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背景
1840年6月2日,托马斯·哈代出生在英国西南部多塞特郡多切斯特的斯廷斯福教区上博克汉普顿村的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中。哈代的家毗邻多塞特郡大荒原,大自然的优美与残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成为他以后创作的主要题材。
哈代的父亲老哈代是一位技术精湛的石匠,类似于现在的建造师,因此老哈代的收入还不错。在哈代出生的时候,老哈代除了祖传的技术之外一无所有。老哈代对待钱财的事情比较谨慎,甚至于有些苛刻。老哈代死后,给哈代留下了850英镑的财产和两处不动产。
哈代的外祖母来自另一个社会阶层,是自由农民的女儿。哈代的外祖父很早就过世了,他的外祖母带着哈代的母亲杰迈玛·汉德,和杰迈玛的其他三个兄弟姐妹靠贫民救济金生活。后来,杰迈玛到一户富裕的人家做女仆。认识老哈代后,她被老哈代英俊的外貌所吸引,与他同居。1839年12月22日,在杰迈玛怀有三个月的身孕后,两人结婚了。
老哈代结婚后,把岳母接来和他自己的寡母住在一起。他们居住的村子的人口很少,同样是石匠的老哈代的哥哥詹姆斯·哈代和他的妻子以及三个儿子,还有一名学徒也住在这里。
哈代出生的时候母亲难产,生下来后已经奄奄一息了。医生以为哈代活不了了,就把他丢在旁边的一只篮子里,忙着去救他的母亲。直到助产妇发现这个虚弱的小婴儿竟然还活着,这才把他从篮子中抱出来。
哈代的身体极其羸弱,很难判断他能够活多久,而且看上去他似乎不可能发育成一个正常的小孩。一年后,杰迈玛又生下一个女儿,这个女孩的名字叫玛丽。由于哈代需要精心照顾,而玛丽还是个小婴儿,杰迈玛只好把还没有结婚的妹妹玛利亚·汉德接来住,帮忙照顾孩子们。不久后,玛利亚就同一位补鞋匠约翰·安特尔结婚了,她离开了哈代家,随着丈夫到别处居住了。
哈代在父母细致的照顾下,身体还不错,比刚生下来的时候不知道强多少倍。老哈代和杰迈玛良好的外貌基因充分体现在哈代兄妹的身上,他们都有一副好面孔。
不仅在外貌上,在其他任何方面,哈代受父母的影响都非常大。哈代的祖父曾经组织过一个小乐队,老哈代在小乐队中担任小提琴手。老哈代对音乐有一种痴迷式的热爱,他完全影响了哈代对音乐的感受。在哈代4岁的时候,老哈代送给他一架小手风琴。只要老哈代开始奏曲,他就会随着所奏的曲子跳舞,甚至为那些曲子感动得流泪。
哈代具有不错的音乐天赋,他很小的时候就会为小提琴调音,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弹奏好几百首乡村舞曲。哈代喜欢到教堂去的重要原因是,那里为他提供了他深爱的诗句和音乐。被称作“英国赞美诗之父”的艾萨克·瓦茨的诗歌体裁是哈代终生所爱用的体裁之一。每当太阳西落的时候,小哈代就会富有韵律地说:“一天又过去了。”
杰迈玛非常喜爱读书,她是一位充满活力和幽默感的女性,坚强而独立,同时对命运又深感不满。她的喜好和性格在哈代的身上印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杰迈玛最喜欢的书是但丁的《神曲》,哈代收到的第一本书是有关犹太人的。
童年生活
1846年,英国下议院在辩论是否废止《谷物贸易法》时,揭露了哈代的故乡多塞特郡农人穷苦的情形。《泰晤士报》是这样描述的:“平均工资只有7先令……男女不分年龄都睡在同一间房子的泥地上,房子是又旧又漏。”“青年男女像狗一样生活在一起。”在多塞特,哈代不但看到了较为广大的世界,也见到了社会粗俗的实况。
哈代从年迈的祖母那里听来了无数个古老的故事。哈代神秘而动人的诗和小说中的许多情节,大部分都和他祖母给他讲的故事有关。
通常在星期天,哈代会跟着父母到半里之外的一个池塘玩耍,然后再到山坡另一侧的古墓园去,这些都是哈代喜欢的地方。在古墓园里,老哈代用望远镜眺望远方,给哈代讲述形成这些地形的原因等。
老哈代的这个嗜好完全遗传给了哈代,成了哈代终生的习惯,而这种观赏远处的神秘喜悦就表现在他的自然诗《威塞克斯高地》中。1892年老哈代去世后,哈代从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雷特》中摘录了一些句子刻在他敬爱的父亲的墓碑上:
您
经历了一切困苦磨难
却能够以苦为乐
并且能够以感恩的心情
接受命运的打击和奖赏
哈代所处的自然环境给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情感体验。当他穿过荒地回家时,那种神秘、恐惧和诗意的感觉装满他稚嫩的心。而在浓雾中行走,总使他觉得有什么凶恶的东西存在似的。在冬天的黄昏,他会因为灌木林中的小鹿或树木奇怪的形状而惧怕得狂奔起来。这时,家里的灯光和火炉,给了他一生都记忆深刻的安全感。
因为与荒原为邻,哈代对动物有着特殊的感情。蛇和蜥蜴常常爬到他家门口,甚至进到屋子里去。当他还睡在摇篮里面的时候,曾经有一条大而无毒的蛇跟他睡在一起。灌木中的小马、小鹿会从窗中向屋子里张望。黄昏来临时,蝙蝠就在他卧室里飞进飞出。他稍微长大了一些之后,就爬上梯子去观看屋顶上的鸟巢,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可以听到屋檐里发出轻微的鼓翼声和叽叽的轻叫声。这种和动物如此亲近的感觉永远留存在他的心里。
在一个严寒的冬季,哈代和老哈代在院子里看到一只冻得半死的鸟。老哈代随便捡了一块石头丢过去打死了那只鸟,哈代走过去把鸟的尸体拾起来,竟然发现它已经饿得皮包骨了。这件事终生萦绕在他的心里。
还有一次,哈代遇到一群羊,他也趴在地上,假装吃草,看羊群会有什么反应。当他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发现它们都围拢着他,似乎都带着惊愕的表情在注视着他。他后来所写的关于动物的诗充满着情感。
哈代60多岁时创作的史诗剧《列王》中,描写滑铁卢的情形,就好像是在战场上的小动物所看到的一样。创作时,他产生了一种没有时间性的意识。他清楚地记得当他小时候躺在草地上,太阳光透过他的草帽晒到他脸上,他竟然想不要长大。
在哈代所处的时代,凶残的行为司空见惯,但是这对于敏感的哈代却有着深远的影响。老哈代给他说过这样一件事,在老哈代年轻的时候,他见到了绞刑时处死的四个犯人。这四个人的罪名是放火,事实上是别人放火烧干草堆时他们正好在现场。这四个人之中有一个只有18岁,这个年轻人因劳累饥饿只剩下皮包骨,必须在脚上系块石头才能把他吊死。
杰迈玛也给哈代说过一个女孩子安葬的故事,女孩子死后,几乎没人给她送葬,既没有棺材,也没有人给她穿上一件整齐的衣服,直接就把她的尸体扔进挖好的洞中,掩盖起来。父母说的这些事让喜欢思考的哈代认识到人类的恶性,使他的心灵罩上了一层阴影。
哈代是一个孤独而有思想的男孩,他跟动物要比跟人类更亲近。他热爱大自然,知道许多传说和古老的故事。哈代的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情景,这些都成为他的诗篇和小说的特色,令人难以忘怀。老哈代和杰迈玛都十分注重对哈代的教育。1848年,哈代被送到马丁太太开办的学校去上学。
在哈代9岁时,杰迈玛带着他到曾经照顾过他的姨妈玛利亚家做客。玛利亚的丈夫约翰已经是一座农庄的管理员了,他性格开朗、幽默有趣,但有些狂热。他曾经想通过自修进入大学,然而贫穷、辛苦工作和酗酒使他难以如愿,后来还做过骑兵,他是哈代比较喜欢的人之一。
有一次,约翰对玛利亚使用了暴力,杰迈玛和另一个姐妹又把约翰打了一顿,直到约翰求饶为止。因此,哈代在亲戚家中了解到了乡村生活中残酷的一面,以及农民的梦想和野心。
据说,哈代所写的《远离尘嚣》中特洛伊中士的身上就有约翰的影子。而根据哈代第二任妻子所说,哈代的《无名的裘德》一书中的裘德就有一部分是参照约翰写的。约翰自学拉丁文以及他“浓密而又黑又鬈的头发”,似乎都重现在这个人物的身上,甚至于死亡的过程也一样。
这次探亲是哈代第一次出门远行,也使得他跟母亲的关系更加紧密。但是在路途中看到人们凶残地对待动物的情形,又深深冲击了他的思想,这多次体现在他的诗中。
杰迈玛把哈代带到姨妈家里去住,还有一些“阴谋”的味道。这与他们家的邻居朱丽叶·马丁太太有关。朱丽叶·马丁太太的丈夫是一位富人,他们在哈代5岁的时候,买了哈代家附近的一处房产,两家成了邻居。朱丽叶只比杰迈玛大几岁,但是没有孩子,她非常喜欢哈代,常常把哈代抱在怀里亲吻。哈代与她产生了深厚的情感,这种情感演变成他初期小说中常常提到的主题——突破阶级障碍的两性相吸。马丁太太是一位虔诚的教徒,特别在教区办了一所学校,也就是哈代所上的第一个学校,她还送了好几本诗集给哈代。
在这种情形下,杰迈玛和马丁太太对哈代在情感上展开了争夺战。一方面,哈代很敬爱母亲,家里除了他和妹妹之外,没有别的孩子,因此母子之间非常亲密。但另一方面,他对马丁太太也有着一种他后来自己所说的“几乎是爱人”的感情,他常常画画给马丁太太看或是唱歌给她听。因此,杰迈玛想尽一切办法使哈代远离马丁太太,把哈代带到姨妈家去,就是带着这样的目的。
1850年夏天发生了水灾,但是马丁夫妇还是决定举行一次丰收晚宴。为了增加热闹气氛,马丁先生特地从军营邀请一些士官和当地的女孩子来跳舞。哈代背着母亲和一位受邀的女孩子一起去参加聚会,因为他非常想念马丁太太。当马丁太太看到他时,不禁惊叫起来:“啊,托马斯,你也来了吗?我以为你不愿意再到我家来做客了呢!”
哈代听后不禁流出了眼泪,他解释说他从来没有这个意思。但是聚会结束后,哈代回到家中却受到杰迈玛的责备,杰迈玛还公开地指责马丁太太道德不良。哈代在老年时仍清楚地记得马丁太太精致的服饰和优雅的动作。他在短篇小说《萎缩的臂膀》里,就把记忆中的情形详细地描写出来了。马丁先生拥有两座大庄园,马丁夫妇富人式的生活,在哈代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接受教育
1850年,哈代被送到多切斯特的学校去读书,他需要步行几公里才能到达学校。哈代的头很大,因为酷爱看书所以总是背着一大包书,他的神态严肃,同学们都觉得他是一个古怪的人。
那一时期,多切斯特正处在变革期。1857年时,象征变革的铁路已经通到多切斯特,但是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用于远行的驿马车仍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显而易见的是,多切斯特的变革影响和改变了哈代父子。建筑业的兴旺使得工作源源不断找上门来,老哈代的收入增加了许多。而报纸、杂志、书籍以及教育机会的增多,使得哈代有机会获取更多的知识和开拓眼界。1849年的圣诞,他得到的礼物是一本《儿童科学》,后来又得到了一本《家庭教师的助手》。他又因为看到了一本上面印有英俊士兵队的杂志《战争史》,从而对拿破仑燃起了一种崇敬之心。
多切斯特以新旧的不同形态展现在哈代的面前,并引发了他的思考。多切斯特表面是繁荣而兴旺的,每个星期六的集市上,各式各样的马车集合在一起,热闹非凡。
多切斯特还是军队驻守的地方。士兵们穿着鲜艳的制服,军乐队常常在市集上演奏。由于营房很大,人员很多,所以常常有军队葬仪的举行。前往教堂的时候,奏的是肃穆的音乐,回到营房去的时候,又奏出轻快的进行曲。哈代的《撒罗》一书中的“死亡行进”和“看啊!征服万邦的英雄来了”可能就是从某一次军队葬仪中所得来的灵感。
军人的存在对当地居民的生活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哈代一些最好的民歌诗中就描述了衣着鲜亮的士兵对女孩的影响,他们还经常引起暴乱。
1850年,有一位主教要使英国恢复为天主教,但多切斯特反天主教的情绪极为高昂,并且发生了一次大示威。
多切斯特还有其他暴乱的事。哈代就多次见到丑恶的景象,他亲眼看到,人们因为犯了小错而私下受到严厉的鞭刑处分。他的小说和诗,很多都谈到吊刑、囚犯、凶杀和监狱。这些小说和诗反映出他生长地方的环境和演变情形。
哈代与同学们相处得很好,因为他总是愿意在功课上面帮别人的忙。除了爱学习外,哈代和其他同学一样喜欢看斗鸡等男孩子喜欢的事。多切斯特学校的校长虽然严肃,但他很喜欢哈代。这位校长是无神论者,他对哈代的影响很深。
多切斯特发展成为教育中心,使哈代受益匪浅。那时候,一般的学校让学生读到十二三岁就可以毕业了。如果学生决定要做教师,就先在学校里做五年的助教。1853年,多切斯特学校的校长决定自己创办一所私立学校。在父母的资助下,哈代在校长创办的学校学习拉丁文。由于有良好的读书习惯,他进步很快,还自己设计了一套记忆拉丁文文法变化的学习方法。在空余时间,哈代阅读了大仲马小说的英译本、大量的历史小说以及莎士比亚的戏剧。
促使哈代求学上进的推动力量,当然是他的母亲。杰迈玛注重哈代的学业,也关心他的品德。有两件逸事可以显示出杰迈玛在道德方面对他的期望,这两件事也显示出哈代早熟的性格。有一次哈代偷偷去参加大人的集会,集会中有赌博的活动,每人只要缴费两便士入场费,就可以掷骰子,奖品是一只活母鸡。大人们都让哈代先掷,因为他是唯一的小孩,而且当地人迷信地认为先掷没有好运气。但出乎大家意料,他竟然掷出了最大的数字,赢得了那只鸡。当哈代拿着奖品兴高采烈地回家后受到了杰迈玛严厉的责骂,后来他写道:“这件事被认为是魔鬼引导孩子走向毁灭的企图,母亲禁止我再赌,我再也没有赌博了。”
另一件事是有关拉小提琴的。哈代拉小提琴的水平已经可以在婚宴或舞会上演奏了,不过杰迈玛禁止他收受任何酬劳。有一次,宴会主人坚持要给他四五先令,他就用这笔钱去买他早就想要买的书,但杰迈玛因为哈代买书的钱来途不当而不允许他看这本书。
校长赠送给哈代许多关于数学和拉丁文的书,例如《国内外科学及探险》及拉丁文版的《圣经》。杰迈玛还给他订了一份《普通教育》的杂志。哈代把所有的零用钱都花在买书上。
哈代最常做的事是独自在安静的地方读书,而不愿意和同学到处玩耍。他从小就不喜欢别人接触他,终其一生,他走在路上,总是避免和别人擦身而过。他年老的时候,朋友们都不敢直接给他围围巾,只是把围巾放在他的肩上。
从这些事情看来,哈代的少年时期便显示出一种分裂性的人格。他在情感上有着极高的感悟力,但对身体的接触却感到恐惧、不安。心智的早熟使他乐意与大人为伍,却常常遇到令他迷惑的事情。
哈代最容易受到音乐的感染,他童年最热爱的事情之一就是拉小提琴。有一次,哈代被邀请到舞会上去拉小提琴,他演奏的是自己最喜欢的舞曲,结果演奏了45分钟也没停下来,直到舞会的女主人亲自来制止他。
哈代从14岁起,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他在学校附近看到一个漂亮的骑着脚踏车的女孩子,他立刻被这个女孩子吸引住了。直到有一天他看到那个女孩子坐在一个青年的车后,才结束了一个星期来对爱情的幻想。40年以后,他把这件事完整地记录在他的小说里。
学习建筑
1855年,哈代从学校毕业后到斯廷斯福教堂的主日学校任教。他的学生中有一个比他大4岁的挤奶工,后来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里所塑造的玛丽安,就是以她为原型的。
从许多方面来看,16岁是哈代的一个转折点。老哈代受雇去修复一座古城堡,哈代也跟着他一起去了。在那儿,哈代与老哈代的朋友,也是建筑师的希克斯熟识了。希克斯见哈代懂得很多,就建议让哈代参与测量工作。后来,希克斯认为哈代资质不错,要收他为徒,于是哈代就到希克斯在多切斯特的事务所里,开始建筑工作的学徒生涯。
对哈代来说,希克斯事务所是一个充满浓厚文艺气息的地方。希克斯本人就博学多识,并且允许他的学徒读建筑课程以外的任何书籍。希克斯另一位学徒威廉·巴恩斯是一位英俊、开朗的青年,他比哈代大一两岁,对文学和宗教都很有兴趣,也很有学识。哈代和巴恩斯常常为文学和宗教的问题而辩论,这对两人是非常有益的。哈代买了两本书《修辞学哲学》和《逻辑学要则》,对辩论有很大的帮助。
在希克斯事务所,哈代很自然地从读书走向写作。他的第一篇作品是一篇幽默而带着讽刺味道的嘲讽文章,现在已经找不到原稿了。另外,他也给《多塞特记事报》写了一些有关希克斯所修复的古堡情形的报道。这些文章他都没有用自己的本名。
在希克斯事务所当学徒后不久,一件事情的发生对哈代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件事是关于一桩绞刑案,被处死的是布朗太太。她比丈夫大20岁,布朗先生之所以跟她结婚,是为了金钱。一天,布朗太太发现布朗先生跟另一个女人通奸,两个人就大吵起来,布朗先生把布朗太太打了一顿,她一怒之下就用斧头把布朗先生砍死了。她起初说布朗先生是被马踢死的,但是真相被揭露了,因而她被判处死刑。
布朗太太非常漂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1856年8月的一个下着雨的早晨,三四千人拥到监狱外面观看,而即将被处死的布朗太太却态度从容,毫不畏惧。哈代距离刑台很近,由于布朗太太的蒙面巾被雨打湿了,他可以清楚地看见布朗太太的表情。直到老年时回忆起这件事,哈代对布朗太太的表情都印象深刻。
这件事对他创作小说的影响可以从下面一段报道中看出来,而且这段文章还显示这件事也涉及他本人。这是登载在1904年11月2日《素描》上的报道:“……哈代先生的《德伯家的苔丝》有一个很奇特的原始故事。哈代年轻的时候在多切斯特认识了一位漂亮而友善的妇人,可是她丈夫不务正业又不忠于她。一天她发现她丈夫不忠而大为生气,把丈夫杀死了,由此被判死刑。……他永远忘不了那位妇人走向绞台时她的衣服所发出来的沙沙声。天正在下着雨,白色蒙面巾紧贴在她脸上,绳圈套在她大理石般光滑的颈上。哈代觉得那一切好像不是真的……这件事一直使哈代觉得不安,并给他提供了写《德伯家的苔丝》的情感和一些素材。”
恰好在两年以后的1858年,哈代又亲眼见到一次绞刑。这次被绞的是一名年轻人。哈代把这件事完整地记录了下来:“一个夏天的早晨,我从家里的卧室到饭厅去,正准备坐下来吃早饭,忽然想到8点钟有一个犯人要被送上绞刑架。我立刻拿起望远镜,跑到一个山头上去。……犯人穿着白色衣服,当镇上的钟敲了八下后,犯人的尸体从绞刑架上坠落下来。整个事情似乎太快,望远镜几乎从手上掉落。我感觉到自己似乎是独自一个人在荒原上。”
从哈代的记录中可以看出,他对犯人的死亡完全没有恐怖的感觉,他也没有思考道德问题。令他觉得不安的是在那个时刻自己的感受。毫无疑问地,他很重视这种感受,他的《计出无奈》中就有根据这次事件写出来的片段。女主角做建筑师的父亲突然死亡,因为他从鹰架摔了下来,这和处绞的青年向下掉落的情形几乎完全一样。这表现出哈代一种早期的病态精神现象。
在多切斯特,哈代又认识了一位对他影响重大的朋友,这位朋友就是霍维斯·莫尔。霍维斯的父亲是牧师,他有七个兄弟。霍维斯是一位杰出的古典学者,并善于教导别人。霍维斯非常理解哈代,是哈代的良师益友,经常给哈代一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建议。霍维斯送给哈代一本书《实验与自然哲学的基本原理》,这本书虽然并不比哈代自己所买的书更深奥,但是他们之间的谈话,却使哈代呼吸到一个崭新世界的空气。
哈代常常提到霍维斯,用词简洁而正式。他说霍维斯是“一位学者和一位欣赏力很高的批评家”。这种说法并不能反映出他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哈代的诗中出现的“我的朋友”都是专指霍维斯,由此可以看出他们感情之深厚。
受霍维斯的影响,哈代开始看伦敦的《星期六评论》,他以前只阅读地区性的杂志和报纸。《星期六评论》对哈代的创作态度和信念有决定性的影响,令哈代终生读之不辍。
《星期六评论》创立于1855年,是当时刊登好文章的杂志。它的主旨是揭露维多利亚时代文章中存在的道德的伪善和无病呻吟,并攻击中层阶级的恶习。这份杂志说:“所谓绝对的道德,是根本不存在的。”它认为社会上的罪恶主要是因为社会的不平等日益加剧导致的,指出地主应为农村中出现的道德败坏的事情负责,并且指出一些严重违背伦理道德的事件已经发展到难以想象的程度。
虽然《星期六评论》用尖刻的语言揭发伪善,但是一般人仍然认为它是一份保守的杂志。哈代大部分的小说都抱有一种保守的态度,批判态度不明确,清楚地显示出他早期阅读这份杂志所受到的影响。对于社会的不平等,他只稍微表示一点不平。
在宗教方面凡是不正确的地方,《星期六评论》都加以批评,而批评最主要的方面是宗教的排他性,但是对宗教要怎样改变没有提出可行的办法。哈代在创作中对宗教方面缺点的表露也是这样。
哈代虽然喜欢读书,但是他并不能把时间全部用在读书上面。哈代晚年回忆他在多切斯特的生活,是“一种由三股线缠在一起的生活——职业生活、学者生活和乡村生活”。他早晨读两小时拉丁文,然后走路到多切斯特的希克斯事务所,下班以后拿着小提琴到聚会场所去演奏。有时候读书兴趣高涨时,他会一面走路一面看书。
1857年,哈代的祖母去世,他异常悲痛。出于对祖母的怀念,他尝试创作了一首诗《我们所知道的人》。这首诗的体裁可以看出他从霍维斯那里所受到的影响。霍维斯用华兹华斯式的体裁写诗,而哈代这第一首诗也正是华兹华斯式体裁。
何去何从
哈代的身材瘦弱,他16岁和19岁时所照的两张照片看起来好像是儿童穿着大人的衣服一样。他和故乡那些虎背熊腰、粗犷暴躁的人完全不一样。他形容自己在20多岁的时候还是“一个娃娃脸的青年”。
哈代看起来很像维多利亚时代助理牧师的样子,因此他的亲戚和朋友都以为他将来会从事宗教工作。但是青年人想担任圣职,却受到许多限制。这些限制,都是年老而讲求传统的牧师设立的。想担任圣职的人必须具有大学学历,还要接受神学院的特别指导,最好是牧师的儿子。这些人在他的教区具有与乡绅同样的社会地位,并且有责任感。他们能够阅读、研究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文件及书籍,并且可以为教区的民众解释这些文件、书籍的意义。从这些条件来看,哈代差得太远了,但是从事传教工作一直是他的心愿。从他在书中所做的注记来看,他很早就开始关注伦敦大学的入学规定了。
有人说哈代在这时候不再信仰上帝了,但是这并不正确。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不再信仰上帝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特有的现象。那时候有两本书的出现,引起了英国人精神生活的革命。一本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另一本是《文章与评论》。前者提出物竞天择的理论;后者批评了《圣经》的内容和解释。
哈代很关注这些理论,并且跟霍维斯讨论过,但是没有迹象显示这些理论改变了他的信仰。他常看的《星期六评论》并没有立刻加入新理论和旧信仰的辩论,直到《文章与评论》刊印出来一年之后,才有文章讨论这一方面的事,原因是要减少新理论的革命性。
然而很多事实证明,在这个时候哈代仍继续坚持他的信仰。例如1861年的复活节,他买了一本《祈祷手册》和一本《圣经》,并且在这两本书上加了很长的注记。哈代在《圣经》中注记出来他最喜欢的文字,并不是因为诗句或宗教的原因。两书中所做的注记可以构成一部日记,记下他在哪一天、哪一个教堂里做的礼拜以及做礼拜的情形。
根据哈代自己的记述,他很少在礼拜上缺席,因为在教堂上会使他更加感受到字义以及与字义有关的音乐。对哈代来说,字不只是文学的意义,还有音调的和谐,两者是不可分的,这是他作为抒情诗人真正实力之所在。他的诗包含着最微妙的音调变化,使人想起是一首乐章。这些技巧使得哈代成为最能感人的抒情诗人。他在新版《旧约》中的赞美诗一书中所做的记号,一再显示一首诗在他的脑中是怎么样与曲调合而为一的。
在同年的9月,哈代还买了一本约翰·基布尔最受欢迎的袖珍型诗集《基督徒的一年》。这三本书充分证明哈代是坚定地信奉着基督教的。他买了《基督徒的一年》的第三天,就参加了圣米高节的礼拜,并且记下了事实和诗中所说的异同之处。哈代“完全记得早、晚礼拜的仪式和规程,并且可以背诵大部分新版《旧约》中的赞美诗”,所言非虚。
《基督徒的一年》里面有不少好诗,这本书最吸引哈代的,是诗的形式和技巧的变化多端。基布尔在牛津大学担任诗学教授,强调运用复杂的诗体,哈代从基布尔那里学到很多知识。例如从哈代的《晚秋》中可以看出他和基布尔运用的技巧是一样,所不同的是哈代的诗所引起的情感变化:
变成褐色的残叶静卧在大地的胸膛上
任凭腐烂
新生的嫩叶对她不屑一看
然而,嫩叶也从绿色的天堂里
飘然而落
命运同样归于凄凉
她们挤缩成一团
一只知更鸟在一旁默默无语
哈代继续进修希腊文,并且和巴恩斯共同研究。哈代在希克斯事务所旁边租了一间房子,免得把时间浪费在回家的路上,他利用空闲的时间读了不少的书。哈代与希克斯事务所的学徒合约再次延长,但他根本不确定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显然,他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师,但是他的学习兴趣却越来越广。
1860年6月初,哈代去听霍维斯的父亲莫尔牧师传教,莫尔牧师引述了《圣经》中的话:“在我约定时间的日子里,我一直等待着,直到我改变的时间来临。”哈代在心中暗想,莫尔牧师这段话难道是要他静等上帝指示的信号吗?莫尔牧师这次所讲的内容,哈代铭记终生,到他年迈的时候还能清晰地回忆起莫尔牧师当时讲话的声调。
哈代又去向霍维斯请教他该不该再读些希腊剧本以便准备考大学,但是出乎他的意料,霍维斯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霍维斯认为哈代应该继续以建筑为业,由于老哈代没有办法供给哈代读大学的学费,因此霍维斯的建议非常恰当,但也显示出尽管哈代在学习上有良好的表现,但还没有能力成为一名杰出的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