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德和姐夫理论过后,浑身血液还在发热,沿着没点灯的过道摸黑走回自己屋里。这间屋子小得像鸽子笼,仅能放得下一张床,一个洗脸架和一把椅子。西杰勃特蒙先生很会精打细算,把杂活全推给老婆做,不肯雇佣人。再说,省下佣人的房间,就可以接纳两个房客,而不是一个。马丁把斯威潘和勃朗宁的诗集放在椅子上,脱掉上衣,往床上一坐。他的重量把弹簧床垫压得吱呀响,好像病人在哮喘,可他没有听见。他动手脱皮鞋,眼睛却瞪着对面的白墙,看着屋顶漏进来的泥水在上面流下的一道道黄印子。在这面被弄脏的背景上,浮现出一幕幕闪烁的幻影。他注视良久,竟忘了脱鞋子,直至嘴唇微颤,喃喃道:“露思!”
“露思!”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这样简单的声音竟会这般美妙。他觉得这个声音十分悦耳,念了一遍又一遍,渐渐陶醉了。“露思!”这是一个法宝,一个法力无边的神奇字眼儿。他每念一次,她的面容就会闪现在他眼前,祥光四射,把污浊的墙壁映照得金碧辉煌。这万道金光不仅照亮了墙壁,并且射向无尽的远方,他的灵魂正透过这深邃的金光追逐着她的灵魂。他内心最美好的品质喷薄而出。仅仅想一想她,就能使他心灵净化,灵魂高尚,使他变好,使他愿意做一个更好的人。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他从来不知道女人能让他变好。过去,她们总是给他相反的影响,使他变得粗鄙。他不知道她们多半都尽了最大的努力,虽然效果很糟。他一向没有自我意识,不知道自己具有一种吸引女人爱情的魅力,使她们争相追求他的青春活力。尽管她们时常打扰他,可他从来不操她们的心。他从来没有梦想过哪个女人会由于他的缘故而变好。他一直是无比散漫地过日子,直到如今。他似乎觉得她们总是伸出恶毒的手拖拽他。这对她们不公平,对自己也不公平,可他直到现在才第一次有了自我意识,哪有资格来评判谁是谁非,凝望着自己丑行的幻影,他感到羞愧难当。
马丁猛地站起身来,想在洗脸架上方那面脏乎乎的镜子里照照自己的模样。他抓起一条毛巾在镜子上抹了一把,仔细端详,看了半晌。这是他生平头一回真正看见了自己。他长了一双眼睛是为看东西用的,但在此刻以前,这双眼睛老是在注视世界上那千变万化的场景,只顾注意外界而向来顾不上看看自己。他看到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的脑袋和面孔,可是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因为他从来不会品头论足。他看到自己那方方正正的额头上面长着一团栗色头发,可以说是深栗色的,呈波浪状,还略带些小卷儿,哪个女人看了都喜欢,巴不得伸手摸一把,手指插进去抚弄一番。然而他看了一下,觉得这在他眼里大概没什么好,就久久地注视自己的额头,直至陷入沉思,目光简直要把这额头看穿,弄清里面究竟是些什么样的货色。那里面是个什么样的脑子?他一再这样问自己。它能做什么?能让自己达到多高的水平?能否让自己和她并驾齐驱?
马丁不知道自己那双铁灰色的眼睛里有没有映出灵魂,这双眼睛常常呈现出湛蓝色,在阳光普照的大海上和带有咸味的海风里饱经锻炼,变得非常锐利。他也拿不准在她心目中自己这双眼睛怎么样。假如自己是她,盯着自己这双眼睛,那会怎样,但无论如何想像不出。倒是可以把自己想像成别的男人,但只能是他在生活中了解的那些男人。他不了解她的生活方式。她是个奇迹,是个谜,他如何能猜出她的某个想法?总之,这是一双诚实的眼睛,他可以这样认为,里面既没有低贱也没有卑微。给太阳晒成古铜色的脸膛叫他很吃惊,他没有料到自己会有这么黑。他卷起袖子拿手臂下面的白皮肤和面孔作比较。不错,他毕竟还是个白人。可两条手臂也给太阳晒黑了。他把胳膊扭过去,用另一只手把二头肌扭到一边,观察太阳不大能晒得上的地方。这里的皮肤很白。他不禁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古铜脸膛笑了起来,心想这脸上原本也像胳膊底下一样白。其实,世上能自夸皮肤比他洁白光滑——比他身上没有给太阳晒黑的地方洁白光滑的白得像天仙一样的女人是绝无仅有的,但这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
马丁那两片饱满而富有美感的嘴唇在紧张的时候老是紧紧地抿起来,挡严牙齿,否则的话,就活脱是个小天使的嘴了。有时候,他的嘴闭得太紧,看上去严厉而冷酷,简直像苦行僧。这是一个斗士和一个恋人所特有的嘴唇。它们可以有滋有味地品尝生活的甜蜜,也可以舍弃这份甜蜜而去驾驭生活。他的下巴显得很坚硬,略带一点刚毅而咄咄逼人的意味儿,协助嘴巴一道驾驭生活。力量和美感相得益彰,具有一种激发鼓舞的动力,使他热爱健康的美,并对有益身心的感情产生共鸣。嘴唇后面是两排从不需要看牙科医生的牙齿,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牙齿洁白、坚固、整齐,他边看边想。但是一面看,一面又烦恼起来。脑子里某个角落隐藏着一个印象,现在依稀记起来了,那就是有的人每天都要刷牙。这是上流社会的人——是她那个阶层的人。她肯定每天也要刷牙。如果她发现他一辈子没有刷过一次牙,那她会怎么想?他拿定主意要去买把牙刷,养成这个习惯。就从明天开始。不能仅靠取得成就来赢得她,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我改造,要养成刷牙和戴硬领的习惯,哪怕僵硬的衬领限制他脖颈的自由。
马丁伸出一只手,用拇指肚摩擦了一下长满老茧的掌心,看着上面的污垢,发觉这污垢已经钻进了皮肤,用什么刷子也刷不掉。她的手掌是多么的不同啊!一想起来,他就感到一阵甜蜜的激动。像片玫瑰花瓣。凉凉的软软的,又像一片雪花。他从来没有想到仅仅是女人的一只手就会给人如此温柔甜美的感觉。他发觉自己在幻想给这样一只手抚摸的那种妙不可言的滋味,一下子红了脸,好像干了什么亏心事。这个念头对她未免太粗俗,这在某种程度上亵渎了她那崇高的性灵。她是个白皙纤弱的精灵,远远超乎肉体之上。然而她手心的柔软感觉依旧萦绕在他心头。他摸惯了工厂女工和干活儿的女人那长满硬茧的手掌。不错,他知道她们的手为何粗糙。可是她的手……那么柔软,因为她从来不用这手干活儿。居然有人可以不必干活儿谋生,想到这个可怕的现象,他只觉得他和她之间的那道鸿沟张开了大口。他眼前突然出现了那些从不劳动的贵族。这个形象就高高耸立在他面前的墙上,那是一个傲慢威风的形象。他自己从来都是自食其力。他最早的记忆好像就和劳动分不开,而且他全家人没有一个不劳动。就拿戈苔洛忒来说吧,她那双手不是给没完没了的家务活儿弄得粗糙僵硬,就是因不停洗涮而泡得红肿难看,好像煮熟的牛肉。他妹妹曼琳艾也不例外,去年夏天在罐头加工厂干活儿,整天用刀切西红柿,把一双漂亮的纤手弄得伤痕累累。而且去年冬天在纸盒厂干活儿的时候,还让切纸刀切掉两截指头。他还记得母亲躺在棺材里时那双粗糙僵硬的手。他父亲干了一辈子活儿,一直干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他死的时候,手上的硬茧准有半英寸厚。然而她的手是细皮嫩肉,她母亲的手和她两个弟弟的手也都一样。她家兄弟的手竟也那么柔软,真叫他感到不可思议。这充分说明他们的身份是多么高贵,也充分说明横亘在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是多么遥远。
马丁苦笑一声,坐回到床上,终于脱掉了鞋子。他真是个傻瓜,让女人的一张面孔和一双柔软白皙的手搞得神魂颠倒。这时,眼前这面污浊的墙壁上忽然现出又一幅图景:他站在一所阴暗的出租房子面前。时间是黑夜,地点是伦敦东区,他面前站着玛吉,一个十五岁的工厂女工。在一年一度的老板宴请雇员结束后,他把女孩送回家来。她住在那所阴暗的出租房子里,房子简直不如猪圈。他伸手去握她的手,道了声再见。她仰起头等他亲吻,可他不打算亲吻她。不知怎的,他有点害怕她。接着,她使足了力气紧紧握住他的手。他感到那手上的硬茧磨擦着自己的手掌,一股怜悯的洪流立刻涌上心头。他看着她那饥渴的眼睛,看着她那营养不良的女孩身段,那本是童年的身体,却被残忍地推入成熟期,看了叫人害怕。于是他怀着博大的同情把他搂在怀里,弯腰亲了亲她的嘴唇。她乐得小声叫了起来,震得他的耳鼓轰轰响,他感到她紧紧依偎在自己身上,活像只猫。可怜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得忍饥挨饿!他继续注视着多年前经历的这一幕,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就像那天夜里她依偎在他身上时一样,心里却因怜悯而发热。那是灰暗的一幕,灰暗得让人腻得慌,淅淅沥沥地淋在人行道石板上的小雨也是滑腻腻的。接下来,墙壁上闪耀出一片辉煌,刚才那幕场景隐去了,代之而来的是露思那白皙的面容,顶着一头皇冠似的金发,远在天边,好像一颗星辰,高不可攀。
他从椅子上拿起斯威潘和勃朗宁的诗集亲了一下,心想不管怎么说,她叫我下次再去。他对着镜子又看了一眼,十分庄严地大声说:
“马丁·伊德,明天头一件事就是去公共图书馆好好看看讲礼仪的书,别忘了!”
他拧灭了煤气灯,弹簧床垫在他身下吱呀作响。
“你不能再讲粗话了,马丁老弟,你不能再讲粗话了。”他大声说。
随后他迷迷糊糊睡着了,一夜做了不少疯狂而大胆的梦,足以与吸鸦片的人所做的梦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