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码头靠近南市,南市是个热闹的地方,因为地方的特殊性也成为了日、法租界以及中国地方官署不管的地方,因此也被成为三不管地带。
如果说上海滩是冒险家的乐园,那南市这片土地,便是冒险家的试炼场,很多天津人若是想去上海滩做出一番出人头地的事情,就必须在南市这块地方闯出点名堂。
南市的试炼都通不过,去上海滩基本上就只有死路一条。
今天的南市很热闹,尤其是鸿运码头这一段路,来了很多日本人。
顺德大饭店是天津卫屈指可数的大饭店,也许是里面有贵客,在饭店的门口站着十来个彪汉,大概三十来岁的年纪,一身腱子肉,看起来就很能打。
忽然,顺德大饭店二楼的窗户打开了,探出来一个脑袋,那是一个小哥,大概二十来岁,带着一副墨镜,显得十分扬起,长得还算精神,皮肤白皙,身子高挑,出来的时候还不往将帽子拉低一点。
那是鸭舌帽,是洋人的稀罕玩意儿,他穿着一身小西装,若不细看,还真以为他是哪家的公子哥,但是裤腿下若隐若现且带着补丁的袜子,暴露了他的真实道行。
小哥扒住了二楼的窗台,就像是一个庇护一样,在西式的墙壁上攀爬,一个漂亮的后空翻,他平稳的落在了地上,麻利的抽出了一根香烟,含在了嘴巴里面,可是半天都没有摸到火柴。
“抓小偷!”
平地里炸出来一声吆喝,顿时从顺德大饭店里面跑出来五六个穿着背带裤的汉子,那些个汉子身材彪悍,面目狰狞,额头上更是筋线遍布,一看到小哥,一拥而上!
小哥呜呼一声,转而拔腿就跑:“就是讨根烟吃,用得着追着打么?”
“你,你小子站住!把老子衣服还给我!”从饭店里面出来了一个消瘦的中年人,穿着一条大红裤衩,浑身上下一溜光,可让周围路过的大姑娘纷纷捂住了双眼,不少的母亲带着孩子快步离开,说是看多了会长鸡眼。
那中年人的身材也让人不敢恭维,毛发浓密,从胡须一直延伸到了肚脐眼,岔开着腿,十分狼狈。
“你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将那小子给我抓来!”中年人大骂。
周围的壮汉哪里还敢逗留,一大群人拥挤着追上去。
而那小子却是身手敏捷,仿佛五行是属泥鳅的,见缝就插,见洞就钻,一溜烟儿,已经到了马路对面了。
这几个汉子气不大一出来,铁拳紧握,看样子是要将那小子大卸八块,其中一个刀疤脸的壮汉大骂:“臭小子,你他娘的又来饭店闹事!老子今天抓住你,非打死你不可!”
“来啊,刀疤狗,你哪次抓到过我了!”说着,那小哥纵身一跃,竟然直接朝着河边跳了下去。
当刀疤他们过来的时候,发现那小子已经不见了,再一看,原来是对方一个马扎,溜到了河中心去了。
刀疤气得直跺脚:“这小子,又给他跑了!”
“老大,这事情就这么算了?这王小虫可是两次三番找我们麻烦!”一个伙计说道。
刀疤狠狠的拍了一下伙计的脑壳:“你要追就下水去,一群不会水的王八旱鸭子,在这里说什么风凉话,下次眼睛都揉亮点,别让这小子出来了!”
“还不是老大你上次在赌场打了他,这小子才一直跟我们作对!”伙计嘀咕道。
“就打怎么了?老子还打你了!”
“但那次出老千,本身是老大你不对……他就是拆穿了老大你那一颗水银骰子而已……”伙计又说。
刀疤老脸一红,一脚就将那伙计给踹下个河:“丫的胳膊肘还往外拐了,别忘了你们是跟谁家混的!”
说着,刀疤气呼呼的来到了饭店里面。
而门口已经站着一个洋人,那洋人一瞪眼,用蹩脚的天津话说道:“刀疤狗,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了,别让你的私人恩怨连累大老板的饭店!”
“是是,老板,下次我一定抓住他!”刀疤狗内心已经将这王小虫给咒骂一百遍了。
要说王小虫是谁,那可在天津码头有来头了。
王小虫本名叫做王九,祖辈都是杀猪的,听说家里人一直盯着一个地方杀猪,杀久了之后,猪血一直浸在了一个地方,将一片土地都给染红了。
年少的王九体弱多病,有一天,他发现家里头院子里经常杀猪的地方,起了一支鲜红透亮的血灵芝,处于好奇,年少的王九就将那血灵芝给吃掉了。
结果王九生了场大病,差点夭了,他娘亲几乎跑遍了整个天津的庙宇,从天主教堂到土地庙,该求的地方都求了一遍。
不知道是他娘的心虔诚还是苍天有眼,王九的病好了,说起来也奇怪,从那之后,他身体康健,什么病痛都没有了,然而身子活跃了,免不了惹是生非。
他到处打抱不平,得了天津人赠送的一个绰号。
飞天大虫,这大虫自然不是地上爬的大虫,而是山中的老虎,也就是说他王九能打,但是九听起来太普通了,所以认识他的人久而久之就将王九叫成了王小虫。
好不容易从水里面爬出来,王小虫得意的抖了抖身上的水迹,心中暗爽不已,看到那刀疤狗被他老板教训,他王小虫的目的就达到了。
正当他要离开时,忽然耳朵被揪住了!
“好啊,一会儿看不到你,这会儿又去招惹是非了,你今天不惹事是不是浑身都痒啊!”
说话的是一个清脆的女声,而这女声也让王小虫倍感绝望:“三,三娘啊!下手轻点,轻点啊!断了,奥哟喂!断了断了!”
“哼!就知道你在这里。”王小虫捂着耳朵转头一看,果然又是这彪悍的母老虎。
苏三娘是他的邻居,也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家里是开武馆的,两人关系就好像是亲姐弟一样,苏三娘长他两岁,长得唇红齿白,穿一身干净的衣服,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但是这股子泼辣劲儿,标志着她是跑江湖的女子。
王小虫这一身本事,就是每天趴在武馆的围墙上偷看武馆伙计练功,久而久之自己也学到了一些皮毛。
但又一次翻墙的时候,不小心进了苏三娘的闺房,那时候苏三娘正在洗澡,本来两小无猜的两个人,这冤仇就算解下了。
苏三娘手脚比王小虫厉害,虽然说力气没有王小虫大,但是苏师傅传授的这三十八路擒拿手苏三娘可是学到了精髓。
借着巧劲王小虫从未占到过便宜,可是老是挨揍,揍着揍着王小虫的本事也大涨,有了苏三娘的调教,才让王小虫到处仗义助人,专门打抱不平。
苏三娘说道:“你娘走的时候交代我了,叫我好好看住你这小子,别老惹祸端!”
苏三娘手插小蛮腰,一张俏脸微微红润,死死的盯着王小虫。
王小虫没辙,只能说道:“得,你是姑奶奶,我遵命行了吧……今天我还没有去。”
王小虫脱下了衣服,打算拧巴一下,将这衣服去当掉的时候,忽然发现衬衫的内袋里面,有一封皱巴巴的信。
信上是什么内容,他看不出来了,因为字迹太模糊了,但是他能辨认出来,这是日本人的字。
正当王小虫想要继续看下去的时候,三娘早已经揪住了他的耳朵,朝着一边拖曳而走。
回到家的时候,王小虫看到了他的父亲。
王小虫天不怕地不怕,又有一身本事,但唯独害怕的,就是他的老爹了。
老爹杀了一辈子的猪,用老人的话来说,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有灵性,有灵性的东西离开,总是有怨气的。
而他老爹杀了半辈子的猪,久而久之,一身的杀气,让人望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