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叶沫把自己裹成一天球,宋应珑微微扯动了嘴角,不怎么费力就把被子扯了开。叶沫回头,悲愤地瞪了他一眼,想把被子捞回来,却发现自己力气没人家大,只好悻悻地嘟着嘴,又爬回去。
宋应珑好笑地看着继续当鸵鸟的叶沫,从衣袖里拿出一支金簪,是红宝石嵌珐琅带蝴蝶造型的簪子。金簪并不是很贵,只是宋应珑刚好看到了,觉得很适合叶沫,还没想清楚要不要买,簪子就已经在他手里了。
“送给你的。”宋应珑张了张嘴,本来想说点别的,可是又觉得很奇怪,就直接开口了。
叶沫眨眨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皱了皱眉,犹豫着要不要转头去看看,随即就感觉到冰凉的触感。她惊了一跳,抬起头就看到床上赫然一支漂亮的簪子。
“这个……是送给妾身的?”叶沫惊喜地拿起簪子,看了又看。
宋应珑嗯了一声,“如果这屋子里还有其他人,本王可能会考虑一下送给谁。”
叶沫瞥了宋应珑一眼,突然谄媚地笑起来,“嘿嘿,谢谢王爷啊。这簪子好漂亮,我很喜欢。”手里把玩着簪子,她蓦地抬头凑到宋应珑跟前,眨巴着眼睛问道,“王爷,这簪子不便宜吧。”
宋应珑摇摇头,“这簪子也就百十两银子,依着你们女人家的眼光,应该不算贵才是。”毕竟作为一个王爷,百十两银子确实不放在眼里。
叶沫却目瞪口呆地看着簪子,她手里这簪子,如果省吃俭用,估计也够活好几年了吧。莫名有种拿了金山的既视感,叶沫噌噌地下了床,小心翼翼地把簪子收起来。依着她此刻的心情,就差举三炷香祭拜了。
宋应珑哭笑不得地看着叶沫,不过她对自己送的礼物那样珍视,这感觉……唔,还不赖。
叶沫回到宋应珑身边,正儿八经地跟他说道,“王爷,虽然妾身知道应该对王爷的馈赠感激涕零,事实上也确实感谢王爷的赏赐。但是,妾身斗胆请王爷以后不要为妾身破费了。”
宋应珑听了她这话,一番好意被推拒,心情立刻就降至冰点,“哦,是嘛,倒是本王自作多情了。”
叶沫一听就知道他误会了,尴尬地笑笑,“王爷误会了,妾身不是不喜欢王爷的礼物。只是……妾身平日也甚少出门,也没人邀请妾身参加宴会,这些漂亮的首饰放在妾身这里也是浪费。妾身是想,与其把银子花费在妾身这里,还没多大用处,不如请王爷多帮帮有需要的人吧。”
宋应珑眯了眯眼,“此话怎讲?”
叶沫抿抿唇,“那妾身就斗胆一说。妾身听馨荷说过,要参加的宴会,一年也就两三次。首饰的话,其实也用不了那么多。但是妾身无意中得知城郊有不少乞儿,和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的人。如果能帮助他们有个归宿,花的那些钱岂不是更有意义。”
宋应珑眉头动了动,不动声色地说道,“这些事,宫里自有人管辖,还轮不到本王多管闲事。”
叶沫看了一眼宋应珑,强忍着苦笑,“王爷说得没错。妾身也知道王爷日理万机,很是辛苦。只是……”想到可能真是自己逾越了,她吐口气,“王爷说得对,是妾身逾矩了。”
宋应珑瞧着她不似作假,似乎是真的很难过,叹口气,“如果你真想做的话,就好好跟本王说说,你想怎么做。”
叶沫惊讶地看着宋应珑,看到他眼里的认真,一股欣喜窜上心头,喜笑颜开地说道,“多谢王爷。”
“你先别这么快谢本王,还没听到你的想法,本王也不一定会同意。”宋应珑正经八百地说道。
叶沫依旧笑的很开心,“王爷愿意听妾身的话,妾身已经很高兴了。”
“别那么多废话,说正事。”宋应珑才不想承认,看到叶沫笑,听到她说高兴,他也忍不住喜上眉梢。
叶沫想了一下,跟宋应珑说道,“王爷,其实妾身是觉得,宫里虽然有专属的衙门管这个。但他们不一定会想的周全,也不一定能面面俱到。京城是咱们古曦国的门面,如果乞儿和流浪者太多,总归是影响不太好。如果别国人来了,看到了也只会觉得咱们古曦国国力不强盛,才会这样。”
宋应珑唔了一声,“这个确实是。”
叶沫得了同意,更高兴了,“再者,这些人会变成这样的可能有很多,但大体是不愿意过着这样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如果能妥善安置他们,一来可以增加劳动力,二来也让京城更安定。说不定,还能从他们中间发现能人异士什么的。如果真有,那就更好了。”
宋应珑看着叶沫,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又一次出乎了自己的意料,“你怎么会想这些事?照理说,一个大家闺秀,是从来不会考虑这些问题的。”
叶沫的笑容一滞,勉强地解释道,“就是觉得,那些乞儿很可怜。他们可能是从小就没人要,或者是被人拐走以致无家可归。要饭或者偷东西,也只是不得已的生存方式。虽然确实犯了错,但只要及时教育改正,相信他们中间一定会有人成才的。”
宋应珑瞥着叶沫,没再说话,那打量的眼神看得叶沫心里毛毛的,头皮跟着发麻,手臂上全是鸡皮疙瘩。
好一会儿,宋应珑才缓缓开口,“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