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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衣锦还乡

离开田横的黑衣帮之后,沈浪马不停蹄回到了父母的家中。

父母和弟弟早就翘首以待了,还在山脚下的时候,母亲就迫不及待迎上来。

“我儿,伯爵府小姐待你如何?”母亲迫不及待道。

沈浪道:“她对我很好。”

母亲道:“那娘就放心了。”

伯爵府的两名武士将一箱一箱的礼物往家里搬,有布匹,米面,肉类,还有很多药材。

木兰很细心的,知道沈浪父亲和弟弟受伤,所以专门准备了很多伤药和补药。

然后,沈浪拿出了三百金币,送到父亲的面前道:“这笔钱,给家里盖一栋新房子,用上好的砖瓦。”

父亲脸色稍稍一变道:“大郎,你现在毕竟是伯爵府的人,我们作为父母沾光吃一点喝一点没问题,但绝对不能拿伯爵府的钱,不能让伯爵府觉得你在往外倒腾,坏了你的名声。”

父亲的话说得很委婉,更直白地说,就是担心沈浪会得一个吃里爬外的名声。

沈浪笑道:“这些金币不是伯爵府给的,是我自己赚的。”

父亲道:“我儿是如何赚的?”

沈浪道:“儿子发明了一种新的染料配方,卖给了城里一个大丝绸商。之前因为我不敢拿出来用,如今我成为伯爵府的姑爷后,这笔钱可以放心大胆地用了。”

沈浪当然不可能跟父母说这笔钱是从田横那里讹诈来的,那样父母更不敢用了。

就算如此,父亲还是很犹豫,从小到大他都宠溺沈浪,实在无法用他的钱啊。

沈浪道:“盖一栋大房子,我回来的时候也好住,万一木兰要是跟我一起回来,总不可能住在这茅草房里面吧?”

这话顿时让父亲下了决心了,一定要盖新房子,大房子。

尽管他觉得,伯爵府的千金小姐是绝对不可能来他家的,但万一要来,总不能让媳妇没地方住,让儿子没了面子。

“盖一栋大房子了不起十几金币就够了,哪里用得了三百金币?”父亲道。

说实话,他压根连金币都没有摸过,之前用的都是铜钱,了不起就是银币了。

你要是去集市上买东西,用金币的话人家压根找不开钱。

而在乡下盖房子,哪怕是五六间的砖瓦大房子,用最好的青砖,最好的石板。加上一个大院子,再加上围墙,也用不了一百金币。

沈浪道:“房子要盖得大,气派,墙壁一定要厚,围墙要高。”

“好咧。”父亲道。

而弟弟沈建在边上眼巴巴地望着沈浪,一直以来他都是做最底层的泼皮混混,现在大哥成为了伯爵府的姑爷,他早就想离开这小乡村,去外面见见世面了。

沈浪道:“你安心养伤,等你身体恢复好了之后,哥哥带你出去,一定让你有前途。”

“诶!”弟弟大喜:“等我牛逼了之后,就娶刘寡妇入门。”

他的理想还是这么远大。

接下来,母亲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哪怕此时已经是下午了。

沈浪美美地陪着家人吃了一顿饭。

母亲招呼伯爵府的两个武士一起来吃饭,但是他们拒绝了,搬完东西后,他们直接出门站在外面,拿出了两张大饼当作午餐。

这算是一种恭敬,但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疏远,不愿意和沈浪家靠得太近。

他们虽然愿意舍命保护沈浪,但内心还是瞧不起他的,沈浪也更加无法命令他们。

当然,沈浪也没有任何冷脸贴上去的意思,你们不愿意进来吃饭,愿意在外面啃大饼就随你们吧。

甚至母亲要给他们泡茶,沈浪都说免了,给每人一碗凉白开。

沈浪心中有了一个决定。

他必须要有自己的心腹了,不需要多,哪怕一两个厉害的就可以,关键时刻听到沈浪的命令后,可以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而且沈浪要有什么事情也不需要自己去,派人去就可以了。

啥事都要自己上,显得很囧啊。

手下不在多,忠诚得力最重要。

……

接下来,沈浪熬煮了药物给父亲服下,然后再给弟弟断骨的地方涂抹了新药,再用干净的布条重新包扎固定好。

父母几乎贪婪享受着这一切温馨和幸福。

他们最疼爱的大儿子竟然变得如此孝顺,如此懂事,一切真是太美好了。

太阳渐渐西斜了,沈浪正式和父母告别,要返回伯爵府。

母亲双目含泪,但是却充满了笑容,目送沈浪离去。

“大郎,大傻出事了,情况不太好,你去看看他”

临走的时候,母亲还是忍不住道。

大傻是沈浪之前唯一的朋友,从小就保护他。

弟弟沈建为了保护沈浪就是和人家打架,大傻保护沈浪就是替他挨打。

……

沈浪去大傻家,路过枫叶村的时候,村民们一路指指点点,躲在门后看热闹。

他们望向沈浪的目光真是无比复杂。

没有想到啊,沈浪这个废物竟然一飞登天,成为了伯爵府的赘婿了。

之前被他们瞧不起的二傻子,如今竟然高高在上,成为了让村民们无法仰望的人物。

羡慕嫉妒恨啊!

但是,当沈浪目光望向他们的时候,每一个人脸上又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不过,他们心中又不无恶意地揣测,之前沈浪被徐家赶了出来,说不定很快又会被伯爵府赶出来,灰溜溜地回到自己山上的茅草屋去。

这些村民淳朴算淳朴,但是也很狡黠。

他们有同情心,但是又不愿意别人过得太好。

最好就是你过得比我差,然后偶尔我可以帮助你一两下,让我的善心能够得到满足,获得成就感。

沈浪也完全是招摇过市,完全没有一点要停下来和这些人嘘寒问暖的意思。

又不是做上皇帝了,需要像汉高祖一样演戏。

沈浪一家是外来户,加上他又长得漂亮,之前脑子又有问题,智力低下。

所以之前村里的人不仅仅是瞧不起他,甚至都在欺负他,孤立他。

从小到大,村里很多孩子都欺负沈浪。

每当这个时候,大傻就用他壮硕的身体为沈浪挡石头,有一次甚至是臭泥巴。

大傻和之前沈浪一样,智商都比较低。

或者说大傻更像是《阿甘正传》里面的男主角,他更加淳朴,更加一根筋。

他从一生下来就不大正常,分娩的时候足足有十二斤。

生下他之后,大傻母亲就难产过世了。

落地之后,大傻就个头猛涨。

就算每天吃不饱饭,到了十八岁竟然长到了两米一,跟巨人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爹娘都是正常人,唯独他和常人都不一样。

大傻每天吃得非常多,不过他干活也卖力,一个人顶三四个劳动力,而且力大无穷,。

总之,就是天赋异禀,非同常人。

尽管长得很壮,力气超级大,但大傻一直人畜无害,满脸憨厚,目光纯良,从来不会打架。

别人打他的时候,他就一转身,把后背露给别人打,不会还手一下。

沈浪被人打的时候,他就用把沈浪保护在怀里,然后把背转过身去让人打。

大傻过得不好,他母亲过世后三年,他爹又娶了一个后妈,又生了一个弟弟。

从那之后,大傻就仿佛捡来的一样,如果不是他能干活,只怕连饭都没得吃。

当然就算他能干活,每天也吃不饱饭,后母只给他吃玉米饭,而且规定了数量,绝大部分时间他都在饿肚子。

……

母亲说大傻出事了,所以沈浪急匆匆赶到大傻家里。

沈浪来到大傻家的院子,他家条件不错,父亲是一个有名的猎户,而且兼任枫叶村民军首领,所以住着一个三大间的砖瓦房,还有院墙。

“大傻呢?”

进入他家之后,沈浪没有见到大傻,只有他的后母和弟弟。

见到沈浪,大傻的后母一愣,道:“二傻子,怎么是你?”

紧接着她赶紧捂住了嘴巴,因为沈浪衣着富贵,而且还带着两名武士。

“大傻干活去了。”大傻后母道:“沈浪你有什么事吗?”

干活去了?母亲不是说他出事了吗?

“在哪里干活,我去找他。”沈浪道:“另外我给你家一笔钱,你每天要让他吃饱饭,知道吗?”

然后,他掏出了一袋钱,足足有五十个银币。

等到沈浪完全立足伯爵府之后,他会把弟弟沈建和大傻一起带走。但现在大傻还需要呆在家里一阵,这点钱哪怕有十分之一用在大傻身上也能够让他吃饱了。

大傻后母眼睛大亮,赶紧接过了钱袋,拼命点头道:“沈浪你放心吧,我一定每天让大壮吃饱饭,还给他吃肉,还是大郎你有出息有良心,发达了也不忘记朋友。”

旁边大傻同父异母的弟弟见到沈浪一身富贵,顿时妒忌,冷笑道:“大傻?只怕早就死了,被扔到山沟里面去了。”

这话一出,沈浪脸色一变,飞快冲出了大傻的家。

……

一刻钟后,在一个山沟里面,沈浪见到了被遗弃的大傻。

他瘦得皮包骨头,已经奄奄一息,浑身血迹。

两米一的大高手,瘦得就剩下骨架子了,胸口部位肿得惊人,而且明显看到骨头断裂的痕迹。

但是那双眼睛,依旧单纯,见到沈浪后,他的目光甚至露出喜色,虚弱喊道:“二傻,你来了?我好想你啊!”

“嗯,我来了。”沈浪眼睛发热,道:“你怎么回事啊,怎么弄得这么惨?”

大傻道:“弟弟淘气,在山上招惹了大虫,我救他,被大虫拍了几下,骨头断了好几根,吐血了。爹爹没钱治,就把我放在这里了。”

这话一出,沈浪的眼泪忍不住要流了下来。

混蛋,畜生!

真是有后妈就有后爹啊。

大傻这个弟弟不是好货,天天都在欺负他,也欺负沈浪,要么往大傻的饭里面扔土,要么在大傻被窝里面扔虫子,要么偷钱栽赃到大傻头上,要么出去闯祸栽赃到大傻头上。

就算这样,大傻还是保护这个弟弟。

现在为了救这个混蛋弟弟被老虎弄伤了,他的父亲竟然把他扔在这里等死。

真是禽兽不如啊。

我绝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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