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滇池》2014年第04期
栏目:小说家
三月下旬的一天,许雯总算在电话里听到了史蒙的声音。
和平常一样,藏匿了近两个月之久的他不知又从哪冒出来。他说刚下飞机,正在机场的餐厅吃东西。还问许雯想不想过去一起吃?
跑到机场吃饭?亏他想得出。对史蒙的即兴之举,许雯倒是司空见惯。但屁颠屁颠地一听他的声音就赶过去,做女人也不能太没分。何况,临走前他们还吵了一架呢。
“恐怕不行,我正上班呐。”她声音颤颤的说。
“唔,我有两个月没说人话了。”他说。
“没错,你从来都只说鬼话。”许雯泄愤似地甩了一句。
“哈哈,还生气呐,喔,我走了那么多天,你也不心疼心疼我。”
史蒙那风尘仆仆的身影在她眼前晃了一下:“你回来也不先通知我一声。”她想象着,一见面,她也许会像抱小狗那样把他抱在怀里。
“废话,我人都在这了,你快来,我等你吃饭。”史蒙兴冲冲地道。
她希望自己说“不。”可这个字她还承受不起。最后还是一溜烟地上了出租车。哦,史蒙……
史蒙是公司花重金请来的摄影师。人还没来,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了他是高薪引进的人才。听说此人在国内上的大学,后去了法国,回国后一直是个自由摄影家。据说他的作品在国际上获过大奖,这一荣誉使他的身份冠以“国际性”的牌子。对许雯所在的广告公司来说,他的加盟其实就是金字招牌的作用,所以他在公司的待遇和位置都比较特殊;他来去自由,不用坐班,他的存在就是为公司捧回更多的奖杯。所以他可以想上哪就上哪,即使是偶尔到公司来,也是成天缩在暗房里洗他从天南海北拍回来的照片。
按年头算,史蒙在公司“上班”也快三年多了。记得他露面的第一天,大家都对他的行头颇感意外:只见他的右耳穿着两个细小的纯银耳环,乍一看,有点像是给宠物耳朵安的标记。再看才让人吃惊呢,一双没穿袜子的脚套在一双剪刀口的布底鞋里,鞋看上去很旧了,布底的边沿毛绒绒的,但非常干净。喔,他的这身造型使得楼上楼下响起了一阵不小的动静,这过于“个性化”的打扮与大家对“海归派”人士西装革履的想象有很大的出入;尤其是他那件亚麻布的外套皱得就像刚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似的,这对于公司里一些用洋名牌把自己武装到牙齿的男女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震动。另外,老板的秘书李丽曾学过几天法语,为了在众人面前露一手,她卖弄般地和他对起了洋文,可没对几句,史蒙便不耐烦地说:“咱还是说中国话吧,要不,就像是特务对暗号了。”一阵轰笑后,李丽气呼呼地骂了起来:“哼,亏你还受过欧洲文明的洗礼呢,你简直是对法兰西传统的侮辱。”
能得到如此评价,史蒙也无所谓。不过,35岁的他自来了以后就被公司里的女士当成了含金量最高的单身汉。他对谁都一副直率又漠然的神情,就是对老板也不例外。偶尔大家在一起聚会他有自己的原则,比如,有他在场,通常由男士买单的重任就演变成了AA制。李丽在私下给他取了一绰号,管他叫“橡皮人”。许雯暗自揣摩过,以他的性情,想必也不会找上自己的。
可令许雯惊讶的是:一天,史蒙主动提出给她拍一组照片。说她的形象和气质如何具有东方的韵味,但要拍出好的照片最好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进行。于是他建议许雯周末上他住的公寓里去边聊边拍。不用说,许雯兴奋极了,在公司里还没人享受过如此殊荣。
这天,许雯凭着对文化人的了解把自己打扮得非常简约:她换上了一条具有乡村风格而实则是极其都市化的碎花棉布裙。紧身。裙边在膝盖以上。一头披肩发。脚上是一双细黑带子的高跟皮凉鞋。一眼看去,她两条修长的腿简直就代表了春城的魅力。
就这样,她敲开了史蒙的门。房子的正厅很开阔,靠墙角的地方做了一块日本式的榻榻米,上面丢着几个舒服的大垫子,其余的家具一概是玻璃制品,剩下的空间被稀奇古怪的陈年旧物充斥着,然后是摞到椅子和地毯上的书和一些信封口袋,从开口的信封里还溜出一些照片。
这天也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的接触。聊到兴头上,许雯把绰号的事告诉了他。
史蒙听后乐了:“他们太抬举我了,我哪有橡皮人那么深刻。橡皮人是哲学家,我不配,我这人特简单,我喜欢简单的思想简单的生活。”
“你的简单指什么?”许雯问。
“哦,给你打个比方:我认识一些从巴黎音乐学院出来的高才生,他们就愿意站在地铁里卖艺糊口,有的还是博士呢。起初我也不明白,觉得这些人是装样子,可看多了,也发现他们的价值观和我们从小受的启蒙完全不同,我们打小被灌输的是一套外在的、活给别人看的玩意,可人家自打文艺复兴就解放了;在法国,很多表面上碌碌无为的人并非是酒鬼和文盲,相反,这些人通常都有很强的使命感,他们自认为是这个国家的内脏……”
许雯自作聪明地插了一句:“对,你意思是指西方文明的空虚?”
史蒙笑得连肚皮都抖起来了,他拍拍她的头顶说:“慢着,这么快就得出结论啦——”
对西方极简主义的艺术潮流许雯略知一二,但落到生活的实处,许雯想象力显然还不够用。史蒙讲的东西表面简单,其实不然,许雯很后悔干嘛要急于去卖弄自己的无知。不过还行,这天的史蒙一直盯着她看,也出奇地风趣,并给她讲了很多他摄影经历中去过的地方以及一些她从没听说过的奇闻轶事。听得出,他对成千上万的贤良淑女没什么兴致,能激起他热情的都是些行为边缘的鬼怪精灵。至于他拍的那些照片嘛,倒很写实,仿佛每张照片都是用放大镜拍的,那客观中透出的冷漠让人回味无穷。
那以后,史蒙几乎天天约她。她成了他的免费向导,有关他俩的流言蜚语在公司也多了起来。可许雯不在乎,史蒙呢,在许雯吞吞吐吐的试探中,总是潇洒地一笑了之。
当然,对许雯的热情,史蒙给她的奖励是:
你快乐吗?好,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快乐。
听我说,我不能告诉你未来是什么,但我能让你定格在18岁差三天。
海誓山盟是爱情的永别。不,我们不要那么快就永别。
有的人一辈子只讲一个故事,可你我只要愿意,就能把生活变成一个精彩的故事集。
……
就像一个晦涩的预言家,他模棱两可的用词不仅抵挡住了许雯的骚动,还让许雯从心里生出了对自己的蔑视;与之相比她是如此平庸,而他说出的每一个词都仿佛蕴涵着各种可能;于是,许雯只得把想象力置于一切她力所能及的地方。
哪怕,就是他不说话,但他灼灼的目光,也足够去让整个地球燃烧了。
哦,她崇拜他。她把他随手画的小素描当信物似的放在枕头底下。尤其是,当她翻看他的作品时,许雯几乎是怀着朝圣般的敬畏去体会照片的内涵;她确信,在这个城市里,惟有她才是史蒙的知音,能和这么一个人在一起,这足以满足她那自视不凡的虚荣心了。
当然啦,史蒙的爱,也把她塑造成了一个“真正”有格调的人;偶尔去美术馆看展览,她的言语总是深刻得几近晦涩。去郊外游玩,每逢看到乡间的草垛或挂了鸟巢的老树,她会像个孩子似的和史蒙一起爬到树上。最过瘾的是玩恶作剧。一次,有人帮许雯介绍了一个对象,她把这事当笑话告知了史蒙;史蒙说他可以去帮她参谋参谋,于是,玩笑变成了行动。哦,可怜那等着见面的男人一见史蒙就愣啦,迫于无奈,这老实人不得不请他也坐下一块吃。喔唷,吃饱喝足后的那个开心哟仿佛把他们又带回到了童真时代,只见两人出了饭馆就疯疯癫癫地冲到马路中央笑了个半死,随后还招来了汽车喇叭的一片喝彩声……
没错,只有和史蒙在一起,许雯才终于有机会去表现自己个性中不俗的一面;这样的恋爱没有限制,只有鼓励,史蒙总是鼓励她去做平常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并开玩笑的建议她没必要拒绝别的绅士献上的殷勤。
投身于这样的小情趣、小冒险许雯乐此不疲。一天,史蒙不想外出吃饭,他说这天是他的生日。好家伙,许雯乐颠颠地挎着一个藤编的大包跟他跑了趟超市,史蒙对情调类的东西比较在行,所以由他负责去挑选“上层建筑”。(烟酒类)许雯呢,心甘情愿地被划归为“基础建设”的这一部分,最后她还挑一条做厨娘的围裙,其色彩非常的艳俗。从小到大,许雯没怎么做过饭,而这天,她第一次体验到了在男人房间里做小女人的滋味,也顾不得史蒙的惊讶,她翻着刚买来的菜谱,开始学着把各种颜色的东西搭配到盘子里,遗憾的是,她的那条围裙始终没激出史蒙的灵感;史蒙呢,也像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他盘着腿的样子让许雯想起了延安的老窑洞,音乐放的是巴赫的管风琴,这教堂里才有的圣洁让许雯觉得自己像是披着婚纱的新娘。
“吃饭啦。”听到她的喊声,史蒙伸着懒腰走了过来。他嘴里一边说着“抱歉”之类的话,一边眼馋馋地伸手就去抓盘子里的东西。
“嗨,去洗手。”当许雯以家庭主妇特有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时她羞红了脸。可不,她早就盼着这一刻了,几乎是跟电影上演的一模一样,就在她弯腰去铺桌布时,洗完手回来的史蒙从后面抱住了她,动作粗鲁而又波澜壮阔,他的吻热烈而娴熟,他带着令她痒痒的呼吸声说:“累坏了吧……”就这么抱着,许雯的头向后昂着,手里还捏着一块红、蓝、白相间的方桌布。
“唔,你从哪弄的这国旗,好,向法兰西王国致敬!”
这个致敬很热烈,那是她期待的吻。于是,史蒙那有点咸的唾液就落在她嘴上。
可口的饭菜。大师的音乐。滚烫的意大利咖啡。澄黄透亮的法国白葡萄酒是酒中的上品,名字也非常的煽情,叫什么“沙之泪”。
很浪漫。很异国情调。在摇曳的烛光中,许雯搜肠刮肚地讲了一大堆;小时候的事、学校里的事、家里的事,不知不觉的,史蒙像在走神,猛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已变成了过了12点的灰姑娘,她急忙刹住了车。
戛然而止的话茬仿佛还在空中漂浮着。
“累了。”史蒙回过神来问。
许雯承受着有史以来最狂热的注视。
“呃……你烦了吧……”她支吾着。
“说关键的,哎,你的浪漫史一共翻过几章?”他问。
“哦……一般般,还没正式有过……”事实并非如此,许雯在大学谈过一个,但毕业后他回了北海就逐渐断了音信。受了打击的她从此收心敛性,可新交上的那个人实在乏味,他的迂腐和规矩简直让人怀疑缺乏末梢神经,许雯无法想象自己会和这种人过一辈子。再后来,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软件工程师。遗憾的是这家伙又过于敏感,他对吃醋总是颇有心得……总之,普天下的男人都让她失望,没一个是完美的。迄今为止,电影里演的那种你死我活的生死恋倒真是没有。
“你呢,法国是美女的摇篮,你的女朋友是不是个鬼老?”她幽幽地问。
“有鬼老,也有和我一样的人。”史蒙一点不含糊。
“都很漂亮吧?”
“还行,各有优势。”
“那你觉得是东方女人漂亮还是西方女人漂亮?”
“嘿,你们女人可真有意思,至少一千零一个女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史蒙笑了。
“不,我要听你亲口说。”
“嗯,我觉得咱中国女人比较注重细节,小鼻子小眼,一招一式藏着掖着,让人费神去玩味也是一种魅力;而西方女人比较张扬,大眼睛高鼻子,牛高马大很注重整体感,他们从观念到穿衣都像是站在展台上,所以我还真说不清谁比谁好。”
“那你究竟喜欢哪一种?”
“都喜欢,都不喜欢。”
“不算,你狡猾……嗳,法国女人是不是特多情?”
“岂止是多情哟,是情多得泛滥。什么女权。种族主义。环境保护。难民问题。厄尔尼喏现象……哦,她们关心起政治来整个就是一总统,我觉得当今阳痿的男人呈上升趋势就是让她们给吓的……”
许雯给逗乐了:“嘿,原来你是个大男子主义呀。”
“ZO,ZO,绝对不是。我绝对是男女平等的拥护者;只是我讨厌夸夸其谈,呃,你不知道,她们问我的事让我烦透了:蒙,你对政治不感兴趣么?蒙,你很忧郁,是因为你的童年在红色文革受过伤么?全他妈扯淡,我说没有哇,我关心政治的方法就是不要再给人找麻烦,就像你们,别老拿我的出处当个事。我告诉她们,我的童年特人性,我家三代同堂,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小皇帝。可听我这么一说她们不干了,你知道这为什么吗?是因为她们的优越感遭到了一个穷光蛋的伤害;在她们眼里,我这来自黄土高原的人就应该全他妈是张艺谋片子里演的那些受苦人,而我却偏说不是,哈哈,这不把她们气疯了才怪……”
许雯笑得捂着肚子道:“那后来呢?”
“什么?”
“恋爱呀?”
“呃,恋爱……”史蒙不置可否地把玩着着自己的酒杯。
“也都是搞摄影的?”许雯鼓足勇气又追了一句。
“谁?”
“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些总统——”
史蒙严肃地道:“我得先纠正一下,我的女朋友一个是一个,或者说我不喜欢同时和几个女人搅和……”
“那她……她是……”
“喔,是个大杂烩,登山、攀岩、徒步旅行,还喜欢拿着大喇叭和反种族分子或是同性恋们一块上街去游行,没办法,不愁温饱的人就喜欢刺激,况且,她老爸的窝子在法国的电影界也够得上是臭名昭著,所以她天生就有反叛者的血清。”
“那你和她……”许雯想不出和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去做朋友?
“……我回国时她说要去中东为世界和平做贡献。其实,她拍的纪录片哪有什么和平,不过是找个噱头,平时她欣赏的东西都很暴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