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走多远,叶浩宸从裤包里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伟哥,帮我打电话给教导主任,让他好好处理今天学校超市的闹事。”
挂掉电话,叶浩宸叹了口气,加速走进教学楼。
去找校长的行为,确实太冲动了,尽管校长知道他的身份,可因为这点小事去亲自找校长,太显小家子气,降低了他的身份。
也会将程可可推上风口浪尖。
爬上楼梯,穿过走廊,他准备去洗脸洗手,凉快凉快,却在路过女卫生间的门口时,遇见了程可可。
此时,程可可刚洗完手,还有晶莹水珠残留在雪白娇嫩的手臂上,被阳光一照,更加晶莹剔透。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条松松挂在手腕上的银手链。
银白且色泽好的链子,浅紫色的小水钻组成一只极小的兔子,而白色大水钻零稀的点缀了手链一圈,做工精致别样,而位于链扣处的两颗小铃铛,更是独特之处。
瞥见闪闪发光的手链,叶浩宸一怔,随后眸中露出惊喜,又想起什么,他目光复杂的观察她手臂,当那道寸长的疤痕映入眼帘时,他心底一颤。
凸起的疤痕在光洁好看的手上显得格格不入,是那么丑,而这……
叶浩宸转移目光,想问她,却见她冷漠的越过他,快速离开了。
转头看着程可可的背影,叶浩宸眉头皱起,连忙伸手挡住洛玥桐的去路,“等一下。”
“干嘛?”洛玥桐止步,面露不耐烦。
心高气傲的叶浩宸眼眸一眯,却因为有事问人,只是淡淡开口道:“你知不知道,程可可的手,是怎么受伤的?什么时候受伤的?”
“被磕伤的,十多年前就受伤了。”洛玥桐目露诧异,却也实话实说,之后审视着叶浩宸,不解的问:“你问这个干嘛?”
叶浩宸没再理会洛玥桐,收回手,潇洒高傲的走进男洗手间,洛玥桐嗤之以鼻,赶忙去追程可可,拉着她去医务室。
干净明亮的洗手间里,叶浩宸走到镜子前,看了看镜中嘴角带笑,帅气迷人的自己,他将手伸向水龙头,感应水龙头缓缓流出清凉的水,令他心情更好。
难怪,从第一眼见程可可,他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再遇后,他就情不自禁的想要接近她,帮助她。原来,她就是他找了十多年的人。
是那个话唠,脸皮厚的萌丫头!
是那个不畏坏人,自不量力帮他的傻丫头!
——
十多年前的一个炎炎夏日,年少的叶浩宸被迫跟着妈妈来到A市,参加小姨的幸福婚礼。
可他性子孤僻冷漠,不喜欢热闹的场合,于是,就趁妈妈不注意,悄悄离开婚礼现场,来到酒店侧面的小花园躲清静。
花园里草木葱茏,鸟语花香,他倚靠着坐在一棵青松下,无聊的仰头望着树冠和蓝天,面无表情。
不远处的碎石小路上,忽然出现一抹小身影,胖丫头程可可提着粉色小包包,又蹦又跳的跑过来,瞧见树下有人一动不动的仰着头,她好奇又热情的上前。
“小哥哥,你在看什么啊!”一屁股坐到他身边的草地上,惊得他一愣,程可可才仰头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可看到的只有树枝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