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择师,从社会的角度讲,是一种民主的体现;从学生个人的角度讲,体现了学生个人的意愿,尊重了个性的发展。择师的前提是学生具备了做出正确选择的能力。
近几星期以来,南北各大学内似乎发生了一个什么运动。运动的形式最激然的,要算暨南大学。据报载暨南中学部的学生们,因为不满意中学主任邝嵩龄办事严厉,拿着宿舍内的铜床铁柱,一直把邝先生赶出校门。后来大学部学生也起而响应,暨南校长郑洪年出来干涉,他们便又如法炮制,要赶郑校长。这个风潮,听说最近还不曾解决。
在新历年前,北京大学的学生会议决了一个议案,向学校当局提出了几个要求。这些要求中最重要的一个,便是学生应有择师的自由。听说其他大学的学生们,也有同样的举动,只是还未至于表面化罢了。
择师自由这四个字,可以代表许多学校风潮的动机,虽然他们的动机不一定是纯一的,他们表现的方式也不定是一致的。这个题目,看来既是新鲜,自然很容易引起青年的热情不知不觉的起而为它奋斗。不过它在理论上是否讲得通,在事实上是否做得到,似乎值得我们研究一下。说也奇怪,我们中国人神龛上供的五位尊神,只有师的一位,是有选择的余地的。天地与亲不消说了。古人对于君,虽在列国并立的时代,便有“君命天也,天可逃乎?”的信条,便有“一旦委贽,终身不改”的道德观念。所以虽说“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但这个择的自由也就有限得很了。独至从师一道,我们自来不闻有限制选择的规定。所以陈良之徒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可以尽弃其学而学焉。孟子说:“逃杨必归于墨,逃墨必归于儒”,都可以证明自来求学之士,对于择师是绝对自由的。择师既然本是自由的,所以向来就没有人想到“择师自由”的话。如此说来,“择师自由”这一句话,即使不是舶来的物品,至少也是近时的发明。
择师自由这句话,既是近代的发明,我们要问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发生的。这无疑地,是有了近代学校之后,这个问题才会发生。因为学校的组织,一方面固然是代表国家或社会的意志,要给社会上将来的分子一个受教育训练的便利,一方面包罗众派,荟萃群流,又如大都会的百货商店,把各种商品都陈列在玻璃窗内,让顾客去自由选择。所谓择师自由这句话,如其还有相当的意义,必定是与学校的组织不能分离的。但是一说到学校,我们不要忘记,由小学以至大学,都在学校范围之内。如其大学的学生有争择师自由的必要,我们以为小学的学生更有充分的理由来争这个自由。这是因为:
一、小学教育多半是强迫的。教育既不自由了,不得已而思其次,唯有得到择师的自由,还可以使学生们有一个调剂的地方。
二、小学教育多尚兴趣,教师与学生既有成人与儿童的分别,他们的兴趣自然彼此冲突的更多了。因此,学生对于教师,愈有选择的必要。
可是我们最奇怪的,乃是所谓择师问题,绝不发生于初等小学的强迫教育,而常常发生于中学以至大学的自由教育,这又是什么原故?
小学生有择师的必要,而不发生择师问题,这是因为小孩子容易压制,使他们不敢有自由表示意志的机会吗?我想这未必然。实际上说来,我们若承认小学生们有自由择师的权利,我想他们也能闹得不亦乐乎。不过无论怎样持放任主义的教育家,从来不闻有主张小学生要有择师自由的。这不是剥夺小朋友们的权利,这是直截了当的不承认他们有选择的知识与能力。同样的理由,可以应用于中学及大学的学生。因为中学与大学的学生与小学生比起来,他们的知识程度自然高得多了,可是他们对于他们要学的学问,对于他们的教师,其无能力去加以判别选择,也和小学生对于他们的学问教师一样,所以我们可以说,中学或大学的学生尽管有择师的自由,但他们能择不能择,乃是一个事实的问题。
我说这句话,也许有些大学及中学的学生不能承认。他们可以说,他们对于教师学问的深浅,虽然不能判断,但教师教法的良否,是他们直接经验的,应该有判断的权利。我们以为这话有对有不对。对的是在大学高年级以上的学生,他们不但能判断教师的良否,并且能知教师学问的底细。不对的是大学低年级及中学的学生,他们不但不知教师学问的底蕴,并不能判断教师的良否。这有以下的理由。
第一,大学高年级及研究院的学生,他们功课已渐进于特别专门,他们对于所从学的教授,平时也有了相当的知识与信仰,所以说他们对于教师不能有一个相当的判别是不对的。不过在这一类的学生,他们对于自己的学问前途早已经过了相当的考虑,择师的问题,可以说是早已解决的了。我们只看近年来学校的风潮,从没有由大学高年级或研究院发生过,便可明白我们此言不是随便说的。
第二,大学低年级及中学的学生,他们的功课,不外乎各门科学的引论及某种功课的练习。关于引论的功课,他们不容易知道教师的深浅,这是自然的道理。我们不难举出许多有名的科学家而同时又是很坏的讲演家的例子。设如让低级的学生去选择,这一类的学者必定在应该排斥之中了。然而同时在指导研究及帮助学业上,他们是识途的良马。又如关于练习的功课,学生们每喜欢宽大松懈而厌恶严厉认真的教师。设如拿这样的标准去择师,那岂不是与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吗?我们只要看看许多不主张严格训练的学校,教员与学生倒可相安无事,而闹风潮的每每出于比较认真的学校,这中间的原因何在,可以推想过半了。
照上面所说的看来,择师自由这件东西,用得着的似乎已不必要,而闹着要的似乎又用不着。这大约可以说明,无论在我们不自由的古时代,或在现今极自由的任何国度内,这一种自由,还不曾被人提出为争人权的一种口号罢。可是自由是好东西。若是现今的学生们,觉得现今学校的组织不能满意,教师的选择,实于个人的学业前途有不可分离的关系,那么,我们不妨提出一两个择师的方法以供参考。
第一,择师自由,既系因有学校组织而后发生,那么,我们以为与其择师,不如择学校。因为在现今学校林立的时代,某校长于某种课程,大概在社会上是有定评的。而说某校长于某种课程,即无异说某种功课有某某著名学者在那里担任教课。一个学生要投考什么学校,完全是自由的。所以以选择学校为择师的手段,即是行使择师自由的一个最简便的方法。这个方法,在外国的学生间,可以说是日用而不知的。所以他们没有什么择师自由的口号,他们却实实在在享受了择师自由的好处。我们国内像样的学校已渐渐多起来了,大可供学生们的选择,我们何妨试行一下呢?
第二,如进了学校之后,再发见教师的怎样的不行,这当然还可以向学校当局提出合理的要求。如其学校当局不听我们的话,我以为唯一的方法是退出学校,然后在校外以个人的资格,发表学校的腐败或教师的不称职,以求社会上的公正评判。这样,在个人方面固可以达到择师的目的,在学校方面也不至演出学生选举教员的怪现象;至少不至于如罗兰夫人所云:“自由,自由,天下许多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19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