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423400000003

第3章 大李小李乱风波

初一饺子初二面,好不容易摆脱刷碗的李莫语,不情不愿的接回了原属于父亲的工作,站在锅炉旁一边刷着碗,一边看着父亲吹着小曲,不急不慢的向厅堂走去。

“李大牛,你找袋面怎么这么慢,中午还想不想吃饭了”,李莫语的母亲从厨房探出头,对着厅堂处半天没有回来的李大牛喊道。

话音刚落,李大牛扛着半斤面,慢吞吞的走进了厨房,嘴里应着:“来了,来了,不要急啊。”

“你找个面怎么这么慢啊,我刚才不是都讲了吗!面放在东间靠墙的缸里,你过来看看,我盆里的面马上都黏在一起了。”

刷完碗的李莫语,悄悄抬起头,看见母亲站在刚把面袋放下的父亲旁边,拧着他的耳朵,幸灾乐祸的笑了起来。

“哎!疼~疼,娘子,那东间有两个缸,还都靠墙,我不得一个个看下,你说是吧。”

“那你的意思是怪我没跟你讲清楚了?那下回要不然我自己去,怎么样?”李莫语的母亲加大了手里的力度,柔声细语的讲着。

“哎!哎!疼~疼~,娘子你轻点啊!下次我去扛面的时候一定快点,这次主要是昨天晚上时间太长,用的劲太多,所以今天使不上劲了。”

李大牛刚把话说完,拧着他耳朵的妻子,急忙把手放了下来,捂住脸上升起的朵朵红云,对着李大牛跺了跺脚,然后呸了一声:“老不修”

李大牛回头看了看,见李莫语走的很主动,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妻子后面,搂住了她的腰,把头贴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娘子,我还想吃昨天晚上的鸳鸯包,我们一起来包吧。”

另一边感慨父母聊天尺度之大,而走出厨房的李莫语,坐在厅堂温暖的炉子旁,看着他之前赶集时,在书摊偷偷买的志怪小说。

这本《李轩辕游记》上面写了许多奇异之事,诸如朝廷官员结党营私、阴曹阎罗乱判生死、玉皇大帝调戏嫦娥的事。

然后有一位名为李轩辕的少年侠客,知道这些令他愤愤不平的事情后,手持三尺青锋上天下地,惩恶扬善、劫富济贫。

而李轩辕行善所过之处,必留下一句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这种扑面而来的中二气息,十分符合李莫语的口味,所以他省下父母给的压岁钱,然后趁着赶集,买了书摊上这最后一本《李轩辕游记》。

虽然这本书的页数,比那些什么《论语》《大学》什么的圣贤书多,但是书里的故事实在太精彩,再厚的书,也禁不住李莫语一天到晚,不停的看。

李莫语以前一般是辰时起,但是为了看这本小说,雄鸡啼晓之时,李莫语就穿衣起床,然后挑灯而读。

有时就连如厕,李莫语都要拿着书看。

而为了不被父母发现,他一般是把书偷偷从窗户扔到外面,再出门捡起地上的书,然后去不远处的小树林里边蹲边看,一般正常是一刻钟,有时更长。

赶上饭点,还要父亲漫村庄的寻,就在这样偷偷摸摸的过程中,李莫语终于看到了《李轩辕游记》最后一回的最后一个字。

和上书,李莫语哈了口气,吹了吹因为看书有些冻僵的手,感慨了一番:“哎,做人当如李轩辕啊。”然后慢慢走进自己的房里面,从柜子中拿出自己的枣木剑,装模作样的把玩了一番。

木头,是李大牛以前种的枣树。前些年风大,杯口粗的枣树没抗住,断了。

本来李大牛是要把断了的树拿来烧柴的,但是看了李轩辕的李莫语,也想有一把下斩恶人,上劈玉帝的宝剑,所以他特意挑了一节好看的,让李大牛给他做了这把枣木剑,还让他在剑上,给他刻了莫语两个字。

“小墨鱼啊,你这把木剑啊做的有问题啊!作为这个世界,唯一见过我那拥有黄金王一样的剑之宝库的人,你竟然还会喜欢这种辣鸡木剑,真的是,掉档次。”

“你的剑是很好看而且还挺多的,但是有什么用?你能用?再说这把剑是我爹给我做的,怎么样都是好看的,不要你管。”

“呦!还有脾气!…”

“莫语啊,饭做好了。你去找找你妹妹,叫她回来吃饭。”听到厨房传来的声音,李莫语应了一声,走出家门,径直走向隔壁蒋家。

刚到蒋家门口,李莫语便看见蒋大爷,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他走了过去和蒋大爷打了个招呼,然后问道:“大爷,李莫风在您家吗?”

“小风啊!刚才还跟小虾他们在这打老牛,这会不知道去哪了。你去后面屋里,看看在不在吧。”李莫语点了点头,向后院里的房间走去。

刚进院子,李莫语就听见了李莫风的声音,从旁边的房间里传了出来。

走到门前,李莫语敲了敲门,表明了自己身份,在得到房里人的许可后,他便推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进门处摆放着一个绣屏,边上是木框的,绣屏上绣着花卉、山水、人物的图案。

绕过屏风,窗户打开的向阳处,放着一张梨花木的书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还有一方墨砚。

砚台下面压着几张宣纸,宣纸旁边,是一个很大的笔筒,里面放着大楷、中楷等不同尺寸的毛笔。

书案的一边还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里面插着满满的一囊的梅花,透过窗户向外看去,一株落满雪花的冰中君子树正悄悄的开着。

“岭梅,李莫风在这里吗?我刚才在外面好像听到她的声音了”,李莫语对坐在床上,手里拿着《苏子诗集》正在研读的少女问道。

“小风不在我这,刚才听到你的声音她就走了”,少女放下手中的书,笑着指了指床下。

“李莫风,我数三声,赶紧给我出来,要不我就回去告诉爹和娘,让他们来喊你。”李莫语看到少女的动作,点了点头,在屋里边走边喊道。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扎着羊角辫小姑娘,从少女的床下爬了出来。

只见她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土,先是十分气愤的看向一脸无辜的少女,然后对着李莫语说道:“李摸鱼,人家都说男子汉大丈夫,自己的事自己做。你除了会拿爹和娘来压我,你还能干什么?羞不羞?”

以往在家,一直都是默默忍受着妹妹此类嘲讽的少年,不知是换了“战斗”之地的原因,还是什么其他原因,竟然和妹妹强硬了起来。

“李莫风,你不要蹬鼻子上脸,以前我让着你,是因为爹和娘在家,现在就我们两个,说不定某些人就会哭着鼻子回家”,李莫语说完还做了个鬼脸。

“哎,李摸鱼,你这是在暗示我吧!我李莫风今天就跟你杠到底了,我倒要看看谁怕谁!”,李莫风举起了她那还没有包子大的拳头,对着高了她一头的李莫雨不甘示弱的说道。

“来啊!我会怕你”“来就来,你想怎么办,我们划出道来”

一旁的少女,看着面前,不知怎么就争吵起来的两兄妹,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暴躁的声音:“李莫风、李莫雨,你们俩赶紧给我出来。”

这对原本已经快要动起手的兄妹,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相视一眼,立刻停了手中动作,快速的跑向门口,仿佛背后有一群狼在追撵他们。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站在屋里刚准备劝架的少女,一脸的茫然。

院中,一个健壮的中年男子,弯着手指,对着刚才差点大打出手的两人,连敲了两下头,说道:“你们两个厉害了啊!一个李莫风,到了饭点不知道回家,一天到晚的在外面疯玩,你哥来叫你还不愿回家,还要和你哥打架,你真是厉害啊!”

站在妹妹旁边的少年,听到父亲对妹妹的训斥后,把原本用来捂住头顶的手放了下来,指着嘟着嘴的李莫风,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笑,是不是没有你的事?我叫你来你大爷家是干什么的?是来叫你妹妹回家吃饭的,不是叫你来跟她打架的。

再说了你一个做哥哥的,跟妹妹动手,你怎么好意思的?你看看你妹妹身上的新衣服让你弄的,等下回去看看你娘怎么收拾你。”

中年男子说完,又在少年头上敲了一下,被父亲连敲三下的少年,眼眶里两滴晶莹的泪水,不住的在打转。

站在门槛边的少女看到这一幕,扑哧一声的笑了出来,李大牛看到这个笑的十分灿烂的少女,便向站在一起的邻居询问道。

“这是岭梅啊,她以前经常跟她娘一起来看我,你忘了吗?”邻居对李大牛说道。

“哦,是岭梅啊!真是女大十八变,瞧我这个眼神,都没认出来。”

经过邻居的提醒,李大牛似乎想起来了什么,连忙跟少女打了个招呼,然后便向一旁的邻居提出告别,“那个,我家里饭做好了,两个孩子也都找到,就不在你家多叨扰了。”

”我家也做好了饭,要不就留下一起吃呗”,邻居对李大牛邀请道。

“不麻烦了”,李大牛摇了摇头,说自己家的”大人“在出门的时候已经让他立下了军令状,所以他得赶紧回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听到李大牛的这番话后,邻居笑了笑,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大李,带着两个垂头丧气的小李向家走去,幸灾乐祸道,“你们两个就等着刷碗吧!”

同类推荐
  • 最强帝灵系统

    最强帝灵系统

    杀神转世,神物俯身,身揣洪荒异宝,最强升级系统。灵气稀薄,修为难升,本大爷用的是妖力!
  • 九剑弑

    九剑弑

    千年前,女娲灭世未得逞,却留在人间一个魔种:魔君七星冥……千年后,蜀山为了阻止魔君七星冥灭世,修炼九界无形剑阵。就在此时,魔道蠢蠢欲动,妄想突破仙界束缚……一场血雨腥风难以避免……数千年后,魔君七星冥被九界无形剑阵所杀。女娲突破封印,再次灭世……
  • 归藏剑仙

    归藏剑仙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归藏剑阁三十二代弟子宋明庭天赋平庸,悟性愚钝,却凭着大恒心大毅力一步步赶上同门。然而就在宋明庭一步步赶超同门之际,归藏剑阁突遭魔宗奇袭。一夕之间,山门被毁,同门凋零。此后宋明庭便开始了一百多年的逃亡生涯,然而纵使他如何挣扎,最终却还是难逃死亡命运。再次醒来,宋明庭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年少时期常练功的水潭底……本书严肃向,正剧向,主配角智商正常,反派有风骨~
  • 暗器之皇

    暗器之皇

    他是蜀中唐门长房嫡孙,是大多数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但他不快乐,因为他出身唐门,这个武林中的‘暗器世家’江湖中人怕他们,恨他们,畏他们,有求于他们。但却没有多少人尊敬他们。尽管唐门,这个屹立三百年不倒的世家大族无数次坚持武林正道,维护了武林正义。但是没有人感谢,人们看他们的眼神总是有些怪异。所以他出现了,手里提着一柄长剑,要用这柄剑成就赫赫威名,成就一番事业,证明一件事——唐门弟子,不用暗器也一样能够震动江湖,锄强扶弱……
  • 我的金仙时代

    我的金仙时代

    这个时代,修行者更像是把修行知识实践在自己身上的学者!这个时代,六大金仙道祖开辟仙域,矗立在文明云颠,统治寰宇,镇压气运!这个时代,六大仙域、亿万灵界、无数秘境组成浩瀚无比的仙道文明!这个时代,哪怕一个最落后的小型灵界,亦是领地百亿里,人口千亿计!这就是金仙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奋发向上的时代,各界修行者一代代储备知识、钻研课题,突破一个个修行路上的学术障碍,只盼有朝一日,自家所在的灵界能晋升为第七个仙域!刘海,一个魂穿而来的少年,将在这个璀璨的时代带领一个落后的小型灵界,走向巅峰!
热门推荐
  • 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玉枢宝经集注

    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玉枢宝经集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只做承少的心尖宝

    只做承少的心尖宝

    承靖州以为凭借自己的“姿色”,一周之内拿下荆一,不费吹灰之力。然而N周都过去了,她非但没有被他拿下,竟还摇身一变成了他的准大嫂!那日,一出抢婚闹剧轰动整个云城,他双目赤红将她牢牢箍在怀中。“小东西,你休想带着我的种嫁给别的男人!”“那你想怎样?”“嫁给我!”“你这是在向我求婚吗?”“你到底嫁不嫁?”“嫁啊!带上户口本,明早九点,民政局见!”小样!不用点手段,你还不求婚是不是?
  • 后苏龛(全集)

    后苏龛(全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站住!我们恋爱吧

    站住!我们恋爱吧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向薇薇,在得知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时,便隐瞒着一直爱她并苦苦追求她的男孩欧阳夜熙,且想方设法与之分手。欧阳夜熙与她约定,只要她找到比他更好的男生守护她,他便愿意放手。于是向薇薇找上了高帅富的风子皓,让他假扮成自己的男友,并与他约定了爱情游戏的契约。一次意外,她得知自己的心脏病可以医治,可这时,风子皓对她的厌恶转为深爱,霸道野蛮地将她束缚在身边,而欧阳夜熙也一直不愿对其放手,仍在暗中给予她关怀和爱护,两个男生强烈的爱情争夺战由此展开……
  • 绝世俏仵作

    绝世俏仵作

    堂堂法医系高材生,穿成哑女就算了,还免费欣赏了一出活春宫,主角竟是自己的童养夫和亲亲长姐。什么?该被浸猪笼的不是那对渣男渣女么?为什么是她得到这种“优待”?哼,敢阴我?姑奶奶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阴沟里翻船!小剧场一:小别胜新婚,快马加鞭回府,惊见满院子的死尸。某人的心猛地一沉:夫人!尸山上忽然冒出一颗脑袋:“夫君回来了?”某人冷汗如雨,心还未归位,又听见一道娇俏的嗓音:“夫君!这尸阵还缺一个,快过来凑个数!”“……”
  • 汉起

    汉起

    这是一个膏粱跋扈不法,商贾豪掷千金,贫贱一捧黄土的时代。有这样一个人,他的一生是千万草根励志地奇迹。年幼丧父,长于单亲,虽受大儒之教诲,平生却好衣马。寒门白身,从军搏命,鲜兄弟伯叔襄助,一生坎坷百折。兄弟义气,铁马弯弓,刀剑生辉,问,这江水属谁之物?红妆迷醉,枕戈入梦,登高赋诗,望,哪块云是我的天!群号:429629561
  • 王爷,你被逮捕了

    王爷,你被逮捕了

    可恶!穿越了也就算了!为什么是在坟墓里?还在一口全新的棺材里醒来?还好她机智,拿了些值钱的葬品开始跑路。等等,怎么回事,别抓我啊……她摇身一变变王妃,哎哟喂,原来相公是王爷,可是为嘛双目还失明?哼!王爷有啥了不起,亲亲相公,快洗干净等着我……【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婚深情长,陆先生很缠人

    婚深情长,陆先生很缠人

    出国在外的男友一回国竟成了闺蜜的未婚夫!闺蜜还空降成了她的顶头上司,处处给她使绊子!她咽不下这口气,转身投向名声赫赫的他的怀抱。全世界都在骂她是劈腿的贱货,他却将她护在身后对抗全世界。为何?原来,他们之间竟有这般千丝万缕的关系!--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绝世神女追夫忙

    绝世神女追夫忙

    简而言之,这是一尊神和一粒种子之间的故事,亦是一段割舍不了的情缘。(一)对于生而目不能视的池玖妍来说,最幸福的事不是能看见生灵的额间魂火,而是能看见七色魂火。所以拥有七色魂火的颜钰,便成了她追逐的光。对于来历不明的颜钰来说,最悠闲的时候不是撸猫,而是能撸池玖妍这只眼瞎的大懒猫。池玖妍眯眼,面露不悦:“谁是猫?还是懒猫?”瞥了一眼美人榻上慵懒垂眸的红衣少女,颜钰道:“玖玖当之无愧。”(二)听说魔王寻妻寻到了人界,听说妖族公主爱上了书生,听说鬼王的爱犬守着一个小丫头不肯走,听说言仙入世混得凄惨而又壮烈……颜钰:“嗯,还听说了什么?”池玖妍:“还听说,本公主爱上了一个神。”颜钰:“玖玖以为如何?”池玖妍:“本公主觉得甚是有理,因为七七确实是个神……精病!”
  • 奥吉·马奇历险记

    奥吉·马奇历险记

    《奥吉·马奇历险记》是贝娄的成名作,也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这部20世纪的“流浪汉小说”画面广阔、人物众多,叙述了主人公奥吉从20年代到40年代的人生道路,对当时美国社会状况和时代风貌作了淋漓尽致的艺术再现。奥吉出生芝加哥这个工业大都会的最底层,却执着他寻找自己的本质和自由,但坎坷半世、历尽沧桑之后仍未能找到自己的“本质”。尽管如此,在这场自我本质与生存环境的搏斗中,他仍是个失败的英雄,诚如结尾所言,哥伦布虽然被戴上镣铐押解回国,但这并不证明没有美洲。作者贝娄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三次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该书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是兰登书屋“现代文库”百部最佳英文小说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