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丑奴居然也死了·····
南奚欢顾不上其他,连忙往马厩的方向奔去,
待一群人赶过去的时候,仵作老刘已经到达了现场,
马厩柴房极其的简陋,因为是丑奴居住的缘故,里面有生活的痕迹,稻草铺一块破布就是木床,木墩做的椅子和桌子,而丑奴便死在了角落一堆木柴前,周围全是血迹,血腥味冲鼻,
看见丑奴的尸体,南奚欢倒抽了一口气,
“嘶”
尸体实在是太难看了,依然穿着的是今日那身灰尘扑扑的衣裳,但已经被划的稀巴烂,头颅是整颗被砍断的,除了头颅消失不见之外,丑奴全身上下全是刀口,不下五十刀,密密麻麻的伤口,已经不能肉眼见到完整的皮肤,地下木板上的血一直在蜿蜒,
尸体是呈跪状,双手被反绑在后方,
奇怪的是周围并没有打斗的痕迹,
“有没有种迷药或者麻沸散什么的?”
老刘摇了摇头,
“没有中毒的迹象,这次凶手下手狠的多,全身没有一块好肉,凶器并没有变,依照现在看来凶手每杀一个人都转变了手法,”
如果没有中毒,那么怎么可能就这样被砍死,正常人被人砍之后会逃跑或者打斗,就如王禄,明显有逃跑的痕迹,但是丑奴却没有,
丑奴虽然不高,但是常年干苦力,身体虽然是体弱,但也是正常男子,
为什么,这次丑奴死的不一样,身上都是砍伤,是遭遇了什么变故吗?
南奚欢思维被搅乱了,明明她已经笃定凶手就是丑奴,为什么丑奴却遭遇毒手,难道她追查的方向真的错了?
“妈的,这凶手真是丧心病狂,战场杀敌都没遇到这么残忍的,”
南奚欢正埋头苦思,就听到凌子斐的咒骂声,
一旁跟过来的霍奕,显然对尸体没什么兴致,只是盯着埋头苦思的南奚欢,淡淡道,
“既然没有打斗的痕迹,甚至挣扎都没有,虽然周围都是血迹,但无法确实此处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霍奕这么一点,南奚欢倒是非常认同,
“但是一路来只有尸体这一块有血迹,就算是死后转移尸首总归要有痕迹的吧,马厩周围没发现可以的血迹,甚至拖拽的痕迹也没有,死者的衣物虽然被划烂,但是没有拽的痕迹,靴子也是干净的,凶手的手法未免也太干净利落了吧,”
南奚欢想了想,
“没有发现头颅,会不会有另一个可能?凶手偷袭大脑导致昏迷,所以才更好的下手?”
霍奕眯了眯双眼,
“这么一说也有可能,只是王禄跟莺娘的死都是第一案发现场,但是丑奴却改变可杀人方式,是凶手心理发生变化,还是案发现场发什么了什么?凶手为什么要把丑奴拖到柴房行凶?”
南奚欢被自己陷入了死胡同,认为的凶手居然成了死者,这让她一瞬间摸不到头绪。
说好的第二日去镇国寺的,已经被耽搁了三天,总共已经三条人命,现在整个驿站人心惶惶就连楚成瑄都开始暴躁起来,
“朕是养了一群废物吗?在眼皮子底下杀人,还有凌子斐,你捉拿的刺客,至今都没有下落,如今死了三个人,跟你的失职脱不了干系,”
凌子斐跪在地下,满头冷汗,奈何连一句辩护话都说不出,
很快火就引到了南奚欢的身上,
“你不是自诩聪明吗?铜矿山还有棺材铺的案子手到擒来,怎么到这里就不顶用,天子眼下杀人,朕的脸面何在,朕看来不用找什么凶手了,这一定是刺客做的,现在刺客还不知道躲在哪里,随时都有生命被威胁,你们都放下这些,全力缉拿刺客,”
“不可”
南奚欢跟霍奕异口同声的说出这话,
南奚欢看了看上方的霍奕,尴尬道,
“那个,大人有高见,”
霍奕眼神锐利,
“这刺客虽然武力非凡,但是已受伤,连杀三人,还潜藏在驿站,这是分身乏术,不可能的事,再者驿站被团团包围,不可能有陌生人随意出入,而且杀人于无形,”
南奚欢点了点头,
“霍大人说的非常有理,这凶手一定是驿站的熟人,还潜在我们的身边,不抓住凶手随时都可能再出现人命,届时陛下您不光危害龙体,还有辱您的圣明,依照目前的形式来看,凶手杀的都是驿站长有干系的人,极有可能是驿长的仇敌,不排除是熟人作案,而且跟莺娘关系匪浅,所以还需强加调查王禄有关系或仇敌的人,”
“好好好,你们说的都有理,”楚成瑄捏了捏头上的太阳穴,
“我不管,你们尽快破案,这回京的日程已经耽搁了几日,朕还得去镇国寺上香呢,这里枯燥无味,可憋坏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