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再来说第三战:2015年5月10日,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因为孩子被狗惊吓,一怒之下打了流浪狗。没想到这一打,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肉”。
不到四个小时,他的电话、职业、家庭和公司地址等信息,全部被“人肉”出来,并发在了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王先生还被冠以“变态男”、“虐狗者”之名。
此后,5000多条短信和不断接到的恐吓、斥责电话。让王先生及其亲友、同事,不堪其扰。最终在乌鲁木齐一酒店门口,王先生就打狗的过激行为向爱狗人士道歉,并答应支付一万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疗。即便如此,现场一名男子仍跳到王先生的车上猛跺了两脚。
这事咱得两头分析,王先生打狗诚然不对,行为也算过激,但他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被狗吓到了,他才那样做的。
许您为了一条跟您非亲非故的流浪狗受到了伤害,您就不惜触犯法律,公开他人隐私、恐吓他人的人身安全、损毁他人财物,就不许人家王先生“舔犊情深”吗?
这份爱子之心即使偏激,但“爱子心切”也是人之常情吧?可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的做法,不但偏激,还犯法!
第四战:2015年7月11日,吉林省人陈某、宋某驾驶一运犬车辆返回原籍,行至滨保高速公路北辰路段时,被吕某、张某某等10余名“爱狗人士”追赶拦截,双方车辆发生碰撞,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停下。“爱狗人士”将大货车围住,持棍棒、砖头将大货车前风挡玻璃砸碎,并将陈某、宋某某打伤。
次日公安机关北辰分局会同北辰区畜牧局将陈某等人所运载的犬只送往有关部门检疫,爱犬人士也到犬类留检场地聚集,期间部分爱犬人士辱骂,甚至殴打现场工作人员。
和上面几次一样,犯法是肯定的了。而且他们在高速公路上拦截、逼停,最终造成了撞车。这样做,有危险的可不止您双方!您考虑过其他人的安全吗?不但如此,打砸车辆,还打伤了人,甚至连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都遭到殴打,您这叫“爱心”?
最后是第五战: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公安局微博发布通报称,芙蓉南路“现代空间”小区楼下一金毛咬伤一人,攻击另一路人。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又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事件发生后,这位执法民警身份被公开传播,电话被拨号软件呼死,每日收到近万条恐吓诅咒短信,无法正常外出和工作。并有爱狗人士打印了执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进行焚烧,甚至有爱狗人士往民警家门口送花圈。
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次受到恐吓和诅咒的,居然是保护了人民安全的警察。
他有什么错吗?那只狗已经咬伤了一个人,而且正在攻击另一人。紧急情况,警方在短时间内没能找到狗的主人。这条狗却一直在攻击无辜的路人,难道警方看着不管?
您“爱狗”,就不爱人吗?即便您不爱人,人就活该被狗咬伤吗?
有爱心是好事,但“爱心”不是标榜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一个真正有“爱心”、“仁心”的君子,会做出这种不顾他人安全、殴打恐吓他人的违法行为吗?
说来说去,还是孟子那句话: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君子内心所怀的念头是仁,是礼。仁爱的人爱别人,礼让的人尊敬别人。爱别人的人,别人也会爱他;尊敬别人的人,别人也会尊敬他。
某些人,您可以不当君子,也请不要打着“爱心”的旗号,去发泄自己、伤害别人。您不是爱“狗”吗?那请您首先做到,别给狗丢脸!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您——不是人类的朋友!
小猫还是那句话,有爱心是好的,我们也需要爱心,但爱心不是虚伪的口号!来,为了爱心,咱们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