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愚这辈子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人,是他的大学同学萧云枫,这位萧云枫同学,常常戴着一副厚如瓶底的眼镜,身体瘦瘦的,看起来总是弱不经风的样子。他想问题的时候小眼睛会眯成一条缝,但这丝毫不妨碍他的眼睛透出那样犀利深沉的眼神。头发也总是乱糟糟的,很少认真去梳理过。甚至要等上两三个月才会去理发店理一次发,据说是因为他讨厌别人摸他的头。
他一天里有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无精打采、精神萎顿的模样,另外百分之四十的时间又有点亢奋过度,废话特别多,也很烦人。当然看见美女的时候,再怎么无精打采也会立即亢奋起来。据他自己称,他看见美女的时候智商会猛增。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
除了美女之外,他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和思考。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来者不拒,看得津津有味,所以他的知识很广博。最关键的是,他还常常有许多荒诞离奇的想法,有些还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
方可愚虽然和萧云枫住在同一个宿舍,可对他其实了解很少。以上内容许多还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萧云枫上过报?没错!去年,也就是他们上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星阳市发生了恐怖的连环杀人事件。凶手十分变态,专门杀穿黑丝袜的女性,给市民造成了莫大的恐慌。
有一天夜里,萧云枫忽然问方可愚:“你想出名吗?”
方可愚有点摸不着头脑,随口应道:“当然想啊!”
“想出名就听我的。如果成功的话,我们的照片明天就会刊登在《星阳日报》的头版位置!”然后云枫拿出了黑丝袜和女人的衣服(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叫方可愚换上。方可愚有点呆气,竟然二话不说就换了。
后来的事,想必各位也已经猜着了。当晚,二人真的把变态杀手给逮着了,然后扭送到公安局。第二天,全城轰动,萧云枫和方可愚一夜之间就成了全市家喻户晓的名人。
萧云枫也因此有了大量的粉丝(据传他的粉丝自称“消毒液”)。当然,方可愚有时候又感到有些愤愤不平。因为当晚擒住杀人犯,主要是靠他的家传武学方氏擒拿手,萧云枫只在一旁大喊“加油”,半点力也没出,结果反而什么荣誉都让他拿去了。
这个寒假,萧云枫和方可愚都没有回家,两个人都在星阳市找了份假期工作。这天方可愚忙了一上午回到宿舍里,见到萧云枫正对着镜子精心打扮自己,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这可不得了,须知云枫可是个懒人,几乎从来不整理他那乱糟糟的头发的,唯一的一次还是上次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的时候。
方可愚还没来得及开口说点什么,云枫就说:“你还想出名吗?”
“怎么?又有案子了?”
“没错!不过这一次的,更加叫人费心而已。”
“难道是最近闹得挺凶的北江大学除夕夜杀人事件?”方可愚问道。
云枫点了点头,说:“这件案子古怪很多,而且还牵涉到我的高中同学宋子天,因此我不得不把它查清楚!”
星阳市是一个省会城市,因位于星河之北而得名。有两所重点大学坐落于此,一个是靠近北郊的北江大学,一个就是萧云枫就读的位于南城区边缘的星阳大学。两所大学都很有名,但由于上周的杀人事件,北江大学似乎更有名了,因为现在全城乃至全省的人们都在讨论这个奇怪的案子。
云枫和方可愚坐上了119路公交车,正好可以从星阳大学校门口坐到终点站,也就是北江大学的凤凰学生公寓门口。
二人一下车,就直奔公寓里的十八号宿舍楼。在十八号宿舍楼楼下迎接他们的是一个高高瘦瘦,举止斯文的男生。这个人正是宋子天。
宋子天看起来精神不太好,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甚至还出现了黑眼圈。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礼拜,但是毕竟是出人命的事,心理上的阴影恐怕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消除。
“总算是把萧大侦探给盼来啦!”宋子天的笑看起来有些勉强。
云枫呵呵一笑,果然有副大侦探的模样。用手指了指方可愚:“这是我的助手。”
方可愚个子矮小,皮肤黝黑,肌肉发达,看起来呆头呆脑的,真是不枉他爹妈起了个“可愚”的名字。宋子天心想:“把这呆头也叫来不知能有什么用?!”心中存了老大一个疑问。
三人又聊了几句,然后进了宿舍楼内。在一楼右边是楼梯口,左边靠大门的第一间屋子就是宿舍管理员的值班室。案发当天的那位马老大爷就一直呆在值班室内。透过值班室的玻璃窗户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来来往往的各色人等。不过可惜的是,老大爷他大概从晚上七点二十分左右开始打盹,一直到案发后宋子天来叫他,他才醒转。这期间到底进来了什么人,进来了多少人,他全都不知道。
萧云枫一边认真听宋子天叙述以上情况,一边眯眼深思。他忽然问道:“你们各楼层楼道里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吗?”
“没有!如果有,那案子恐怕早就破了!”宋子天说。
“从七楼跑到一楼恐怕用不了多少时间吧?”
“嗯,一分钟也用不了。来回一趟顶多也就一分钟多一点的样子。”
萧云枫“嗯”了一声,说道:“凶手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将孙朗的尸体从一个房间搬运到另一个房间,而且还做成密室,想来也确实不可思议!”
方可愚突然插话道:“死者好像是个大胖子,要搬运尸体非身强力壮不可!”
萧云枫看了看宋子天的身板,摇了摇头,说:“那么,你的嫌疑是排除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