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现在来讲一讲我的个人情况。
我叫冯翠红,一个很俗气的名字。我的长相也一如我的名字,非常平庸。个头是一米五八,抬一抬脚跟儿,才能到一米六;一张圆脸,虽然不难看,也绝不漂亮。就连我讲话的口音,也是我们北门镇特有的,把“二”念成“爱”,把“三”的尾音往上翘,不南不北的。直到现在,我也不会讲普通话。
同学们都说我有点偏执。“偏执”这个词我当然知道,但我不放心,又特意去图书馆查了《辞海》。翻开1989年版的《辞海》,里面并没有“偏执”这一条,只有一条“偏执性精神病”,其解释为:
以妄想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精神病。妄想很固定、很有条理而其他症状不明显者称为偏执狂(或称妄想狂);妄想条理较差者称为偏执状态。
看了这一条,我吓得不轻。我想大家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地说我是“偏执”呢?我是属于“很固定、很有条理而其他症状不明显者”呢,还是属于“条理较差者”?和我最要好的同学严薇说,人家这样说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用想那么多,偏执是一个人内心里的东西,有成就的人,都有点偏执。
严薇是宽慰我,我知道。我想我犯不着跟同学们怄气,人要听劝,要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我又想,也许我从骨子里确实有点“偏执”吧。
我这么能看得开,其实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我们家的那场官司。检讨自己,就不难发现,在对待那场官司的态度上,我好像确实表现出了几分“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