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来,我几乎时时在回想那一幕。我耳边仍是她扑通入水的声音。即使是盛夏,一闻到这声音,我也索索发抖。水花四溅,我被淋了个透湿。很多人都知道,我被一个女人打败了。他们都见证或耳闻了那一幕。都知道了我的臭名。我顶着那个臭名灰溜溜地溜回家来,任世人唾骂。他们指责起别人来总是那么起劲。如果他们是我,我相信他们并不会比我做得更好。所以他们很乐意有这么一个人替他们挨骂。回到家里。我蒙头大睡了三天,然后接受父亲的安排,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小姐。婚姻生活平淡无奇,我聊以写诗著书为乐。写毕,我往往趁其墨迹未干又点火烧掉。火是它们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