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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们在自修室上课,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还有个校工端着张大课桌。打瞌睡的同学惊醒过来,全班起立,仿佛刚才大家都只顾用功似的。

校长做个手势让我们坐下,然后转身对学监低声说:

“罗杰先生,这孩子交给您了,他上五年级。要是功课、操行都不错的话,就让他转到高班,按年龄他该进高班了。”

那新生缩在门后墙旮旯那儿,几乎谁都看不到。这乡下孩子约莫十五岁光景,个子比我们大家都高。头发齐额剪平,像个乡村教堂唱诗班的孩子,看上去挺懂事,神情却很窘迫。肩膀不算宽,可是那件钉着黑纽扣的绿呢上衣大概袖笼太小,裹得紧绷绷的,袖口还露出一截红彤彤的手腕,想必平日里是裸露惯的。浅黄色的长裤用背带吊得高高的,穿蓝袜子的小腿肚露了出来。脚上那双皮鞋挺结实,敲了好些鞋钉,但擦得不亮。

大家开始背书。他竖起耳朵听,专心得像在教堂里听讲道,既不敢架起腿来,也不敢把胳膊肘支在课桌上。到两点钟,下课铃响了,他还不起来跟我们一起排队,学监不得不提醒他一声。

我们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好腾出手来,而且帽子非得一进门就扔,从凳子底下穿过,一直飞到墙脚,扬起一片灰尘。这叫派头。

可是这做法,新生不知是没注意到,还是不敢照做,直到祈祷完毕,他仍把帽子放在并拢的膝盖上。这顶帽子是个杂拌儿,有点像毛皮高筒帽,有点像波兰骑兵帽,又有点像圆筒帽、獭皮帽或棉便帽,反正看上去挺寒碜,那副讳莫如深的丑样儿,活像一张表情让人莫名其妙的傻瓜脸。帽子里面有撑条撑着,胖鼓鼓的像个椭球,底下先是三箍轮缘形饰边,而后交替镶拼着丝绒和兔皮的菱形方块,中间用红道隔开,再往上就是口袋似的帽筒,顶上是块多边形的硬板纸,上面绣着图案复杂的饰带,然后从帽顶垂下一条极细极细的长绳,下端荡着一个金线编成的小十字架。帽子倒是新的,帽檐闪着光。

“你站起来。”老师说。

他站起来,帽子掉了下去。全班都笑起来。

他弯身去捡帽子。邻座同学用胳膊肘一捅,帽子又掉了下去,他又俯身捡起来。

“就别管你那顶头盔了吧。”老师说。他是个挺风趣的人。

同学们哄堂大笑,弄得这可怜的孩子狼狈不堪,不知那顶帽子是捏在手里好,还是撂在地上或戴在头上好。他重新坐下,帽子放在双膝上。

“站起来,”老师说,“把你的名字告诉我。”

新生嘟嘟囔囔说了个名字,谁也没听清。

“再说一遍。”

还是那几个含混不清的音节,淹没在了全班的喧哗声中。

“大声点儿!”老师喊道,“大声点儿!”

新生横下心,拼命张大嘴巴,使足全身劲儿,像大老远喊人似的喊出这几个字:夏波瓦砾。

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喧哗声犹如crescendo[1]那般愈来愈响,夹杂着阵阵尖厉的噪声(有人乱嚷嚷,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一个劲儿地学舌:夏波瓦砾!夏波瓦砾!),震耳欲聋的聒噪好半天才平静下来,变成此起彼落的个别音符,但不时还会从一排座位冷不丁冒出没能忍住的笑声,仿佛一枚爆竹还没燃尽似的。

然而,罚做作业的警告雨点般落下来,课堂秩序渐渐恢复了正常,老师又要新生报名字,叫他一个一个字母拼读,末了再重念一遍,总算听明白了夏尔·包法利这名字,当即吩咐这可怜虫上来坐讲台前的懒生凳。他立起身来,但还没挪步便又踌躇起来。

“你找什么呢?”老师问。

“我的帽子……”新生一边怯生生地说,一边心神不定地朝四下里张望。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一声怒不可遏的吆喝,犹如那声Quos ego[2],制止了一场风暴的发作。“都给我静下来!”老师气冲冲地嚷道,拿起刚从帽筒里抽出来的手帕擦额头。“你,新生,给我把ridiculus sum[3]的动词变位抄二十遍。”

随后,声音放得缓和了些:

“嗨!你的帽子么,会找到的,没人偷你的!”

教室里安静了下来。一颗颗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一连两小时坐得端端正正,尽管有人用蘸水笔尖朝他弹小纸球,墨水溅在他脸上,可他只是用手擦擦,依然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睛垂得低低的。

晚上在自修室,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仔细地用尺在纸上画线。我们可以看到,他很用功,每个词都查词典,弄得很吃力。他大概就是凭这股刻苦劲头,才没降班——因为,他虽说语法还过得去,可是碰到造句就不开窍。他的拉丁文当初是村里本堂神甫教的,父母图省钱,一拖再拖,耽误了送他上学。

他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曾当过助理军医,1812年那会儿,在几起征兵事件里受了牵连,不得不退役,当时他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副身材赢得一家内衣铺千金小姐的芳心,毫不费力地捞进了一笔六万法郎的陪嫁。他相貌堂堂,好说大话,靴子扣着马刺,铮铮作响,漂亮的颊髯连着唇髭,手上戴满戒指,身上的衣服光亮鲜艳,一眼看上去就是条汉子,那股见面就熟的热乎劲儿又像个旅行推销员。结了婚,头两年全靠妻子供养,吃得好,睡得好,捧个挺大的瓷烟斗吸烟,晚上不到夜戏散场不回家,咖啡馆里更是常客。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遗产,他悻然之余,发愤办个小布厂,亏了些本,于是归居乡间,指望吃田产。可他对农事并不比印花布在行,几匹马不打发到地里干活,整天骑到东骑到西,苹果酒不装箱拿出去卖,光知道一瓶一瓶喝个痛快,院子里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猪的油膘用来擦猎靴,没多久他就明白对这份田产也不能存什么指望了。

于是,他以两百法郎的年租,在科地区和庇卡底地区[4]交界的一个村子,租下一座田庄兼住宅的场所,从此成天闷闷不乐,怨天尤人,悔不当初,四十五岁起就闭门不出,声称厌倦人世,只想清清静静过日子。

妻子曾经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她对他一往情深,百依百顺,他反而对她愈来愈冷淡。当年她活泼、外向、多情,上了岁数却变得脾气乖戾,就像酒走了味变了醋,好磨嘴皮子,神经过敏。起初看见他满村子围着那些骚货娘们转,瞧着他天天晚上让人家从乌七八糟的地方送回家,烂醉如泥,浑身酒气,她只觉得心痛如绞,但从不抱怨。而后自尊心抬起头来了。于是她压住怒火,抱定三缄其口的坚忍态度直至去世。她到处奔走,里里外外忙个不停。她得去找诉讼代理人,见法庭庭长,还得操心票据什么时候到期,设法把应付款展期,在家里又得熨烫、缝补、浆洗、督工、结账,而老爷却赌着气,见天不是懒洋洋、昏沉沉地躺着,就是冲她说一些没心没肺的话,要不就是待在壁炉边上抽烟斗,往炉灰里吐痰。

有了孩子,只好寄养在奶妈家。小家伙一回家,就给宠得像个王子。做母亲的尽喂他吃果酱,做父亲的让他光着脚板到处乱跑,还摆出哲人的架子,说什么就像兽崽那样一丝不挂也挺好。他对妻子那种母性的温情不以为然,心里自有一套颇具男子气概的标准,打算用于训练自己的儿子,要按斯巴达人的方式,让儿子从小吃苦耐劳,造就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儿子去睡不生火的屋子,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朝圣事行列骂粗话。可是,这孩子生性温顺,做父亲的种种努力收效甚微。母亲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板纸图画,给他讲故事,整天跟他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其中满含令人伤感的快乐和近乎孩子气的温存。在生活的孤寂中,她把自己凋零破碎的梦输进这孩子的心田。她渴慕显赫的地位,仿佛已经看见他长大成人,当了建筑工程师或是法官。她教他识字,甚至还在那架旧钢琴上教了他两三首抒情的曲子。然而对所有这一切,不谙文墨的包法利先生都说是白费劲儿!难道他们能供得起他上公立学校,能为他捐个前程或者筹齐一笔本钱吗?再说,一个男人只要拉得下脸皮,是不愁吃不开的。包法利夫人闭紧嘴不吭声,孩子在村子里到处闲逛。

他跟在农夫后面,扔土块惊飞乌鸦,他沿沟渠采黑莓吃,拿细树枝看火鸡,帮着翻晒谷物,到矮树林里撒腿乱跑,在教堂门前玩造房子游戏,逢到下雨天,或是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敲钟,吊住粗实的绳子,在半空中荡来荡去。

因而他长得像棵橡树般壮实,手劲很大,肤色红润。

到了十二岁,做母亲的执意要送他读书。老师是本堂神甫。可是上课时间挺短,又时做时辍,所以效果不怎么样。神甫趁洗礼和葬礼中间的空隙,站着在圣器室里匆匆给他上课,或是在响过晚祷钟,也不必再出门的当口,打发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俩上楼到神甫屋里坐下,蚊蚋和夜蛾围着烛光飞舞。屋里挺暖和,孩子打起盹来,那位好老头儿双手搁在肚皮上,不一会也张着嘴起了鼾声。也有时候,本堂神甫先生刚给邻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礼回来,路上瞧见夏尔在田野里淘气玩儿,就喊住他,训诫个刻把钟,再趁这机会在一棵大树下面让他练练动词变位。天下雨课就停,有个熟人路过也一样。不过,神甫始终对他挺满意,居然还说小伙子记性挺不错。

夏尔这样下去可不行。太太决心已定。先生有些不好意思,或者说懒得再争,没多说什么就让了步,但做父母的还是又等了一年,让孩子行过了初领圣体[5]仪式。

又过了半年,再下一年,夏尔终于进了鲁昂[6]中学,做父亲的在十月底亲自把他送去,正好赶上圣罗曼节[7]的市集。

现在我们谁也记不起他当时的样子了。他是个挺乖的孩子,课间休息就玩,进自修室就做功课,在教室里好好听课,在寝室里好好睡觉,在食堂里好好吃饭。作为寄宿生,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上的一个五金制品批发商,他每月领孩子出去一次,那总是星期天,等他的店铺打烊以后,他带着孩子一路走到码头看轮船,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不耽误晚餐。每星期四晚上,夏尔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红墨水,封口粘三个面团,然后复习历史课笔记,或是读一本在自修室捡来的旧书《阿纳卡西斯》[8]。散步的时候,他跟校工聊聊天,那人也和他一样是从乡下来的。

全靠用功,他在班里始终保持在中等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口头表扬。可是到第三年末了,他父母叫他退学,打算让他去学医科,他们满心以为他就这么照样也能通过中学会考。

他母亲认识洛贝克河岸边一家洗染铺的掌柜,就在五楼给他租了个房间。她谈妥膳宿条件,弄来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从老家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另外还买了一只生铁小火炉,备好劈柴让可怜的孩子取暖。然后她在周末动身前,千叮万嘱要他自己学好,因为以后就没人照看他了。

贴在布告板上的课程表,把他看得晕头转向:解剖学课、病理学课、生理学课、药剂学课、化学课,加上植物学、诊断学和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材学,他对这些名称一窍不通,觉得它们就像一座座圣殿的大门,里面黑黢黢的,令人敬畏。

他什么也不懂,上课像腾云驾雾,听了也白听。但他还是很用功,一本本笔记装订成册,一堂课也不缺席,一次出诊也不落下。他当天的事当天了,却好似一匹拉磨的马,被蒙住双眼绕着碾磨转圈,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做母亲的替他节省开支,每星期托邮车捎来一块烤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用脚底跺墙,一边拿这块烤牛肉当午饭。饭后匆匆赶去教室、解剖室、济贫院,然后再穿过一条条街道回到住所。每天晚上,用完房东准备的那顿可怜的晚餐,他就上楼到自己房间埋头用功,衣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给烧红的炉火烤得直冒热气。

晴朗的夏日傍晚,暖烘烘的街上空荡荡的,女用人在门前拍板羽球,这时他就推开窗子,倚着窗台往下看。那条小河,在他下方淌过,时而发黄,时而发紫或发蓝,流经小桥和栅栏。鲁昂的这一地区因它而变得像个脏兮兮的小威尼斯。工人蹲在岸边,在河里洗胳膊。顶楼高处伸出的晾杆,晒着成绞成绞的棉纱。前面那一排排屋顶上方,是一片高旷明净的天空,红日正在冉冉下沉。那边天气该有多好啊!山毛榉树下有多凉爽!他张大鼻孔想吸进乡间宜人的气息,但到底没能嗅到。

他变得瘦削了些,身材也拔高了,脸上有一种伤感的表情,让人见了不觉会多看上一眼。

稍一松懈,早先下的决心自然而然就给抛到了一边。有一回,他落下了出诊实习,第二天又缺了课,而一旦尝到了懒怠的滋味,渐渐地想改也难了。

他习惯了去酒吧,玩骨牌上了瘾。每到晚上,一头扎进一家肮脏的赌场,拿起带黑点的羊骨牌在大理石牌桌上碰出去,在他而言就如一种体现自由的壮举,为其平添了几分自尊。这就好比领受涉世的启蒙,初尝禁果的滋味,进门的当口,他捏住门的把手,就有一种近乎肉感的快意。于是,许多郁积心间的东西膨胀了开来,他学会了唱歌给女伴听,对贝朗瑞[9]崇拜得五体投地,调潘趣酒颇有一手,最后连谈情说爱也入了门。

试前如此预热,结果医师资格会考一败涂地。可当天晚上全家人都在等着为他庆贺哩!

他一路走回家,到了村口停住脚步,让人去把母亲找来,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她。她原谅了他,将这次儿子考砸归咎于考官不公,安慰了他几句,答应把这事兜起来。五年过后,包法利先生方才知道实情。时过境迁,他也就让它去了,再说他也没法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是个笨蛋。

于是夏尔发奋用功,没日没夜地埋头温习功课,把所有问题的答案都背了下来。他通过了会考,成绩相当不错。这真是他母亲的大喜日子!全家人吃了顿丰盛的晚餐。

上哪儿去行医呢?去托斯特。那地方只有一个上了年岁的医师。包法利夫人早就在盼着他死,还没等到这位老兄卷铺盖,夏尔就在对面安顿下来,接管了他的地盘。

可是,光把儿子抚养成人,让他学医并在托斯特找到地盘行医,还算不得大功告成——他得有个老婆才行。她为他物色了一个:迪耶普[10]一位执达吏的遗孀,年纪四十五,年金一千二百利弗尔。

这位迪比克夫人,虽说长相难看,骨瘦如柴,满脸粉刺像春天的树芽,想娶她的却大有人在。包法利夫人为了达到目的,憋足了劲把他们一个个挤出去,有个肉铺老板背后有神甫撑腰,照样也让她很巧妙地破了他的招数。

夏尔原以为结了婚就会情况大大改观,指望从此可以自由自在,行事花钱都不用受人管了。不料这个家是他妻子说了算,他在人前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都得听她的,每星期五得守斋,平时得按她的心思穿戴打扮,得听她的吩咐盯住没付钱的病人,不放他们过门。她拆看他的信件,窥伺他的行动,还隔着板壁偷听他在诊室里怎么给女病人看病。

她天天早上得有巧克力喝,随时随地得有人关心。她没完没了地抱怨神经紧张,胸口闷,情绪不好。脚步声叫她心烦,人都走开了,她又嫌冷清,觉得受不了。谁要来看她,那想必又是来瞅瞅她死了没有。每晚夏尔一回来,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臂搂住他的脖子,让他在床沿坐下,向他诉说她的苦恼:他把她给忘了,他爱上了别的女人!人家早就说过她会受苦的,她说到最后,要他为她的健康给配点糖浆,还要他多给她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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