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思念是苦中药,难以下咽,但只是温火慢熬,气味也足够折磨!
她想办法转移注意力,读诗,音乐,睡眠。
只是在某天夜里她看到他分享的《老鹰之歌》——
“Away i 'd rather sail away, Like a swan that's here and gone……”
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喜欢他喜欢的歌曲,每一个旋律都是她的荷尔蒙,青年的爱情出于审美。
品味这东西,真的是人身上最隐私的东西,若能相知相通,那么灵魂相融就不会是意外。
她坚信,那座城市天生就适合谈恋爱,他天生就适合她的灵魂。
“我去找你吧!”她对他说。
他沉默了很久,“我劝你还是别来了。”
“为什么?”
“你为什么离开,就是原因。”
“是吗?”
“嗯。”
但她还是我行我素,收拾了行李,再次出发。
这次是为什么?
其实她也说不准,为爱情?为另一种生活?为自己?
没有为什么。她想去做一件事情只是因为她想。没有任何意义,就是最大的意义。
冬天已经过去,春天还未开始。
她找了一个靠近江边的房子,房子有个后院,后院有很多树,还有一条大黑狗。
他问她住在哪里,她告诉他方向,但是不具体。她偶尔会幻想他某天会突然出现在身后,只是见一面,即使什么都不必说,那也可以了。
她找工作,做饭,出行,回家,一切都平静如水。
这里的天气依旧还是很冷,她穿得单薄,在牛毛细雨中走了许久,因为迷路,她花了好大力气才坐上出租车,全身湿透,冷的像冰,从脚趾头冷到心底再到头里,她想,这辈子应该都很难忘记他了。
她想想,其实人需要的很简单,但是总是要把事情变得复杂,总爱折腾自己,不然随着岁月流逝,我们会被忘记,因为害怕被忘记,所以要深刻勇敢地将自己推上生活战地。
她坚信,再过一段时间,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好起来,暖和起来,这座城市的樱花很美,像一个庄严的仪式感,以至于愈来愈多的人要前来观看。
她越来越觉得阳光明媚,春天在一点点靠近,正值天空中央,那一摞沉甸甸的温暖让她遗忘了所有的寒冷。
她将所有的衣服都洗了晾在院子里,却偶然发现院子里种的竟然是樱花树!那一大片,繁华热闹,她像一个激情洋溢的观众,鼓掌的手抱满衣服,但内心喝彩,从此她对这座城市的春天忠实到底!
一个午后的阳光绚烂,就能衣服棉麻里的所有水分都消耗完,连同着她身上的阴郁情绪,她内心哼起小歌,将衣物收回放到床上,夜晚睡前却发现衣物里藏着许多樱花瓣,小巧迷人,是怎样的风将它们吹落在上面,原来美是这样的不期而遇。
但花期也是她的生理期,她忍着疼痛工作,冲了黑糖水喝但因为难受颤抖将杯子打翻,用了冰冷的水冲洗,寒冷从手腕直达全身,室内的阴凉明显不过,她开始感到春天的温暖里藏刀,但很快她又从容习惯,因为她明白,任何美好的事物,不是藏着危险,就是藏着代价,她终究还是忍不住了,要请假。
打车回去的路上竟也是一片春光明媚与樱花盛开,似是故人来,她十分真诚感动往窗外看,手机里传来他的信息,止痛药。
他会爱上我吗?春暖花开眷恋我,微风和煦眷恋我,如刀疼痛也眷恋我,就像我不舍他一样的明里暗里的悲喜交加。大片大片的阳光扑到她身上,用力过猛后倍加怜惜。
她的下巴与嘴唇在光影下美得像天生的缺陷一样无可救药。
她曾令许多男人为她倾倒,曾在患得患失的宠爱与浮华中迷失,也曾被因为真挚的心动而不顾一切的男人所感动,在朦胧的青春里那些深深浅浅或真或假的被爱好像如今的春光温暖,而她却至始至终地坚信真爱仍需等待,她身上的疏离感也像春光明媚里深藏的冰冷的刀,疼痛与冷暖皆自知。
孤身一人时面对任何事物都是战争,她一度怀疑自己不是个坚强的人,需要被照顾,会因为疼痛而哭,遇事不冷静,却冲动地想要逞强想要证明,但还好,人总是会成长的。
她喜欢自己一个人逛老街,漫无目的,不看时间,没有任何人打扰,听着喜爱的音乐,心里什么也不想,就这样连天荒地老也忘掉!
她偏爱旧事物,藏着故事与深情,又因着重情,挥洒自如别离却久久不放。
从此深入她的气质里,钟情过的人,熟悉的味道,走过的街道,连同爬山虎背上的痣,给你,给你,都给你,统统都给你,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句,一生一世,都在这气质里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