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生活
1606年7月15日,伦勃朗生于荷兰莱顿,他的全名是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伦勃朗的父亲是磨坊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他是家中最小也最聪明的孩子。
在17世纪,莱顿市是荷兰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阿姆斯特丹,大约有6万居民。1575年,伦勃朗的祖母与第二任丈夫在莱顿市的北端,买下一个风车磨坊,另外还在磨坊对面的住宅区购置了一幢房屋,全家人住在一起,直到伦勃朗的姑姑出嫁。
伦勃朗的父亲为了让妻子生活的舒适一些,就向伦勃朗的祖父买下了磨坊和一些相邻的建筑物,又在旁边新盖了一幢住宅,伦勃朗就出生在这幢住宅里。婴儿出生后要在教堂中接受受洗仪式。伦勃朗是个男婴,根据规矩要穿上一些特别的服饰,戴一顶六瓣的帽子。为了避免他突然吵闹,破坏安静的卡尔文教会的礼拜,大人会给他一根牛奶棒棒糖,让他含在嘴里。
莱顿市的市民多属于卡尔文教派,但伦勃朗母亲的娘家却仍然坚守天主教的信仰。不过伦勃朗的父母都加入了改革派教会,他们在那里结婚,在那里为自己的孩子们受洗礼。父母的宗教信仰深深地影响了伦勃朗。
1609年,荷兰、泽兰等10多个省的代表在乌得勒支缔结“乌得勒支同盟”,宣布要联合行动,在奥兰治议院的支持下,努力地争取自由,他们最终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获得了独立。除了国防和外交政策之外,每个省份都是独立自主的,奥兰治议会无法组织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但是这种邦联制度和其他因素,却促成了流动资金的发展,这是荷兰历史上最有活力、最繁荣的一段时期。伦勃朗的生活与这种时代背景息息相关。
17世纪初期的荷兰,婴儿的生活都有固定的形态,因此我们可以描绘出伦勃朗儿童时代的画面。伦勃朗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母亲在他出生之后,没有像其他家庭那样把他交给年老的女佣看管,而是一直亲自照顾伦勃朗到他四五岁的时候。当时的荷兰有一个现在看来十分荒诞的风俗,就是防止婴儿接触新鲜空气和水。这些可怜的小家伙被束缚在一层一层的衣服里,就像是等待邮寄的包裹,密不透风。
我们可以从伦勃朗画笔下了解他的童年生活。他曾留下一张红色粉笔画,描述了婴儿学走路时的情景,画中的婴儿穿戴着臃肿的衣服和护帽。
伦勃朗的故乡莱顿市是荷兰当时的工业重镇,这个城市以它清洁的公路为傲,不过那时他们不懂得如何处理垃圾,只是把它们随便倾倒在运河里,运河周边的空气质量自然可以想象。虽然莱顿是一个文明的城市,但是也有贫民区,区内没有柏油路,巷弄就好像是开盖的阴沟,和富人区四通八达的道路,真是天壤之别。如果当时伦勃朗走到这些贫民区,一定可以发现刚萌芽的资本主义的另一面——唯利是图的工场主剥削纺织工人,制造出享誉全球的布匹、厚羊毛毡和驼毛丝,工人却在阴暗、似营房的棚舍里凄惨度日。
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们也有老师,这些妇女(男老师很少)往往是从这些贫民区搜罗的,她们识字不多,薪酬很低,不得不一边教书,一边让学生纺花边布、编织等。伦勃朗的家境还不错,因此上了条件比较好的小学,伦勃朗会背诵“主祷文”、神晓论、以色列人的“十诫”、对神父告解的程序,以及拼音字母。在学校里他学会了一些基本的算数和拼写。由于他成绩优秀,7岁的时候被送往拉丁学校。
拉丁学校虽然和一般的小学差不多,但经营很妥善。莱顿当时是荷兰的第二大都市。1575年,奥兰治的威廉大公为了纪念该市英勇抵抗西班牙人,因而创立了大学,不出几年,它成为欧洲人文荟萃的地方,当地人莫不引以为傲。因此,教育当局自然也注意到中等教育至少要合乎标准。伦勃朗的确在那儿接受了完整的古典教育。他对古典文化的素养,在他的艺术作品中表露无遗,他是在进入拉丁学校7年后,获准进入莱顿大学的。
拉丁学校的管理非常严格,老师们经常体罚学生。教学楼多半是修道院,学生们(只有男生,女孩子要接受中等教育,都是由家庭老师教授)坐在阴暗的石室里,夏天闷热不堪,冬天烧泥炭取暖,几乎要窒息。伦勃朗的课程里包括拉丁文以及宗教和书法。高年级的学生如果准备升大学,还要选读修辞学、希腊文。
伦勃朗进入莱顿大学的那年是1620年,当时年仅14岁。莱顿大学的艺术课程很少,只有文理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及医学院等传统课程的师资强大。对于立志要成为艺术家的伦勃朗来说,只有去外面才能体验到生活中的颠沛流离、世态的炎凉及人情的冷暖,也才能有所发展。
拜师学画
17世纪的前二三十年,新教徒和以航海为生的省郡崛起,表明世界的重心已经从意大利和地中海转移到了欧洲北部。这里成了商业和艺术的新中心。经济和艺术是息息相关的。最先出现的三度空间“写实派”艺术于13世纪在意大利被开创,这是由新兴的银行家和商人大力支持的。诚如20世纪的著名艺术史大师肯尼斯·克拉克所说:“正像他们的经济制度可以扩展直到今日,他们花钱订购的绘画也可以维持不坠,成为西洋艺术的中流砥柱。”
写实的肖像画也随着经济的变化而来,它是北欧人的发明。不过,许多要求尼德兰名画家扬·凡·艾克画肖像的人都是意大利人,他们在国际羊毛业和银行业拥有重要的地位。商人不仅是大方的主顾,他们也改变了委托作品的艺术风貌:实际的、脚踏实地的,他们推展艺术上的“现实主义”。
到了伦勃朗时代,荷兰成为欧洲新崛起的最强大的经济势力。这股力量主要是由新的商人阶层创造的,他们以自由的联邦主义取代西班牙人的影响;以新教取代罗马正教;以平民对“艺术”的大量需求,取代教会和贵族在艺术市场的垄断。他们对肖像画的胃口是永不满足的,结果,在照相机发明以前的这段期间,荷兰人的脸孔比历史上其他人种更多地出现在画布上。
伦勃朗是伟大的艺术家,而他父亲却是一个磨坊主,两个兄弟是鞋匠和面包师,一些人对此感到大惑不解。那么伦勃朗是怎么有机会成为一位画家的呢?
1620年,荷兰的艺术市场极为蓬勃,伦勃朗的父亲发现了儿子在绘画方面的才能,于是极力鼓励他从事绘画。荷兰代尔夫特的艺术家麦里维德终其一生画了上万张的肖像画。对于一位优秀艺术家的事业远景,伦勃朗的父亲知道的不会比别人迟。
20年以后,英国的旅行家彼得孟迪指出,伦勃朗也是满足荷兰人民对艺术需求的供应者之一:
关于绘画的艺术及人们对图画的喜爱,我想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和荷兰相提并论。在这个国家里,拥有许多杰出的艺术人才,有些还在人世,例如伦勃朗等。一般来说,每个家庭都不惜花费大量的金钱来装饰他们的房屋,尤其是临街的房间,都悬挂了名贵的画。铁匠和面包商,鞋匠和肉贩,各行各业,他们的店里都挂有艺术珍品,争奇斗艳。这种风气已经大开,艺术在这个国度,真是欣欣向荣……
伦勃朗曾在一幅画中描绘了那段少年时期的生活。在冬天晚上,全家人聚集在临街的客厅,围着泥煤炉取暖,一个女人坐在烛光旁读书,这幅画中的情景,想必是伦勃朗的母亲在读《圣经》吧?在这种环境、这种方式下,伦勃朗聆听母亲述说着《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上的故事,那是他日后艺术创作的一项重要想象源泉。
几经波折,伦勃朗终于在1623年,经人推荐,拜在阿姆斯特丹的一流画家拉斯特曼门下学习。伦勃朗在拉斯特曼的指导下掌握了油画、素描和蚀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雅各布·罗森伯格把他们的师生关系,和韦罗基奥与达芬奇,或沃格穆特与杜勒之间的师生关系相比拟:“在这三对师生里,老师们的性格都比较暴躁,学生们都是杰出的天才。但是,如果没有严师的指导,这些学生可能就没有扎实的基础,而难以达到日后登峰造极之境。”
拉斯特曼是荷兰著名的神话与宗教题材的画家。拉斯特曼游学意大利期间,卡拉法乔大声疾呼,反对艺术界对“美”的盲目崇拜,提倡在“明暗对比法”的技巧下,画一些“普通人”。拉斯特曼是意大利和荷兰艺术之间的桥梁,他把卡拉法乔的思想传播给伦勃朗,伦勃朗大力声讨“唯美派”,是艺术史上使用“明暗对比法”最成功的人。
伦勃朗培养了自己对《圣经》故事题材的兴趣。这种兴趣似乎与当时社会的品味脱节,但是伦勃朗是一位为了维护自己内心的信念,敢于和世俗抗衡,不随波逐流的巨人,他并不在乎这些。从另一种角度来说,不看伦勃朗的画反而更容易了解荷兰的绘画艺术。
1627年,21岁的伦勃朗从阿姆斯特丹回到故乡后,决定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荷兰许多著名的画家都是伦勃朗的弟子。
合作伙伴
伦勃朗回到莱顿市后,父母自然万分高兴,他们从儿子身上发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刚毅和果决。他把精神完全放在工作上,努力绘制水彩画、铜版画和油画。在这些作品里有很多是他家人的肖像,虽然是习作,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佳作。
伦勃朗的母亲是伦勃朗肖像画作的主题。在画中,她表现出了一种坚毅的神态。伦勃朗常画母亲在阅读《圣经》,或者把她画成是《圣经》中的人物,以表示她是他宗教信仰的启蒙者。她比丈夫晚十年去世,1629年的画像显示出她是一个思想单纯、笃信宗教的人。
有一张粉笔和棕色水彩画的伦勃朗父亲的肖像画,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位磨坊主已年近70岁,在17世纪的荷兰来说,算是高寿了,他坐在那里半醒半睡,一副老态。虽然他的脸部和羊毡下的肩膀仍显得强壮有力,但是他在世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兄弟姐妹们也经常让伦勃朗画肖像,他的姐姐身材矮胖,姿色一般。伦勃朗让她穿上了豪华的服装,画像中的她被美化了不少。伦勃朗的哥哥在画像中是一位木讷、平凡的典型中产阶级人士形象。
这一时期,伦勃朗对于自己的自画像同样是一丝不苟,虽然仅是照着镜子描绘下面部表情来研究。他开始着迷于人类性格中稍纵即逝、变化万千的特质。他经常把自己表现得笨拙和固执,或者稍显木讷。他也经常画老年人,他们所有过去的经验、性格上精微复杂的特性,都呈现于观者眼前,真是入木三分。年纪轻轻的他对人性的了解之深,以及他绝对诚实地描写自己,使人不禁肃然起敬。
这个时侯,伦勃朗认识了比自己小一两岁的约翰·里文斯,他也是拉斯特曼的学生。据说,里文斯是一位神童。当伦勃朗仍在拉丁学校上课时,8岁的里文斯便向莱顿的画家裘里斯·苏顿学习,只过了两年,他就转到拉斯特曼门下。又过两年,他辞别了拉斯特曼,回到莱顿,成为自由画家,当时不过只有12岁。
里文斯成为画家后自视甚高,自认为在全日耳曼、荷兰以及其他的地方,都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如果以他唯一传世的自画像来评断,他的确有点高估自己。不过他是一个聪明的画家,在17世纪20年代,他的画风和伦勃朗一样,仍然受到拉斯特曼极大的影响,因此,他们两人在一起工作,是极自然的事情。
伦勃朗仍然住在家里,他的生活就是他的艺术;他工作忙碌,没有时间离家独居以追逐年轻人向往的声色犬马生活。不过,他的确和约翰·里文斯共享一个画室。他们出于同一师门,因此可以畅谈风格上的问题,又因为他们对历史画都感兴趣,可合用道具和模特儿。在这段期间,这两位艺术家的作品有时很难分辨。1632年,奥兰治的菲德利克·亨利大公收藏的画品目录里,有一件作品是这么写的:“使徒彼得,也被称为西门彼得,西门是名,彼得是耶稣给他取的绰号,他在圣殿抱着基督耶稣。可能是约翰·里文斯,也可能是伦勃朗的作品。”
两个年轻人很快在莱顿市就成为了知名人士。当然,他们在当地各有各的朋友和关系。对于任何有前途的才俊来说,这是很值得骄傲的;但是,诋毁也随着赞誉一起而来。1628年,乌特勒克省的一位法学家阿诺·凡·布西尔到莱顿市访问,他在日记上写道:“莱顿市磨坊主的儿子被捧得太高了,我认为他还没有到达炉火纯青之境。”同年,伦勃朗受到更多的宠遇,杰利特·杜拜他为师。后来,伦勃朗离开莱顿市,到阿姆斯特丹以后,杰利特·杜自顾自地创立了莱顿市的“高级画家”学派,成为当时最受欢迎、身价最高的艺术家之一。
1628年,杰利特·杜14岁,他的表现并不出色。伦勃朗有一幅在杰利特·杜来到莱顿后不久所作的画,描写这个新学生在画架上工作的情形。有名气的画家收学徒,当然要收费,对于一个正在力争上游的年轻艺术家来说,这是收入来源。也许杰利特·杜的父母四下张罗学费,才勉强供他跟伦勃朗习艺。杰利特·杜的衣服显然是被剪短的,以便适合他。他有一种愤恨和自我醒觉的神气,任何曾经穿过旧衣服的人都了解他的苦处,而且同情他。
还有一幅是约翰·里文斯和伦勃朗一起工作的画室的情景。那是一个简陋的画室,家具都是没有上过漆的木头,墙壁的灰泥到处剥落。
赞美与帮助
在伦勃朗与约翰·里文斯共享一个画室的这段时期内,约翰·里文斯受到奥兰治亲王的大臣康斯坦丁·霍伊根斯委托,为他画一幅肖像。霍伊根斯的肖像画好之后,人们对这幅画的反应毁誉参半,但是霍伊根斯却非常高兴,他说:“有些人认为,完美细致的表达不能画出我真正的性格。但是在那个时候,我正为一件重要的家务事而烦心,我的眼睛里透露出了我的心事。”
霍伊根斯不久后就结婚了,这足以说明发生了什么事。幸好霍伊根斯喜欢那幅肖像画。霍伊根斯在荷兰算得上是一位颇具影响力且有教养的绅士,日后他在伦勃朗及约翰·里文斯的早期事业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霍伊根斯被任命为奥兰治亲王的大臣以前,是一位成功的外交家,曾出使威尼斯和伦敦,英王詹姆士一世曾封他为爵士。他有强健的体魄,骑马经常不用马鞍和缰绳,有一次还爬到史特斯堡大教堂的尖顶,因而广获宫廷贵妇们的青睐。他有广泛的艺术文化兴趣,他把英国诗人的作品翻译成荷兰文,自己创作诗歌,以三种文字和法国哲学家笛卡儿通信讨论。他也研究天文学、法律和神学。不过,他的主要兴趣是视觉艺术,在威尼斯时,曾遍览那儿的博物馆和画廊的作品,他对于每一位重要的荷兰艺术家的动态,都知之甚详。
约翰·里文斯和伦勃朗听到这位开创荷兰艺术欣赏风气之先的著名艺术鉴赏家要来莱顿市的消息,他们既兴奋又惶恐。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这次会面都是绝对的圆满。霍伊根斯对这两位年轻艺术家的反应,记载在他次年开始写的自传里。值得注意的是,在一段叙述著名画家鲁本斯的文字里,霍伊根斯竟也提到了这两位只有20岁出头的年轻艺术家,尤其他们在艺术能力上尚未登峰造极之时。
霍伊根斯毫不犹豫地指出,约翰·里文斯和伦勃朗已经和大多数著名的画家分庭抗礼,不久就会凌驾于他们。他不愧是一位高瞻远瞩的智者,他还强调约翰·里文斯和伦勃朗没有显赫的家世,极力驳斥一般贵族持有的“高贵血统”比“凡夫俗子”优秀的错误观念。
霍伊根斯对这两位艺术家百般赞扬,他评论约翰·里文斯的画风较大胆而有创意,不过他发现在伦勃朗的画里,有一股约翰·里文斯所缺少的表现力量。霍伊根斯明白地指出,他相信他已经找到了画坛上最明亮的一颗彗星。他评论伦勃朗的《犹大归还三十个银币》时,是以他举足轻重的社会声望,为“这位没有胡须的磨坊主之子”作赌注。尽管他的文学根底很深厚,能随手写出妙笔生花的文章,我们仍可察觉出,他的赞美是出乎至诚的:
就以伦勃朗的作品为例子,我愿意指出,他所画的这幅《犹大归还三十个银币》的画,是可以和任何意大利画家相比的,而且艺术史上恐怕找不出几位画家画得比他更好了。就单单看这个绝望的犹大,疯狂的懊悔,发出的哀号,匍匐在地乞求怜悯,却又不敢奢望得到;可怕的怒容,蓬头垢面,破裂的衣服,扭曲的胳膊,双手捏得好像要流血,跪在地上号啕大哭,他的整个身体因为绝望而蜷曲。我敢说,就这个人物的描写而言,真是不可多得的传世之作。
霍伊根斯拜访这两位艺术家时,明显地表露出对他们的健康情形及艺术前途的关怀,建议他们应该去意大利走一趟,观摩研究拉斐尔和米开朗琪罗的作品。他曾在自传里描述,这两位艺术家看起来只像小男孩,连少年都不像;他们工作时的坚忍不拔和专注热情,是很少见的。他们摒弃了一切正常年轻人应有的享乐。霍伊根斯在自传中总描述他如何劝说他们要多加注意自己的身体,“他们的身体太单薄,承受不了长时间工作的疲劳压力。但是这两位艺术家不理会我的忠告,说他们忙碌得没有时间去旅行。”
和霍伊根斯的会面,为约翰·里文斯与伦勃朗打开了很多渠道,因为他并非只称赞他们,他也为他们介绍了许多主顾。伦勃朗即使已开始为社会上富豪和名流作画,但他仍用心琢磨其他的艺术技巧,并创作一些“曲高和寡”只有自己欣赏的作品。伦勃朗在莱顿市的最后几年,推出了数目相当多的水彩画和版画,一般来说,在题材和风格上,和他的油画有显著的不同。
这时期,法国艺术家卡洛特所作的乞丐像被印刷成册,在荷兰很流行。伦勃朗看了以后,很感兴趣,自己也在这一方面下工夫,但是两人在风格上,却截然不同。伦勃朗的乞丐和常人无异,只不过生活把他们压得透不过气。他以了解和同情去刻画他们,希望唤起观看者的恻隐之心。1634年,仅仅在莱顿市一地,就有两万个贫民向人乞讨食物,其中有许多是对西班牙作战时受伤残废的退伍军人。
伦勃朗也画了一些重要的裸体女人像。他呈现给我们的画中人,就是单纯的人类,不但没有理想化,甚至是丑陋的。有一个模特儿,年龄大而不具姿色,受宠若惊地放声大笑,因为居然有人愿意让她做模特。另外一个模特儿比较年轻,有个凸肚子和一身松弛的赘肉,也成了伦勃朗作画的对象。
这些画显示出伦勃朗拒绝以任何方式将人类理想化,而且,他相信人类各方面的活动,都值得艺术家去注意。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大约在同一时期,伦勃朗画了男人和女人撒尿的图画。这位艺术家的态度中没有邪念,而且这也不是一时兴起的“浮世绘”。伦勃朗对于这种“男女有别”的活动特别感兴趣,因此将它记录了下来。那个撒尿的男人只顾自己,他享受着这种动作。对于女人来说,撒尿只不过是人体许多必要的功能而已,这个时候她觉得易受攻击,害怕有人偷窥她,因此环顾左右。伦勃朗喜欢对事物作比较,因此他做了这两幅版画。长久以来,人们都不把这两幅画列为伦勃朗的“传统画”,不过它们并不逊于伦勃朗的其他作品。
1630年,伦勃朗的父亲去世了,于4月27日入土安葬。伦勃朗并没有过多地讲述这件事,但是他的悲痛之情可以想见。
伦勃朗决定离开莱顿市,大半由于霍伊根斯的帮助,伦勃朗开始有许多主顾,而且和阿姆斯特丹的艺术商人享德利克有生意上的往来。1630年年底,约翰·里文斯起程到英国。
1631年年初,伦勃朗接受外科医生学会的委托,从事一份重要的工作。他把他母亲及学生杰利特·杜作了适当的安排,并且接受邀请住在享德利克的家里。几个月后,他离开莱顿市到阿姆斯特丹去,他就在那里度过了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