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特,你怎么搞的,我要你复写的是香港的小学一年级语文课本,不是台湾的。赶紧重新写过。”
“巧玥,你这是为难我嘛。我是印度人做的机器,哪分得清楚香港和台湾的区别啊。”
“你这个版本的台湾语文课本的书写方式不适合我的要求,我的要求很简单,繁体字,每行从左到右,每页从上到下书写。”
“这样啊,我重新来过吧。”
“快点啊。一天能不能写完?再加上素描的图画?”
“行啊,我的姑奶奶。不过你最好能给质量好一点的纸,铜版纸就好。”
“你做梦。”
“还有墨的事情,你能不能让那个小太监一次多磨一点?”
“那小子级别还没到太监呢,叫他小黄门。磨墨这事你跟冯益讲,他会安排的。我堂堂皇帝,还为这种小事操心?”
“拉倒吧,你个冒牌货。”
“再说,我关你的机。”
“了解。赵巧玥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为赵小姐工作是我们机器人最大的荣幸。”
“继续干活。”
“是,长官。”
赵构拿着手里的小册子,感慨万千。看到吉特用机械手写出来的漂漂亮亮的宋体,他觉得宋朝这些雕版印刷的书都好扔进垃圾堆了。他的私人图书馆里有很多孤本,这些书将来一定要想法翻印出来,一定不要失传了。还有,一定要在海外留种子,以便躲过像四库全书这样的毁书大劫。
至于宋体嘛——本来是秦桧发明的,现在还在推广期,管不了那么多了,拿来先用了再说。
吉特差不多每天可以写六本教材,有个小黄门专门负责早上送纸到黑箱子这里,晚上过来收拾,按照顺序装订成线装书。刚开始的那一天,小黄门根本分不清页码——他不认识阿拉伯数字。还是赵构一页页排好,之后每天小黄门都按照这个顺序,一页页对好,再装订起来。他对这些书很敬畏,觉得都是天书。——其实也就是小学一年级的国文、算术、常识、艺术,赵构还加上了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
是的,赵构要办小学了。
周小翠在卖身葬父的时候,绝对没想到把自己卖到宫里来了。
昨天常叔和张掌柜带着她,先去买了一口薄皮棺材,将父亲收殓了。然后给自己买了一身孝服,雇了一辆大车和两个棺材店的伙计,将父亲安葬在行在西郊的一座小山丘上。她跪在坟前,恭恭敬敬地给父亲磕了头,告诉了父亲女儿卖身为奴的事情。
常叔叮嘱她,要牢牢记住这个地方,今后要时常来看看。
然后常叔带着她回了杭州城。先去官府把典契签了,小姑娘不识字,大人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只知道父亲已经入土为安,自己的身子就是新主人的了。常叔带她去了客栈,跟张掌柜结清了房费,把她和父亲的一点点行李收拾了一下,把大部分行李扔掉了,也叫她把孝服脱下来,穿上了原先的那套破旧的衣服,还帮她挑拣了娘亲的一个木梳、一个木钗,以及父亲随身带的一个小酒壶,留作纪念。其他的东西,都扔掉了。
常叔雇了一辆马车,两人一起坐上去,小翠安安静静地跪坐在上面,没有考虑自己未来的命运,因为主人对自己有葬父之恩,哪怕将来主人把她打死,她也认命了。常叔也没有说话。不一会儿,车停了下来,常叔把她抱下车,当她抬头看到宏伟的皇城,惊呆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
新主人的家真大,自己一路逃难过来,从没有见过这么高的围墙。门口的叔叔们一个个身材高大威武,身上穿的盔甲闪闪发亮。
常叔跟其中的一个叔叔亲热地打着招呼,在她站着等待的时候,叔叔们也亲切看着这个小女孩,甚至有个叔叔冲着她咧嘴笑了笑,她也微笑着福了一福。
不一会儿,常叔带着她继续往里边走,好大的一座宅子啊,她看到院子这里有一座很高很高的山,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湖,湖上的船虽然不大,不过很装饰漂亮,是她在家乡从来没看见过的船。这里还有很多花草,都长得很漂亮。
不知道走了多远,小翠已经走得小脚丫子都疼了,才走到了一座很大的房子面前。常叔让她在门口等着,自己走上前去,跟另外一个叔叔低声说了什么,那位叔叔点点头,就到房子里去了,不一会儿,房子里传出了一个尖细的声音:“宣常大伟觐见。”
常叔招招手,示意小翠跟着他,走进殿内。她又看见了主人,只见他换了一声黑色的衣服,正在一张大桌子上写着什么,看到他们进来,抬头看向他们。
常叔向主人施了一礼,示意自己跪下磕头。小翠也没多想,跪下后,向主人恭恭敬敬地磕头。
刚磕了两个头,主人发话了:“小翠,起来吧。”
小翠站了起来,静静地等待主人的吩咐。
主人招呼边上一个大姐姐过来,让她带自己下去更衣,安排住宿。她乖乖的跟着那个姐姐走了。
赵构看着小翠出去了,这才对常大伟说:“常卿辛苦了。”
常大伟赶紧说不敢当,打算顺别夸一下官家的爱心。
赵构却没让他说下去:“常卿在神武军中任职?”
“回陛下,臣现任神武军都头一职。”常大伟是自己身边的带御器械,也就是侍卫,自己本身的职位、俸禄都在神武军中。大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为了防止官僚们结党,创造性的搞了职司分离与差遣委任,举例说:某官员可能人事关系在兵部,但他天天去户部上班,甚至有可能在户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还得在兵部领工资,在户部领补贴。像常大伟这样,本身是禁卫军的小军官,同时兼任保镖,是非常正常的人事安排。
“多大了。”
“回陛下。臣虚岁二十六。”
“家在哪里?”
“回陛下,臣祖籍归德府。”赵构点点头,归德府在开封南面,常大伟肯定也是随着逃难大军南下的。
“成亲了吗?”
“未曾。”自己没见面的未婚妻被金人掳去,下落不明,也许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你来朕身边,任带御器械一职,你任此职可否因为你的武勇?”
“回陛下,因为臣忠心耿耿。”赵构点点头,忠诚比能力更重要。
“这次的差事办得不错。你识字吗?”
“回陛下,臣幼时上过五年私塾,后因金兵南下,父母均死在金兵手中,为报仇而加入禁军,后被选拔为神武军。”说到这里,常大伟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父亲的无头尸身,看到了自己母亲、妹妹身无寸缕地死在家中的惨状。
“你脸上并无刺字?”官家的话把他从走神中拉回了现实。
这年代,士兵普遍都在脸上有刺字,很多军官也是。刺字的目的一是为了防止士兵逃亡,二是把他们的部队番号、职位等写在脸上,可以一目了然。
“回陛下,臣以加入禁军时是‘效用’,所以不必在脸上刺字。”常大伟举起手来:“臣手上有神武军的刺字。”宋朝的“效用”大致相当于后世的志愿兵,由于他们是志愿入伍的,属于可靠的职业军人,与发配和征用来的士兵不一样,所以一些部队也不在他们脸上刺字。
不过“效用”们身上总有地方有刺字,有的是手臂上,有的是躯干部位,目的主要是为了标明番号等部队信息。刺字最开始是一种侮辱,后来士兵习以为常,普通百姓也见惯不怪,慢慢就成了刺字文化,当兵的没事也给自己脸上刺几个字,吓唬吓唬敌人也是好的。
不愿意在脸上刺字的,大多是良家子弟。
“如此甚好。”
常大伟不太理解为什么叫甚好。他当时被选中当近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脸上无刺字。
“刺字一事,并不合理。朕有心取消。”
常大伟不敢接话茬,这种大事,轮不到他一个小军官妄发议论。
“像大宋这样,士兵一当就是一辈子,刺个字当然问题不大。”赵构摇头晃脑的说:“可是,如果一个国家全民皆兵,每个男人都要去当三年兵,一辈子大多数时间都是做老百姓,这字还是不刺的好啊。”
这话说到常大伟心坎里去了。他之所以坚持不在脸上刺字,就是考虑到自己跟大多数士兵不一样,其他人是为了混口饭吃,当兵当到老死为止。自己不一样,家里举家难逃,族里在荆湖南路还薄有田产,自己还打算等到战争结束,可以娶妻生子,退役回家种地去呢。
“陛下英明。”
“也罢,不扯远了。你也算是个人才呀。”在这个99%的人都是文盲的时代,能够识字的士兵,那是万里无一,当然是人才。
赵构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你可愿调离神武军,去内侍省啊?”
常大伟一愣:“陛下,臣不是内官。”
常大伟心里腻歪,官家呀,你不会是想阉了臣吧。
“朕要办一所官学,我想叫……之江学堂,打算就放在皇城南面,那里有块土地,我打算把它开辟成一片田,就叫八卦田吧。学生们住在附近,半耕半读。至于学生的年纪……要找那些八到十岁的孤儿。
学监将会是一位内官,朕想让你担任副学官,为九品文官,月俸……暂定八十贯,从宫外挑选像周小翠这样的孩子,你可愿意?”
常大伟略一犹豫,没有回答。
赵构继续说:“内官每日在市井间行走,寻找小孩,并不方便。所以朕需要有外官来办事。”
“只是臣身为外官,在大内行走,亦是不便。”
“无妨。朕对阉人制度也没有好感,不久之后,普通男人也可进大内。”
常大伟更不敢接茬了。千百年来,阉人制度保证了帝王血脉的纯正,官家难道连绿帽子也不在乎了?转念一想,问题应该也不大,现在带御器械们不也在大内行走吗?
这个副学监虽说是内侍省的职位,总是个文职,比苦哈哈的武将的前程要好,薪水也高,将来想回家的话……辞职也比从军队辞职容易。于是他立即向皇帝施礼:“谢陛下。”
“那好。”赵构点点头,“我即刻下旨,任命你为官学副学监,兼内侍省副都知……委屈你了,跟一帮宦官共事。你的差事要是办得好,朕另有任用。”
不知不觉,赵构也不自称“朕”了,自然而然地改为更亲密的“我”,前几天他还没有学会这一小技巧呢。
常大伟坚定地屈膝跪下:“臣接旨。”
赵构很欣慰:“常卿如此忠诚,我很欣慰。从即日起,你交卸了神武军的差事之后,专心招募孤儿,这些孤儿有三个条件才可入选:第一、父母双亡;第二、年龄八到十岁;第三、聪明伶俐。两个月之内,你给我找到二十个,最好男女各半。”
“遵旨。”
“常卿可有表字?”
“回陛下,在下父母双亡,尚未有表字。”
赵构想了想,心中恶趣味突然冒出来:“我赐你一个表字,凯申。凯旋的凯,申时的申。你看可否?”
“谢官家赐表字。”心里想,常凯申这个名字还行。敞开生,将来一定多子多福,挺吉利的嘛。
常大伟现在还不知道,官家的这个官学将来会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也不知道因为这些人才的辉煌成就,正校长赵构、副校长常凯申将名垂青史。
常大伟退下之后,赵构哈哈大笑了三声,心情很好。自己的私人小学,终于要开张啦。虽然现在只有一个学生,将来总会有更多的学生的。
至于他貌似无意透露的对刺字的不满意,对宦官制度的不满意,也是试探常凯申的底线。毕竟这人是副学监,将来要接触更多的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和观念,刚才他没有提出质疑,要么是他的性格软弱,要么就是他也不在乎这些制度,不管怎么样,只要这位副学监不跳出来大谈君子之道,就是好事。当然,早点试探出来他的底线总是没错的。
笑完了。赵构高声唤道:“传冯益。”
冯益就在福宁殿的一间偏房里上班,听到官家传唤,立刻就到了。
“冯益,有件名垂青史的好事,朕要托付给你。”
周小翠在那位叫刘姑姑的宫女带领下来到了福宁殿侧面的一间房舍,这是刘姑姑的房间。
刘姑姑是赵构身边的女官,福宁殿里的各种事物都归她管,有间单人房,就说明了她的特权。她是一位二十多岁,动作敏捷的青年女子。她让小翠在房里等着,然后就出去了。过了大约一刻钟,刘姑姑带了份汤饼回来,让她先吃。这两天虽然有常叔带着她,没让她饿着,可她也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汤饼了,她吃得很开心,把这碗面食一扫而光。
吃完饭,刘姑姑让两个姑姑一起来,把一个澡桶搬进了屋,安排她洗了个澡,刘姑姑帮她提的水,她想帮忙,刘姑姑笑着说她还小,长大了再帮姑姑的忙吧。
在她洗澡的时候,刘姑姑还坐在一边跟她聊天,手里赶着针线活。
刘姑姑告诉她说,这里是皇宫,刚才她见到的那个人是皇帝。本来进宫有很多规矩的,现在皇帝一句话就准许她住进来,她应该是很幸运的,进了宫,至少能有口饱饭,如果能得到皇帝的宠爱,就一生不愁吃穿了,宫里有好多才人娘娘,都是这么过来的。
小翠不禁问她,什么是才人娘娘,刘姑姑就告诉她,凡是贴身服侍过官家的人才有资格称为才人。当了才人,就再也不愁吃穿了,而且马上就有宫女、内侍来服侍她了,那才是享福的日子呢。
刘姑姑还提醒她,如果皇帝晚上要叫她去服侍,千万不要乱说话,皇帝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身体不舒服,或者觉得哪里疼,也不要乱喊叫,因为皇帝喜欢安安静静的女孩子。
在这位刘姑姑看来,皇帝从外面捡了这么个小女孩进来,总不至于当女儿养起来,联想到之前那些宫女的遭遇,刘姑姑猜测,官家大概是喜欢上这个雏儿了,所以她尽量按照服侍才人的规矩来,尽量让周小翠感觉到舒适。
宫里已经好久没有她这样的小女孩了。哪怕最小号的宫女衣服都稍微嫌大,刘姑姑一边陪她聊天,一边手脚麻利地改小衣服,用剪刀很快地把一个肚兜裁掉了一半,再把裙子剪短,衣袖叠起来缝上……鞋比较麻烦,最小的鞋,再让小翠缠上裹脚布,也差不多能塞进去了。
等小翠洗好澡出来,一套匆忙改装的、勉强合身的宫女服已经穿在她身上了,脚也被认认真真裹了起来。
还没等小翠收拾好,就听到外面有小黄门过来通知刘姑姑,说是冯都知叫她们二人收拾好之后去见他。
片刻之后,刘姑姑和周小翠就来到了福宁殿侧面的偏房里,这就是冯益的“办公室”。冯益正在看一本什么册子,看见她们来了,站起来向刘姑姑招呼:“刘司玺来了,请坐请坐。”
“冯都知,不知有何见教?”
“刘司玺客气了。是这样的,这位周小翠呢,暂时在你这里住几天,过几天等南面八卦田哪里收拾好之后呢,把她安排到那边去。”
“那边都是种地的呀,不知道周小翠要先学点什么?”
“你先让她跟着哪位宫女,学着点宫里的规矩,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就行了。不必强求她能做好,先了解了解就行。”
刘司玺同意了,带着小翠正要出去。冯益叫住了她:“别让她缠足。”
刘司玺一愣,随即答应了下来。
周小翠就这样住了下来。刘姑姑也是位热心人,也挺喜欢她,就让她留在身边了。周小翠慢慢知道,刘姑姑原名叫淑娘,司玺是她在宫里的官职,因为有这个官位,所以她每个月都能比其他姑姑多拿一点钱。
刘姑姑很喜欢这个安静的小姑娘,给她弄来了一个银梳子,插在她头上,连连夸说小翠挺好看的呢。
小翠觉得,皇宫真是个好地方,吃得好,穿得好。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想起爹来,欣慰地想,自己总算找到个好人家了,日子总会一天天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