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144400000003

第3章 捡了个秦国大佬

第三章捡了个秦国大佬

作为一个考古学者,对于历史自然是了然于胸,不管是专攻哪个朝代,对于主体历史的了解是必备的技能,熟读《二十四史》是基本功。

不管王朝怎么更替,有一类人,总是让人羡慕的。

那就是皇帝,王朝的统治者,尽管有不少并没有话语权的帝王,但是就算在没有话语权,随手呼啦喝去都有后宫几千人供他差遣。

但是看着广场上在墨奎带领下聚集的一百多老弱病残,王诩陷入了沉思。

就这还不够组成一个村的人口,也敢叫做国???

再环视了下四周的茅草屋。

确实不能叫做村,只能叫做原始部落。

王诩都怀疑,要是来一场大暴雨,这孤竹国的建筑都会轰然倒塌,根本起不到遮风避雨的效果啊。

看着这些赤身赤足,披发兽皮的原始人们,王诩长叹了一口气,改变了策略。

本来他是想带着孤竹国的人去半路投靠秦军,作为引路人攻破燕国,这样的功劳在秦朝至少能够给所有人都换一个爵位。

有了爵位就相当于大秦的正式公民了,倒时候自己再用包里的矿泉水瓶贿赂一下大将王贲,跟他搞好关系,毕竟也算是同姓族人了嘛,然后就可以在秦帝国不看重的东北地区慢慢发展,不参与中原斗争,争取混到汉朝,估计到时候还能先卫满一步,建立政权。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就这群孤竹国的老弱病残,估计都走不出方圆百里,就会被山间猛兽给灭了,尤其是看来下墨奎提供的地图,王诩彻底打消了这个计划。

孤竹国先民们在这片土地至少生活了两千多年,对整片辽东地区自然十分了解,墨奎提供的地图十分详细,从这里绕到秦军来的路上,估计至少时秦皇岛到北京的距离。

要是在过去,坐动车四十分钟就到了,但是在走路全靠腿的古代,至少要走一个星期吧。

带着这些人在森林里走一个星期,毫无疑问是去喂狼的。

“怎么就这么点人了?”王诩头疼的问道。

“自四百年前齐贼攻破国都之后,我族便沦为了齐燕的附属,大量族人被当做奴役掳走,还有一些逃亡山林中与蛮族为伍,就剩下我们这支,苟延残喘。”墨奎一把心酸泪的哭诉着。

墨奎一哭,其他族人也哭了起来。

王诩头疼揉了揉太阳穴,看着地图琢磨着还有什么路线可走,听墨奎这么一说,王诩预感越来越不好了,如果不能够在秦军攻破燕都之前投靠他们,那么毫无疑问的会沦为奴隶,然后被拉去修长城,修驰道,修秦始皇陵,修阿房宫.....

一想到这些在后世称为华夏骄傲的大型工程,王诩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想到参与这些大项目,确实是可以自傲,但是另外一方面想,如果真的用自己的血肉铸就它们,王诩还没有那么圣贤之志。

他还很年轻,还不想死。

而且刚刚当上‘大帝’,还没有带领族人发家致富啊。

王诩一筹莫展,下面跪着孤竹国人们哭天喊地,画面很是不祥。

这时一阵急促的哨子声让族人们的哭声戛然而止。

王诩皱起眉。

“有敌袭?可能是野兽。”原本哭的昏天黑地的墨奎突然站起来,脸色肃穆的低喝道。

跪在地上的族人们也迅速做出反应,立马找到自己的武器,神情严峻且戒备,看来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人群中最高大的男人提着一柄青铜矛向着哨声的方向跑去,其他人在墨奎的指挥下,围住王诩。

这瞬间,王诩感受到了大帝的待遇,同时对这些人也多了一份亲近。

看着身边墨怜紧绷着小脸,手里拿着一把石斧的样子,王诩又心酸又好笑。

沉重的石斧和身材干瘦严重营养不良少女形成强烈的对比,看着有些怪异,但是细想起来又无比心疼。

毕竟墨怜这个年纪的少女,在后世应该在学校学习,享受着社会和大人们的保护,但是在这里,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拿起武器,还要来保护王诩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帝’。

不一会儿,那名跑出去的头领和另外两个族人就抬着昏迷的人回来了。

看到这个人,王诩瞳孔一缩。

如果在现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大家会觉得这是个coser或者演员。

但是在古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那么大家不会以为他是个士兵。

因为铁甲这种东西,一直到唐朝依旧是只有高阶将领才有资格穿配的,更不用说在冶铁技术还处于青铜时期的秦朝了。

虽然当年王诩考据过秦朝时期冶铁制铁的技术已经成熟了,但是要打造一件一百多片铁片,以皮革为底下摆用锦绣制成的铁甲,在秦朝来说应该是一个不亚于后世建造战斗机的成本了。

这件铁甲就能够代表着主人的身份了。

王诩都不用去看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枚金锁。

这至少是个大良造以上爵位的大人物。

秦朝二十级爵位,大良造是第十六位,在帝国基本上是举足轻重的可怕存在了。

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还在头疼怎么联系秦军,没想到就自己送上门一个大佬。

王诩惊喜的推开其他人走过去,看着已经昏死过去的秦将,楞了一下。

因为这个大良造级别的秦将有点太年轻了,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感觉比自己年龄还小。

身上的披风残破不堪,铠甲有着血渍和利刃的痕迹,没有武器的打砸的痕迹,应该只是遇见野兽了,腰间只剩下一个剑鞘,应该是跟野兽搏斗过,然后遗失了。

秦朝还有这种少年将军?

王诩不禁疑惑道,让人把他抬进屋里,脱掉外铠和内甲,检查了下伤口,发现他除了腿上有一个两寸长,已经结痂发黑的伤口外,并没有其他伤口。

应该是伤口发炎后,没有及时治疗引起的感染,发烧不退导致的昏迷。

让人去烧了锅开水,王诩把这位大佬扒光了,让族里手巧的妇女好好的擦拭了一下,露出了本尊,是一个眉清目秀,面如冠玉的少年,尽管因为炎症脸色灰暗,但是依旧能够看出他的清秀。

用消毒完的刀子把他腿上的腐肉清理干净,撒上云南白药之后,又喂了他消炎药。

顺便拿起他脖子上的金锁研究了一下,好确认下他的身份。

上面有着一个他很熟悉的秦篆。

王。

这个人也姓王,本家啊。

秦朝王姓的亲戚,小小年纪就有着大良造级别的爵位。

答案呼之欲出,秦始皇最宠信的秦朝大贵族,未来千年大门阀,琅琊王氏和太原王氏的祖宗,王家第三代继承人,王离。

他爷爷是王翦战国四大名将,他爹叫王贲灭魏燕赵齐四国的旷世奇功。

而他也算是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接替蒙恬长城军镇守抵御北方蛮族,直到中原陷落,与章邯二人力挽狂澜,续了秦朝两年寿命。

无奈与章邯有间隙,在加上对手是霸王项羽,最后饮恨巨鹿,最后在历史上销声匿迹。

活生生的历史大佬出现在眼前,王诩的考古病又犯了。

按耐着把他解刨的冲动,王诩离开了房间想问问在那儿发现这个大佬的。

“墨狼在东林巡查的时候,发现他昏迷的,见他衣着不凡,就带回来了。”墨奎回答道。

“有没有被人追击的痕迹?”王诩问道。

“应该是在林中迷路了,如果是被敌人追击,身上不会只有野兽的抓痕,林中的蛮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墨奎说道。

“我说的是燕国军人。”王诩皱眉道。

“更不可能了,燕国边军各个都是骁勇善战,若是追击他,断然不会失手,大帝,他应该是秦将吧。”墨奎问道。

王诩微微挑眉“孤竹国被燕国隔离,你们又走不出去,竟然还知道他是秦将?”

“臣等虽然被囚困在此地,但是也未曾与外界断了联系。”墨奎红着脸说道“我族也有族人在外行走的,也会经常回来传递一些外面其他殷商遗民的消息。”

“嗯?”王诩微微一惊“你们跟其他殷商遗民还有联系?”

同类推荐
  • 才子佳人一杯酒

    才子佳人一杯酒

    以两个人对话、问答的方式来表达。以迷茫青年的眼光,对历史和现实进行另类而深刻的思考。风格独特,幽默智慧,中间有嬉笑怒骂,也有完全颠覆的理解。朋友们从梦蝶的文字里面,会看到古代文人墨客的内心、看到他们的不一样的喜怒哀愁。
  • 岳飞传

    岳飞传

    《岳飞传》汇聚英雄群像,弘扬传统文化。孩子们之所以喜爱《岳飞传》,是因为它展现了一代抗金英雄岳飞精忠报国、壮志未酬的英雄气概。还有岳飞那篇千古绝唱《满江红》,其中有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 每天读一点中国史(先秦-隋唐五代卷)

    每天读一点中国史(先秦-隋唐五代卷)

    任浩之编著的《每天读一点中国史·先秦隋唐五代卷》以风趣的语言将我国的历史分为先秦:文明曙光;秦汉:天下一统;魏晋南北朝:民族交融;隋唐五代:帝国再造。读来风趣、幽默、可读性极强,解决了一般历史书的沉闷、古板。是一部难得的,且适合各个层次的人阅读的历史书籍。
  • 霸世傲歌

    霸世傲歌

    大汉中平六年,历时五年之久的黄巾之乱终于平靖,九月先帝棺入帝陵,新帝荣登大宝,改元初平,宇内齐贺。也就在这一年,开国功臣留侯张良去世,享年四百三十九岁,同时也标志着一个时代落幕的开始;沛国谯县曹孟德刺董不中,逃归故里结党募兵;富春孙文台砺剑江东,以猛虎之名登上历史舞台;幽州涿县刘玄德寄在昔日同门公孙瓒篱下,潜龙于渊……也就在这一年,王允王子师官拜司徒,位列三公,显赫一时……也就在这一年,一个来自于异世界的灵魂,附在了王允收留的一个孤儿身上……
  • 无敌之大唐

    无敌之大唐

    这是一个魂穿的故事,一个大明的小将来到大唐,正是武后掌控天下即将开辟新朝之际,他竭尽全力地蹦跶,想为家人创造一方净土,牵连进世外隐世山门的争斗,身不由己地去争去斗,可斗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一盘棋,每个人都是棋子,而执子的手却隐藏在诸天深处……本书书友群:181966997
热门推荐
  • 恋人是只狐

    恋人是只狐

    疑惑少女倾伊人是一名普通高三学生,父亲早逝,伊人这个名字是妈妈在伊人出生前取的,本来希望伊人将来可以长得小巧,可爱,可天公不作美,伊人一出生就满身胎记,只有半边脸正常,一直被人嫌弃,直到有一天,偶然穿越异界,缠上冷漠妖狐。就是要缠着你!“狐神大人,回不了家,你要包养我”[好喜欢]“哼,愚蠢的人类”[怒]……………………[上一世,你收留了落难的我,却又被迫离我而去;这一世,我愿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你,只为能守候在你身边。]
  • 惊情四百年

    惊情四百年

    欧洲历史上最畅销的惊悚小说之一,开创了吸血鬼文化的先河,书中塑造的吸血鬼伯爵形象成了后世书籍和影视作品中吸血鬼的原型,“德古拉”也成了吸血鬼的代名词,作者也被称为“吸血鬼之父”。并且以作者名字命名的“布莱姆·斯托克奖”更是世界恐怖小说的最高奖项。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高贵、英俊的德古拉伯爵的到来,让整个伦敦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躁动。丛林里传来让人毛骨悚然的狼嚎,蝙蝠发出怪异的声音拍打着窗户,墓地闪烁着飘忽游移的身影,空气中充斥着茫茫的白雾;温柔迷人的姑娘在奇怪的梦中醒来,一天天走向苍白,疯人院的疯子高喊着期待“主人”的到来,可爱的孩童迷失在茂盛的丛林……伦敦的整个黑暗嗜血势力彻底复苏了!穿过夜色中的丛林和坟墓,在午夜的钟声中人们是否能够穿越黑暗的头?古老的十字架、神圣的饼屑、奇异的大蒜花;砍下的头颅和刺穿的心脏是否能让它们重获安宁?
  • 邪君的祭品新娘

    邪君的祭品新娘

    (原书名《幻花弄月》)一曲缠绵歌谣,一个月神传说,开启了叶幻花一生的迷梦,亲人成了仇人,仇人变成亲人,噩梦般的诅咒始终如影随形。这是谁布下的迷局?这是谁设下的阴谋?她该如何长袖善舞,她该如何绝地反击,为自己,为自己所爱赢得一片朗朗晴空?
  • 当茉遇见莉

    当茉遇见莉

    在《当茉遇见莉》这本书中,她的文字如同她的绘画、摄影一样,有着能穿透物的表象,直指本心的洞察力。读她写的故事,主人公如同在身边,旁观故事里的一切,你会不由自主欢喜或悲伤。——林特特作家当茉遇见莉,当我遇见你。作者用细腻的笔触讲述了18个关于成长,关于爱和遗憾的故事。他们是隐居在终南山的一对璧人,在西藏旅行中偶遇的雪莲花般的女子,热爱自然美学的古镇艺术家,在北海道森林里独居的母亲,一生只穿旗袍的阿婆,一个人躲在丽江画画的苏净净,还有青春的白桦林下拉着手风琴的女孩……这些故事令人唏嘘,却使人心生温暖,它让我们在这些故事里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感到青春不会孤单。
  • 张司马定浙二乱志

    张司马定浙二乱志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修真太极混元指玄图

    修真太极混元指玄图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此幸福彼幸福

    此幸福彼幸福

    本书收录了吕麦女士精心创作短篇散文,文字清新犹如心灵鸡汤,滋养读者的身心,深受广大中学生喜爱。
  • 半生怨    (大结局)

    半生怨 (大结局)

    许青阳在新婚前夕被人杀害,所有的证据却均指向他的未婚妻欧飞雨,飞雨是一个美丽聪慧,我见犹怜的女子,她会是凶手吗?梦魇一般的往事却让亲人也不敢确信她是无辜的。负责侦破的警察陆亚南,来到飞雨的身边,引她道出往事,从而引出另一个让她恐怖心悸的人物,那个人是谁?她和许青阳有什么关联?飞雨为什么从来不愿意去想起她?悬念一层层展开……一切真相大白,结局却是让所有人惊叹!
  • 因为帅气所以抑郁

    因为帅气所以抑郁

    一个男孩加一个女孩等于缘分。《因为帅气所以抑郁》。有男孩的地方就会有邂逅,有女孩的地方就会有缘分。有帅哥的地方就会有浪漫,有美女的地方就会有故事。标签:【绝对全新的概念与感觉】【把玩痴情,阐释失恋,反叛固定爱情模式】【一对一小故事贯穿始终,展示百态人生,】【挥洒个性,讲述年轻一代的放纵与疯狂爱恋】【大胆剖析爱情真谛】【第一次尝试将抑郁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写入青春类小说】坦露困惑青春,直面情感人生,揭示情感冲突的心灵独白,2015年个性作者冰糖癞子跨年度激情奉献,一改痞子形象玩转深情!
  • 染血的戒指

    染血的戒指

    远山市经济开发区,锣鼓喧天,彩旗飘扬。专门为成功人士鼎力打造的黄金楼盘——大富豪假日花园奠基仪式,马上就耍开始。市、区领导,各路嘉宾面带笑容地走上主席台,在红地毯前站成一排。接着,主持人开始讲话,照例是一番场面话。就在这时,某银行远山经济开发区分行副行长鹿子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一条短信。此刻,台下的摄像机、照相机正聚焦在台上。鹿子民只是随意地扫了一眼,可就是这一眼,立刻把他吓得魂飞魄散!短信内容是:“马上离开,到锦盛花园十号楼去看看。”锦盛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