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家》2008年第05期
栏目:前沿
(场景一)
父亲:知道吗?你要好好地生活。
小孙:怎么样才算是好好地生活?
父亲:就是像样的生活。
小孙:像什么样子?
父亲:当然是像个人样!
小孙:那人样又是怎么样的?
父亲:你就是要和我抬杠是不是?
小孙:不是啊,我已经是个人了,还要怎么样才能变得没有人样呢?
父亲:像你现在这样的熊样就活得没有人样!
小孙:那你说个人样出来啊,我好照着那个样子去活。
父亲:你白看了那么多名人传记了吗?你看人家怎么活的!
小孙:那你觉得你活得有人样吗?
父亲:你他妈的给老子滚出去!滚!
(场景二)
小孙:教授,什么是“合法性”?我有些不懂。
教授:“合法性”这个概念虽然在韦伯和哈贝马斯那里更多的是代表一种规范的社会与政治秩序,一种权力来源的正当性,但这个概念还有着更为广阔的内涵。合法性的问题触及到了我们人类世界的建构基石,这包括方方面面,从外在的社会组织到内在的精神生活都有一个合法性的基础,这可以看作是一个前提,对这个前提的反思是非常重要的,它关切于我们文明大厦的稳定……你明白一些了吧?
小孙:那么这个合法性如何来确定它自身是否合法呢?
教授: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历史实践得出的研究结论。
小孙:历史结论只能证明哪些是错的,但不能证明哪些是对的吧?
教授:怎么不可以?
小孙:如果能够证明,我们就可以不断调整,那我们现在的合法性基础就是绝对合法的啦?
教授:你应该知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是很大的,我们知道什么是好的却不一定能够实现那个好的。
小孙:我知道了。我们知道什么是好的却不一定能够实现那个好的。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