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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勤苦的年少时期

父母的故事

美国著名的农民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其诗歌独具一格,他用口语形式作诗,客观生动地描写了田园的风情以及村庄的朴实生活。弗罗斯特的诗随处可见美国的乡村情结,所以这种类型的诗能够广泛流传,得到人们的喜爱。他还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是指他处于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交替的特殊时期。

罗伯特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活泼而又充满意境,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元素在里面。罗伯特的诗常常从描写自然景物或者民俗风情入手,随后进入阐述哲学的意境。他的诗朴实无华,但是含有深刻的人生哲理,耐人咀嚼。

罗伯特16岁之时就着手写诗,20岁的时候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的一生笔耕不辍,共有十几本诗集出版,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山间组曲》《新罕布什尔》《西流的小溪》《见证树》《林间空地》等。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罗伯特75岁与85岁寿辰之日,美国的参议院决定向他表示由衷的敬意。最让他引以为荣的是,他是第一个被邀请参加总统就职典礼的诗人。

如此耀眼的诗坛巨人,实在是让人敬佩不已。想要真正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他的父母开始说起。

罗伯特的父亲名叫小威廉·派瑞史考·弗罗斯特。小威廉的名字与其父亲相同,老弗罗斯特一直都是劳伦斯市的磨坊管理员,他是一个很严格而且很有钻研精神的人,可是却生活在一个老式的新英格兰家庭中。第九代的弗罗斯特,都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他们也是新起点的创造者,他们经历了战争洗礼,打败印第安人,建立了殖民地,而这些殖民地后来成了美国的一个州——波士顿州北方的沿岸地带。

有了这种先天优越环境与血统的先决条件,罗伯特的父亲注定会被培养成为管理员,前程当然也会是一片光明。他是从哈佛毕业的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他的外表俊朗,身材魁梧,胸怀天下,但却有着落拓不羁的性格。他在大学时期,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可是他竟然有一段时间想退学加入南军,差一点就成功。后来,小威廉为了能够多赚一些外快,曾经做过家教,但是没过多久他就会把挣来的钱花掉,有时候是为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而有时候是因为赌钱而输掉。生活虽然如此,可是他还是在1872年毕业了。

小威廉没有打算在哪里稳定下来,他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在他毅然决然地辞去磨坊工头的工作后,决定去往西部追寻自己的梦想。按照之前的研习专业,他本可以当一位律师,不过他认为新闻事业对他来说,更适合他的口味。

罗伯特的母亲叫伊莎贝乐·弗罗斯特,她有一个苏格兰长老会和父母给她取的教名,叫伊莎贝乐·莫蒂,这个“莫蒂”的名词,代表着珠光般的纯情和睿智的思想。当时她在宾州的路易斯堡巴克拿学院任教,而她之后的丈夫刚刚出任这个学校的校长没多久。一个偶然的机会,校长去西部旅行,两人邂逅之后结合。

伊莎贝乐·莫蒂是一位相当美丽的苏格兰小姐,她比小威廉年长6岁,是船长的女儿,双亲早早地离开了她,还没到8岁的时候她就成了孤儿。没过多久,她的奶奶将她带到了美国,跟着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定居的叔父在一起生活。

就这样,莫蒂在叔父的家庭中慢慢长大。因为家中严守长老会教义,她的愿望就是将来能够从事教师的职业,在她担任巴克拿学院的教师之前,她曾经在中学教过7年的数学。莫蒂的秉性浪漫,或许她继承了父亲那种喜爱游山玩水的个性,而这种性格也让她改变了平日的生活。

当一心想着去西部发展的小威廉邂逅了这个动人而且睿智的女孩子,这更加坚定了他去往西部的决心。虽然小威廉不太懂得浪漫,但是他会背诵两首小诗,一首是拜伦的作品,而另一首是17世纪的四行诗,迷迷茫茫中,他们竟然就结婚了。他们结完婚,新娘伊莎贝乐再次回到了哥伦布和她的亲戚一起住,而她的丈夫一个人去了旧金山,打算寻觅一种适合他的工作。

后来,小威廉在《布里登》报社找到了一份既紧张又刺激的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就是他所一直寻觅的,于是,他很快就把伊莎贝乐接过来一起住。

当伊莎贝乐刚来到旧金山的时候,她觉得一切都变了,跟哥伦布和中西部比起来,旧金山的风俗完全没有开化。

伊莎贝乐婚后没多久就发现了自己的丈夫有很多地方让她觉得很无奈,她的丈夫虽然跟她一样喜欢冒险,但却是个很粗俗的男人。他只要能够赚到钱,就与他的同事们,喝酒聊天,聚众赌博。后来,小威廉的赌瘾越来越大,伊莎贝乐好言相劝,可是根本不起什么作用。

因为这地方十分偏远,人们的精神生活很是匮乏,伊莎贝乐只好将自己的寄托都放在宗教上面。现在,伊莎贝乐信仰的不再是长老会,也不再是爱默生的理论,而是史维东堡的神秘论。伊莎贝乐参加了创始人多瑟第牧师的传教。这个牧师从马萨诸塞州的教区离开,风尘仆仆地来到这个地方传教,有好几回差点被那些红番敲掉自己的脑袋。

这个史维东堡教派的创始人本是一个瑞典科学家,后来他逐渐接触宗教之后,慢慢转变成了研究宗教,不久之后他就成了远近闻名的神学家。旧金山分会的创始人是伊曼纽·史咸德勃博士,他之前是个数学家。伊莎贝乐自从信仰这个教派,曾多次向多瑟第牧师聊到关于自己家庭的一些问题,后来她还谈到了另一个让她头疼的事情,那就是经济来源的问题。自打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后,小威廉坚持要给孩子取名为罗伯特·李,因为这个名字和南军的将军一样,现在,这两个因为不太了解而迅速结婚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淡。

正当罗伯特两岁的时候,他的母亲怀了第二胎,她再也忍受不住丈夫的行径,坚决地收拾好东西,带着小罗伯特横跨美国的大陆,抵达了东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的婆婆家,认为小威廉的父母会给予她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可谁知,到达之后却遭到公公婆婆的双双责备,并将他们儿子现在的恶习的养成归咎于她。

她的产期就要到了,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在劳伦斯市生下了一个女孩,还替她取名为简妮·弗罗斯特。

产下简妮之后,伊莎贝乐就在朋友家中调养了一段时间,等到了秋天,她回到哥伦布看望了叔叔,随后她返回自己的家中。

伊莎贝乐离家长达6个月,小威廉见到妻子又回来了,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十分欣喜。他带着母子三人暂时住到了一家旅馆。小威廉在伊莎贝乐离家期间更换了很多工作,现在他担任的是《邮报》的市政编辑。

现在,伊莎贝乐已经习惯了这种流动式的生活方式,他们一阵子租房子住,一阵子去旅馆待上很长时间。

这个时候的伊莎贝乐只对小说、诗歌以及宗教理论入迷,她还是像从前一样,那么睿智。

伊莎贝乐最喜欢的是一些浪漫的诗歌。她常常会在空余时间教罗伯特和简妮两兄妹这种类型的短诗,罗伯特的妹妹简妮有着很强的模仿能力,她经常站在椅子上,有感情地大声朗诵母亲教给她的诗,而罗伯特只是很喜欢安静地听着母亲读诗,很少自己去朗诵。

小时候的罗伯特,与其他的男孩子一样,很喜欢在屋子外边不停地玩耍和奔跑。随着年龄的增长,罗伯特逐渐了解到了父母之间的异样。但是不管怎么样,在罗伯特的心中,父亲仿佛跟上帝一样是万能的。

流动而奇特的童年

1874年3月24日,罗伯特·弗罗斯特出生在美国西部的旧金山市。在慈爱的父母的照料之下,他的生活流动而奇特。

罗伯特的母亲对罗伯特的关怀无微不至,但是她却对家务料理方面做得不是很好。当罗伯特的母亲致力于操持家务的时候,因为不是很擅长做家务,所以家中总会出现一团糟的情景。

直到后来,他们只能无奈地搬家了。罗伯特的父母常常进行流动性的搬迁。他们经常从刚刚租到的房子中,搬进旅馆,时间不长又搬回之前租的房子里,随后又搬回到旅馆。当然有时候他们也会搬进很不错的旅馆,不过只是在罗伯特的父亲运气很好的时候。

当暑假来临的时候,罗伯特觉得自己的暑假比其他人的长。因为没有一个安稳的家,以致他没能上学,所以他的“暑假”总是在海边或山上的房子度过,或者是在农庄上。

至于罗伯特的父亲,他总是会停留在工作的《布里登》报社的办公室里面,即便有几天的假期,他也总是不情愿离开。罗伯特的父亲把母子三人安顿在某个地方,只有周末的时候才能够过来看一下他们,等到过了一个季节之后,再将他们接走。罗伯特的父亲很热爱运动而且经常为之自豪,所以,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能够很惬意地享受户外运动的乐趣。

他的父亲脚力很是惊人,如果罗伯特停留一小段时间,就别再想能够赶得上他,这时候,父亲会很不愉快地在远处招呼着他,罗伯特听完呼唤声,一路小跑着,跑到父亲旁边,然后父子二人又开始处于同一个起跑线。

原来他们父子正打算去采访家禽的展览还有斗鸡的新闻。罗伯特对斗鸡只是有一些模糊的定义,但是他的父亲觉得世间的很多事物比教室里的教育更为宽泛,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时刻陪伴着他。可是,因为罗伯特身体孱弱,他的母亲害怕他继承父亲的肺结核,不愿让他成天跟着父亲东奔西跑。

罗伯特·弗罗斯特曾经在秋天的时候几次入学,可是每一回都因为重感冒而休学,罗伯特的父母等到他的身体都康复了,只能让他多进行一些户外的活动,不敢再轻易让他去上学了。

罗伯特总是随着父亲一起去探险,因为他的父亲热衷于探险活动,并且时常因为这个兴趣爱好而不顾生命危险。跟那个时代的旧金山市其他的新闻记者一样,罗伯特父亲的腰间总会系着一把左轮手枪,如果遇到挑衅,他时刻准备拔枪。因为他们报社刊登出的种种真实新闻,或者发表的一些文章有时会得罪地方权势之人。

在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还没有开化的城市——旧金山市,记者们势必要依赖着枪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在那个时代中,绝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去伸张正义,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罗伯特想象着一些情景,自己编织一些有趣的故事。

罗伯特趁着天气晴朗的时候,可以看到一座很久之前就休眠着的火山,这个火山从红树林间露出很高的山尖。当罗伯特看到了山尖冒出了很浓的烟柱,他会告诉父母他看到的一切,希望父母去警告全市的市民。但是,当小罗伯特每一次这么说,都没有一个人去相信他,当然也不会有人去调查这情况是否属实。

有一天,罗伯特在戴波山脉观望之时,又一次想象着。他认为他注意到了一个老鹰的巢穴,之后他抱走了雏鹰,想把它训练成听话的宠物,能够让它进行表演。母鹰一直都在焦急地寻找着,就在有一天罗伯特正玩弄雏鹰的时候,它突然冲了下来寻仇,把罗伯特掳走了。

还有一些时候,罗伯特会想象成自己漫游在原始的深山丛林之中,他独自一个人走在其中,感觉像森林间其他动物一样。

现在,为了去采访家禽的展览和有关斗鸡的新闻,他们在华盛顿的街角拐弯,穿过市场的街道,走进了一个很像谷仓一样的厅堂,满地都是木层,很多人都挤在一处不停地谈论和争吵,在不同的赌桌上观看了一阵之后就下赌注。罗伯特踮起脚尖,从人群的头顶上透过去看,原来是一个小型的斗鸡场。

这个小型的斗鸡场在一个高平台上,四周环绕着栏杆,这地方,就是赌徒们用来斗鸡的地方。斗鸡场墙的四周有很多条板箱,里面关着很多公鸡,这些公鸡被各自的主人看管着。

近眼看去,罗伯特见到傲视一切的鸡群,羽毛带着不同的色彩,角状的红冠像极了皇冠,看上去那么高傲。这些斗鸡,大部分都是白色的,尾羽毛叉开,还有一些斗鸡是赭红色的、红色的以及带斑纹的。还有一些母鸡,圆圆滚滚的,它们属于不同的种类,关在6个条板箱里面,等待着裁判去评判。

当然了,小罗伯特对于家禽的展览没有一点兴趣。

不过就在去年的夏季,罗伯特一家在纳帕河附近的农场度过一段日子,罗伯特还饲养过母鸡与小鸡。

在这农场里,有一个长得很瘦弱但是脾气火暴的女主人叫柏格夫人,她经常让罗伯特去农场各处搜集鸡蛋,这让罗伯特感到很不耐烦,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捉弄她的办法。

有一个绝佳的机会悄然到来,罗伯特把从谷仓地板上拾起的蛋,用钉子在其中一个鸡蛋上穿了个小洞。就在这时候,他突发奇想,就多穿几个蛋。于是当他们在吃饭的时候,柏格夫人突然就说起有一种莫名的动物一直偷吃她的鸡蛋,听到这里,罗伯特心里乐开了花。后来,他就不停地重复着这个看似很神秘的恶作剧,直到后来,竟然有一些老者都搞不明白情况,一直在猜想到底是什么动物会这样做。

但是,现在罗伯特在家禽的展览处,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去捉弄别人,而且他更看不懂斗鸡的奥妙。

罗伯特就像门外汉一样,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当他看到很多人因为两只公鸡相互攻击直到死去一只,而激动万分的时候,觉得这是一件残忍而且血腥的事情。

“当然了,斗鸡在马萨诸塞州和其他许多州,都是不合法的。”罗伯特的父亲这样告诉他。不过在旧金山市,只要是能够赌博的活动,都会受到大家的喜爱。

不过,这对于罗伯特父亲来说,斗鸡这种活动是新英格兰各州都不太了解的事情,所以这种新闻应该更有价值。

罗伯特完全不懂斗鸡这种让周边的人热血沸腾的活动,他抬起眼开始注意四周人的相貌。有一个人引起了他的兴趣,那人竟然满脸的伤痕,他手中拿着拐杖,一只眼睛上戴着护目罩,脚上还有一些修饰。

罗伯特觉得这人很有趣,就一直注视着他,他在想,这么一张伤痕累累的脸,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变成这样呢?突然,他觉察到了一阵疼痛,是父亲狠狠地拧他的耳朵,而且小声地命令他不要总是看着那个人。

等到父亲的手离开后,罗伯特沮丧地揉揉自己的耳朵,于是他开始把目光转移到别的地方。罗伯特对于父亲这种严厉又让人说不出什么话的处罚早已经习惯了。因为父亲的惩罚针对的是他的一些不当举止,但是他认为,世间所有的父亲应该都是这样,有时候和蔼,有时候严厉,而且偶尔会脾气暴躁。过了一会儿,罗伯特的父亲走到那个人的身边,像老熟人一般跟他打招呼,询问他最近的状况,以及能够再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罗伯特有点惊讶,原来自己的父亲竟然认识他!

父亲在他们回家的途中,告诉了罗伯特他很好奇的那个人的故事:那个满脸伤痕、戴着护目罩的人是一位记者,他的这些伤痕是因为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而引起争斗,因此受到了迫害。

从前,有一家报社爆出一个赌徒兼职矿场操作员很阴暗的消息,而且怀疑他是私生子。消息把这个赌徒惹得火冒三丈,派在赌场里的人对付这个记者,后来这位记者不幸头部中弹去世了。于是,记者的哥哥见到弟弟被害死,满腔怒火地打算为他报仇,但是势单力薄,被那些人用枪打伤,而且还遭到了他们的拷打与迫害,脸被他们划伤,并且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那个赌徒。

刚才罗伯特一直盯着的那个满脸伤痕的人就是为了给弟弟报仇的哥哥,不过这也算是个奇迹,他竟然还能够活着,他发誓,找不到仇家,誓不罢休。他的伤养好后,他就立刻去寻找那位赌徒,所以,斗争就这样继续下来了。

罗伯特不禁打了个寒战,他想象着当时的场景,那是多么让人觉得恐怖的事情啊!

父亲安静地说着,当罗伯特听完父亲讲完关于那个记者的事情之后,夜幕降临了,他们走进一栋有着阳台、不是很新的二层楼,这里面的一间就是罗伯特一家人现在的落脚处。不一会儿,罗伯特趴在窗户旁边,看着点灯人在街上走来走去,他们带着火把和梯子,点燃大街上的煤气灯,成千上万的火光温柔地照耀着这个海边山坡上的城市。

罗伯特的母亲刚刚把他的妹妹简妮从学校接回来,就匆匆忙忙进了厨房把晚饭准备好。她见到他们父子回到家后把她的鼻子靠近小威廉仔细闻了闻,然后顿时松了一口气,紧绷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让她舒心的是,丈夫今天并没有喝醉。平日里,罗伯特的父亲总会在回家的路上,找个差不多的酒店尽情地喝酒,之后喝得大醉而归。

不可或缺的小助手

在罗伯特还不到10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他父亲最得力的小助手。

在很多人看来,小威廉的儿子跟他很不相像,因为罗伯特长得瘦削,双眸明澈清晰,他的额头高高的,鼻梁高挺。在《布里登》报社工作的同事们,总会见到罗伯特为他的父亲忙东忙西,一会儿送重要文件去市政厅,一会儿还要检查选举人的名字登记与否,有时会与父亲一起乘坐马车去往各地拉票,他的父亲后来还竞选过课税员,每当碰到政坛名人时,他总是会把罗伯特介绍给他们。同事们都觉得罗伯特是个机敏、睿智而且温柔大方的男孩,还认为他总是有用不尽的精力。当然,这些评价都是准确无误的,这是因为罗伯特同时继承了父母两个人的特殊性格,而且他的性格也受到了父母的影响。

罗伯特没有上学,他成天只是跟着父亲到处跑,后来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而本市的也没有上学的孩子们盼望着罗伯特能够加入到他们的队伍当中。罗伯特认为,他现在能跟比他大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就意味着自己对他们不畏惧。有一天,这些小孩子们去乡间的一个杏园中偷果实,但是他们去了之后很失望,因为园主早就把果子摘完了。

在孩子们回家的途中,他们看到了一个屠宰场,罗伯特经常陪着父亲来到这里要猪血,因为听人们说,猪的血对他父亲患有的肺结核有很好的功效。很多小孩子听到尖锐的猪叫声,都害怕得不敢挪动一步,罗伯特被同伴们怂恿,跳到猪圈中偷了一只还不满1岁的小猪,悄悄地放到他们准备偷果子的袋子中,一群人拔腿就跑。

最后,他们走到了华盛顿街的最里面,这里有很多中国人开的洗衣店、菜摊子、茶店和鸦片店等。住在这里的人都留着长辫子,结成帮派,相互争斗,罗伯特的父亲还报道过这里最大的“孙窑”和“苏窑”两个帮派互殴的过程。罗伯特的父亲如果有从东方来的朋友拜访,他时常会拜托一名警察跟随,与他的朋友一起游览中国城。

在中国城的中国人,很多人都会选择经营洗衣店。久而久之,在旧金山的人们,经常会站在中国人经营的洗衣店外边,觉得他们一边聊天,一边烫着客户的衣服的样子很有神韵。不过,当他们发现有小孩子围观的时候,他们就会很生气地用中文骂着孩子,随后举起熨斗吓唬孩子们,让他们远离这个地方。

罗伯特也时常会看中国城的人洗衣服,但是,今天,他是昂首挺胸地走进了洗衣店,这是因为他要和中国人做交易。洗衣店老板用充满着质疑的目光审视着罗伯特,但是当他了解到罗伯特打算用刚刚到手的小猪换九毛钱之后,他什么话都没有说,马上成交了。

当罗伯特走出了洗衣店,就与在外边等待的小伙伴一起把得来的钱分了,罗伯特虽然只拿到了很少一部分,可是他也觉得很开心。他兴冲冲地跑到商店里买了一个自己一直都想得到的凸透镜,很满意地回家了。

傍晚来临,天色变暗了,罗伯特很害怕,因为父母曾经叮嘱过他,要他不要到了晚上还在外边玩耍。

罗伯特回到家后,父亲很生气地质问他到底去了哪里,罗伯特很诚实地回答去乡下摘杏子去了。

他的母亲见他空手而归,就问他:“我亲爱的罗伯特,你的杏子哪里去了?”

罗伯特小声地告诉母亲,他们本来是摘了两大袋杏子,可是回去的路上碰到了熊,结果被熊给夺去了。

听完罗伯特的话之后,母亲笑得前仰后合,母亲本来打算告诉他,要他不要撒谎,但是父亲的手早先过去,扇了他一巴掌。罗伯特的父母一直都不允许罗伯特对人撒谎。

本来,去乡下摘杏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他却撒谎说遇到了熊。后来,罗伯特改口又说他们没有找到杏子,不过确实遇到了一只动物,但是他们不确定那动物是不是熊。当然,他的父亲怎么可能相信他这种谎话,仍然是很生气,然后他命令罗伯特去巷子口买啤酒。

父亲溘然长逝

罗伯特和他的父亲继续进行拉票的工作。他们父子二人乘着马车到处跑,等到中午的时候,去往赖威吃午饭,因为那里提供免费的午餐,但是饮料必须自己掏钱买。大部分记者和支持父亲的人,都把它当做竞选中心,那里安定祥和,所以,他们聚在一起讨论有关竞选的事项。

后来,他们听说市政厅提名汉克,而不是父亲所支持的克里夫兰出来代表民主党竞选。大家都劝父亲坚持自己的原则,继续支持克里夫兰。罗伯特对于在赖威进行的热烈讨论一点也不关心,令他最感兴奋的事是,他们全家将旅行到奥克兰继续从事助选活动,父亲身着长礼服接受大家的祝福,不过后来还是汉克获得了提名。罗伯特随着父亲到各处旅行,走遍了整个加州。后来,大家都劝小威廉继续以党外名义助选。

从南北战争结束以来,加州可以说是共和党的天下,当时的民主党又分为两派,要想在加州争取选票实在很难。投票当天,开票的结果是克里夫兰当选总统,然而加州全部是共和党的票,父亲的助选完全失败。罗伯特的父亲不仅用光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他的病也越来越严重。罗伯特常陪父亲去屠宰场饮用猪的鲜血,但是他的病情还是没有见好,虽然其他办法都试过,但是都没有效果。父亲也知道自己将要过世,他暗中将自己的保险金增加为两万美金,他希望自己如果哪天去世,这笔钱能够供妻儿生活。

第二年的夏天,他们又漂泊到了海边,在那里搭起了帐篷,住在吉卜赛人的附近,并且时常跟他们在沙滩上游戏,罗伯特和母亲都玩得很开心。大家都知道父亲的健康是无法恢复的,可是父亲每天仍然坚持要游泳到港湾里的码头,罗伯特总是站在岸上观看,这样如果父亲万一有什么事,他还可以去呼救。有时候,他眼睁睁地看到父亲游进水里,很快地,他越游越远,最后再也见不到他了。罗伯特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十分害怕,后来他又见到父亲的头再度出现,他看着生病的父亲很费力地游了回来,心中悬着的石头才算落地。

就这样,夏天悄悄地过去了,这其中,喜忧参半,他们一家人愉快地享受了户外生活,欣赏着太平洋的美好景色,还能够观赏到进进出出金门湾的船只。天气越来越潮湿,雾也越来越大,他们离开岸边的帐篷,搬进小屋子,在冬季的几个月中,父亲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第二年的五月,罗伯特的父亲已经没有力气做别的了,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只和好友布德说话。布德天天都来看望他,父亲用虚弱的声音把罗伯特叫到身边,要他发誓晚上决不到街上去鬼混,罗伯特答应他,他也确实履行了诺言。

当天晚上,小威廉就在他好友布德的身旁去世。当布德走进餐厅的时候,伊莎贝乐正给罗伯特和简妮念书听,他很难过地宣布小威廉去世的消息。那时小威廉才34岁,那是1885年的事,当时罗伯特才刚满11岁。

父亲去世的几天之后,罗伯特家里才知道保险金全部被别人吞了。伊莎贝乐把平时在银行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全家前往马萨诸塞州,她想把丈夫的遗体运回3000千米外的劳伦斯市。

一路上,马车不断颠簸,而此时的罗伯特看到旁边停放在棺材里的父亲,又望了望穿着黑色丧服的母亲,他的心中充满了悲伤。他们在芝加哥改搭火车,罗伯特看见母亲很镇静。直到罗伯特长大之后,他才真正明白,当时母亲在这次回家的途中是多么难过!

一边上学一边打工

自古以来,弗罗斯特家族向来都是受人尊敬的,因为这个大家族懂得节俭与勤劳,并且留有一些积蓄。但是,对于罗伯特来说,劳伦斯的祖父家虽然比较整洁,可是那阴暗的房子里,满是深色而沉重的家具,让他产生一种压抑,就好像他们母子三人上次来的时候,遭受到的冷淡对待一样地令人心碎。

所有的亲戚都到场参加父亲的葬礼,母亲、罗伯特和简妮,分别向他们表示谢意。

祖父带着罗伯特去洗手,准备吃晚饭,而且一直都对他进行监视,免得他只用毛巾擦拭,而没有用水洗手。

这时候的罗伯特已经有11岁了,他已经习惯在旧金山被大家看做大人一样对待,可以自由活动。而在这里,祖父的监视使他感到很不自在。

劳伦斯市到处都是磨坊,丧礼的队伍穿过其间,墓地是在郊外的小山坡上,经过简短的仪式,父亲与他的祖先同葬在一起。

等到葬礼结束之后,祖父开始责备母亲关于把保险金丢掉的事情,而且指责她不纠正他们儿子的行为。同时,他的祖母也一直都在旁边指手画脚地责备母亲。罗伯特悲愤地想,为什么祖父母会是这样的人。

但是,罗伯特的母亲一点也不害怕,她一直很冷静地回答他们的问题,既不为自己辩解,也没有把责任推卸给死去的丈夫。根据习俗,他们必须到阿姨家住几天,结果受到的招待,也是同样地冷淡。

当他们抵达劳伦斯市的时候,母亲觉得有些事情必须马上去做,那就是必须送罗伯特上学,因为现在他已经11岁了,可是还从来没有上过学。他必须参加分级考试,但罗马数字的算数问题,以及美国所有内陆河的名字,他一点也不会。后来,罗伯特被分到了三年级。罗伯特对改变的生活形态一时无法适应,日子过得不是很愉快。

罗伯特母亲想到,如果罗伯特不能很快学习而越级的话,那就得要到17岁才能进中学,此外,在祖父家中,孩子们也感到不自在。

后来,罗伯特的母亲找到了位于新罕布什尔的莎勒某小学教书的工作,就在马萨诸塞州州界附近。虽然她的薪水不高,但是加上罗伯特假日打工所赚的钱,勉强可维持家计。她接受了该项工作,不到一个礼拜,一家三口就都搬到学校附近的宿舍,摆脱了祖父母的约束。罗伯特和简妮都到母亲所在的学校上学。伊莎贝乐将在旧金山教罗伯特读书的方法,应用到学校里去。她的方法是注重个别教学,因能力不同而进行不同的指导。她给罗伯特很多的功课,希望他能赶上同年龄的其他学生。

让母亲吃惊的是,罗伯特很聪明,他的进步特别快。等到了夏天,他们又恢复流动性的生活,搬到郊外一间农舍去住。

农舍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他们正需要像罗伯特这样的小男孩替他们打零工以及帮忙收割。罗伯特向农舍的女主人借了一本《苏格兰的领袖》,这是罗伯特读的第一本书,他之前曾经听母亲读过这一段历史,可是自己读起来却有不同的收获。

清晨,有一些农夫把一堆堆的柴草放在罗伯特的面前,罗伯特很快就将这些柴草铲走,速度越来越快。原来他们是要试探他是否适合做农夫,他顺利地通过了考验。

农夫之间貌似有一种无言的默契,行动比说话更有用,不需要有人下命令,大家就能把工作做好,反而下命令的人会受到排斥。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秋天到了,全家回到学校附近的住处准备开学,罗伯特在附近找到了新工作——帮助街口的鞋店修理皮鞋。鞋匠只是教了他一次,他很快就学会了,甚至可以把钉子含在口中,而不会吞下去,对他这种年纪的小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到了周末,罗伯特的母亲伊莎贝乐经常去史维东堡教堂做礼拜,而她的两个孩子就上主日学——这个教派是由一位数学家、工程师兼天文学家所创,这对喜欢户外运动的罗伯特有很大吸引力。

罗伯特的功课进步相当快,他的母亲和老师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更令人惊异的是,他的工作并没有影响到他的课业。

罗伯特在母亲的谆谆教导之下,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就已经达到读中学的程度了。后来,他的母亲希望他能够去劳伦斯市读中学,因为她认为,在大城市里,学习氛围比较好。

罗伯特的祖父听说他要去劳伦斯中学读书,十分高兴,就替他付了上学的车费,而祖母也给罗伯特做了一件新衣服。这时候,罗伯特家的亲戚又都对他们敬如上宾了。

进入劳伦斯中学之后,罗伯特在学校的成绩非常优秀,他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尊重,很多同学都会时不时向他讨教一些问题。

劳伦斯中学

罗伯特就读的劳伦斯中学,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学。在这学校有一个传统,就是强调古典文学。学校对学生的要求一直都很高,而且学校的老师也都很认真严格。

学校有两个必修课程是最难的——拼字课与拉丁文。罗伯特在任课老师的教育下,拼字的课程有了很大的进步。他很喜欢上有关拉丁文诗歌的课,老师所交代的作业,他往往超过进度。

罗伯特在课余时间经常去打工挣钱,让母亲能够有时间去参加单税会议。第一学期,母亲每天晚上念给他们听的是《回顾》这本书。这本书讲一个人沉睡了50年,随后他醒来发现自己处于一个理想的世界,这个世界盛行着社会主义。但是,罗伯特不是很喜欢社会主义,他比较喜欢个人主义,母亲也不表示意见,因为此时的罗伯特已经14岁了,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

罗伯特在学校中成绩最好,老师时不时都要夸奖他。

有一天,老师告诉他要继续用功,因为有一个女孩的成绩快要赶过他了。他知道那女孩子就是艾莉娜,他在上课的时候就曾经注意过她,经由其他同学的介绍,他认识了艾莉娜·米林·怀特。

自从两个人都互相认识之后,罗伯特每天放学的时候都会与她结伴回家,他们常常互相交换意见,讨论着学习的问题。

罗伯特很喜欢这个女孩子。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他们像往常一样,讨论着《征服墨西哥》,罗伯特在历史课上如果没有听课,就是低头在读这本书。罗伯特很欣赏书中的印第安人,书中的印第安人十分勇猛,不过最终还是被打败了,这让罗伯特很受触动。

这时候,艾莉娜仔细倾听着罗伯特对那本书的描述,完全没有发表任何观点。突然之间,罗伯特的脑海中产生了一些奇怪的反应。他的脑海中出现了很多游动着的文字,这些文字时隐时现,不断蠕动着。

那时候的天色,黑暗中带着一些风,他之前从来没有尝试过写诗。

罗伯特一边走,一边回忆着书中的内容,当他走到祖母家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还好祖母在楼上。他安静地坐在厨房桌子上,拿出学校的练习簿,把刚才路上所想的诗,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这是一首很长的叙述英雄事迹的诗歌。

第二天的清晨,他将自己的作品放到校刊负责人的桌上。负责人愣住了,他很惊讶地看着罗伯特,没想到他竟然会写诗。

1890年4月份的校刊刊出了他的第一首诗,署名“罗伯特·李·弗罗斯特”。这个消息顿时不胫而走,现在学校不仅认为罗伯特是一位读书人、运动家和“领导人物”,还知道他也是一位诗人。

第二年,他成了校刊的编辑,由于工作很忙,所以他学习和读书的时间变少了,而艾莉娜的成绩渐渐赶上了他。他们学校的校刊投稿的人寥寥无几,最后他只好自己动笔写文章,利用各种不同的假名,可以这么说,罗伯特他们学校的校刊,几乎整本都是他自己写的。后来,罗伯特因为功课退步得太严重,只好无奈地辞去了校刊编辑的工作。

劳伦斯中学的校长是一位古典文学的学者,也是罗伯特的希腊和罗马史的老师。他告诉罗伯特,怀特小姐的成绩快要超过他了,她可能成为毕业典礼中的致辞代表。

其实,罗伯特根本就不介意这种事情,因为他原本也没打算与艾莉娜竞争。后来校长说,要他们两个人一起准备演讲稿,一起在毕业典礼中致辞。

1892年7月1日劳伦斯市的报纸,对他们学校里的毕业典礼作了长篇的报道,上面还有罗伯特和艾莉娜演讲时神态的画像。

罗伯特的祖父母、叔父、阿姨,还有母亲和简妮都到场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当他们见到罗伯特如此光彩,纷纷为他的优秀成绩感到自豪。

后来,罗伯特的祖父声明,他可以供罗伯特上大学,学费由他出。他的祖母想把他送去汉诺威的达墨斯学院,一直都反对他进入哈佛大学,因为祖母害怕罗伯特会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学校染上各种坏习惯。当然了,罗伯特对酒一点兴趣也没有。

等到学校的毕业典礼结束之后,罗伯特暑假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农场里工作,很少有机会去看艾莉娜,除此之外,罗伯特还抽出一些时间考虑他上大学的目的,以及将来自己会变成什么样的一个人这类问题。

时光飞逝,夏天很快又过去,罗伯特到现在,还是不清楚他的生活目的到底是什么。

或许,因为罗伯特读书读得速度太快,他现在很不情愿回学校去上课。罗伯特在短短的6年之内,学完了其他同学12年所学的东西。短时间内学完如此繁多的知识,让他产生了一些厌倦学校的感觉。罗伯特心想,假如他能够与艾莉娜聊聊,她也许会明白他的感受。

但是,让他感到诧异的是,艾莉娜没有产生与他一样的想法,她认为现在两个人都应该在这个年龄接受大学教育,感受大学的生活。随后,艾莉娜就去纽约州的圣劳伦斯上大学,罗伯特百般无奈之下,只好去往汉诺威上大学。

大学的日子

在大学的日子,最能够吸引罗伯特的是达墨斯学院校园里有着悠久历史的建筑物,而且,学校的甬道一到了秋天就铺满黄色的落叶,尤其是坐落在威尔逊大厅里的图书馆,给罗伯特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在它那充满罗马式雕纹的大门后面,有他想读的各种书籍。

达墨斯学院对学生的要求十分严格,学生每个礼拜必须参加16节预定的课程,每天还要参加祷告会,星期天下午,与校外民众共同举行崇拜会。学生被禁止喝酒,他们选修的课程也不是很多。罗伯特选了希腊文、拉丁文和数学。

不过,因为学校的管理机制过于严格,以至于引起很多学生的不满。罗伯特才到学校没几天,就和大二的同学打过几次群架,在打架中,他结识了普顿,他住在罗伯特的隔壁宿舍。罗伯特常常与他聊天到深夜,没过多久,他们二人就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有一次,数学老师给他们布置很多作业,于是普顿推了一下坐在他旁边的罗伯特,用脚大力踩教室的木制地板,罗伯特意会后便推了一下他旁边的同学。没过多久,全班的同学都做同样的动作来表示抗议。跺脚的声音越来越大,整个教室都是灰尘。气得嘴唇发紫的教授,双手捂住耳朵,离开教室跑向校长室去,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普顿告诉罗伯特说,这是他祖父教他的,是以前大学里的老习俗。

没过多长时间,校长竟然也变成了被攻击的目标。因为他要求所有学生每个礼拜都要到教堂参加朗诵会。攻击是由高年级的学生开始。刚开始是一个枕头飞了过去,随后是椅子、书,这让校长仓皇地逃出了教堂。后来,罗伯特加入学校里的一个小社团,可是很少参加他们的聚会。

罗伯特越来越厌烦跟其他的同学在一起,而且对老师所讲的课也不感兴趣。他开始厌倦当学生的日子,非常向往以前在旧金山无拘无束的生活。他总是在想,如果父亲还在的话,那该有多好。想着想着,罗伯特的脑子里忽然又产生一些灵感,或许这不是一首完整的诗,虽然只是一些零碎的字句,他还是迅速地坐下来写着:

当欧洲大陆沉没时,

所引起的波浪激荡着,

冲到美洲大陆的岸上,

我们并不会哭泣,

因为我们的乐土,

要靠近另一个海岸的西部。

当罗伯特写到“另一个海岸”的时候,他立刻回忆起他小时候曾经在海边,而且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于是他又提起笔,写下两句话:

低空的云层密又厚,

看上去好像一头密发。

十月间,气候宜人。罗伯特单独在落叶林间散步,脑子中都是他所想的诗词,学校的功课一点也不管。

有一天,古典文学教授给了他一个句子:“音乐、月光的感受都是一体的。”这是雪莱的诗句,教授要罗伯特负责把整段查出。罗伯特花费了很长时间,所有的书店和书摊他都找遍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叫《金诗宝藏》的书,里面不仅有雪莱的诗,还有济慈等其他大诗人的作品。罗伯特花尽全部的积蓄,把那本书买下来,并且不分昼夜地常常跑到汉诺威市郊的树林里,独自赏读那本诗集。

后来,罗伯特经常逃课,也不与同学交往,和刚开学时处处表现合群的他大不相同。他需要清静的生活,这样可以培养“诗”感。

寒冷的11月降临了,罗伯特成天都泡在图书馆里不出来。他开始涉猎更多的书籍和文学知识,后来,他突然发现杂志架上有一本刊物叫《独立诗刊》,于是他很惊奇地读完它,心中暗自高兴有此类诗刊的存在,并决定自己将来一定也要在这个刊物上作诗投稿。

此时,罗伯特的心中跃跃欲试,他的脑海中装的都是诗,大学里的生活以及在古老教室里上课的情形,让他觉得越来越厌恶这种生活方式。后来,罗伯特再也不顾功课的事情,他觉得自己不适合上大学,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在这里熬到年底。

就在那十分严寒的冬季,他的母亲曾经拜托中学同学顺道去看看罗伯特的近况与生活。

即使他听说了母亲的叮嘱,可是他对学校功课仍是不关心,只顾埋头读自己想读的诗集。他十分想念艾莉娜,可是只有在圣诞节的短短几天假期的时间,他们才有机会见面。母亲在新的学校任教,班上有几个高大威猛的学生总是调皮捣蛋,她写信要罗伯特回家,在学校帮她的忙。

罗伯特心想,这不是天赐良机吗?这可以名正言顺地逃离大学生活,于是他决定立刻返家。

罗伯特只是向普顿这一个好友作了告别。他的朋友普顿很舍不得他就这样走,可是也没有劝他留下来,他清楚罗伯特对大学生活很厌恶。他们两个一夜都没有睡,秉烛夜谈,直到清晨才互道告别。

第二天,罗伯特带着行李便离开了学校,这一学期还没有结束,他也没去跟校长报告就扬长而去,当然,他的手中拿着他最爱的《金诗宝藏》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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