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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黄河》2005年第04期

栏目:晋军新锐

小岸:70年代出生,现居山西阳泉。2002年开始小说创作,有中短篇小说被《小说精选》、《短篇小说选刊》等选载,本刊去年第六期曾发表其中篇小说《夏丽英》、《你是你,我是我》。

午后,任雪娜闲着没事,便去阅览室借来一摞晚报,一张张摊在办公桌上读起报纸来。她看到一则有关凶杀案的报道:一名来本市出差的外地女子,晚饭后在酒店附近散步,不幸遇害身亡。报纸上还附有一张被害人的相片,是个戴着眼镜,模样娟秀的年轻女子。唉,可惜已是香消玉陨。任雪娜前一阵就听同事们议论过这起案件,今年以来,本市屡次发生作案手段相同的恶性凶杀案,这位女子已经是第八名被害者了,这一系列凶杀案的被害者均是年轻女性。奇怪的是凶手并非掠财,也非劫色,既不奸,也不抢,作案手段却异常凶残狠毒,均连续在被害者身上猛砍数十刀,刀刀致命。据相关分析,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位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病患者,有变态偏执倾向,但该罪犯思维缜密,狡猾奸诈,任公安机关布下天罗地网,却始终未能将其捉拿归案。所以,一段时间以来,因为这一系列恶性凶杀案,整座城市的街头巷尾都在流传着各种谣言,有的说凶手只杀穿红衣的女子,也有的说凶手只对长发披肩的女性有兴趣,还有的说凶手替天行道,杀的都是水性杨花的轻浮女人……这些谣言闹得人心惶惶。尤其是习惯晚归的年轻女性,个个如临大敌。一时间,大街上,穿红衣的女人少了,长发披肩的也剪了短发,或者扎起马尾。任雪娜看得兀自心惊,幸好她下班总是及早回家,夜晚很少出门,倒也不必冷汗浸身,提心吊胆。

正在这时,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响了,屏幕显示是个陌生号码。任雪娜急忙摁了接听键,问:“您是哪位?”对方先笑了,说:“任雪娜,你猜猜我是谁?”这是个男人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耳熟,却又是那种隔着年代和距离的生疏的熟。是谁呢?任雪娜还沉浸在刚才关于系列凶杀案的报道中,一时回不过神,懵住了,嗫嚅半响,问道:“您是……”对方没接她的话茬,继续追问:“难道你真不记得我了?”任雪娜在电话这端尴尬地陪着笑:“是呀,听着耳熟,却……想不起来。”

“哦……没关系,我来S市出差。”这人也不说清楚自己到底是谁,只说来S市出差。S市是邻近一座城市,离任雪娜所在的地方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车程。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任雪娜蹙紧眉头,在脑海里搜索。这时,有个名字像小石子一样“嗖”地敲到她脑门上。徐俊?对,这个男人是徐俊。她脱口喊出:“徐俊?你是徐俊!”电话那一端传来了徐俊爽朗的笑声。任雪娜太意外了,没想到这个自命不凡、自视清高的徐俊竟然会主动和她联络。她的脑子飞快地旋转着,徐俊是从哪里得到她的手机号码呢?哦,如果他要找,不会太难吧,随便问几个同学,轻易地就能打问出她的联系电话。那么,徐俊找她有什么事呢?任雪娜在获悉对方是徐俊的刹那,脑子里乱成一锅八宝粥。那种在大学时代形成的面对徐俊时产生的卑微感,又神差鬼使地出现在她身上。她小心翼翼地握着手机说:“徐俊,你,你,找我有什么事?”

徐俊说:“我来S市出差,顺便给你打个电话。”他又说:“如果方便的话,希望我们找机会见一面。”

“好的,好的。”任雪娜几乎没有思考就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

徐俊又说:“我们在哪里见面,去你那里方便吗?”

任雪娜说:“方便,方便,你随时可以来。”

徐俊听了这话却略显犹豫,踌蹰片刻,说道:“其实……你来S市更好。”

嗯?这是什么意思?任雪娜细心揣摸徐俊的心思,他似乎想让她到S市去,他并不愿意主动到她这里来。琢磨到这点,任雪娜不免有些恼火,想见面是你徐俊提出来的,也真好意思让我巴巴地跑到S市去。想不到事隔多年,徐俊的优越感还是这么强烈,他大概觉得任雪娜一定还像当年那样,对他顶礼膜拜。他说东,她便不敢往西;他想见面,她就会屁颠屁颠跑去见他,并且把他对她的召见,看作是一种荣幸、恩赐。刚才在电话里,任雪娜居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这对他来说,可能是个不小的打击呢。听他刚才在电话里一迭声地追问:“真不记得了?真不记得了?”那副不相信的样子,就能窥出他当时的心态呢。想到这儿,任雪娜产生了些微的报复的快意。哼,徐俊,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吗?你以为我还像当年那样对你言听计从吗?没想到吧,连你的声音我都没听出来。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傻兮兮、对你一往情深的小姑娘了。于是,任雪娜面色一沉,不紧不慢地开口说:“我家里单位一大摊事,S市虽然不远,但一来二去也要耽误一整天的功夫。”徐俊听她这样说,口气霎时矜持起来:“哦,这样呀,那我们有空再联系吧。”人家一端起架子,任雪娜反而又乱了阵脚,她的心“咚”地沉了下去。她想挽回这种局面,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犹疑之间,对方却已经先道了“再见”,“啪嗒”一声挂断电话。任雪娜恼怒地盯着手机,却又不知道自己恼怒什么。

徐俊是任雪娜的大学同学,也是任雪娜暗恋了4年之久的男人。应该说,不是暗恋,是明恋,任雪娜对徐俊的感情,尽人皆知。任雪娜身上带着一股小县城姑娘的爽气,不矫情,不做作,喜欢就明明朗朗地喜欢,讨厌就开门见山地讨厌。她不遮掩,不躲闪,不退缩,喜欢徐俊,就想方设法接近人家。人家回避她,她就尴尬地一笑而过。即使有人当着众人的面戏问:“任雪娜,你追求徐俊,到底追到手了没有?”她听了,也不恼,自己先“哧哧”笑两声,回答:“没有呀,没有呀。”这话的意思模棱两可,像否认自己追求徐俊,又像告诉对方,我还没有追到手。这种态度反而令戏弄她的人觉得好没意思。其实暗恋徐俊的女生又岂止任雪娜一个,可是却只有她有这个胆量,光明正大地,旗帜鲜明地招摇在众人面前。那些女生背后难免说风凉话,什么一头热的男女关系,是天下最可悲的行为了,什么任雪娜脸皮真是比城墙还厚呀。有好事之徒把这话故意传到任雪娜耳朵里,看她什么反应。她就歪着脑袋,撇着嘴,双手叉腰厉声说:“本姑娘就是脸皮厚,我乐意脸皮厚,怎么着?碍着别人什么事了。”传话之人看她这副刁蛮样,都撇撇嘴,不好再说什么。

所幸,任雪娜长得还算好看,光滑、健康的小麦粒肤色;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细长、浓密的眉毛。个头虽然不高,身材却玲珑有型。一年四季扎一条清爽的马尾辫,喜欢穿紧贴在腿上的自来旧牛仔裤和吊在腰上的夹克衫。小蛮腰下面,便露出牛仔裤包裹着的紧绷绷、浑圆、结实的臀部。对于女孩子来说,姿色远比学问重要,任雪娜的几分姿色使得她的单恋行为显得不那么愚蠢。大家心里都有个评判标准,人家任雪娜多少有些资本才追求徐俊的,至于徐俊接受不接受,那是另外一回事嘛。所以,任雪娜也算不上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我们都觉得,没有自知之明的单相思可笑,愚钝。有句话怎么说的?平庸而不自知,便是耻。而任雪娜自身条件尚可,所以“女追男”的行为虽然不雅,却还谈不上是“耻”。

徐俊是南方人,高挑的个头,细长的眼睛,习惯挑着眼角看人,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书卷气。据说徐俊的外公曾是上海滩赫赫有名的资本家,解放前带着家眷远走海外。走时不免匆匆忙忙,扔下几处房产给了一个姨太太和女儿,也就是徐俊的外婆和母亲。姨太太守着女儿诚惶诚恐地过了几年,很快,声势浩大的运动就接二连三、一波又一波开始了。先是房产收公,姨太太被扣上一顶资本家“破鞋”的帽子,女儿则成了反革命的狗崽子。接下来,母女俩受尽欺凌,吃尽苦头,落魄到一条阴暗潮湿的里弄,挤在一间不足10平米的阁楼里。最□惶的时候,姨太太靠给人家洗衣浆补照看婴孩维持生计。苦撑了20多年,形势起了变化。先是几处房产一一归还到年迈的老太太手里,此外政府还赔偿给老太太数目不菲的一笔钱。那时候一斤西红柿卖两分钱,两角钱就可以买满满一脸盆西红柿。那几十万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徐俊的母亲虽已出嫁,无奈老太太身边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于是,无论房产还是钱财,统统交由女儿保管。所以,徐俊尽管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但从读小学开始就养尊处优,优人一等。再后来,徐俊的外婆和海外的亲人取得了联系,荒疏了几十年的亲情,一经捡起,都表现出十二分的热络。所以,大家都知道徐俊有海外关系。那年头,“海外”这两字可是个惹人眼热的香饽饽呀。

徐俊学习成绩也好,班里男生经常聚在一起抽烟喝酒打牌,徐俊没有这些不良嗜好。除过略显清高以外,为人踏实,持重。因此,在学校,无论老师和同学,都很欢迎他。这样的男生在大学校园,自然是抢手货。包括任雪娜在内,递纸条的,写情书的,明里暗里表示好感的女同学不知道有多少,但统统都被徐俊婉言回绝。大学4年,徐俊没有交往过任何女朋友,也许是他晚熟,对男女之事开窍晚,或者就是眼光太高,碰不到入眼的女孩子。如果说他身边最常出现的女生是谁,那就是任雪娜了,任雪娜的积极主动,不屈不挠,使她在众多女生中一枝独秀。她矢志不渝地紧跟在徐俊身后。日子久了,徐俊也习惯了。食堂吃饭,任雪娜坐在他身边。教室上课,任雪娜坐他前一排。休息日,任雪娜兴高采烈跑到宿舍帮他洗洗涮涮,徐俊推脱不过,便随她去了。到了大四那年,几乎人人以为他们真得在谈恋爱了。大家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只要女方下了狠心追,没有追不到手的。说到这儿,众人皆酸溜溜地搬出徐俊和任雪娜以示明证。只有任雪娜和徐俊知道,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

任雪娜在北方一座山穷水恶的小县城长大,父亲是粮店的保管,母亲是家庭妇女。父亲的职业使任雪娜一家即使在缺吃少穿的年代,也没有真正饿过肚子。任雪娜听母亲讲,最困难的年月,父亲下了班不回家,把粮店里卖空的面袋一条条展开抖擞里面的残粮,就这样居然也能抖出一两斤面粉。不过,任雪娜并没有赶上这样的非常时期,她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当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城镇居民的生活条件已经有了好转。这座北方的小县城,虽然物质上还很清贫,但基本上已经不再发生挨饿的情形了。任雪娜出生在寒冷的冬天,据说生她那天,大雪飘飞,所以,父亲给她取名雪娜。雪娜这个名字挺洋气,这和一部当时的苏联电影有关。《战争与和平》中有个女主人公名叫娜塔莎,任雪娜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内心却有一种俄罗斯情结。他喜欢那些眼窝深陷、皮肤白皙的俄罗斯女人。所以,接下来,任雪娜的妹妹就叫任雪莎。

任雪娜从小生活在闭塞的小县城,没有见过大场面。在大学校园,第一眼看到徐俊,她的眼睛就不由一亮。这个异性有别于她从小到大司空见惯的那些男人。他是优雅的,他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深深吸引着她的目光。她被这个年轻的男人迷住了。她爱他,犹如扑火的飞蛾,一头朝着火光飞去。投火自焚的飞蛾在扑向火光的过程中,因为含着未知的结局,所以它是快活的。隔着这么久的时间隧道,我们依然能看到任雪娜在最初追求爱情时的幸福和憧憬。可是,她的一腔痴情却丝毫也换不来对方的回应,人家根本不屑于她的感情投入。她的爱情因为一厢情愿得颟顸,渐渐变成校园里的轶闻趣事。她知道背后总是有人对她嘀嘀咕咕,说三道四,但是她管不住自己。前一天晚上,她在宿舍的床上咬牙切齿扼腕发誓坚决不再去找徐俊了,坚决不再自讨没趣了。但是,第二天,当她在灿烂的阳光下看到徐俊时,她就把自己昨晚发的的毒誓抛到爪哇国了。她管不住自己的脚,自己的眼睛,它们总是违拗她的指令,固执地追随着这个男人。那么好吧,索性就这样吧。她不再强迫自己,让别人去说风凉话吧,让别人嘲笑吧。为了掩盖这种护短的尴尬,她索性豁出去了:我就是犯贱,就是脸皮厚,就是喜欢徐俊,那又怎么样?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4年大学,有灯红酒绿的故事,也有五彩缤纷的爱情,却最终敌不过宴席散尽那刻的无奈。毕业时,任雪娜分配到原籍省城,在一家图书馆当了一名资料员。徐俊则回到上海,据说是准备出国的,从此便天南地北,陌路天涯。任雪娜义无反顾的4年单恋不得不画上一个失败的句号。临行的站台上,她哭得一塌糊涂。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没有尊严,不求回报。别人的爱情俨然是鲜花美酒,甜甜蜜蜜,而她的爱情却像是一场无声的独角戏。这出戏里,主角是她,配角是她,观众还是她。她不过是和自己臆想中的一个男人谈了一场恋爱,说得难听点,她不过是意淫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男性之躯却从来也没有真实地给过她一厘一毫的慰藉。

毕业之后,任雪娜带着一颗破碎寂寞之心去了陌生的省城,她曾试着给徐俊写过几封信,但这个狠心的家伙从来没有给过她半点回音。隔着山,隔着水,任雪娜的执著和热情终于力不从心,溃败而退。从此死心踏地,断了对徐俊的欲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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