅爷”,开始的时候,不知何故,扈伦大人似乎比较敌视郑文颍,曾经很多次在宴会上当众讽刺过郑文颍,每一次,郑文颍都很稳妥地应对过去了。只有一次,扈伦大人又斗嘴输了,有些气急败坏,骂道:“这个汉人的野丫头,家里的父兄长辈们也不管束一下吗,哪里有做女人的却这样逞强的道理!”众人们看着扈伦大人的窘迫模样,都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
但是,扈伦大人的这句话却激怒了郑文颍,她立即反击,说道:“‘抱着羊羔儿去挖野参’,扈伦大人放着正经事不去做,哪里还有闲工夫瞎斗嘴,反而来得罪好朋友呢?”
郑文颍所说的“抱着羊羔儿去挖野参”,是当地胡人的一句谚语,其词义,大概是介于汉语成语“得陇望蜀”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语义之间,此时说出来,尤其特别符合扈伦大人的处境。
扈伦大人听了,脸色大变,急忙左右看了看,众人们饮酒半酣,郑文颍又有意把声音压得很低,并没有别人注意。
史林大哥呵呵大笑着打圆场说:“扈伦兄弟,我对你讲过吧,文颍姑娘不是一个好惹的。你若不与她讲和,今后少不得你的麻烦呢!便是我,今天颇觉得是你有些不是哩!”
扈伦大人便不再语言了。
郑文颍原以为自己肯定得罪了这位扈伦大人了,没有想到的是,自从那次郑文颍说中了扈伦大人的心事,极大地震撼了他之后,扈伦大人反而十分欣赏郑文颍的勇气与机智,对她肃然起敬,慢慢地,与她的关系变得融洽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