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家》2009年第01期
栏目:前沿
他们看见告示那天是礼拜天的早晨。它突然出现在石林县尾博邑乡浑水塘村委会所有的电线杆子上。它们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体是仿宋3号字,由于有的地方特别加了黑体,因此整张告示看上去惊心动魄:
是我杀了毕春。因为他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他死有余辜。他是靠贿选才当上村委会主任的。就是这样一个恶霸,把我逼上了不归路。我要告诉父老乡亲,杀死这种人不算什么,可是我却要为这样一个恶霸离开你们,离开我生长了40年的家乡故土……
署名是江世兴。
谁不知道江世兴呢?他的家就在浑水塘村委会东口,那是两间砌于1978年的红砖瓦房,现在已经像所有村民的房屋一样破破烂烂;房前有池塘,一条红色土路通往20公里之外的路美邑,通向无法预知的未来。我想象身材健壮的江世兴在杀死毕春之后冒着云南7月的大雨踏上这条泥泞不堪的崎岖土路,朝着完全陌生的世界走去,或者,走向他40岁人生的反面。就像一枚钱币被突然翻转过来,而谁能想到翻动它的竟是一起蛮横的凶杀?
消息很快传开了。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动手把看得见的杀人告白撕掉了,他们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样干。他们感到一丝前所未有的恐慌,其中掺杂着数不清的对于一个熟悉男人似是而非的记忆与猜测,他们无法将纷乱的细节和眼前这个可怕的事实完整联系起来。真相越来越模糊了。
最先赶到村子的路美邑派出所民警仔细辨认了这张杀人告白,随后向县公安局刑警队做了报告。后者派出的一名刑警来到空阔的村小组办公楼门前,7月的大风吹过泥泞的地面,让他感到莫名的荒凉。随后,很多村民从各自的房屋里走出来,聚集在他周围。他们沉默着,一言不发,有的人抱着两手打量着他,仿佛在确认警方处理这件事情的最终态度。他在众人的默默注视下走向办公室,在那里,代理村长正等着他。
真的是江世兴?
肯定是他。代理村长说。
他的胆子太大了。
他的胆子一向很大。
你们多长时间没见过这个人了?
20天。
他会跑到哪里?
天知道。
你说,一个杀人犯到底会跑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