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都说安家有两人。
一人年纪轻轻,坐拥百万家产,姓安名忆。
一人风度翩翩,公子如玉,姓安名辰。
他嗤笑,风度翩翩?公子如玉?不过是被那对父母逼成这副模样的罢了。
一个唯利是图的父亲,一个以夫为天的母亲,再加上一个单纯无比的儿子,组成的一个怪异无比的家庭。
他自出生起便出现在安家,谁也不知道他原来的家庭如何。
自他有意识以来,便只能待在一个二十平方米不到的黑屋里,遭受着各种惨无人道的对待。
心智,早已被扭曲。
他八岁那年脸上带着微笑,把打他八年的那人用短小的匕首捅进了脑袋,血浆喷了一地,恶心至极。
后来,他们好似发现他杀了人,便渐渐的不敢在进来。
十岁那年,有一位年轻的礼仪老师走进了黑屋,教导他上层社会的利益举止。
半年时间,他学会了。
重出天日,第一次见到阳光时,他眯起了眼睛,便暗暗发誓要把这个地方夷为平地!
那对父母命令他待在安忆身边,唯命是从。
他微笑,却在暗处把安忆打的半死不活,自此,安忆成了他的跟班。后来,又因为无聊,在巷口遇见了被狗追咬的慕言,一个同他身世一样悲惨的人类。
他亲眼看着他把那只狗打成了肉泥,瘫软在地上,才拍着手走上前去,收留了他。
当他知道我要对付安家的那一刻,他脸上惊讶的表情丝毫不掩饰,一个劲的问他为什么。
他被他吵的实在是烦了,才回了他一句:无聊罢了。
也只有他那么傻的人,才会相信他的说辞。
后来的八年时间,渊氏自地而起,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公司发展成了比安氏还要厉害的集团。
谁能想到,他幕后的主事人,是三个还没成年的孩童?
自小,他有一个青梅。
叫洛烟。一个爱哭的女孩,被家人冷落的公主。
豪门啊,一个肮脏不堪的地方。
由于小时候的原因,他比同龄的孩子大两岁,但是谁也看不出来,他不说,自然没人知道。
等她十六岁,和他一起上了高中。
不知道为什么,仿佛一夜之间,就瞬间变了一个人。自信,聪明,一眼,就让他喜欢上了她。
于是,不动声色的慢慢接近,却发现越接近越喜欢。
喜欢她,仿佛成了一种本能,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他平静的接受这一切,他想在她面前释放自己,却发现那样只会让人退避三舍。
没办法,伪装,也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她不喜欢,也只能藏在那无用的皮囊之下,用外表和温柔一步一步瓦解她对他的防备。
哪怕是她喜欢安家这个掩藏在温暖皮囊下肮脏无比的地方,想要保护它,他也乐意放手。
她喜欢的,他自然双手奉上,
当然,也不能白白放过,于是他便当着父亲的面,彻底毁掉了安氏,只留下一副可供观赏的“皮囊”
正如她喜欢的一样。
最后的最后,她死在了他的怀里。
那时候的她,才不过四十岁,岁月在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划过的痕迹。
在她闭眼的那一刻,他自然跟随她的脚步,拿着刀捅进了自己的胸口,躺在她的身边,看着满天的星辰。
缓缓闭上了眼。
这一生,能遇上你,何其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