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7月1号,大洋另一端的学生们刚刚开始放假,而他,刘易斯,今天则是第一天开始上班。
虽然这名字取得是个正儿八经的洋名儿,但是他和在屏幕前看小子小说的各位看官都是一祖同宗。
没错,这是个华裔,而且中文名英文名都叫刘易斯。
刘易斯从小就生长在这个神奇的地方——洛圣都,值得称道的是,这是一个警察世家。
他爹当年移民的时候,一上来就是到洛圣都警局考核,考核完了就入职。
但洛圣都是个什么地方大家都知道。因此这刘老爹才干了十几年就被一伙袭警的帮派混混用微冲打死了,被执军礼安葬。
老头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面部有棱有角,即便没有什么肌肉,但刚毅的眼神似乎可以看穿一切犯罪。即便是被做成了遗像挂在墙上,这一切依然没有改变。
刘易斯还有个大表哥,是跟他舅舅一家来的。现在这伙人都在自由城,大表哥就是在那儿当的警察,这些年倒是混得有声有色。
仅仅比刘易斯大了十岁就已经是一家分局的助理局长。据大表哥说,差不多五年以前,他还和当地著名的东欧悍匪尼克交过火。
而刘易斯还有个叔叔和婶婶,这两口子现在都还在国内没动呢。刚巧,这俩人也是警察,正儿八经的天朝公安。
你说,就这么一家子警察,刘易斯自己哪儿还有不当警察的道理?尤其是当年老爹牺牲那事儿,更是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但同时也坚定了他当警察的信心。
好不容易经过了LSPD的考核,正式的聘书已经送到了刘易斯手中。似乎是老外不兴什么入职前的谈话,因此刘易斯从考核之后拿了聘书,只收到LSPD方面的一句话:7月1号上午6点整,准时来第五分局报道!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这么两句话,连一些注意事项都没有说。
但即将入警的激动还是盖过了这一些,这会儿才五点刘易斯就已经吃完早饭,又经过了刘母的一番告诫之后就出了门。
由于家就在小首尔,离第五分局简直近的不能再近。刘易斯小跑上街,没有十分钟就跑到了第五分局门口。
这会儿分局的大门才刚刚打开,警局雇佣的保全人员不知从哪儿搬了张椅子,正悠闲地坐在门口吞云吐雾。光秃秃的脑袋慵懒的靠在椅子的靠背,一条武装带松松垮垮地绑在腰上。
见刘易斯要进去,这保全只是懒洋洋地来了一句:“小伙子,知道这是哪儿不?这会儿谁都没来上班呢,撒愣的滚蛋吧!”
这话说得很不客气!
洛圣都警局的贪污腐败问题早已是众人皆知,但起先刘易斯一致认为这一现象仅仅存在于警局高层,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看门保全也能横成这样!但即便如此,刘易斯还是不想把关系弄得太僵,于是礼貌地回道:
“嘿,我是这儿的警察!”
“哟哟哟哟哟,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有意思的一个笑话了!你说你个黄皮猴子是警察,那我不就成了总统?哈哈哈哈哈哈哈!”
“您今天才上了几分钟的班呀?”刘易斯腹诽。他也懒得和这种人多废话几句,摇了摇头就背着包进了第五分局的大门。
这时候整个警局都是一片昏暗,但是有一间办公室的灯光却是保持着常亮。要知道能在警局使用这种独门独户办公室的,一般都是局里的大人物。
刘易斯将包放在门口,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礼节性的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传出一声中气十足的美式英语:“进!”
“sir!”刘易斯一个立正,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新入职警官刘易斯前来报道!”
坐在办公桌后的是一个黑人,进门之前刘易斯看过办公室门口的门牌,知道这是分局的副局长。但其实刘易斯完全可以不用看门牌,因为他完全认识这个人——当年老爹的战友,被称为是铁胆黑金刚的黑人警官马丁·库伯。
当年刘老爹被帮派混混打死之前,就一直称他为“我最好的黑人兄弟”。时至今日,已经官至副局。两个方块两条杠的警监衔儿挂在肩上,一身黑警服绷得紧紧,银色的警徽挂在胸前闪闪发光。
库伯局长也认出了刘易斯,对着他的脸看了又看,最后突然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易斯刘!之前听你妈说你要考警察,但是没想到你会这么早来报道!通知上明明写的是6点,这会儿才刚刚五点半,那可是我亲自用手机给你打的通知啊!比那些被群发消息的菜鸟要好得多!”
马丁试图想挤出几滴眼泪,来表现自己似乎很受伤,但是脸上的笑容显然出卖了他。刘易斯想这消息看着还就像是个群发的消息,这黑老头怎么还跟以前一个样儿呢?
寒暄了几句,刘易斯得知,与他同期来报道的警员共有三个,两个白人和一个黑人,华裔方面他是独一份儿。而且马丁还悄悄告诉他,第五分局有一个局长和两个副局长,一个副局是他,另一个副局是一个白人,主管内勤,而他管行动。
局长是一个白人,不巧的是,这是一个纯粹的种族主义者。这话是马丁偷摸说的,因为种族问题在洛圣都也算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刘易斯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便也没有多问。
马丁带刘易斯去更衣室,在一排铁盒子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个。
“嘿小子!我说你可真是好命啊!来个更衣室让我这个副局长亲自护送,当年我入职的时候,什么副局长都是狗屁,因为他们都因为贪污正在法院受审呢!”
马丁自嘲地笑了笑,从口袋里的一串钥匙中摸出一把丢给了刘易斯,“小子,这柜子以后是你的了,打开看看里边有什么吧!”
刘易斯对着锁头摆弄了半天,糊着蓝色铁皮的柜子便被打了开来。这柜子分上下两层,下层整整齐齐地叠着一件乌黑的警服,还有一条上面绑了一堆杂碎的武装带,但里面本应该有的单警装备却是一件没放。
最耀眼的是一件小巧玲珑的软质防弹背心,正是因为整体重量比较轻,体积也小,放在里面虽然不占多少空间,但也算是个大物件。
刘易斯把防弹衣放在手里掂了掂,对这玩意儿的防弹效果表示怀疑。但马丁却信誓旦旦地说这玩意儿甚至能防住霰弹枪到处横飞的弹丸,只要对面没有自动武器基本很少吃亏。
刘易斯虽然对此持怀疑态度,但也不敢说什么。毕竟,人家是领导。
按照库伯局长的说法,这下层放的都是衣物,所以空间会显得很大。
上层放的都是一些随身的小物件,出勤的时候是不能带的,都要老实地放在这边等下班了来取,完全杜绝了一些混日子的家伙想要上班玩手机之类的念想。
这么看来,刘易斯还背了个登山包来是及其愚蠢的。好在这柜子够大,挤一挤倒是也能塞进去。
“快点儿换吧!”马丁催促,但随即又说,“行行行,我知道你们华人比较内敛。放心吧,我对男人才没那方面的偏好,更何况是你这个菜鸟。我出去,我出去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