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叶雅诧异的说,就好像之前没喝过酒一样。
巫启贤也是有点懵:“我记得我们喝红酒喝多了,然后都倒下了,坐在椅子上睡着了,我记得就是这样。”
“什么叫就是这样,我们都看见了,一人喝一瓶,不醉才怪。”雷克斯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瓶庐山茅台和一个杯子,放在桌子上。
“这是一瓶八十二年的茅台酒,我们三个一起喝,这瓶茅台的酒精度可比红酒大多了,老大不会不敢喝吧。”雷克斯拿了把椅子放在桌前坐下,倒上酒。
“叶雅小姐,昨天喝了个乱醉,至少那是红酒,今天的可是白酒,你敢喝吗?”巫启贤道。
“你少说两句吧,昨天我喝的比你多,从头到尾我没歇过,你还歇一会儿再来喝,但是你一样没喝过我,所以还是请你保持沉默。要不我们再来喝,一决高低?”叶雅歪着脑袋看向巫启贤,好像她还没醒酒一样。
“我们先把这瓶茅台干了再说吧,就用这茅台决定我们三个谁是酒仙、谁是酒神、谁是酒魔。”雷克斯道。
“那么我们就以群众的眼睛为主,看看谁是酒仙、谁是酒神、谁是酒魔,说白了,酒魔相当于酒鬼,只不过是换了个词儿。”巫启贤笑着说,完全没有因为雷克斯是自己的部下的原因而严肃,反倒是相当欢迎雷克斯参加到队列来。
“喝个烂醉,然后去睡觉。”叶雅更愉快,大概是因为雷克斯的加入使她对酒的热情更加高昂,烂醉以后去睡觉。选举酒仙相当于一场比赛,以群众的眼睛作证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公平合理。
雷克斯倒上一杯白酒,双手举杯,意思是先干为敬。
巫启贤笑了起来:“希望你不会对酒当歌,叶雅小姐,我敬你一杯。”
“不敢当,战场上指挥战斗的时候全靠你了,我先敬你一杯,不然我心里过不去的。”叶雅说完就倒上一杯白酒,然后又给巫启贤倒上一杯白酒,叶雅对巫启贤举起杯子,表示意思。巫启贤也高举杯子,干了这杯酒。雷克斯继续倒酒,三个高脚杯保持平均的白酒,也不知道雷克斯的这种本领怎么练成的,居然徒手倒酒都保持一致的量,而且不用刻度尺测量,这绝对是一手本领,这波操作在短时间内学不来。
“老大,你没醉吧。”雷克斯瞪大了眼睛看着巫启贤,心里没底的假慈悲,但是以雷克斯往常的风度,巫启贤还是知道雷克斯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我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醉了呢,我是不会输给你的,酒魔非你莫属。”巫启贤对雷克斯开玩笑,其实巫启贤的心里也清楚,雷克斯的酒量也是相当可以的,自己还不一定能喝的过雷克斯呢。
“我想酒仙非我莫属了。”叶雅痛快的喝了这杯酒,一口气结束。举杯邀明月,虽然现在是白天。
当一瓶白酒连一滴都不剩的时候,三个人依然精力旺盛,群众的眼睛都放白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