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即答应了我的要求。不过她没要我提供的字典,她自己随身就带了一本,我坐在她边上看她先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用我看不懂的字符写作,之后在那串字符下面一行一行比对着写下英文。她查字典的频率异常频繁,这浪费了不少时间,过了两个多小时她才把她的笔记本递给我看,告诉我说她写好了。
抱歉父亲,写到这里,容我停下回忆的笔端,感慨下造物者的神来之笔吧。
我梦寐以求的天赋竟落在了一个异国女孩儿身上。她的英文甚至无法进行日常的交流和沟通,但却能写出令我日思夜想的故事。她写车站遇到的路人,她写在面包店工作的店员,她写十字路口的一对情侣……她写的每一个人物读上去都是那么生动,活灵活现,我仅仅是坐在教室里好似就已经跟着她,将她家到语言学校的这段路程走了一遍。她会用一些俏皮的比方,一点儿都不生涩,反而还很原汁原味,活像个土生土长的斯万市人。
您一定无法猜到那天我看完这个临时写就的故事所产生的震撼,这是一段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常经历,可它却让我懊恼,让我惭愧,让我尴尬,阅读完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勇气去看方芳。最后我将她的这个故事带走了,连同她交上来的那份作业。
我拿去投稿了。
将稿件发送出去的时候我没有过多的犹豫,可等待回音的那几天我却整日惴惴不安,连学校那边都请了假,没有露面。万幸的是,没多久那本生活杂志就给了我回音,他们录用了我的稿件,编辑甚至非常喜欢,提出了长期合作的建议。
我应该狂喜,可我没有,我只是感到绝望,为自己的痴心妄想,也为自己的卑鄙而感到绝望。
但这种绝望感在偶遇珍妮时被一扫而空,我是在一家超市遇到正和自己的丈夫一同采购生活用品的珍妮的。我忍不住——原谅我,我是这么爱慕虚荣——向他们吹嘘起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假装不经意间提起我不菲的稿费。
珍妮恭喜了我,看得出她的神色不太愉快,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珍妮看我的眼神。
那是一种可怜,同情的眼神。
不过我明白,我是个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任何人可怜的人。那次成功之后我变得贪婪,我销毁了方芳的那两份作业,我知道她不会购买任何一本英文杂志,我大胆地将作文作业的频率由每周一次改成了每三天一次。我肆无忌惮地攫取方芳的故事,她的天赋。有时我会自作聪明地稍加修改,但编辑仿佛是装了探测雷达,总能准确地指出我修改的地方与全文基调不符,没法子,我只好彻底将自己从方芳的故事里摘除。我成了那个在《纽约客》上发表小说的人,而方芳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我的枪手。
时间从七月到了十月,十月三号时我接到编辑杜伦的电邮,他问我愿不愿意出版一本短篇小说集,我的短篇故事(该说是方芳的故事)很受欢迎,他邀请我出来见上一面,吃一顿饭。那时我已然被名利蒙蔽了双眼,根本无暇顾及自己是否真的有资格出现在编辑面前,出现在那张饭桌上,我特意去置办了一套新装,前往赴约。
那顿晚餐我还见到了另一位编辑和一位出版商,我使出浑身解数说风趣的话,晚餐进行得十分愉快。可到了晚上,回到家里,我忽然觉得自己可笑极了,仿佛一个小丑,努力要讨客人欢心似的,用的还是从别人身上偷来的伎俩。之后过了阵子,我的短篇集有了新消息,他们希望我能写几个未曾发表过的故事。
但那个时候方芳忽然一声不吭地退出了语言学校,我本想去找她,但我又耍起了小聪明,选了一篇我自己写就的感到很满意的短篇发给了杜伦。杜伦收到那个短篇后非常惊讶,表示与我先前的文风大相径庭,问我这是不是早期的创作,还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暂且保留着这个故事,等往后给你出一本回顾集的时候一定能用上。”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我明白,我只能再次向方芳求助了。
我只好以学校的名义找到她家里去。那天方芳一个人在家,看到我明显吃了一惊,随即就热情地把我请进了屋里,用她不太熟练,依旧蹩脚的英文和我寒暄。她很感谢我能来看她,还说我是她在语言学校里最喜欢的老师。
我惭愧极了,几乎无地自容,但想到那些能给我带来数不清的财富的短篇故事,我的良知再度打起了退堂鼓。我问方芳:“最近还有没有练习英文?”
方芳冲我笑,告诉我说她在尝试写一个长一点的故事。她发现她有些爱上写作了。
我既高兴又害怕,忙问她要看她的故事,我毕竟是她的英文写作老师,她二话不说就把她的手稿拿给我看了。
我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故事,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看到故事中断的地方我还对方芳发起了脾气,指责她怎么还没把故事写完。方芳笑了,她说她已经写好了草稿,很快就能将故事完成了。
我的贪心让我问出了一个现在想起来羞耻难当的问题。
我问方芳:“你的草稿能不能先借给我看看?我认识一些编辑,或许他们可以给你提些建议。”
方芳受宠若惊,红着脸钻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了她的草稿。我还把她未完成的手稿影印了一份带走了。
当天晚上方芳家起了场大火。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现在手稿和草稿或许只有我有了,就算以后出版了被方芳发现,她也没法追究我的责任。
我的老天,我的心难道是被恶魔吞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