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那支青白玉簪倒不是个什么价值不菲的,青白玉比和田玉要廉价得多。
赫连柒走近紧盯她的盘发,金色流苏镌绕在玉簪头端。
赫连柒现是一副男子装扮,自然不能太过挨近这群已婚妇人。
弯腰作揖,“各位姐姐万福,不知你们在说笑些什么?笑声清冽,比涓涓流水都脆润。”
离王春三尺远地行礼,赫连柒嘴角上的大黑痣和两颊上的小黑点用袖帛拂去。
面上的蜡黄色被汗珠洗去了些,现在是皮肤最为健康的小麦色。
折扇攥在手中,上好白玉花纹冠束发。腰间玉佩晃动,文雅公子模样。
“这位公子言重,不过是在谈论些妇人之事。上不了台面的,让公子见笑。”
王春见来人打扮行头不低,恐是个贵家公子出来游玩。
自己已然是在站在前面,不落脸面礼数的还回去。
“呦,赵家小娘子还知道自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那何必扮成花蝴蝶一般,生怕别人抢了去。”
来的妇人身形微胖,提着一大菜篮子的猪肉。许是刚杀的猪,血水还未干。
“噢,我说是哪位贵妇人到了。原来是钱屠夫家李大嫂子啊,真是眼拙!”
说话的是王春身后的一位女子,赫连柒瞧着她的发髻。
额前有刘海,肩后亦有长发散落着。看来还是个未婚的闺阁女子。
想来这王春与刚来的妇人定是相识,不然能道出她是赵家小娘子。
赫连柒打开折扇,轻轻放在鼻尖。得静观其变,说不定有意外收获。
“杀猪的怎么了,好歹是靠双手挣来的。不像某些人,手都不动。
还妄想着当个便宜师娘,赵家先生真是命苦福薄。”
妇人清洗着猪肉,用手捧起井水向王春等人方向。
水珠以曲线弧度落下,鲜红的血水把青石板铺满。
一股血腥味钻进王春的鼻中,像是回想着什么。唇色渐渐变白,手指僵硬。
“赵家先生哪里福薄了,瞧我们春姐姐的这支珠簪。可是金镶玉的,赵家先生送的!”
自豪的语气,好似是自家夫君送的定情信物一样。
李大婶用菜刀清除着猪肉上的细毛,不屑一顾的瞟了眼青白玉簪。
面上露出会心一笑,其他人不知她为何笑。而王春心里却是清楚的很!
“还金镶玉的,我看她就是个捡旧物上瘾。不仅对人,对物一样。
你们可要看真切了,王春那支金镶玉的珠簪可是大娘子王芸的发簪。”
一石激起千层浪,李大婶笑挂在脸上,浅浅的!
“啊,什么?这玉簪是芸娘的,不会吧!春姐姐可说是赵先生送的。”
“你可真别说,这簪子是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众说纷纭,王春的脸色稍微红润一些。
“你们别听李大婶胡说,别忘了她可是跟着钱屠夫杀猪的。
她要是能看懂金镶玉的珠簪,我看啊猪都能戴金耳环了!”
尽量放缓说话的速度,王春生怕一个不注意把骂芸娘的话说出来。
她不留余力的骂回去,可先发制人。绝对不能让她们相信李大婶所说的!
“王春,你别说我家的猪真能戴金耳环。这不,还把金镶玉的给戴上了。”
赫连柒低笑,这李大婶可真和自己胃口。
先是说王春打扮的像花蝴蝶,现在又拐着弯说她是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