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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如果你在早期麦基职高我的班上,你就会看到一个枯瘦如柴的年轻人。他快三十岁了,有一头难以梳理平整的黑发、一双因患慢性疾病而发红的眼睛、满嘴坏牙和一副羞愧的表情。你在埃利斯岛的移民照片或者被捕扒手的脸上也能见到这样的表情。

羞愧事出有因:

我出生在纽约,未满四岁时被带到爱尔兰。我有三个兄弟。我的父亲,一个酒鬼、一个疯狂的人、一个伟大的爱国者,随时准备为爱尔兰捐躯。他在我十岁快十一岁时抛弃了我们。一个妹妹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死了,两个弟弟又出生了。我的母亲向人乞讨食物、衣服和用来烧水泡茶的煤。邻居们让她送我们——我和我的兄弟们——到孤儿院。不,不,绝不。那很丢人。她坚持不放弃,而我们渐渐长大。我和我的兄弟们十四岁离开学校,开始工作。我们向往美国,就一个接一个坐船离开了。母亲和她最小的孩子一起来到美国,希望从此能生活幸福。这是你在美国应该做的。但是,她从未享受过片刻幸福时光。

在纽约,我从事一些卑贱而辛苦的工作,直到应征加入美国陆军。在德国服役两年后,根据美国军人法案,我上了大学,成为一名老师。大学里有文学和写作课程,还有由不知道如何教学的教授们教的关于如何教学的课程。

那么,迈考特先生,你知道在爱尔兰长大是什么样的吗?

我,一个二十七岁的新老师,回忆我的过去以满足这些美国青少年的需求,从而让他们安静、让他们坐在座位上。我从没想过自己的过去会那么有用。为什么有人想知道我悲惨的人生呢?随后我意识到,父亲在炉火旁给我们讲故事时就是这么做的。他跟我们讲那些被称为土著口述历史学家的人的事。他们周游各地,给人们讲述上百个装在他们脑子里的故事。人们会让他们在炉火旁取暖,给他们点喝的。人们吃什么就给他们吃什么,一连几小时地听似乎无穷尽的故事和歌曲,给他们毯子或袋子盖着在角落里的草床上睡觉。如果土著口述历史学家需要爱情,可能会有一个老女人相陪。

我同自己争辩:

你在讲故事,你本应该讲课。

我是在讲课。讲故事就是讲课。

讲故事是浪费时间。

我没办法。我不擅长讲课。

你是个骗子。你在欺骗我们的孩子。

他们似乎不这么认为。

可怜的孩子不知道。

我是个在美国学校讲述自己的爱尔兰学校生活的老师。这是个例行程序。在我想讲一些具体的课程内容时(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这个例行程序通常可以安抚他们。

一天,我的老师开玩笑,说我看上去像猫叼进来的东西。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笑了,露出难看的大黄牙,笑得咳了起来,痰在嗓子眼里呼噜呼噜地响。我的同学认为那是嘲笑。当他们和老师一起大笑时,我恨他们。我也恨老师,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全校的人都会把我看成猫叼进来的东西。如果老师和另外一个男孩开同样的玩笑,我也会笑,因为我和其他人一样胆小,害怕挨棒打。

班上有个男孩没和其他人一起笑。他叫比利·坎贝尔。当全班同学大笑时,比利会直直地盯着前方,而老师会盯着他,等着他像其他同学一样笑起来。我们等着老师把比利从座位上拽起来,但他从没这样做。我想,老师是因为比利的独立性而敬佩他。我也敬佩他,希望自己能有他那样的勇气,但它从来没有光顾我。

那所爱尔兰学校的男孩们嘲笑我从纽约带来的美国口音。你不可能离开一个地方,同时留下那里的口音。当他们嘲笑你的口音时,你不知道该做什么、该想什么或该感受什么,直到他们开始推搡你,而你明白他们是有意要惹你生气。你一个人对付四十个来自利默里克各条街巷的男孩,而你必须奋勇向前,如果你退缩,这辈子都会被看成是个胆小鬼或娘娘腔。他们叫你流氓或红番,而你会和他们打呀打,直到有人击中你的鼻子,鲜血喷得衬衫上哪哪儿都是。母亲会因此和你没完没了。她会从火炉旁的椅子上站起来,你的脑袋会因打架而好好地挨顿敲。试图对母亲解释你流血是为了保卫你的美国口音(你根本就是因为她才有的美国口音),将毫无作用。不,她会说。现在她得烧水洗你那件血迹斑斑的衬衫,看看能不能在炉火旁烤干,这样你明天就可以穿着它上学。她没有提到给你带来麻烦的美国口音。但一切都会好的,因为几个月后,美国口音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感谢上帝,是除我父亲外任何人都为之骄傲的利默里克口音。

因为父亲,我的麻烦并没有完。你会认为四岁的我操着一口完美的利默里克口音,男孩子们就不再折磨我。但是,不。他们开始模仿我父亲的北爱尔兰口音,还说他属于新教徒的某个门派。现在,我得为父亲而战。又一次,我穿着染血的衬衫回家见母亲,而母亲叫喊道,如果她不得不再次洗这件衬衫,它一定会在她手中破掉。最糟糕的,是当她不能在早上把衬衫烘干时,我就得穿着湿衬衫上学。回到家,我就开始鼻塞,整个身子因为再次湿透而颤抖,不过这次是出汗所致。母亲心神烦乱,抱着我大哭,说对我太刻薄了,让我穿着因为老是打架而变得越来越红的湿衬衫上学。她把我抱上床,用旧大衣和她床上的毯子盖在我身上,直到我不再颤抖。我听到她在楼下对父亲说,他们离开布鲁克林、让孩子们在利默里克校园里受人折磨的那一天,是个不幸的日子。我听着听着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在床上躺了两天后,我回到学校,穿着那件现在已经变成浅粉色的衬衫。男孩子们说粉色是小女孩的颜色。而我是女孩吗?

比利·坎贝尔站起来,走到他们中最壮的一个跟前。放开这个美国佬,他说。

哦,那个大个子男孩说,谁在命令我?

是我,比利说。那个大块头就走到场地的另一边玩去了。比利理解我的难处,因为他父亲来自都柏林,男孩子们有时候甚至会因为那个而嘲笑他。

我讲比利的故事,因为他身上有我敬佩的那种勇气。这时,我在麦基职高的一个学生举手说,可以敬佩比利,但难道我就没有因为美国口音而挺身面对整个团伙吗?我就不应该敬佩自己吗?我说:不,我只是在那所爱尔兰学校里的每个孩子推我、侮辱我时,做了不得不做的事。但是这个十五岁的麦基职高男孩坚持说:你得表扬你自己,但不要太多,因为那样就成自吹自擂了。我说:好吧。除了不如比利那么勇敢外,我会因作出反击而表扬自己。比利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而战。他对我不负有任何义务,但他仍然维护我。那是一种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拥有的勇气。

学生们询问有关我的家人的事情,点点滴滴的往事零星地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意识到我正在发现自己。我用母亲同邻居聊天的方式讲这个故事:

我推着婴儿车,里面坐着马拉奇。他是个快两岁的小伙子。弗兰克走在我身边。在奥康纳街的托德商店外,一辆黑色的加长汽车在人行道旁停下,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毛皮服装、戴着珠宝的富婆。哦,她不是朝婴儿车里看了看,当场提出要买马拉奇吗?你可以想象我是多么震惊。一个女人想买有着金黄色头发、粉红脸颊和珍珠般可爱小白牙的马拉奇。在婴儿车里,他是那么可爱。我知道离开他会让我心碎。另外,如果我回家告诉老公我把孩子卖了,他会怎么说?因此,我对那女人说,不。她看上去伤心极了,弄得我很同情她。

当我再大一点、第一百次听她讲那个故事时,我说她应该把马拉奇卖了,这样我们剩下的几个就有更多粮食吃了。她说:哦,我提出过要卖你,但那个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班上的女孩们说:哎呀,迈考特先生,你妈妈不应该这样对你。人不应该提出卖自己的孩子。你没那么丑。

班上的男孩们说:哎,他可不是克拉克·盖博。闹着玩的,迈考特先生。

我有罪。

我六岁时,爱尔兰的老师说我是个坏孩子。你是个很坏的孩子。他说班上所有的男孩都是很坏的孩子。他提醒我们他用的是“很”这个词,一个他只在这种特殊场合使用的词。如果我们在回答问题或写作文时用了这个词,他就会剥下我们的头皮。这个词只能用在这个场合,那就是我们有多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坏孩子,弄不明白教这些顽童和怪物有什么用。我们满脑袋都是从利瑞克电影院里看来的美国垃圾。我们得低下这些脑袋,击打我们的胸膛,说:Mea culpa, mea culpa, mea maxima culpa。我原以为这个词表示“对不起”,直到他在黑板上写下“Mea culpa,我有罪”。他说我们生来就有原罪,原罪本可以通过洗礼而涤净。他说很显然,我们这些人浪费了洗礼用的河水。只要看一眼我们那急切的小眼睛,就能洞察我们的邪恶。

他为我们准备第一次忏悔和第一次圣餐,以拯救我们这些无足轻重的灵魂。他教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得向内看,细察灵魂的景致。我们生来就有原罪,这讨厌的东西会渐渐侵害我们纯洁的灵魂。洗礼恢复了灵魂的纯洁与完美。但现在我们大了,犯有许多罪:伤心往事、创伤、溃疡。我们得把它们揪出来,让它们在上帝壮美的光芒下手足无措、局促不安直至腐烂坏死。扪心自问,孩子们,接下来是认罪。这是很有效的泻药,孩子们,比一剂盐更能将你们清洗干净。

我们每天都练习扪心自问,并向他和全班同学坦白自己的罪行。老师什么也不说,坐在讲台后,点点头,抚弄他那根用来让我们感受天恩眷顾的细棍子。我们承认犯了所有七大罪:骄傲、贪婪、淫邪、愤怒、贪食、忌妒、懒惰。他会用棍子指着说:马迪根,向我们坦白你如何犯了忌妒这个大罪。我们最愿意承认犯的大罪是贪食。他用棍子指着帕迪·克劳海西说:克劳海西,向我们坦白你如何犯了贪食这个大罪。然后,帕迪便描述了一顿你只能在梦里见到的大餐:同土豆、卷心菜和芥菜一起烹制的猪头,上面浇了无数柠檬汁,接下来是冰激凌和饼干,还有加了大量牛奶和糖的茶。如果你喜欢,可以歇会儿,照样再吃一遍,而你母亲一点儿都不会因为你的好胃口而不高兴,因为东西足够每个人吃,而且绰绰有余。

老师说:克劳海西,你是个上腭诗人。没人知道上腭是什么意思。于是,我们三个人来到不远处的安德鲁·卡内基图书馆,询问管理员是否可以让我们看看她桌子旁边的那本大字典。她说:你们为什么想知道上腭?我们告诉她,帕迪·克劳海西是这方面的诗人,她查了查这个词,说我们的老师一定精神失常了。帕迪很倔犟。他问她上腭是什么。当她说那是味觉的中心部位时,他看上去很为自己高兴,还用舌头发出咯咯的声音。他甚至在过马路时还这么做,直到比利·坎贝尔叫他停下,因为这让比利感到饿了。

我们承认犯了十诫的每一条。如果你说你犯了通奸罪或者和邻居的老婆幽会,老师明白你不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不要自视过高,孩子,下一个悔过者。

第一次圣餐后,我们为下一次圣礼——坚信礼而继续扪心自问。神甫说扪心自问和忏悔会拯救我们脱离地狱。他叫怀特。我们对他很感兴趣,因为有一个男孩说他根本就不想当神甫,他母亲逼着他当了神职人员。我们怀疑那个男孩说的话,但是他说他认识神甫家的一个女佣。那女佣说怀特神甫吃晚饭时喝醉了,对其他神甫说,自己唯一的梦想就是长大后驾驶利默里克开往戈尔韦的公交车,但是他母亲不许。被一个因为母亲的逼迫而成为神甫的人审查,是件很奇怪的事。我想知道,当他站在神坛上做弥撒时,脑子里是不是还装着那个公交车的梦想。神甫喝醉酒也是件很奇怪的事,因为人人都知道他们不应该这么做。我常常看着从身旁经过的公交车,想象他就在上面,微笑着驶过,脖子上没有把他变得毫无生气的神职人员的领子。

你一旦形成扪心自问这个习惯,就很难再停下来,尤其当你是个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男孩时。如果你做了坏事,你会审视自己的灵魂,那儿有罪行在逐渐恶化。任何事非善即恶,这是你这一辈子都牢记的观点。然后,你长大并渐渐疏远教会。“我有罪”只是你过去的时光中一声微弱的耳语,它还在那儿,只是现在你已长大,不那么容易被吓着了。

如果你感到天恩眷顾,你的灵魂就是一片令人目眩的纯白,但是你的罪行就是那些流脓发臭的恶疽。你努力用“我有罪”这个唯一对你或上帝有着非凡意义的拉丁语词汇来拯救自己。

如果能回到二十七岁第一次教课那年,我就会外出,来上一块牛排、一个烤土豆和一品脱黑啤酒。我会好好地反省自己。看在上帝的分上,孩子,站直喽。忘掉那些悲惨坎坷的过去,重拾信心。不要喃喃自语,要大胆说话,不要贬低自己。在学校的部门里,大家都乐于帮忙。你正在开始你的教学事业,而这并不轻松。我知道。我做到了。你最好辞职当个警察,那样至少你会有支枪或有根警棍保护自己。老师除了嘴巴外什么也没有。如果你不学着热爱它,你就将在地狱的一角坐立不安。

有人应该告诉我:嗨,迈克,你的人生,迈克,三十年的时光,迈克,都将是学校、学校、学校,孩子、孩子、孩子,作业、作业、作业。你阅读作业、批改作业,阅读作业、批改作业,阅读作业、批改作业,阅读并批改在学校、在家里堆积如山的作业。你日日夜夜阅读各种故事、诗歌、日记、自杀遗言、诽谤、借口、剧本、散文甚至小说,成千上万纽约青少年和几百个劳动者的作品。你没有时间阅读格兰厄姆·格林或达希尔·哈密特或F.S.菲茨杰拉德或又老又好的P.G.沃德豪斯或你最喜欢的乔纳森·斯威夫特先生的作品。阅读乔伊、桑德拉、托尼和米歇尔的作业以及那些小小的痛苦、激情和狂喜,会让你双目失明。孩子们的东西堆积如山,迈克。如果他们打开你的脑袋,他们会发现有一千个青少年在你脑子里攀爬。每年六月他们毕业,然后长大、工作,继续他们的人生。他们会有孩子,迈克,他们的孩子有朝一日会来跟你学英语,而你会面临又一轮乔伊、桑德拉、托尼和米歇尔。你会想知道: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吗?这就是你二三十年的生活经历吗?记住,如果这是你的生活经历,你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你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你和他们在一起,从日出直到日落,但迈克,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对你的思想会有什么影响。你是个永远的少年。六月将会到来,那是“再见,老师,很高兴认识你,我妹妹九月份会在你班上”的时候。但是还有些别的东西,迈克。在任何一间教室,有些事总在发生。他们让你保持警觉。他们让你清醒。你永远都不会变老,而危险就是你可能会永远拥有青少年的思想。那真是个大问题,迈克。你习惯于站在孩子的角度和他们交谈,所以,当你到酒吧来杯啤酒时,你会忘了该怎样和朋友说话,而他们会看着你。他们看着你,好像你来自另一个星球。他们是对的。日复一日地待在教室里意味着你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迈克。

那么,老师,你是如何来到美国的?

我告诉他们我十九岁那年来到美国,那时我自己,我的身上、脑子里或手提箱中没有一样东西能表明,几年后我会每天面对五个班的纽约少年。

老师?我可从来没想过我会那么有出息。

除了手提箱里的书,我在船上穿的、带的都是二手货。我脑海里的任何东西也都是二手货:天主教教义,爱尔兰辛酸的历史,神甫、老师和父母灌输给我的有关受苦和殉道的枯燥冗长的陈述(他们对此知道的并不比我多)。

我身上穿的褐色西服来自利默里克市帕奈尔街诺斯·派克当铺。我母亲低价买的。诺斯说那件西服值四英镑,而她说:你在跟我开玩笑吧,派克先生?

不,我没有跟你开玩笑。他说,邓雷文伯爵的堂兄弟曾经穿过那件西服,任何贵族用过的东西价钱都会高一些。

我母亲说她不管这是不是伯爵本人穿过的东西。伯爵和他那帮人住在城堡里,有佣人伺候,他们为爱尔兰做过什么好事吗?他们从来不考虑人民的苦难。她只给三英镑,多一便士也不行。

诺斯打断我母亲的话:当铺不是宣传爱国主义的场所。而她回击道,如果爱国主义是可以摆在货架上的东西,那么他就是在把它擦亮并多收穷人的钱。他说:上帝!夫人,你以前可不这样。你这是怎么啦?

她这样是因为,就像库斯特最后的抵抗[1]一样,这是她最后的机会。她的儿子,弗兰克,要到美国去。她不能就这样送他走,穿着别人剩下的不体面的衣服,这个人的衬衫,那个人的裤子。她展示了她是何等聪明。她的积蓄不多,但如果派克先生能再卖给她一双鞋、两件衬衫、两双袜子,还有那条印着金色竖琴、可爱的绿领带,她会永远记住他的好处。弗兰克很快就会从美国寄钱回家。当她需要买锅、盘和闹钟时,她会马上想到诺斯当铺。事实上,她已经在货架上见到了收到美元后要买的六件生活必需品。

诺斯可不是个傻瓜。站了这么多年柜台,他知道顾客的鬼把戏。他也知道我母亲很诚实,痛恨欠别人东西。他说他很看重我母亲日后的光顾,他本人也不愿意见到那家伙衣衫褴褛地登陆美国。美国佬会怎么说呢?那就再加一英镑,哦,再减去一先令,她就可以拥有那些额外的东西。

我母亲说他是个好人,他会上天堂,她会永远记得他。见到他们互相表达敬意真是很奇怪。住在利默里克小巷里的人对当铺老板没有用,但是如果没有他们,当铺老板又该上哪儿呢?

诺斯当铺没有手提箱。他的顾客并不因周游世界而出名。为此,他好好地嘲笑了母亲一番。他说:周游世界者,你好。母亲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好看看这个诺斯,因为你将不会每天都能看见他笑了。

爱尔兰镇上的费瑟里·伯克有手提箱卖,他卖各种旧的、二手的、撑大了的、没用的或要当柴火用的手提箱。噢,是的,他那儿有适合这个要到美国去的年轻人的东西。上帝保佑他会寄钱回家给他可怜的老母亲。

我才不老呢,我母亲说,可那也与你无关。手提箱多少钱?

好了,夫人。我两英镑卖给你,因为我不想妨碍这个男孩到美国发财。

我母亲说在她掏两英镑买那个用唾液和祷告粘在一起的破旧纸板箱之前,她要用褐色的纸把我的东西包起来捆好,然后就那样送我去纽约。

费瑟里看上去很震惊。来自利默里克底层小巷的女人不应该这么行事,她们应该尊敬长辈而不是目无尊长。听到母亲那种寻衅的语气,我也着实吃了一惊。

她赢了。她对费瑟里说他开的价钱简直就是抢劫。在英国人统治下,我们的生活好了一些。如果他不降价,她就到好人诺斯·派克那儿买。费瑟里屈服了。

谢天谢地,夫人,我没孩子是件好事。因为如果我有孩子,当他们每天站在角落里哭着喊饿时,我就该和你一样了。

她说:你真可怜,没有孩子。

她把衣服叠好,放进手提箱。她说她会把所有东西拎回家,以便我可以去买书。她从我身边走过,抽着烟走上帕奈尔街。她那天走路很带劲,好像衣服、手提箱还有我的离开会开启机会之门。

我到奥马霍尼书店去买我平生第一本书,一本将装在手提箱里带到美国去的书。

那是《莎士比亚作品全集》,由莎士比亚黑德出版社、奥尔德姆斯出版公司和巴兹尔·布莱克伍德MCMXLVII公司出版。这就是那本书,封面支离破碎,快散架了,靠着线的帮助才不至于掉下来。这是一本被翻得很旧、缀满标记的书,有些段落标着下画线。这些都曾是对我有着重大意义的段落,尽管我现在也看,却不明白当时画线的原因。在页边空白处标注的笔记、评论、赞语,以及对莎士比亚天赋的祝贺之辞和感叹号,表达了我的赞赏和困惑。我在扉页上写道:“啊,但愿这太、太结实的肉体……”[2]这证明我曾经是个忧郁的年轻人。

十三四岁时,我听过隔壁失明的珀赛尔夫人家收音机里播放的莎士比亚剧作。她告诉我,莎士比亚是个爱尔兰人,他为此深感羞愧。一晚,我们正在听《裘力斯·恺撒》,保险丝却爆掉了。我是那么迫切地想知道布鲁特斯和马克·安东尼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我到奥马霍尼书店去看剩下的故事内容。书店售货员傲慢地问我是不是想买那本书。我说我正在考虑,但首先,我得知道每个人最后的结局如何,特别是我喜欢的布鲁特斯。那人说不要担心布鲁特斯。他把书从我手里抽走,说这儿不是图书馆,还要我离开。我很尴尬,满脸通红地回到大街上,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不能停止互相骚扰。甚至在我更小的时候(八九岁时),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不能停止互相骚扰。自那以后,我一直都弄不明白这个问题。

那本书要十九先令,相当于我半周的工资。我希望自己能说,出于我对莎士比亚的浓厚兴趣,我买了。但事实根本就不是那样。我不得不买它是因为我看过一部电影。在那部电影里,一个在英格兰的美国士兵到处滔滔不绝地大谈莎士比亚,结果所有女孩都疯狂地爱上了他。另外,即使你仅仅暗示你曾读过莎士比亚的作品,人们也会向你投来那种尊敬的目光。我想如果我学些长段落,我就会给纽约的女孩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已经知道“各位朋友,各位罗马人,各位同胞”[3],但当我向利默里克的一个女孩说起这些时,她很好奇地看了我一眼,好像我得了什么病似的。

沿着奥康纳大街往前走时,我真想打开包裹,让全世界都看看腋下夹着莎士比亚作品的我,但我没有那个勇气。我经过那个小剧院(我曾经在那儿看过一个巡回演出团表演的《哈姆雷特》),记得我曾为自己和他遭受同样的痛苦而伤感。在演出结束那晚,哈姆雷特本人返场谢幕,告诉观众,他和全体演职人员是多么感谢我们的光临,他,他和全体演职人员,是多么累,还有如果我们往门口那个猪油罐里投些零钱,他们会多么感激我们的帮助。我被演出深深地打动了,因为其中的好多内容都关于我和我的郁闷人生。我往猪油罐里投了六便士,希望自己能附上一张纸条,好让哈姆雷特知道我是谁,以及我的痛苦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仅仅发生在剧中。

第二天,我给汉拉蒂酒店送电报。《哈姆雷特》的演职人员正在酒吧里喝酒唱歌,一个服务生跑来跑去,把他们的行李装上面包车。哈姆雷特独自一人坐在酒吧的最后面,正在一口一口地喝威士忌。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向他问了声好。毕竟,我们俩都被自己的母亲出卖,我们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痛苦,我羡慕他每天晚上都能够倾诉自己的痛苦。你好,我说。他有着苍白的脸、黑眉毛和黑眼睛。那双黑眼睛注视着我。他的脑子里装着莎士比亚的所有台词,但是现在他一言不发。我像个傻子似的涨红了脸,被自己的脚绊倒了。

我羞愧地骑着自行车沿奥康纳大街往前走。后来,我想起了投到猪油罐里的六便士,为他们在汉拉蒂酒吧购买威士忌和唱歌的六便士。我想回去面对全体演职人员和哈姆雷特本人,说出我对他们劳累的虚假故事和他们用穷人的钱买酒的看法。

忘了那六便士吧。如果我回去,他们一定会向我投掷莎士比亚的话,哈姆雷特会用他那冰冷的黑眼睛注视我。对此,我会哑口无言。如果我用自己的红眼睛回视他,我看上去会很可笑。

我的学生说:花那么些钱买一本莎士比亚的书很蠢,不是有意冒犯。如果我想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何不到图书馆把那些格言抄下来?还有,仅仅因为那个家伙引用了这个现在没人愿意读的老作家的一些话,你就对他印象深刻,你还真是蠢得可以。有时候电视里放莎士比亚的话剧,而你一个词也不懂,可那又能怎样?我用来买书的钱原本可以花在一些很酷的东西上,比如鞋子或者一件漂亮的夹克或者——你知道的——带个女孩去看电影。

一些女孩说,我用莎士比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个办法很酷,尽管她们不知道我在讲些什么。为什么莎士比亚要用那种没人能够理解的古老语言写作呢?为什么?

我无言以对。他们又说了:为什么?我陷入困境,只能告诉他们我不知道。如果你们愿意等,我会努力找出答案。他们互相看了看。老师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他是认真的吗?天哪!他是怎么成为老师的?

嗨,教书匠,你还有更多的故事吗?

没了,没了,没了。

你老是说没了,没了,没了。

就这样,没有故事了。这是英语课。家长们会投诉。

哟,喂,迈考特先生,你当过兵吗?你在韩国打过仗吗?

我从来没有过多思考自己的人生,但是我一点一滴地讲给学生们听:我父亲的酗酒,在利默里克贫民窟梦想美国的日子,天主教教义,在纽约单调的生活。纽约的少年们要求再来些故事,这让我惊讶不已。

注释

[1]1876年,美军中校乔治·库斯特率第七骑兵队两百多人驻守在大小角河口,与苏族、夏安族印第安人对峙,后全军覆没。

[2]哈姆雷特的独白,语出《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二场。

[3]安东尼在罗马众市民前演说的起始部分,语出《裘力斯·恺撒》第三幕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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