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家》2008年第02期
栏目:金短篇特辑
中午12点,正是学校里老师和学生下课用餐的高峰期,这也是餐馆集中的普赖斯中心最热闹的时候。我们面前的这条通往图书馆的路上,刚才还冷冷清清,现在却不知从哪里一下子涌出了很多人,把书抱在胸前穿着短裙和人字拖鞋的女孩,背着背包踩着滑板车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绕来绕去的男生,像公务员一般手拎黑色提包表情肃然的老师,甚至还有戴着棒球帽身穿制服的学校工作人员也来凑热闹,他们开着小小的电瓶车慢吞吞地行驶在塞满人的道路上,似乎一点也不着急。在这些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各色人物后面,是半山坡上形状像只蘑菇一样但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蘑菇都难看的图书馆。甚至,即使身处加州蓝色的天空和明亮的阳光之下,也无法弥补它的缺陷。
虽然这座裸露的灰色水泥建筑给人的印象不佳,可它却是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标志。不管是在网上的学校主页,还是学校书店里出售的各种笔记本、信笺,以及林林总总的纪念品,从杯子到皮带,到T恤,再到棒球帽上,都有这幢模样怪里怪气的大楼。
而之所以这幢大楼能成为学校的标志,我想,显然是学校的人认为,只有这幢大楼能代表学校的风格。有时,当我从图书馆前经过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这座风格怪异的大楼,很有可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马上就会从我所居住的拉霍亚小城消失。
不过,尽管我对这座图书馆说三道四,可仔细想想,此举也在情理之中。艾菲尔铁塔何尝好看?但它却是巴黎的象征。悉尼歌剧院也不过生硬地模仿了几片贝壳,也就成了悉尼的标志。而纽约的标志,在911中被毁掉的世贸大厦的双子楼也就是两根玻璃方柱,即使是昔日的帝国大厦,也不过是一幢高而无当的大楼罢了。就是我们的长城,又怎么样呢?其实,也不过是一堵又长又宽的墙,其长度多少有些超出人的耐心。而这些建筑之所以会成为一种标志性的东西,我猜,主要的原因大概还是因为人无我有,仿佛一旦找到这个东西,就可以把自己变成和别人不一样的人似的。而这个不一样,似乎又颇让人觉得骄傲和高人一等。
但这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显然,别的地方没有的东西或者说别人没有的东西不等于就是好东西。
在喧闹的人声中,阳光似乎也变得刺眼起来,我转过头,眯着眼睛,对坐在我对面的头发花白的叶老师又一次抱怨起美国生活的保守和单调来。我告诉他,在来美国之前,我还真把美国想象成好莱坞的电影了。
是啊,好莱坞,谁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呢?金色的沙滩,线条毕露的比基尼美女,那种每个人都身穿深色西服,在柔和的背景音乐中可以听见觥筹交错的声音的高级宴会,还有各色人等充斥的喧闹的酒吧,强劲的摇滚乐,吧台上一瓶瓶冒泡的啤酒,来回穿梭的服务生,间或飘出的大麻味道,咯咯咯的笑声和放肆的吼叫声,等等等等。
可美国却不是好莱坞的电影。从我第一天到圣地亚哥后,在洒满阳光的大街上一口气走了好几站路都没碰到一个人开始,我就明白,好莱坞不属于美国,它显然脱离现实生活。
这些东西当然不是没有,但是我来到美国之后才发现,它们距我的距离其实和我在上海时一样远。比如,我很喜欢妮可基得曼,我曾幻想在星光大道见到她,要说也确实见到了,可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呢?我只是和很多普通美国人一样,跑到狭窄的星光大道前按着她的手印拍了张照片而已。
毋庸多言,这对来自于上海这样一个繁华都市的青年知识分子兼作家的我来说,实在是太痛苦了。因为谁都知道,和第一世界相比,第三世界尽管贫穷落后,缺乏民主和法制,但是却不缺氧气和人口,因而充满勃勃生机。
作为一个在美国生活了三四十年的老华侨,叶老师对刚来美国没几个月的我的这种抱怨显然非常理解,但也早巳见怪不怪了。他笑着端起杯子里的正在冒出热气的茶,轻轻地啜了一口。
“你没在东部待过,这里还好啦。你不知道,东部很保守的,你现在是在加州啦,RIGHT?加州和东部比,已经很开放的啦。”
叶老师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出生在广东,小时候在香港长大,后来到台湾读大学和研究生,六十年代初才来美国读书,所以他的普通话像很多著名的华语歌星一样带有浓重的港台腔,再加上在美国生活多年,说话时很自然地在中文里又夹杂上了一些英文的单词。这也是在美国的中国人说话的特点。比如,在区分南北向的5号公路时,不说北5号公路或南5号公路,而是中文英文混杂着说,说5号NORTH或5号SOUTH。我刚来的时候还觉得有些别扭,可很快也习惯了。因为,没过多久,我也这样说了起来。我发现,有时候一些英文的确很难找到对应的中文。其实,要找到相同的意思不难,真正难的是要找到具有相同情感的词。
像往常一样,我们照例还是座在普赖斯中心罗马咖啡馆外的露天坐椅上。在他身后,是一片在阳光下闪烁的高大的桉树林。银色的树身让人想起中国北方随处可见的白杨树,和上海春天刚换过树皮的崭新的梧桐树。
“哦,真的吗?”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
叶老师当年在东部的普林斯顿读的博士,毕业后才来加州教书,所以,他对美国东西部差别的感受当不无道理。我觉得,在某些方面,他可能也多少受了东部的那种影响。就像现在的天气,虽然有不少老师都穿上了T恤,可他总是规规矩矩地穿一件衬衫,外面还不忘再套一件深色的夹克。不过,这也可能是中国人传统的那种师道尊严的习惯使然。因为,我注意到,系里的另一位年轻的中国老师,虽然是在加州的一所大学拿的博士,但同样穿得很正式,不像一些美国老师那样,总是牛仔裤和圆领衫,穿的和学生也没什么差别。
“喏,你看,希金斯过来了,他是纽约人。当年刚从东部过来的时候,对这里的开放还很不适应呢。”
希金斯有四十多岁,个子瘦高,总是西装革履,领带在胸,给人以庄严肃穆之感,当然,他的这身装扮,同时也让人觉得他与周围环境有些格格不入。不说在校园里,即使在加州,估计像他这样衣冠整齐正式的人也没有几个。不过,他是耶鲁哲学系毕业的博士,主攻尼采,在穿着上像德国人那样严谨是可以理解的。上学期我曾去听过他的尼采研究的课,他在讲课时常常声情并茂,提到尼采本人时会突然提高或降低自己的声音,气氛极为感人。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德国人,因为他一再强调德语的美,对英语,甚至对美国都颇不以为然,可后来我才知道,他是爱尔兰裔美国人,与德国没有丝毫关系。
今天他的穿着仍然一丝不苟。不过,也许是今天的天气有点热,他一手提着黑色的公文包,一手揽着自己的西装。我估计,叶老师就是因为在人群中看到他的耀眼的白衬衫才注意到他的。他戴着墨镜,似乎旁若无人,但在经过我们的时候,却向我们这边点了点头,给叶老师打了个招呼,叶老师也向他挥手致意。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看到女学生居然会穿着拖鞋来上课,特别是上衣那么短,感到非常惊讶,他告诉我,他上课的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往讲台下看。”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我倒不是笑希金斯的保守,而是我突然想起来,和上海或者国内的女孩这些年喜欢穿的流行的吊带衫相比,加州女孩穿的上衣已经很长了。
或许,这也是我觉得美国生活单调枯燥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