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贝进来了,只有他不肯流于世俗,不肯随波逐流,总是那套旧西服。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大堆药,有苏波迪、迪雅米克、病叨里、斯巴古拉、比苏特和普兰伯朗。他似乎还在找什么。他说:“我的达迪拉药瓶放在哪儿了呢?”他把助听器的白色耳塞插进耳朵里,继续说:“难道我中午把它忘在了饭桌上?”他用怀疑的目光瞅了荣吉一眼。一个每顿饭要喝半瓶圣·埃米龙酒的人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荣吉向我们讲述他下午的经历,说他在赌场输了二百个法郎。他说这都怪坐在他身旁那个漂亮太太分了他的心。维尔贝听到这里,耸耸肩,摘下了助听器,轻声嘀咕道:“老色鬼!”
我劝他:“轻声点!”
“您怕他听见,我不怕!”
荣吉确实有点象旧小说上所说的那种“淫棍”。他不仅喜欢听淫荡故事,喜欢看色情影片,还常常吹嘘,说尽管他年老体衰,但性欲不减当年。维尔贝最讨厌他吹牛,有时不等他讲完就插嘴说:“胡说八道,这根本不可能。”荣吉听后十分生气。据说维尔贝是法国综合技术学院的毕业生,曾经是位出类拔萃的工程师。他凭技术和本领发了横财,成了百万富翁。据说轮船上有一种绞盘是他发明的,这种绞盘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他荣获过荣誉勋章、功德勋章、艺术勋章和文学奖章。直到现在,他仍在进行研究,准备改进一种电灯泡。
当然,荣吉也有一段光荣历史。他毕业于中央高等工艺制造学校,是交易所附近最大的企业——西方面粉公司的创建人。据克莱蒙丝说,他比维尔贝更富有,更称钱。他说维尔贝只是个小萝卜头。而维尔贝呢,凭借自己有渊博的知识,说荣吉只能算个小爬虫式的工贼。他俩有时在饭桌上争吵起来,维尔贝一生气就喘不过气来,冲着菜盘子直咳嗽。这时,荣吉就转向我:
“艾博瓦先生,我说得对不对?”
我呢,我象喜剧中的仆人,不偏不倚,说甲正确,乙也没有错。幸运的是,餐后点心一来,饭桌上便恢复了平静。
现在该看电视了。大电视室里的电视机,开第二频道;小电视室里的电视机,开第一频道。女士们都挤到开二频道的那间屋里去,那里放彩色电视,有几位为了抢坐位,晚饭都顾不上好好吃。她们总挑那些正对荧光屏、不远也不近的位子。一开始播放新闻节目,她们边看边高谈阔论,评论左派发言人的演讲。维尔贝爱看根据美国小说家马尼克。高亚科的作品改编的电视系列片,但他经常迟到,没有好位子,只好坐在后排。他听不清楚时,就低下头打鼾,吵得周围的观众赶忙躲开他,有的还要咒骂几句。
我喜欢黑白电视,因为节目内容对我无关紧要,在我眼里全是半斤八两。我到那里主要不是看节目,而是要坐在荧光屏前打瞌睡,黑白电视光线柔和,不象彩色电视那么刺激,对打瞌睡有好处。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电视室。看罢电视,还有几个钟点不好熬。等更夫关闭电视、开始巡逻之际,我就去找更夫贝尔旦聊几句,打听上午克莱蒙丝没有来得及告诉我的新消息、新情况。他说:“听说老卡米基,就是长得有点象卡拉博女神的那位老太太得了阑尾炎,大夫刚给她做完检查。”
他补充说:“其实这预料之中,她那么肥,象个圆滚滚的大肉球。”
已近子夜,我在楼前台阶上呆站了几分钟。我抬眼仰望天上闪烁的星斗,感到头昏目眩。照我们的良师益友多米尼克老伯的话说,星光就是上天的眼睛。但愿如此!可对我来讲,只要能让我睡着觉,我就谢天谢地了,管它眼睛不眼睛!
我上楼回到房间里,床已经铺好,壶里的茴香汤还发温,我喝了一杯,这是我多年的老习惯。很早以前,有位朋友告诉我,说茴香汤是治疗慢性失眠的灵丹妙药。这当然不全对,但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茴香汤就成了我睡觉前必饮的饮料之一。我是有病乱投医,为医治失眠症,我尝过百家药,求过百家医,这茴香汤是其中的一味药。
从墙的这头到墙的那头,漫步几分钟也成了老规矩。我没有回想良心上有无过不去的地方,却回顾了一下一天的生活:这一天又过去了,虚度年华,碌碌无为,和以往的日日夜夜一样。我企图找寻引起烦躁的原因,假如能找出原因,我的生活也许会变得更有意义一些。我知道,是烦躁毁了我。这如同在捉迷藏,引起烦躁的原因躲着我。我的时间就象是慢性出血,一分一秒地慢慢流走。宇宙的时间无穷无尽,但我的时间有限,我无法与日月同存,不能同天地一样永不衰老。我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是日落西山了。工作和运动就是生命,而自暴自弃就等于慢性自杀,这是千真万确的。可我的烦躁到底来自哪里呢?我年老力衰,这话对,我确实衰老了!算了,高谈阔论有什么用,还是上床吧,老家伙。
长夜漫漫,无边无际。我侧耳细听,隔壁的电梯在上升,它停在了三楼,估计是卡车司机马希姆刚从情妇那里回来;住在我楼上的菲利比先生在咳嗽、吐痰,他按电铃呼叫护士克莱蒙丝。克莱蒙丝就住在走廊尽头的医务室旁边。她真可怜,难得睡个安静觉,夜里,呼救电铃常常把她吵醒。有时,我听见克莱蒙丝低声抱怨。
她的脚步声消失后,远方城市里传来了救护车尖厉的刺耳声;凌晨前后,不时传来波音飞机起落的轰鸣声,我慢慢睡着了。
突然,一阵闹钟铃响把我吵醒。不用看表,我就知道是六点整,这是住在右边的荣吉先生起床了。他这个人人真差劲儿,对左邻右舍,一点儿也不顾及,每天在六点起床吃药,好象是滋补肝脏的药品。不知他从什么地方买了这么个闹钟,一闹就没完没了,声音发颤,尖厉刺耳。我向他提过意见,他当面表示道歉,但第二天一切照旧。我十分生气,无法继续睡下去了。又一天开始了,我既不乐观,也不悲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碌碌无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唉,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思?
八点,克莱蒙丝来给我打针。
“请把身子调过去,这样打针方便。”
她克制着不发火。克莱蒙丝身宽体胖,动作大手大脚,说话象个村妇。我们弄不清她的确切年龄,她工作很多,远远超过了护士的工作范围。她是养老院里的会说话的报纸。
“卡米基太太得的不是阑尾炎,那是为了安慰她,她的病比阑尾炎严重多了。”
她悄悄问我:
“您懂我说话的意思吗?”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那种病不能讲出来,尽管作各种理疗,作各种检查,但这种病是一种不治之症。
她接着说:“已经通知她家里了,她已住进医院,但已经太迟了,来不及做手术了。
我问道:
“她高寿多少?”
这句话总要问的,在她要死时,即使她与我素不相识,我也应该问一声。然后再核计一下,同我自己做个比较,看看自己还有几年的阳寿。
克莱蒙丝回答:“九十六了,这么大岁数,也差不多了吧。她住的那套房子已经答应人了。”
“您真是消息灵通,什么都知道!”
“喔!不,我的消息还是不灵通!”
她象小姑娘一样忸怩作态,令人作呕,那么肥胖,还要装相。
克莱蒙丝进一步说明:“院长圣·梅米小姐让我替她照看一下办公室,我看到了那份批准书。”
“哟,您都看见批准书了,这可是千真万确,不会有错了!”
“喔!艾博瓦先生,您想到哪里去了!我可不是故意翻阅院长的文件,是偶然瞥了一眼。新来的客人是一对夫妇。这下子我又有事干了。夫妇一起来,没有比这更坏的事情了!”
她走后,房门便自动关上了。唉,又多活了一天,可从头讲是又少了一天。除去疾病和死亡,我们还能期待什么呢?天下大事与我们无关,管它什么天灾人祸、流氓犯罪,统统与我们无关。即使爆发战争,我们顶多节衣缩食一下。对我们这些人来讲,别人的喜怒哀乐已同我们绝缘,我们已经没有同情别的激情和权力了。我们可以自由自在的品评一切和探讨人生的秘密。我们喜欢品评一些与我们无关的悲剧,这我有什么错呢?难道我讲得太多了吗?
现在我需要的是最后的勇气!
吃早饭时,弗朗娃告诉我:
“卡米基太太归天了。”她告诉我这消息时,脸上冷若冰霜。
她死在手术台上,这是一种最体面的死。她死在远离养老院的医院里,没有打扰我们的安静生活。她象死在古圣所里一样,在那里等候装棺入殓,埋在堆满花圈花环的坟墓里。有人主张人死后火化,我不同意,我一瞅见那熊熊的靛蓝色火苗就打寒颤,因为据说被火化的人,其灵魂不能升入天堂,而是被打入地狱。所以,还是让尸体慢慢腐烂为妙。
我这里提到了宗教,这不是泛指,而是专指木槿花养老院里的宗教信仰。在这里,信教的和不信教的都去做弥撒。一方面做弥撒表明自己有“教养”;另一方面,这里的教堂实际是个俱乐部。教堂是养老院自建的,所以进去做弥撒的全是自己人。神甫是个面目和善的白发苍苍的老头,对我们豁达大度,因为他知道我们这些老家伙不会干什么坏事,就是想干也没有那份力气和精力。对他呢,我们喜欢他,宽恕他,他并非完人,但我们谁也不去计较。
奠居将军是圣歌队员,别看他一条腿是假的,上祭坛挺迅速。他唱歌时姿态特别,难以形容,他歌喉嘹亮,悦耳动听。我发现退休的军官都可以充任圣歌队员,这是真心话,并非俏皮话。你们想想,我们都看破了红尘,对生活失去了兴趣,怎么会不信仰宗教呢?我和他们不完全相同,我还没有完全灰心,但我一向不喜欢无神论者,我总感到不信教的人寿命短。另一方面,我也不喜欢真正的天主教徒,因为他们总把自己当作基督的兄弟姐妹。我是期待主义者,可我期待谁呢?是期待上帝吗?也许。世界上有无上帝,以及他是否与我有关,这无关重要。重要的是我无法忍受眼下这种生活,我对一切的一切都已丧失信心和兴趣。假如我能超脱凡尘,那是我的幸运;假如我悬梁自尽,又会渎犯哪家神灵呢?
我对克莱蒙丝流露过轻生念头,她劝我:
“可别那么悲观!”
但我既不是悲观主义者,也不是厌世主义者。我努力和邻居、同伴友好相处。但在内心深处,我总认为人生如梦,象昆虫学家看待昆虫一样。我早就有这个想法,确切地说,自从阿莱特离开我之后,在我患抑郁症的时刻,就产生了这个想法。唉,往事不堪回首!那时我差一点疯了,经过很长时间才慢慢恢复了元气。从那以后,我就变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成了忧郁的冤家对头!从此,我抛弃了一切:辞掉了总经理的职务,卖掉了座落在洛蒂大街的房产,离开了朋友,抛弃了与我朝夕相处的爱犬巴蒂……我甚至没有去打听阿莱特的去向,况且她是否真的逃走了,也未可知。逃跑、私奔这些词似乎不符合她的性格,相反,她那样的人,很可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同情夫姘居。
这是十五年前的事了,也许更早,没有必要记得那么准确。奇怪的是,我孩子约瑟在来信中从来没有提到过他奶奶。他偶尔给我写几句,我想他一定知道他奶奶的下落!我原想阿莱特走后,我可以躲进养老院平静地生活几年。我进住的第一家养老院设在布鲁万,那里的设备和服务条件都不错,但不到一年,我就感到那里太寂寞、太凄凉。于是,我搬到了波尔多市附近的勿忘草养老院。瞧,多有意思,我住的养老院全以花草做名字。那里太乱,我住不惯,这也证明我的抑郁症是不治之症。后来我搬到阿尔卑斯山的格勒诺布尔一侧的一家养老院,我受不了冷,这才搬到了木槿花养老院。这里离公路较近,车水马龙,很杂乱,但这山望着那山高,我搬家搬腻了,想到,搬来搬去都一样,不管到哪里,都有不顺心的地方。
我干吗还要记这些事情呢?是怀念阿莱特吗?说句良心话,十五年来我一直在怀念她。到下月底,她就六十三岁了,但我敢担保,她不会显得苍老。她身腰苗条,称得上杨柳细腰,她再活十年也没有问题。我扪心自问,难道我还在爱她?不,我对她的爱恋火焰已经熄灭,我并不是一个失恋的小老头儿。她弃我而去,好,她走就走呗,难道要我去向她求情不成?但是,假如说我们的眼睛会瞎,那么心灵的一角也会瞎,否则我为什么总忘不了她呢?我是一堆废墟,而她正是这废墟上的幽灵。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认为是她毁灭了我的信念。男人往往过于钟情自己喜爱的女人,甚至不顾一切,把功名成就统统置之度外。想当年,我也是个非凡人物,这是客观存在,并非自吹自擂。当然,在那青云直上的年代里,我也有过行迹放荡的时刻,有时也会捧着香槟酒去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但自结婚后,我从来没有欺骗过阿莱特。相信,我每次发了财就设法为她添置一、两件礼品,让她穿金戴银,披绸挂缎。那时,她是我生命的依托和生活的支柱,是我的动力和期望。但后来,这个依托物慢慢弯曲、下陷,而我却象个大傻瓜,没有预感到脚下要发生地震。我把同她的结合看得高于一切,感到自己超脱了凡尘,飘飘欲仙,而忘记了脚下隐伏着的危机。
她私奔以后,我痛不欲生,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我决心从此以后不再接触任何年轻女性,只同丑陋的老太婆们打交道。我确实那么想过,并不是信口开河。我记不清我当时到底想干什么。我那时还算壮年,假如在海滨撞见穿三角裤的妙龄女郎,我还会……吗?不会,我从来没有想过找情妇,今后我也不会允许别的女人抚摸我的肌体。况且,我还能有几天活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