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文学》2012年第03期
栏目:好看小说
套用一个老掉牙的说法:遇到过不少混账的,没遇到过如此混账的。
“别摸我的脸——!”
根本没想要去摸她的脸,我只想确认一下她是新人还是常客。可那一声歇斯底里,分明是她蹲在我头顶撒了泡大尿。这还不够,她那蜘蛛腿般的双手,简直还想把那两个铁环扭成橡皮圈。如果不是被铐着,她是否还不由分说甩我一巴掌?哪怕甩过之后更糟糕的是她。
我恨不得把自己想象中的那一巴掌还过去,好不容易才忍住。但一旁的同事小王没忍住,只是比我来得更有韵味。他已经在不停扯动着脸皮,但就是不让皮底下的肉动一动。同时,还让手中那支水笔一个劲翻着跟头,简直想把它玩成孙猴子手中的那根棍棍。
“你还有脸?不觉得是屁股挂错了地方?”
我得给自己抹把脸。不挽回点面子行吗?没骂她小婊子已经是积德。
我承认,我不是你们期待的好警察。但我想为自己狡辩一下:天天扫街的人,就得拿着沾满垃圾的扫帚,动不动还一身脏兮兮。可是,在这个随地可见大小便的世界里,也只有不停地扫,垃圾蚊蝇之类才会少些。
“摸你?我不想弄脏自己的手!”觉得还不解恨,又咬牙切齿扔出两个字:“垃圾!”接着又甩出两个字:“人渣!”
过分就过分吧。有人动辄什么什么一家,我们不也要受住?可真理不一定就掌握在你们手里。现在,也就几句恶毒,这可恶的女人就彻底成了一根丢进开水的小白菜。
十几二十分钟前的疯狂哪儿去了?
实话实说,当时真没想到她会那么把自己当回事。我们都没真刀真枪,她却拿出了一把亮晃晃的刀。尽管只是小小一把水果刀而已,可毕竟那也是刀。是刀就比人体的某个地方要硬。
当然,在那样的场合,我们既不可能把事情闹得更糟糕,也不能被一把水果刀比下去,只是一时没拐过弯。这女人太不懂味。何必呢?无非被我们带一趟,带到我们认为方便处理事情的地方,问一些格式化的问题,走一个谁都知道的环节,然后各自想干吗还干吗。
我们有了足够的底气才动手,还给足了他们收拾残局的空间。我和小王就站在包间的门外。那种卡座式的包间,都不封顶的。本来,这对我们就是一种残酷,让别人彻头彻尾把快乐凌驾在我们痛苦之上的折磨。好在我早已习惯。已经折腾了十多年,早可以把那些动静想成老家的父辈们挑着担子你追我赶。可小王不行,太嫩,恨不得杀人放火。眼看就要让腿脚对不起那扇病入膏肓的门。
想起最近上面呼唤得越来越响亮的某些声音,我才赶紧扯扯他的衣角:我们还是用文明的方式等待着不文明自生自灭吧。
“咚咚咚!”小王还是抢上前去敲了门。
“谁这么无聊唦!还没完,敲什么敲?”
就有这么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男人。
“你说没完就没完?我说你完了你他妈就彻底完了!”小王一溜烟提高了嗓门。
“以为你是谁啊!老子又没日你老婆!”
我们明白,又遇上了络腮胡。
遇上那种既不怕老婆或者根本没有老婆,也没有单位可以拿来跟他说事的主,我们往往真是束手无策。尽管你有一车皮让他完蛋的理由,可最终完蛋的只能是我们自己。无非让他几天之内的活动范围小些,有什么用?自古无赖不怕号子。说不定,我们还要倒搭几天伙食费。
没想到这次更差劲。
门是朝外开的那种,因为朝内开空间不够。门闩也是那种几毛钱一个还可以还价的插销。也就是说,听见小插销抽动的声音,我们就得让几步腿脚。
门内黑得像棺材。
走廊的灯光朦胧得像梦。
随后的一切简直就是一场无聊的春梦。
那头长长的黑发,钻出黑洞时完全可以让我们想到鬼,只见头发不见面孔的鬼,赤身裸体的女鬼。真的,连衣裤也没套上,推开房门的一刹那,还可以隐约晃见黑发丛中晃来荡去的两团白肉。
真的让人不太适应。
更让我们大乱方寸的是,有道亮光也刷地从昏暗里挣脱出来,仿照街舞的姿势跳来跳去。
是的,那是一把小刀。我们不是害怕小刀,但它闪出来的速度,实在比我们思维的速度快了很多。我们不得不再向后闪几小步。真不是想给谁让道,就像你在泥泞烂路里走下坡,再想慢些,可腿脚它自己要跑。事实上,正是我们闪出的那片空白,足够一个身影从我们眼前飘开。等我们明白过来,那个幽灵一样的身影,起码已经飘进了三楼或者四楼的某个包间,还原成了人模狗样的一堆横肉。如果我们穷追猛打,肯定等于还在做梦。三楼是歌厅,四楼是酒吧,更高的楼层比月亮星星还缥缈。就算我们明白自己早已不在梦中,已经是在鱼塘撒网,收网的时候分明看见两条鱼已经入网,可一个激灵,一条脱网而去。哪怕留下来的只是条鱼花花,但您会更看重哪条?
而且,我们还得继续文明一会儿才行。哪怕门被重新关上的一刹那,小王头发都竖了起来,但这回连衣角也不需要我扯。我们总不可能带个人体回去吧?又不是在搞行为艺术。
现在,我之所以向那头黑发伸了下手,就因为即使上了砧板,鱼儿依然不想认输。那个女人依然死死护着那张脸。一时间,我差点没想明白,她身上本来值几个钱的部件,都可以在我们眼前晃来荡去,都可以让别人想用就用,为什么独独看重根本不值钱的那张脸啊?
吼也吼了,骂也骂了。我得让自己恢复平静,我历来总能在跷跷板上迅速找到平衡点。那么,人最重要的真是脸?应该没错。说谁不要脸,那都是我们对别人咬牙切齿。之所以谁都会保护自己的脸,想必就因为每人只有一张,还不可能从别人身上找出一模一样的第二张来。物以稀为贵。
是啊,假如我们的脸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那会怎么样啊?不管会不会乱套,起码用不着我们这里那里瞎忙。真还要忙,也只能是越忙越忙不彻底。一旦报上姓名,或者瞅瞅耳朵上的编号,才知道原来是你老婆,或者更让你没地方站的其他什么人,咋办?
那就相信吧:人的脸某些时候再怎么可以拿出来炫耀,但当保护时就得誓死保护,除非退回到满脸是毛的时代。
算我给眼前这个女人找个理由吧。
十几二十分钟前,那个女人重新从门内出来时,还框上了两片比深夜更深的玻璃片,还把那件毛衣的高领一隆再隆,脸上还多此一举地扣了块号称口罩的纱布。似乎还不够,还恨不得让那满头长长的黑发挂成丰水季节的黄果树……
实话实说,从休闲中心到治安大队的那段路,我的思维也像那辆弯来拐去的破吉普,动不动跑调,甚至跑出了人民警察的队列。那是什么心情?应该就像眼睁睁望着一块玉,啪嗒一声掉到了某处硬硬的地方。心疼。尽管始终没能看清女人的脸,但能够让男人有感觉的女人,并不是只有脸。我敢打赌,如果换个场合,换在大白天的大街上,这个女人一个背影就足够了。何况,我们还不仅仅感受过背影。
是的,那种男人对女人不需要任何理由的隐忍,就是我当时的感受。我也是男人。
甚至,这种隐忍是否被我连同女人一起带进了治安大队,您也可以怀疑一下。但不能太深,太深就会出现另一种偏颇。何况,我那时已经在正正规规的程序上走路。已经开始恼火。连我们队长都说,捉奸捉双,你们光带个女人回来干什么用?
可我和小王不甘心。越想越不明白。她这是为哪宗啊?难道还怕损失个客人?有性别就有市场,犯得着拼死保护一个撸紧裤腰就毫不相干的家伙?说句没原则的话,哪怕是往死里整,我们有几回对女人动过真格的?不就让她们给个证据,再让那些无聊的男人出点血吗?不管有钱没钱,现在有钱养别的女人,让他再为人民的公安事业作点贡献也错不到哪里去吧?
只是,我们最终只能赢了码头输了岸,连我伸个手,仿佛都是在给自己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