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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勿.忘.我.(加更6000)

“There was a crooked man,and he walked a crooked mile,

(一个扭曲的男人,走了一条扭曲的路)

He found a crooked sixpence against a crooked stile;

(手拿扭曲的六便士,踏上扭曲的台阶)

He bought a crooked cat,which caught a crooked mouse,

(买一只歪歪扭扭的猫儿,猫儿抓着歪歪扭扭的老鼠)

And they all lived together in a little crooked house.

(他们一起住着歪歪扭扭的小屋)”

身后传来梅林寓意不明的歌声,黑船顺着水流朝着阿瓦隆漂去。安斯年和白月光并排躺在大大的黑色纸船之中,他们一动不动,像极了两具僵直的木乃伊。

【作者注:这首歌源自英国童谣集《Mother Goose(鹅妈妈童谣)》,名叫《There was a crooked man(一个扭曲的男人)》,讲一个精神失常的男人的故事。鹅妈妈童谣是英国民间的黑暗童谣集,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儿歌集,童谣中又包含许多血腥、残酷、现实主义的句子。阿加莎的多部悬疑作品、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等著名影视、文学作品皆改编自此童谣集。】

按照梅林的吩咐,两人躺在黑船里,不能睁眼,不能交谈,甚至短时间内不能呼吸。简单的来说,就是伪装成死人,绿骑士对冰冷的尸体不感兴趣。

远方的天空铺满灰白色的云,丝丝缕缕的日光从中透出,为那压抑、肃穆的灰镶上神圣的金边。围绕着阿瓦隆的湖水清可见底,在天边微光和湖底泥沙的共同作用下,呈现出琉璃般斑斓梦幻的色彩。阿瓦隆就这样置身于神圣的金光和斑斓的波光之中,景色很美,无愧于其理想乡的美称。

安斯年置身于黑色的纸船之中,在湖水中随波荡漾。异能在这片海域上是没有意义的,时间也是如此。纸船摇晃,宛如摇篮,梅林的歌声愈发遥远,像一首小声哼唱的摇篮曲。渐渐的,他像是睡着了似的,脸上不自觉露出婴儿般的纯真笑容。

倏地,空气中响起机械齿轮咬合转动的声音,灼热的蒸汽喷打在他的肌肤之上。安斯年从昏昏沉沉之中惊醒,他保持僵硬的笑容不变,眼皮轻颤,不敢睁眼。透过一丝缝隙,他隐约瞥见了数名造型怪异的生物泡在海水里,双手推着纸船加速前行。

绿骑士其实并不绿,所谓绿骑士,不过是薇薇安的发条骑士。它们的身体完全由黄铜打造,可能是常年泡在水里的缘故,它们的金属身体表面布满了黏腻厚实的青苔,这才有了绿骑士一称。

所有的绿骑士都是只会忠诚执行命令的死物,完全不懂变通。阿瓦隆在传说之中是亡魂之岛,也是王者的栖息之地,这里活人免入,这才需要安斯年和白月光像死人一样躺在纸船之中。

湖之仙女薇薇安是外星生物,看起来比起赛博朋克,地外文明更喜欢蒸汽朋克呢。安斯年瞥着那几名绿骑士,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

有了绿骑士的协助,纸船的航速较之前快了不少。滚烫的蒸汽笼罩住整艘纸船,海水掠过绿骑士的身体发出哗哗的水流声,虽然身处一条不靠谱的纸船之上,但世界确实安宁祥和如仙境。

就在这时,天空中忽有鸟鸣声响起。海鸥的声音代替了海水哗哗流动的声音,高温蒸汽不再笼罩纸船,绿骑士似乎离开了。

“到了。”白月光坐起身子,推了推安斯年。

安斯年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和白月光躺在黑压压的沙滩之上。原本承载两人的黑色纸船静静摊开,变回一张方方正正的折纸。黑纸之外,是密密麻麻的尸堆,他们身着古时候的盔甲,大概是和亚瑟王同一时期的士兵。

海鸥是一种令人生厌的生物,它们是食腐的动物,外表洁白,性子却堪比猛禽。天空中海鸥盘绕,时不时就落下几只啄食死尸的眼球和脑髓。

举目四望,孤岛之外空无一物,梅林所在的沼泽森林也不见踪影。阿瓦隆是一座海潮孤岛,除了天空中飞翔的海鸥,四周就只剩下无穷无尽的大海。

“阿瓦隆和我想的有些不一样。”安斯年眼神微惘。

“这儿有字,过来看这个。”白月光已经跑到尸堆面前,正对着脚底下的沙子一阵打量。

安斯年闻言走了过去,只见白月光脚下的沙子略微内陷,看起来倒像是有人拿树枝在沙滩上涂涂写写。只是两人也不知道这些英文究竟由谁书写,白月光尝试着踢一点沙子掩盖字迹,却发现细沙流动,文字外形依然保持不变。

根据这些文字的记载,这些战死士兵的尸体都是王的敌人,他们被亚瑟王亲手杀死,尸体被堆成一座尸骨塔,而在尸骨塔最上方,有一个人与众不同,叛徒莫德雷德的头颅被安放在塔顶,接受海鸥们日日夜夜的啄食。

莫德雷德是圆桌骑士,也是亚瑟王的侄子兼养子,却在亚瑟王参加罗马战役的时候,抢走了他的王后和他的王位。在卡姆兰战役中,亚瑟王的长矛穿透了莫德雷德的身躯,而莫德雷德也还以颜色。双方皆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莫德雷德当场倒地毙命,而亚瑟王也重伤昏迷不醒,最终被送入阿瓦隆长眠。

“生命僵死之处,必有法则堆积。”白月光看完沙滩上的文字,耸了耸肩,说道,“走吧,去岛中央看看。”

两人继续朝着阿瓦隆中心走去,岛中央是一棵参天大树。不知名的巨树扎根于泥石之中,盘根错节,枝繁叶茂,树冠甚至遮蔽了大半个阿瓦隆。

安斯年和白月光走到树下,一个身后长着一对半透明翅膀的白衣女子站在原地,看起来早已等候多时。

女子容颜明艳亮丽,如风中摇曳的罂粟花,五官轮廓介于东方人和西方人之间。她的肌肤欺霜赛雪,较常人要白皙,若是除去那一对半透明的流光之翼,安斯年一定会将她当成电视上某个女星。

湖之仙女薇薇安,从外表来看,更像是神话传说里的精灵,而非影视作品塑造出的那种冰冷无情小灰人的外星人形象。

这是安斯年见到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外星生物。

当安斯年的注意力全放在薇薇安身上的时候,白月光却只注意到了一个背对众人而坐的骑士。那人穿着一身腐朽的铁衣,双肩附着的猩红色披风早已在岁月变幻之中被无情的时光洗去应有的颜色。

神秘骑士有一头午后阳光般闪耀的金发,他坐在山头看着远方的乌云和日光、潮水和沙滩,像太阳神阿波罗坐在奥林匹克山看着人间。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神秘骑士边上插着的一把锈剑。

他就是那名锈剑骑士。

安斯年看到了湖之仙女薇薇安,白月光看到了亚瑟王。

世界自此分成两半,白月光站在原地,却发现边上的安斯年和薇薇安消失不见,像是一场光怪陆离的幻梦。他疑惑望向锈剑骑士,眼里满是不解。

“不要紧张,安斯年就在你身边,只是薇薇安并不想你看到。”锈剑骑士没有回头,他拍了拍地板,轻声道,“一人负责一个人嘛,过来这边坐吧,我有些东西想给你看看。”

白月光眉头微蹙,但还是走到亚瑟王身边坐下。

不得不说,锈剑骑士还真是会挑位置。白月光坐下之后,从亚瑟王的角度看去,世界之美又是另外一副模样。在这座山头,坐在不知名巨树下眺望远方,你不必看到那堆糟心的尸体,也不会被漫天的海鸥遮挡视野,甚至于,你可以看到极远处的沼泽森林以及森林中的梅林。

于是,神圣祥和的极乐净土就这么原原本本地呈现在白月光面前,像是一幅蕴含某种宗教含义的画卷。

“你想知道小时候的事?”亚瑟王的话语里带着一种掩藏不住的疲惫,像是一个跋涉万里的旅人发出叹息。

白月光撇了撇嘴,一脸无所谓地说道:“应该吧,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特别想知道的事。”

“你不想知道未来?你不想知道将来你在哪里,你在干什么?”亚瑟王反问道,“人是不可能一辈子都称心如意的,若是提前知道一点,你就有更多时间做好准备。”

“什么准备?逆转未来?我从不相信有人可以预知未来。”白月光的嘴角微微上扬,嘲弄道,“如果未来可以改变,你就不会坐在这里和我聊天,而是在外面统治世界。”

“不,你错了,我并没有说我们有能力逆转未来。对于我们这种四维时空的生物来说,时间箭头是单向不可逆的,但对于超越四维的生物来说,过去和未来没有分别,时间是一种实体。”亚瑟王的脸上同样带着古怪的笑意,“遗憾的是,我们都是低维度的生物。所以,我的意思是,瞥见未来,然后做好接受人生种种不幸的心理准备。”

【作者注:四维时空和四维空间不是一个概念,四维时空由三维空间+时间构成,这个概念由德国物理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其1905年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中提及。】

亚瑟王看了一眼满不在乎的白月光,叹息道:“好吧,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的话,不过我能轻易给你找出证据。喜欢看电影吗?”

“喜欢,怎么了?”白月光不解道。

“看过《2001:太空漫游》?”

“看过。”白月光点了点头,“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嘛,那家伙是个天才!”

“其实《2001太空漫游》还有一部续作,叫《2010太空漫游》。如果这次旅行之后,你还是不相信,那么你可以去看这部续作。在21分33秒,这部拍摄于1984年的科幻片就出现了印有‘BEIJING08’的2008年奥运会字样的海报,而且上面有一个神似刘翔跨栏的画面。”

锈剑骑士稍作停顿,继续解释道,“北京第一次申奥是在1993年,而成功取得08年奥运会举办权是在2001年。这个奥运海报的彩蛋是84年原书作者亚瑟·克拉克在编写剧本时特意加入电影的,只有短短几秒钟,一般人根本无法察觉。不仅是这部电影,亚瑟·克拉克还预言了未来诸多发明,顺便一提,他是一个英国人,不过他在2008年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后代。”

“亚瑟·克拉克我知道,和阿西莫夫、海因莱因并成为20世纪三大科幻小说家嘛!我差点就信了你的鬼话,你怎么不说你就是亚瑟·克拉克。听一个古人跟我扯物理学还真是够诡异的。”白月光漫不经心地说道,“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我又不是安斯年那个多愁善感的傻瓜,你觉得我会关心这些吗?”

“你确实是一个对万事万物都不怎么上心的人,活得潇洒固然很好。你不是想看幼年的记忆吗?希望你看了之后仍能这么想。”亚瑟王站起身子洒然一笑,慢慢拔出他的锈剑。

“等等,你什么意思?”

白月光不明就里,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抱怨,可亚瑟王却不再说话。

他挥动锈剑,带着一种斩钉截铁的意味,写满厌倦的面容在刹那间变得威严十足。金色的火焰点燃他那狮子般的眼神,目光所及,锈剑迸发出一阵刺眼的火光。亚瑟王单手持剑,高举向天,火光冲天而起,将世界渲染得分外亮眼。

金光铺天盖地,刺得白月光不自觉泪流。他情不自禁闭上双眼,可当他再次睁开双眼之时,入眼所见早已不是那一座海潮孤岛。

他不在阿瓦隆,他在一座城堡之中。

城堡是哥特式建筑,却矗立在中国东海海域一座不知名的孤岛之上。小岛四面环海,岛上植被茂盛,常春藤和牵牛花爬遍城堡表面,将这座与世隔绝的堡垒隐藏在郁郁葱葱之间。

这是一座不存在于任何一国版图上的孤岛,每周只有一艘破旧的渔船送来固定的生活物资。近几年来,岛上较过去热闹了许多,城堡里有多个小生命的诞生,因此城堡的主人也不得不聘请更多人手帮忙照顾这些孩子。

岛上住着许多孩子,但不是每一个都有幸从城堡主人那得到自己的名字。爱德华先生——城堡的主人——只为最优秀的七个小孩亲自起名,他们按照某种规律分别叫星期一、星期二……一直到星期六和星期日,至于其他的小孩,他们则由女仆们起名。

虽然懒得起名,但爱德华先生是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他喜欢躺在竹椅上晒太阳,对着自己的影子喃喃自语,不喜欢孩子们哭哭啼啼,异能训练达不到他的预期。

闲暇时分,他喜欢教孩子们唱童谣,歌词大抵是这样的:在星期一出生,在星期二受洗,在星期三结婚,在星期四生病,在星期五病危,在星期六死亡,在星期天焚尸……

星期六不喜欢这首童谣,因为他叫星期六,在这歌里面他代表了死亡。

哦,对了,顺便一提,星期六是个白发赤瞳的孩子,据说生下来就患有白化病,他喜欢听星期天唱歌,不喜欢看星期天掉眼泪。

至于星期天,星期天是一个金发碧眸的小姑娘,眼角有一颗泪痣。她喜欢穿漂亮的小白裙子幻想自己是个公主,不喜欢星期六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半夜不睡觉带着她在城堡里冒险。

深夜,星期天悄悄推开房门,她蹑手蹑脚地爬到城堡的围墙之上。那里,一个白发小男孩正坐在月色之下,龇牙咧嘴地看着远方的大海。

“星期六,我来啦。”小女孩一溜烟爬上墙头,看起来倒是熟门熟路。

星期六被小女孩的神出鬼没吓了一跳,他收敛表情,眼观鼻,鼻观心,一脸云淡风轻,其技艺之精湛堪比川剧变脸。

“嗯。”小男孩若无其事地应了一声,可颤抖的声音却出卖了他。

“星期六,你又受伤了吗?”小女孩小心翼翼地戳了星期六一下。

“哎哟!小心一点!”小男孩惊呼一声,转头却又对上女孩那张泫然欲泣的小脸。

“别哭啊,我装成这样不就是怕你哭吗?”星期六皱着小脸,苦兮兮道,“不哭好不好,你一哭我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小女孩擦了擦脸,噙满泪珠的双眼狠狠瞪了星期六一眼。小男孩可能是城堡里悟性最差的笨蛋,他的天赋很好,可是他对自己的异能掌控却很差劲。因此,他总是付出多倍于他人的努力,每一次训练,暴走的风刃总是在他身上留下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豁口。

“快点,把衣服脱下来。”星期天熟练地从身上掏出针线,盯着小男孩的背脊,眼神熠熠生辉。

“好吧,你慢一点,这可不是你的手工课作业。”小男孩嘟囔了一句,脱下自己的上衣,露出满身的刀伤。

星期六瘦小的身躯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蜈蚣,那些都是小女孩笨拙却执拗的温柔。在旧伤之上,小男孩今天又添了十几道新伤,他身上的伤口之多之深,甚至堪比凌迟之刑。

星期天很想哭,可是她知道自己必须得忍住,尤其在这个时候。她瘪着嘴,开始认真为星期六缝缝补补。

“星期六……”

“嗯?”

“你为什么这么拼命啊?受伤可不好玩,很疼的。”

“因为我想变得很厉害很厉害,然后离开这里。”小男孩扬起脑袋,一脸神气。

“为什么要离开?呆在这里不是很好吗?这样我就见不到你了呀!”小女孩一脸委屈巴巴。

“不是,不是这样子的!我的意思是,你没注意到吗?从去年开始,星期一到星期四都被爱德华先生送走了……”小男孩低落道,“我害怕,接下来是星期五,再来就是我了,我害怕我走了之后就没人保护你了。”

“可是啊,星期六,我不想和你分开。”小女孩的泪珠滴在小男孩后背的伤口之上,咸咸的泪水令小男孩疼得起鸡皮疙瘩。

可他依旧不吭一声,似乎承受痛苦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星期六沉默良久,直到小女孩完成她的手工艺术品,他才开口说话。

“我也不想和你分开的……”白头发的小男孩说,“所以我要在那天到来之前,变得足够强大,这样我就能带着你一起私奔。”

“私奔是什么意思?”小女孩一脸迷惑不解。

“私奔就是……”星期六其实也不知道私奔的确切含义,他支支吾吾半天,眼睛忽然一亮。

“私奔就是,勇敢的小孩带着在乎的人一起冒险!”

“私奔就是,前有埋伏,后有追兵,但骑士还是要护着公主杀出重围!”

“私奔就是,我带着你,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永不背叛,永不抛弃!”

小男孩越说越兴奋,到了后面,他干脆站在围墙之上,挥舞着手臂,激动得像是一个伟大的演说家。

星期天怔怔看着手舞足蹈的星期六,其实她还是没听懂男孩的意思,可她就是觉得星期六真的好厉害啊,不讲道理的那种!

“好!”小女孩跳下围墙,开心道,“你能在这等我一会儿吗?等我走到最上头的台阶,你再过来。”

“为什么?”白头发的小男孩迷茫道。

“我想站在那里,摆个姿势,像城堡里的公主那样。”小女孩说,“让你爬上那么多级可爱的台阶,来带我走。”

小男孩用力点了点头,扬起一脸灿烂笑容。

可白月光在哭,他在无声泪流。看着一段早已忘却的记忆,明明并不是特别难受,可眼泪却自己夺眶而出,就像自己心里的那个星期六发出了独属于他自己的悲怆怒吼。

台阶边上,身体透明的白月光无力地靠在那里,他看着小女孩蹦蹦跳跳的身影,脸色苍白得像张纸。

多年以后,星期天真的成了公主。可是,她把星球六弄丢了。

原来,我们都把彼此忘了。

原来,那些狰狞丑陋的“蜈蚣”,是你密密麻麻的笨拙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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