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先生在那封退稿信里写道——我实在看了太多遍那封信了,不夸张地说一句,我已经能倒背如流:“马修,并不是所有在高中文学课拿了优秀的人都应该、都有可能成为一个作家。坦白地说,你的小说确实充满了想象力,但生活经验的缺乏却让你的人物苍白刻板,不切实际,我甚至能看出来你向菲茨杰拉德借用了盖茨比,又问卡波特借用了郝丽·格莱特利。人物之间的冲突生硬,情感转折也无法让人信服。假如你把写作当作是一种爱好,无可非议,但要是你把它视作你的职业,目前为止,我看不到你会获得成功的迹象。要知道,我们从不缺好文笔的人。你该少逛逛书店,多去外面走走。”
事实上,我的生活经验却与怀特先生所说的恰恰相反。大学毕业后我找了份销售员的工作,但销售员的生活节奏没法和我的创作需求相调和,没干多久我就辞职了——这事儿我也没和您说,您一直以为我还在那家公司工作,有稳定的收入。
后来我就到处兼职,曾经因为付不起房租半夜被房东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只好到街心公园和流浪汉抢夺一张长凳;我还因为实在饿得不行,偷过超市里的东西;一度死皮赖脸地寄住在我那为我付出了许多,我却固执地坚持自己的作家梦,不愿给她她值得拥有的一切的前女友珍妮的家里;我刷过水泥,当过木匠,送过报纸,还开过几个月校车,有一次为了写一个黑社会成员的故事,我试着加入了本地的一个小有规模的组织,还因此进过班房,对了,我用在监狱里的这段经历,写过一个短篇故事,同样没能发表,也是在那时,珍妮离开了我。如今她已经结婚生子,我在这里祝福她。她确实值得更好的。
如此回想起来,我的人生不可说不丰富多彩,但就是这样的人生,却让我的作品被一个编辑指出是一个缺乏人生经验的人写成的。
那时我才有点明白,我或许并没有创作上的天赋。就算被人如此诟病,我也没有停下创作的脚步,但我确实不再逛书店了。
去年九月,我在一家教授新移民英文的语言学校找了份工作,靠着自己古典文学毕业的学历,当起了英语写作方面的老师。
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方芳,一个二十三岁的中国女孩儿,跟随自己全家移民到了这个国家。
正是她,让我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我与方芳的关系并未牵扯到任何感情上的纠纷,方芳是一个沉默的女孩儿,总是坐在最后一排。我从未见过她在课堂上举手发言,她不与拉美人,韩国人为伍,也不和中国人混在一起,她独来独往,干什么都是默默的。以至于在那篇作文作业之前,我根本没有意识到她这样一个存在。
那是一篇要求学生描写日常生活片段的作业,我希望学生们能写写自己的业余生活,家庭聚会啦,与朋友逛街、出门游玩的见闻啦,诸如此类,字数不限。方芳交上来的片段大约有十张打印纸,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完整的短篇故事了,她写的是周六下午,她们一家在后院烧烤的事情。她有个大她三岁的姐姐,不久前和一个离过一次婚,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小孩儿的美国人订婚了;她的母亲瞒着她父亲购入了市中心一处在建楼盘的楼花,而事实上她们的家庭房贷还没付完;她的父亲在三个星期前撞伤了一个年轻女孩儿,他们之间发展出了一段暧昧不清的关系,他为她垫付了一次去医院堕胎的手术费(小孩与他无关)。所有这些被遮掩起来的秘密在周六那天毫无保留地全部曝光了。
至于方芳,她也有自己的秘密。
她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她是领养来的。
我对这个故事爱不释手,我读了无数遍,我无数次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又无数次怀疑它的原创性。因为它实在太小说化了,小说化得近乎完美。无论是在遣词造句,行文编排,人物心理和环境描写上都称得上出类拔萃,尤其是在几个词语的选择上,堪称精妙。这样一个已经能灵活运用英文,甚至到了炉火纯青地步的人,为什么还要来语言学校上英文补习课?
我的心中充满疑问,便在隔天放学后,将方芳留了下来。
方芳的英文水准非常初级,有时连我的问题都没法听懂,更别提和我探讨她故事里更深层次的东西了。从她简单的表述中我得知,她在中国读完了四年大学,念的是中文专业,并未经历过专业的英语写作培训,甚至连一本英文原版小说都看不下来。
那那篇让我看了无数遍都放不下来,念念不忘的故事是谁写的?
方芳真诚地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那是她写的。
我对她说:“恕我冒昧,你的英文水平似乎无法达到这篇作业这样的高度。”
她回答道:“但是这真的是我写的,我先写了份中文的草稿,之后我再将它们逐字逐句翻译成英文,不会的词我就查字典。”
这方法听上去似乎无可挑剔,但问题是,我阅读过一些翻译作品,哪怕译者的功力再高深,也无法消除那种不同语言所产生的隔阂感,而我在看方芳的故事时,却不曾产生这样的隔阂和距离感。方芳始终强调她是这个故事的原作者,我看得出她很焦急,于是我要求她再写一个故事出来,就写写今天早晨的经历,随便说点什么都行,但必须当着我的面写。我会给她找一本字典,如果她需要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