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连上了她在二十一世纪生命终结的最后一刻。
呵,嘴角微微勾起一丝笑容,四周的空气却如同结冰了一般,冻得人生疼。
佣兵会吗?你们最好祈求我一辈子待在这儿,否则……我会让你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凌梦从小便在佣兵会里训练,她是孤儿,从被带到那儿的那一天起,就将那里当做了自己的家,她比别人吃十倍百倍的苦,只是为了佣兵会能以她为荣。
她流的汗和血也成功的让她成为了佣兵界的翘楚。
在她手上的单,从来都是完美交差,一丝痕迹都找不到。
但是……怀璧有罪。
凌梦在小时候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濒死的神医,他已经快寿终正寝了,可是一身的医术无人可传。
他不甘心,正好遇到了十岁的凌梦,他将自己的手腕割开,鲜血顺流而下。
可他却丝毫没有痛感一样,嘴里念着什么奇怪的话。
突然,那鲜血染红的手腕上闪现了一阵白光,一个精致小巧手镯出现在他的手腕上。
老神医将镯子取下,在凌梦面前晃了一下,一阵白光闪过,凌梦便晕倒了,再醒来时,看见的便是躺在地上的老神医,还有那个镯子带来的一个随身空间,里面有很多的药材,医典,天灵地宝囊括其中。
不禁感慨,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虽然镯子认主之后就隐在了手腕上,但是人心叵测,这世界上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有永远的利益。
那日,凌梦的未婚夫带着佣兵会的人将她堵在悬断涯上。
“梦儿,乖,把镯子交出来,这也是为佣兵会做贡献,有了手镯,我的研究就能成功了,就能制造很多很多杀人机器,就不用你亲自出任务了,多好?我们一起过二人世界。如何?”
靳轩看着凌梦,眼中何曾有一丝柔情,有的只是癫狂,欲望全在他脸上写着的。
凌梦笑了笑。
心中冷然,终于演不下去了吗?
接近我就是为了这个手镯吧!哈哈,那时候才十岁啊。
为了这个镯子,甘愿对我说了十年的情话吗?
“靳轩,我最后问你一件事。”
少女眼中没有一丝恐惧,站在涯顶之上,风吹起了她的长发,就那么静静地站着,惊艳了所有在场的佣兵会杀手。
靳轩听着凌梦的话,眼神有了一丝清明。
“梦儿,你问,只要把镯子给我,问什么我都会回答。”
“噗呲。”凌梦轻笑一声。
“靳轩,你真当自己是人民币吗?人人都爱,嗯?”
“什么意思?”靳轩不淡定了,难道她还没有爱上他?不愿将镯子给他?
不过没关系,他带这么多人来,就是为了让她甘心得给,不甘心也得给。
可是,莫名的心脏好像刺痛了一下,不喜欢自己吗?靳轩心里喃喃道。
“我就问一件事,靳轩,小时候所有人都不和我接近,他们总是欺负我是女生,就抢我的口粮,当时我还打不过他们,和他们打架,受伤的总是我,上面的人从来不管这些事情,所以他们根本不担心出人命,每一次都是下的死手。那一次,他们好像受了罚,心里有怨,便将所有气都撒在我身上,那时候我的身上真的好疼好疼,眼皮越来越重,我以为我再也睁不开眼了,但是在我倒下的最后一秒,我看见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